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77 骏东控股 财务报表/环境、社会及管治资料:2025 年报


1二零二五年报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

GEM

(「

GEM

」)的特色

GEM

的定位,乃为相比起其他在联交所上市的公司带有较高投资风险的公司提供一个上市的市场。有意投资者应了解投资于该等公

司的潜在风险,并应经过审慎周详的考虑后方作出投资决定。

GEM

的较高风险及其他特色表示

GEM

较适合专业及其他资深投资者。

由于

GEM

上市公司新兴的性质使然,在

GEM

买卖的证券可能会较于联交所主板买卖的证券承受较大的市场波动风险,同时无法保证在

GEM

买卖的证券会有高流通量的市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联交所对本报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无发表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本报告全

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乃遵照联交所

GEM

证券上市规则(「

GEM

上市规则」)之规定提供有关骏东(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资料。本公司董事(「董

事」)愿对本报告所载资料共同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彼等所深知及确信,本报告所载资料在各重

要方面均属准确完备,并无误导或欺诈成分,且并无遗漏其他事项,足以令本报告所载任何陈述或本报告产生误导。


目录

骏东(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资料

主席报告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简介

企业管治报告

董事会报告

独立核数师报告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综合财务状况表

综合权益变动表

综合现金流量表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财务资料概要


公司资料

3二零二五年报

董事会

执行董事

李月先生(主席)

薛兆强先生(行政总裁)

非执行董事

丁洪泉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王围先生

董萍女士

朱达先生

审核委员会成员

朱达先生(主席)

董萍女士

王围先生

提名委员会成员

王围先生(主席)

董萍女士

朱达先生

薪酬委员会成员

董萍女士(主席)

朱达先生

王围先生

合规主任

李月先生

公司秘书

陈玉晓先生

授权代表

李月先生

陈玉晓先生

核数师

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执业会计师

香港

干诺道中

永安中心

注册办事处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

总部及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

北角

英皇道

国都广场

于开曼群岛的主要股份过户登记处

Conyers Trust Company (Cayman) Limited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

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

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香港

夏悫道

远东金融中心

主要往来银行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

w.stedoriental.com.hk

股份代号


主席报告

骏东(控股)有限公司

敬启者:

本人谨代表骏东(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呈列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截至

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业绩。

表现

截至

日止年度,本集团经营的业务环境仍充满挑战及严峻。本集团目前的产品结构主要包括结构板、建筑辅助材料以及

木结构件、木门窗、木家具等其他木制品。

截至

日止年度,本集团的收入减少约

66.4%

至约

21.2

百万港元(

年:约

63.1

百万港元)。于

年,本集团大部分订单

乃于房地产市场低迷带来的影响全面显现前订购。此外,随著

COVID-19

封锁措施放宽及于

年下半年恢复常态,部分订单已加急完

成。因此,本集团于截至

日止年度的收入约为

12.5

百万港元,于截至

日止年度则大幅增至约

63.1

百万港元。然

而,由于房地产发展商会因应市况调整其项目计划,对新建筑需求减少的影响于稍后开始显现。由于客户订单规模减少,导致本集团

于截至

日止年度的收入较去年下跌。截至

日止年度,毛利减少约

79.6%

至约

3.0

百万港元(

年:约

14.7

百万

港元)。于确认出售一间附属公司收益约

64.5

百万港元后,本集团于截至

日止财政年度录得溢利约

36.3

百万港元,而截至

日止年度录得亏损约

38.6

百万港元。

董事会并不建议就截至

日止年度派付末期股息。

未来前景

展望

年,中国经济仍将面对内需不足、贸易摩擦加剧及全球经济不确定性等挑战。为确保经济稳定增长,预计中国政府将出台更

具针对性的政策。

日推出被视为支持中国股市及房地产市场而出台的一揽子综合货币政策后,中国政府于今年

月初再次下调存款准备

金率及政策利率,此举有望进一步激活市场需求。预计中国将继续保持适度寛松的货币政策,通过多种工具为市场提供合理充裕的流

动支持。随著预期楼市将会反弹,预期来自客户的订单及本集团收入亦会增加。

中国对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日益重视,可能为本集团的木制品带来新的需求。木材为一种可再生资源,与钢铁及混凝土等材料相比,木

