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992 联想集团 债券及结构性产品:于二零二九年到期 675,000,000 美元 2.50%的可换股债券转换价调整通知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

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

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于二零二九年到期 675,000,000 美元 2.50%的可换股债券

转换价调整通知

(股份代号: 5440)

Lenovo Group Limited联想集团有限公司

(于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港币柜台股份代号:992 / 人民币柜台股份代号:80992)

兹提述联想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年八月十七日、二零二年

八月十八日、二零二年八月二十六日及二零二年八月二十九日内容有关本公司发

行于二零二九年到期675,000,000美元2.50%的可换股债券(「债券」)之公告(统称

「公告」),以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七日内容(其中包括)有关本公司

股东批准每股30.5港仙现金股息(「末期股息」)之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

告所用词汇与公告所定义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谨此通知基于宣派末期股息,转换价将根据债券的条款及条件第6(c)(i)(B)项作

出调整。转换价(目前为每股8.95 港元)将会调整至每股8.67港元,自二零二五年八

月二日(即紧随确定股东享有末期股息权利之记录日期后之日)起生效。债券的全部其

他条款均维持不变。

联想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及首席执行官

杨元庆

谨启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七日

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杨元庆先生;非执行董事为朱立南先生、赵令欢先生、黄伟明先

生及Laura Gren Quatela女士;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John Lawson Thornton先生、Gordon

Robert Halyburton Or先生、胡展云先生、杨澜女士、王雪红女士、薛澜教授及Kasper Bo

Roersted (别名 Kasper Bo Rorsted)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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