00992 联想集团 债券及结构性产品:于二零二九年到期 675,000,000 美元 2.50%的可换股债券转换价调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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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二零二九年到期 675,000,000 美元 2.50%的可换股债券
转换价调整通知
(股份代号: 5440)
Lenovo Group Limited联想集团有限公司
(于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港币柜台股份代号:992 / 人民币柜台股份代号:80992)
兹提述联想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年八月十七日、二零二年
八月十八日、二零二年八月二十六日及二零二年八月二十九日内容有关本公司发
行于二零二九年到期675,000,000美元2.50%的可换股债券(「债券」)之公告(统称
「公告」),以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七日内容(其中包括)有关本公司
股东批准每股30.5港仙现金股息(「末期股息」)之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
告所用词汇与公告所定义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谨此通知基于宣派末期股息,转换价将根据债券的条款及条件第6(c)(i)(B)项作
出调整。转换价(目前为每股8.95 港元)将会调整至每股8.67港元,自二零二五年八
月二日(即紧随确定股东享有末期股息权利之记录日期后之日)起生效。债券的全部其
他条款均维持不变。
联想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及首席执行官
杨元庆
谨启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七日
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杨元庆先生;非执行董事为朱立南先生、赵令欢先生、黄伟明先
生及Laura Gren Quatela女士;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John Lawson Thornton先生、Gordon
Robert Halyburton Or先生、胡展云先生、杨澜女士、王雪红女士、薛澜教授及Kasper Bo
Roersted (别名 Kasper Bo Rorsted) 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