材的碳足迹较低。木结构及建筑构件因其能源效率、天然绝缘性能及减少对环境的影响而在许多项目中受重用。

本集团一直致力增加其产品种类,并会将更多资源用于不同种类木制品的研发及采购。此举有助于本集团扩大市场份额,迎合不同消

费者的需要。本集团亦将继续探索与市场参与者在产业价值链中游至下游进行策略合作的潜在机遇,以期进一步扩大本集团的木材

相关业务。

本集团尽最大努力寻找其他潜在业务发展(包括可能扩充任何产能或丰富贸易分销渠道)。董事相信,本集团业务表现将会继续恢复,

相较于小规模本土企业,本集团于进一步发展并扩大其市场及产品方面更具优势。


5二零二五年报

主席报告

(续)

董事会将维持本集团于采购、制造及销售木制产品的现有主要业务,并将检讨本集团业务及营运,持续物色新的商机以提升及巩固本

集团的业务。董事会可能考虑对本集团之业务及营运作出其认为必要或适宜之任何变动,以提升本集团之价值。

致谢

本人谨代表本公司对股东及业务伙伴的支持以及管理层及员工对本集团发展的坚定奉献及贡献致以衷心感谢。本人相信,凭借我们

的共同努力,我们可创造美好明天。

李月

主席兼执行董事

香港,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骏东(控股)有限公司

业务回顾

本集团主要从事采购、制造及销售木制产品。

中国的木制品行业与房地产及建筑行业息相关。由于早前房地产投资下降、销售疲弱及若干房地产发展商陷入财务困境,房地产市

道低迷,已无可避免地影响对建筑材料(包括木制品)的需求。

年,本集团大部分订单乃于房地产市场低迷带来的影响全面显现前订购。此外,随著

COVID-19

封锁措施放宽及于

年下半年

恢复常态,部分订单已加急完成。因此,本集团于截至

日止年度的收入约为

12.5

百万港元,于截至

日止年度

则大幅增至约

63.1

百万港元。然而,由于房地产发展商会因应市况调整其项目计划,对新建筑需求减少的影响于稍后开始显现。由于

客户订单规模减少,导致本集团于截至

日止年度的收入较去年同期下跌约

66.4%

至约

21.2

百万港元

(2024

年:约

63.1

百万港

元)。

本集团将会运用不同方法提高生产力,例如改进生产流程、加强服务质素监控及完善对客户的支援。除此之外,本集团亦会致力推动

持续进步之文化及内部流程之自动化以提升效率及减省成本。预期各开源节流的措施将有助于改善本集团表现。


7二零二五年报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续)

财务回顾

收入

于截至

日止年度,本集团录得收入约

21.2

百万港元,较去年减少约

66.4%

年:约

63.1

百万港元)。收入减少的原因于本

报告「管理层讨论及分析」的「业务回顾」一节披露。

毛利

年内毛利减少约

79.6%

至约

3.0

百万港元(

年:约

14.7

百万港元)。该减少主要由于木制产品需求减少令收入减少所致。

年内溢利╱亏损

截至

日止年度,本集团录得溢利约

36.3

百万港元,而截至

日止年度录得亏损约

38.6

百万港元。

变动乃主要由于

i)

其他收益变动约

6.7

百万港元至约

1.1

百万港元(

年:其他亏损约

5.6

百万港元);

i)

确认出售一间附属公司的收益约

64.5

百万港元(

年:零港元);

i)

截至

日止年度,行政开支减少约

4.6

百万港元至约

15.1

百万港元(

年:约

19.7

百万港

元);

iv)

非流动资产之减值亏损减少约

12.3

百万港元至零港元(

年:约

12.3

百万港元);及

v)

出售附带银行借款之附属公司于

月完成后,融资成本减少约

1.3

百万港元至约

13.7

百万港元(

年:约

15.0

百万港元)。有关变动被截至

日止年度之毛利减

少约

11.7

百万港元至约

3.0

百万港元

(2024

年:约

14.7

百万港元)抵销。


骏东(控股)有限公司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续)

