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320 金宝通 公告及通告:自愿公告本公司股权架构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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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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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PUTIME GROUP LIMITED
金宝通集团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20)
自愿公告
本公司股权架构变动
本公告乃金宝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自愿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获告知,为传承计划及家族理
财,本公司控股东及荣誉主席欧阳和先生将(i)Solar Power Group Limited(「Solar
Power」,一间于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之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352,500,000股
份)之全部股权;及(i)其直接持有本公司1,023,000股份(统称「目标股份」)转让
予其子欧阳伯康先生(「欧阳伯康先生」),名义代价为1.0美元(「股份转让」)。目标
股份占本公司于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本总额约41.9%。欧阳伯康先生担任本公司执
行董事、董事会主席兼行政总裁。
于股份转让完成后,欧阳和先生不再为Solar Power及本公司之法定及实益拥有
人,而欧阳伯康先生于本公司之权益由6,068,500股本公司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
本总额约0.7%)增加至合共362,991,500股本公司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
43.0%)。
欧阳伯康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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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ar Pow Lim | er Group i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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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架构
紧接股份转让完成前及紧随股份转让完成后本公司之股权架构载列如下:
紧接股份转让前
100%
41.8%
0.1%
0.7%
欧阳和先生
Solar Power Group
Limited
本公司
紧随股份转让后
41.8%
100%
0.8%
欧阳伯康先生
本公司
收购守则及上市规则之涵义
鉴于股份转让并不涉及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4章
及第14A章,本公司并无参与任何交易。
欧阳伯康先生已向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执行人员申请确认股份转让不会触发
收购守则第26.1条项下之全面收购要约责任,及于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九日执行人员
已豁免欧阳伯康先生须因股份转让而履行全面要约之责任。
承董事会命
金宝通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兼行政总裁
欧阳伯康
香港,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七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为:
执行董事:
欧阳伯康先生(主席兼行政总裁)
黄华舜先生
非执行董事:
甘志超先生
王俊光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何百川先生
李尚玉女士
梅敏仪女士
* 仅供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