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887 英皇钟表珠宝 通函:致非登记股东 – 以电子方式传送公司通讯
(于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87)
各位非登记股东
( 附注)
:
以电子方式传送公司通讯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 2.07A 条、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以及英皇钟表珠宝有限
公司(「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本公司将以电子方式向其证券持有人提供已发出或将予发出之公司通讯,
供证券持有人参照或采取行动,公司通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a) 董事会报告、年度账目连同核数师报告及(如适
用)财务摘要报告;(b) 中期报告及(如适用)中期摘要报告;(c) 会议通告;(d) 上市文件;(e) 通函;及 (f) 委任
代表格(统称「公司通讯」),而 阁下可选择:
- :/w.EmperorWatchJewelery.com) 及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 (htps:/w.hkexnews.hk)(统称「该等网站」)发布的通知(「电邮通知」);或
- (「通知信函」)以收取有关公司通讯已在该等网站发布的通知。
本公司作出有关安排是为了提高效率及成本效益和保护环境,因此建议 阁下选择电邮通知并透过香港中央结算
有限公司(「香港结算」)向本公司提供有效的电邮地址(如 阁下已透过电邮收到此通知,则毋须采取任何行
动)。
在行使选择权时,请联络 阁下的股票经纪、托管商、代理人或其他相关人士作出必要的安排,并向他们提供有
效的电邮地址(如适用),该等资料将透过香港结算提供予本公司。
倘若本公司未有从香港结算收到 阁下的有效电邮地址,则 阁下将被默示同意以电子方式传送公司通讯及收取
公司通讯已兹发布的通知信函印刷本。日后,当本公司于该等网站刊发任何公司通讯时,只会向 阁下发送一封
通知信函,告知 阁下公司通讯已于该等网站发布。该通知将以电邮发出(如 阁下已透过香港结算提供有效电
邮地址)予 阁下或以邮寄方式(如 阁下并未提供电邮地址或电邮地址无效)寄往由香港结算提供 阁下的地
址。
阁下可以随时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经本公司之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处」),
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或以电邮方式发送至887-ecom@vistra.com)要求收
取公司通讯之印刷本。倘若 阁下已收到有关在该等网站上刊登公司通讯的通知,但因任何原因而难以在该等网
站上查阅公司通讯,本公司将于收到 阁下要求后免费寄上所要求公司通讯之印刷本。有关索取公司通讯之印刷
本安排之详情,请浏览本公司网站。
敬请注意,日后所有公司通讯的中、英文版本将会在该等网站刊载。 阁下若对本函有任何疑问,请在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香港公众假期除外)内致电股份过户登记处 (852) 2980-1333查询。
英皇钟表珠宝有限公司
谨启
2025年7月18日
附注:
本函乃向本公司之非登记股东发出。「非登记股东」指该持有本公司股份并存放于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的人士或公司,并已透过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不时
向本公司发出通知,表示欲收取公司通讯。如 阁下已经出售或转让所持有之本公司股份,则毋须理会本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