流动资金、财务资源及资本结构

本集团营运资金需求及其他资本需求乃透过股东权益、经营产生的现金、股东垫款以及银行借款相结合的方式满足。未来,本集团拟

使用本集团经营活动所得现金流量、本集团可得之银行及其他融资以及其他外部债务融资为未来经营及资本开支提供资金。

现金的主要用途一直作为及预期继续作为经营成本及资本开支。于

日,本集团的流动资产主要包括银行及手头现金、贸

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及存货。流动负债主要包括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日,本集团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维持约为

2.9

百万港元(于

日:约

1.0

百万港元)。本集团于

日录得

流动负债净额约

15.4

百万港元(于

日:流动负债净额约

14.5

百万港元)。

日,本集团的银行借款总额(均以人民币计值)约为零港元(于

日:约

161.5

百万港元)。

日,本集团的资本结构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及本公司股东应占权益(包括已发行股本及储备)。

日,本集团的资产负债比率(以财政年度末总负债除以总资产计算)约为

83.9%

(于

日:约

115.8%

)。


9二零二五年报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续)

本集团资产抵押

日,本集团并无任何资产抵押。

或然负债

日,本集团并无重大或然负债。

资本承担

日,有关已订约但未于综合财务报表内拨备之物业、厂房及设备的资本承担约零港元(于

日:约零港元)。

重大投资

截至

日止年度,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投资(

年:无)。

外汇风险

本集团主要于中国营运业务,大部份交易以人民币计值及结算,人民币亦为本集团的功能货币。本集团密切监察汇率变动,以管理其

外汇风险。本集团目前并无为对冲会计指定远期外汇合约的任何对冲关系。

雇员及薪酬政策

日,本集团合共有

名雇员。本集团按雇员表现、经验及当时业内惯例厘定薪酬。彼等薪酬待遇通常按表现评估及其他

相关因素每年更新。本集团或会按个别雇员之表现发放酌情花红,以表扬彼等之贡献及努力。董事薪酬乃经参考(其中包括)现行市

况、董事之经验及彼于本公司之职位及职责厘定。本集团设立的员工福利计划,包括香港员工的强制性公积金计划及中国员工的适用

社会保险计划。

本公司于

日有条件批准及采纳一份购股权计划(「购股权计划」),据此,本集团若干雇员、咨询人员及顾问(包括执行董事)

可获授予购股权,以认购本公司的股份。购股权计划于

日届满。截至

日,概无董事或雇员根据购股权计划持

有本公司任何购股权。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简介

骏东(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李月先生,

岁,于

月在河北经贸大学(前称河北财经学校)完成二年制会计专业课程。彼于

月获河北大学颁授法学

士学位。于

月,李先生获河北大学颁授经济学硕士学位。

月起,彼服务于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并以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中心支行长身份于

月离职。自

月至

月,彼担任中国光大银行石家庄分行副行长。自

月至

月,彼担任河北省农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行政总裁。自

月至

月,彼担任东亚银行石家庄分行副行长。自

月起,彼担任河北杰明投资有限公司行政总裁,该公司主要从事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未被限制或禁止的投资活动。李先生亦于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兴桦有限公司、领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环球中富

有限公司、

Leading Efort Group Limited

及景成国际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职位。李先生也是孙雪松女士的舅。孙女士为本公司当前主要

股东以及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河北万佳莱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薛兆强,

岁,为行政总裁,并于

日首次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彼于

月在河北工程大学科信学院完成三年制建筑学

专业课程并自

月起担任河北邯郸市合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及经营房地产物业)之主席。彼先前曾获选为中华人民共和

国邯郸市第

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非执行董事

丁洪泉,

岁,于

日获调任为非执行董事前,彼于

日首次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于

月在河北经济

管理干部学院完成税务学专业课程。于

月,彼于中共河北省委党校完成两年制的研究生课程。

丁先生自

月至

月及自

月至

月分别担任河北境外上市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之董事及副董事长。彼亦

月起担任中财金控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丁先生拥有丰富中国税务经验。

独立非执行董事

王围,

岁,于

日首次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于

月获河北农业大学颁授国际经济与贸易学士学位,并于

月完成中国政法大学提供之法律研究生课程。自

月至

月,王先生曾供职于河北省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并

于其后供职于驻京办。自

月起,王先生担任鑫跃腾祥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自

月起,彼加入瑞丰动力

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投资者关系经理。

王先生为本公司提名委员会主席以及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


11二零二五年报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简介

(续)

