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330 灵宝黄金 公告及通告: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告的内容概不负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通告全部或任何

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330)

Lingbao Gold Group Company Ltd.

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兹通告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谨订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五日(星期二)

上午九时正在本公司的办事处(地址为中国河南省灵宝市函谷路与荆山路交叉口)举

行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以考虑及酌情通过(无论有否修订)本公司以下

决议案:

特别决议案

1.

「动议:

(a)

受限于及待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批准根据本公司股份奖励计划(「股份奖励计

划」)(其规则载于已提呈临时股东大会并由临时股东大会主席简签以供识别

之注有「

A

」字样之文件内)的条款及条件授出之股份奖励所涉及将予配发及

发行的新股份上市及买卖后,谨此批准及采纳股份奖励计划;及

(b)

就根据股份奖励计划及本公司任何其他计划将予授出的所有购股权及奖励

而可予发行的股份总数,合共不得超过于采纳日期或批准更新计划授权限

额的相关日期已发行

H

股(不包括库存股份)总数的

5%


2.

「动议:

待上文第

项决议案获通过后,谨此授权董事会及╱或委员会采取其全权酌情

认为属必要或适宜的所有关行动及订立所有关交易、安排及协议,以实行

股份奖励计划,包括但不限于:

(a)

解释及诠释计划规则及根据计划授出奖励之条款;

(b)

监督计划的日常管理;

(c)

为计划的管理、诠释、实施及运作而制订或更改相关安排、指引、程序

及╱或法规,惟不得与计划规则相抵触;

(d)

厘定如何根据计划规则结付奖励股份的归属;

(e)

基于对本集团发展及增长的贡献或其他被认为适当的因素,不时厘定任何

合资格人士是否有资格获授予奖励;

(f)

向其不时选定的该等合资格人士授予奖励;

(g)

厘定奖励的条款及条件并确定归属条件是否达成;

(h)

订立及管理计划的绩效目标;

(i)

不时就授予信函及归属通知的形式进行批准;

(J)

行使股东可能不时授予的任何权力;

(k)

厘定计划的执行、修订及终止,并取得计划规则规定及╱或法律、法规或

相关监管机构规定进行该等变更所需之任何股东于股东大会之批准;

(l)

为计划目的而聘请银行、经纪、受托人、会计师、法律顾问、顾问及其他专

业机构;及


(m)

就计划签立、执行、修订及终止相关文件(包括信托契据)及采取有关其他

步骤或行动以落实计划规则的条款及意图。

承董事会命

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陈建正

中国河南省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八日

于本通知日期,董事会包括五名执行董事,即陈建正先生、邢江泽先生、何成群先

生、吴黎明先生及赵理女士;两名非执行董事,即张飞虎先生及王冠然先生;及四

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杨志达先生、陈聪发先生、薄少川先生及郭新生先生。

附注:

1.

根据上市规则,股东大会上的任何表决均须以投票表决方式进行。因此,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所载的每项决议案均将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投票表决结果公告将根据上市规则于联交所网

(w.hkexnews.hk)

及本公司网站

(w.lbgold.com)

上刊载。

2.

任何有权出席据上述通告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并于会上投票的股东均有权委任一名或多名受

委代表代其出席并投票。受委代表毋须为股东。股东或其受委代表须于出席大会时出示其身

份证明文件。

3.

代表委任表格连同经公证人证明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须于临时股东大会或其任何

续会指定举行时间

小时前填妥并交回本公司的

H

股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就

H

股东而言)或本公司的注册办事处(地址为中国河南省灵宝市函谷路与荆山路交叉口)

(就内资股东而言)。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位于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

号合和中心

17M

楼。填妥并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股东仍可依愿亲身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

于会上投票。

4.

本公司将于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星期四)至二零二五年八月五日(星期二)(包括首尾两

日)暂停办理

H

股东登记手续,以厘定

H

股东是否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在此期间,概

不会办理

H

股过户登记。为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所有股票连同相关过户文件必须由

H

股东于

不迟于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日(星期三)下午四时三十分交回本公司

H

股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

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

号合和中心

号铺),以作登

记。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于会上投票的记录日期为二零二五年八月五日(星期二)。


5.

倘属任何股份之联名登记持有人,则股东名册上排名首位者方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于会

上就有关股份投票。

6.

临时股东大会预计将持续不超过一天。出席会议的合资格股东(或其受委代表)须自行承担差

旅费及住宿费。

7.

本公司的总部地址为:

中国河南省

灵宝市函谷路与荆山路交叉口

电话:

邮箱:

lbgold@lbgold.com

留下评论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