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63 智中国际 公告及通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告的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本通告全

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LOTUS HORIZON HOLDINGS LIMITED

(股份代号:6063)

智中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兹通告智中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谨订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五日(星期

五)下午二时三十分假座香港中环干诺道中13至14号欧陆贸易中心22楼举行股

东周年大会,借以处理下列事项:

普通决议案

1. 考虑及批准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经审核财务报

表、本公司董事会报告及核数师报告;

(b) 重选袁慧仪女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c) 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厘定董事酬金;

  1. ,并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厘

定其酬金;

  1. ,考虑并酌情通过下列决议案(不论有否修订)为普通决议

案:

「动议:

(a) 在本决议案(c)段之规限下,谨此一般及无条件批准本公司董事(「董

事」)于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行使本公司一切权力,以根据所有适用

法例配发、发行及以其他方式处理本公司股本中之额外股份(「股份」)

或可转换成股份之证券、或购股权或认购任何股份(包括任何自库存

中出售或转让任何库存股份)的类似权利,并作出、授出、签订或执行

将或可能须行使有关权力之要约、协议或购股权、契据及其他文件;


(b) 本决议案(a)段之批准将授权董事于有关期间作出、授出、签订或执行

将或可能须于有关期间结束后行使有关权力之要约、协议或购股权、

契据及其他文件;

(c) 除根据以下各项外,

(i) 供股(定义见下文);或

(i) 本公司任何认股权证或可转换为股份之任何证券随附之认购权

或转换权获行使;或

(i) 根据购股权计划或当时所采纳有关向本公司及╱或任何其附属公

司之高级职员及╱或雇员或任何其他合资格人士授出或发行股份

或可认购股份之权利之类似安排而行使任何购股权;或

(iv) 依据按本公司不时生效之组织章程细则作出的以股代息或类似

安排,配发股份以代替股份的全部或部份股息;及

(v) 本公司股东授出之特别授权,

董事根据本决议案之批准可予配发或同意有条件或无条件予以配发

(不论根据购股权或其他方式而作出者)及发行之股本面值总额不得

超过于本决议案获通过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本面值总额(不包括库存

股份(如有)之20%,而有关批准亦受相应限制;

(d) 就本决议案而言:

「有关期间」乃指本决议案通过(包括当日)起至下列最早日期止期间:

(i) 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或

(i) 本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或开曼群岛适用法律规定本公司须举行

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的期限届满;或

(i) 本决议案所载授权于股东大会被本公司股东透过普通决议案撤

回或更改的日子;及


「供股」乃指于董事指定期间内,向于指定记录日期名列本公司股东名

册的股份持有人,按其当时的持股比例根据股份要约配发、发行或授

出股份,惟董事可就零碎股权或经考虑适用于本公司的任何地域的

任何认可监管机构或任何证券交易所的法例或规定项下任何限制或

责任,而作出可能视为必需或适宜的豁免或其他安排。」

  1. ,考虑并酌情通过下列决议案(不论有否修订)为普通决议

案:

「动议:

(a) 在本决议案(b)段的规限下,一般及无条件批准本公司董事于有关期

间(定义见下文)内行使本公司一切权力,以根据开曼群岛适用法例及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规定或本公司证券

可能上市并就此而言获得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及联交所

认可的证券交易所(「认可证券交易所」)规定(经不时修订),在联交所

或任何其他认可证券交易所购买本公司股本中的股份(「股份」)或可转

换成股份的证券;

(b) 本公司根据本决议案(a)段的批准可于有关期间内购买的股份及可换

股证券总面值不得超过本公司于本决议案获通过当日的已发行股本

总面值(不包括库存股份(如有)10%(基于本决议案获通过当日之前

及截至该日,本公司概无发行或购回股份,则本公司将获准购回最多

200,000,000股已缴足股份),而本决议案(a)段的授权亦须受此限制;

(c) 就本决议案而言,「有关期间」乃指本决议案通过日期起至下列最早日

期止期间:

(i) 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或

(i) 本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或开曼群岛适用法律规定本公司须举行

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的期限届满;或


(i) 本决议案所载授权于股东大会被本公司股东透过普通决议案撤

回或更改的日子。」

  1. ,考虑并酌情通过下列决议案(不论有否修订)为普通决议

案:

「动议待召开本大会通告(「通告」)所载第4项及第5项决议案获通过后,谨此

扩大根据通告所载第4项决议案授予董事行使本公司权力以配发、发行及

以其他方式处理本公司股本(包括任何自库存中出售或转让任何库存股份)

中股份(「股份」)之一般授权(就此股本数额亦受限制),将本公司根据通告

所载第5项决议案授出之授权购买之本公司股本总面值,加入董事根据有

关一般授权可能配发或有条件或无条件同意配发之本公司股本总面值,

惟有关数额不得超过于本决议案通过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面值(不包

括库存股份(如有)之10%。」

特别决议案

  1. ,考虑及酌情通过下列决议案(不论有否修订)为普通决议

案:

「动议智中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的现有组织章程细则以本公司日

期为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八日的通函(「通函」)所载方式修订;本公司的第三

次经修订及重订之组织章程细则按该形式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呈交(注明

「A」字样的副本已呈交股东周年 大会并由股东周年大会主席签署以资识

别)(当中综合了通函所述所有建议修订),以 获批准并采纳以代替并排除

本公司现有组织章程细则,于大会结束后即时生效;及本公司任何一名董

事谨此获授权作出所有必要事宜以实行采纳本公司第三次经修订及重订

之的组织章程细则。」

承董事会命

智中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行政总裁

朱国欢

香港,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八日


附注:

  • ,均有权委派一位或以上(倘其持有两股或以上的

股份)代表代其出席大会并代其投票。受委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

  • ,任何一名联名持有人均可亲身或委任代表就该等股份投票,犹

如其为唯一有权投票的持有人。然而,若多于一名联名持有人出席任何大会,则排名首

位的持有人(不论亲身或委派代表)的投票将被接纳,其他联名持有人的投票将属无效。

就此而言,有关联名持股排名先后将以股东名册内的排名次序为准。

  • (如有)或经认证的授权书或授权文件

副本,惟须尽快且无论如何不得迟于大会或其续会指定举行时间48小时前送达本公司的

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

楼或使用本公司于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八日寄发的通知函件上所提供的用户名称及密码,

递交至指定网址(htps:/evoting.vistra.com),方为有效。股东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仍

可亲自出席大会或其续会并于会上投票(该情况下代表委任表格视撤销论)。

  • ,本公司将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二日

至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五日(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期内不会办理任何股

份过户手续。为符合资格出席二零二五年股东周年大会及于会上投票,本公司未登记的

股份持有人应确保所有填妥的过户表格连同相关股票必须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一日下

午四时三十分前送交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

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以办理登记手续。

倘于大会日期下午十二时三十分至下午二时三十分期间任何时间悬挂八号或以上台风

警告信号或黑色暴雨警告及╱或出现「极端情况」,则大会将延期或押后举行。本公司将

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lotushorizonholdings.com

刊发公告,以尽快通知股东有关重新安排的大会日期、时间及地点。

于本通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朱国欢先生(主席兼行政总裁)及陈

树安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梁燕辉女士、马时俊先生及袁慧仪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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