董萍,

岁,于

日首次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于

月在江西师范学院(现称江西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

完成三年制英语言学专业课程。于

月,董女士获得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中国合作交流项目北京国际经济管理学院英语言

学中心的学习证书。于

月,彼完成由英国政府牵头的技术合作培训计划中的企业管理发展项目课程。于

月,彼完成辽

宁大学研究生课程。于

月,彼获广东省人事厅颁发高级经济师证书。于

月,彼获得东北农业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于

月,彼亦获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

于加入本公司前,彼曾供职于江西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部,至

年离任。其后彼自

年起任职于深圳发展银行,并于

月晋升为国际业务部副经理。于

月,彼加入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任副行长。彼已于

年退休,现时并无于任何公司担任职

务。

董女士为本公司薪酬委员会主席以及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

朱达,

岁,于

日首次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于

月在都柏林波托贝洛学院及都柏林格里菲斯学院完成商业

课程并获爱尔兰高等教育及培训授予委员会颁授会计及金融文学士学位。于

月至

月,彼为河北省国富农业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之项目经理。彼于

月加入北京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其后于

月至

借调毕马威香港担任助理经理。自

月起至

月,朱先生担任华锦投资有限公司的业务经理及财务经理。自

月起

月,彼担任河北中鸿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助理财务总监。自

月起至

月,朱先生担任光荣资产管理(北京)有限

公司的高级投资经理。自

月起,朱先生加入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高级研究员。

朱先生为本公司审核委员会主席以及本公司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

公司秘书

陈玉晓,

岁,为本公司之首席财务官兼公司秘书。陈先生自香港树仁学院(现称香港树仁大学)取得会计荣誉文凭及自香港理工大学

取得专业会计硕士学位。陈先生为香港会计师公会员及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于加入本集团前,陈先生曾于多间执业

会计师事务所及上市公司获取多方面之会计、核数及公司秘书工作经验。陈先生于会计及核数方面拥有逾

年经验。

合规主任

李月于

日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兼合规主任。彼之履历详情及专业资格载于本报告第

页。


企业管治报告

骏东(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管治常规

董事会致力坚持

GEM

上市规则附录

C1

部所包含的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所载企业管治原则,并采纳多种措施以提升内部

监控系统、董事持续专业发展及企业管治常规的其他方面。董事会在致力维持高水平企业管治时,其亦努力为其股东创造价值及达成

最高回报。董事会将参考本地及国际准则继续审阅及改善企业管治常规质素。

截至

日止年度,本公司于所有重要方面均已遵守企业管治守则所载守则条文。

董事证券交易

本公司已采纳条款不逊于

GEM

上市规则第

5.48

5.67

条所载规定交易准则的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作

为其监管董事证券交易的自身守则。已向全体董事作出特别询问且全体董事已确认,彼等于截至

日止年度全面遵守标准

守则所载规定交易准则。

董事会

全体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已对本公司经营及业务有妥善了解及全面知悉宪法及普通法、

GEM

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法例及监管

规定项下彼等的职能及责任。每名董事已告知本公司有关彼等于委任之时于其他公司担任职务数目及性质以及重大承担的详情。

董事会负责领导及监控本集团,并共同负责指导并监督本集团事务以促使本集团成功发展。董事会致力于制订本集团的整体策略、

审批发展计划及预算、监察财务及营运业绩、审查内部监控制度的有效性、监督和管理本集团管理层的表现,厘定本公司企业管治政

策及根据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第

A.1.1

条履行责任以及设定本集团的价值观和标准。虽然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处理本集团的日常管

理、行政和运作,但所有董事继续将充足时间和注意力投入本公司事务中。董事会定期审阅授出的职能,以确保符合本集团的需要。

董事会组成

董事会现时由六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执行董事、一名为非执行董事及三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成员的资料(包括性别及委

任期限)如下:

成员性别委任期限

李月先生男性

年零两个月

薛兆强先生男性

年零七个月

丁洪泉先生男性

年零七个月

王围先生男性

董萍女士女性

年零七个月

朱达先生男性

年零七个月

各董事履历详情载于本报告第

页「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简介」一节内。


13二零二五年报

企业管治报告

(续)

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第

C.5.1

条订明,董事会须定期举办董事会议,且须每年至少举行四次,大概每季一次。于截至

日止年度,仅举行了四次董事会议。本集团截至

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年度业绩、成立本集团合营公司、出售本公司一

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及签署租赁协议、截至

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综合中期业绩,以及截至

日止年度需要在

董事会议上讨论的其他公司交易,已在董事会全体会议上及╱或透过传阅书面决议案的方式由董事进行审阅及讨论。连同于截至

日止年度以传阅书面材料知会董事会之方式,本公司已采取充足措施确保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间有效的沟通。截

日止年度,已举行四次董事会议,各名董事之出席记录载列如下:

董事姓名

出席的董事会

会议数目/

会议数目

执行董事

李月先生(主席)

4/4

薛兆强先生(行政总裁)

4/4

非执行董事

丁洪泉先生

4/4

独立非执行董事

王围先生

4/4

董萍女士

4/4

朱达先生

4/4

概无董事由其替任董事出席上述会议。

全体董事于出席董事会常规会议及其他会议前获发适当通知。会议程及其他相关资料将于董事会议举行前向董事发出,并征询

全体董事以于董事会议程列入其他事项。

全体董事均可寻求本公司之公司秘书(「公司秘书」)之意见及服务,以确保董事会程序以及所有适用规则及规例获得遵守,且可在有需

要时自由寻求独立专业意见。

会议记录之草稿及最终定稿均送交全体董事以供彼等提供意见及加以记录。董事会议记录由公司秘书保存,任何董事可于任何合

理时间事先发出合理通知要求查阅有关会议记录。

自彼等各自的委任日期起直至本报告日期,每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已参考

GEM

上市规则第

5.09

条作出独立性确认且董事会信纳全体独立

非执行董事均为独立人士,并符合

GEM

上市规则第

5.09

条的独立性指引。

董事之委任、重选及退任

根据本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细则」)第

条,任何获董事会委任以填补临时空缺的董事任期将直至其获委任后本公司首届股东大会

为止,并于该大会上膺选连任,而任何获董事会委任加入现有董事会的董事任期仅至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为

止,届时将合资格膺选连任。根据细则第

条,于每届股东周年大会上,当时三分之一之董事(或倘人数并非三

(3)

之倍数,则为最接近

但不少于三分之一之人数)应轮值退任,惟每名董事应最少每三年于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一次。

根据细则第

条,执行董事薛兆强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董萍女士将轮值退任,并合资格且愿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膺选连任董事。


骏东(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管治报告

(续)

主席及主要行政人员

根据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第

C.2.1

条,主席与行政总裁的角色应予区分,不应由同一人士兼任。目前,本公司主席李月先生负责整

体策略规划、公司政策及监管本集团营运。本公司行政总裁薛兆强先生及管理层获授权负责本集团的日常营运,彼等负责不同的业务

工作。因此,本公司主席及行政总裁之角色已区分且并非由同一人士兼任。

董事会多元化政策

为实现可持续及均衡发展,本公司认为,加强董事会层面之多元性乃促进其战略目标及可持续发展实现之基本要素。在决定董事会之

组成时,已从多个方面考虑董事会之多元性,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专业经验、技能及知识。所有董事会之委任

将以用人唯才为原则,在考虑候选人时以客观标准充分顾及多元化董事会之益处。候选人之选拔将基于一系列多元化观点考虑,包括

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专业经验、技能及知识。最终将根据获选候选人将为董事会带来之益处及贡献作决定。

董事会已制定可计量目标(如上文所述,于性别、技能及专业经验等方面)以推行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并不时检讨该等目标以确保其

合适度及确定实现该等目标的进度。特别是,按照企业管治守则的要求,本公司已设定初步目标,于董事会中委任至少一名不同性别

董事,而此目标随著董萍女士于

月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后便告达成。目前,董事会的性别多元化约为

16.7%

名董事中有

名女性)。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将不时检讨董事会的性别多元化比例目标,并于物色到合适人选时把握机会逐步提高女性成员的比

重。另外,董事会目前包含来自不同专业背景(包括房地产行业、投资、金融、会计、资本市场、企业管治及管理)以及来自不同年龄组

别(

多岁至

多岁均有)的成员。因此,提名委员会认为,经考虑其本身业务模式及特定需要,董事会目前之组成无论于专业经验及

技能方面均具有多元化(包括性别多元化)特点。

提名委员会将于适当时审视董事会多元化政策,以不时确保其成效。提名委员会将至少每年一次就可能须对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及董

事会组成的任何改变(包括物色董事会潜在继任人以达致性别多元化的需要)进行讨论,并向董事会作出有关推荐建议供其审批。董

事会于

年已检讨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并认为董事会多元化政策施行得当且行之有效。

本集团招聘及晋升雇员之政策乃基于雇员技能、知识、经验及表现等客观因素。我们不考虑彼等各自性别、种族或宗教信仰,以提供

公正平等之工作环境及机会。本年度本集团员工(包括高级管理人员)之性别比例概要于本公司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内披露。


15二零二五年报

企业管治报告

(续)

股东大会

本公司股东大会为股东及董事会提供沟通机会。本公司每年于董事会可能厘定的地点举行股东周年大会。除股东周年大会外,各股东

大会均称为股东特别大会。根据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第

C.1.6

条,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应出席上市发行人之股东大

会。

董事出席于

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的记录载列如下:

出席的会议

数目/会议数目

执行董事

李月先生(主席)

1/1

薛兆强先生(行政总裁)

1/1

非执行董事

丁洪泉先生

1/1

独立非执行董事

王围先生

1/1

董萍女士

1/1

朱达先生

1/1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于

日成立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其书面职权范围符合

GEM

上市规则第

5.28

5.33

条及企业管治守则。审核委员

会的主要职责为(其中包括)审阅及监督本集团的财务监控、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制度,并就本集团的财务申报事宜向董事会提供建

议及意见。

审核委员会现时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即朱达先生、王围先生及董萍女士。朱达先生于会计方面具有合适的专业资格及经验,

已获委任为审核委员会主席。


骏东(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管治报告

(续)

于截至

日止年度,本公司已举行两次审核委员会议且各委员会成员出席会议的记录载列如下:

董事姓名

审核委员会

会议出席╱

举行次数

朱达先生(主席)

2/2

董萍女士

2/2

王围先生

2/2

审核委员会已审阅本集团截至

日止年度的年度业绩及财务报表并向董事会作出推荐意见,以供批准。

提名委员会

本公司于

日成立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并已制定其书面职权范围,且根据现行企业管治守则条文不时修订。提名委

员会现时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即朱达先生、王围先生及董萍女士。王围先生已获委任为提名委员会主席。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其中包括)就董事会的组成(包括其架构、规模及多元化)最少每年审阅一次,以确保董事会具备适合本集团

业务所需的均衡专业知识、技能及经验。提名委员会亦负责物色及向董事会推荐适当合资格人选加入董事会、监察董事的委任或续聘

及继任计划以及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身份。提名委员会于物色适当合资格人选加入董事会时,亦会考虑董事会多元化政策,而

董事会将审阅董事会多元化政策以就执行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制订及审阅可计量目标,并监察达成该等目标的进度。

于截至

日止年度,本公司已举行一次提名委员会议且各委员会成员出席会议的记录载列如下:

董事姓名

提名委员会

会议出席╱

举行次数

王围先生(主席)

1/1

董萍女士

1/1

朱达先生

1/1

提名委员会于会上审阅董事会的组成及建议于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续聘的董事是否为适当人选。

提名政策

本公司已采纳一项提名政策(「提名政策」),旨在加强董事会及╱或提名委员会甄选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之透明度及可靠性。董

事会将不时审阅提名政策。


17二零二五年报

企业管治报告

(续)

董事甄选标准

提名委员会将参考下列因素评估董事会提名之候选人之合适性,以考虑于股东大会选举为本公司董事及委任其填补临时空缺及就此

向股东作出推荐建议。

于本公司业务营运相关或将与之相关之行业之资格及经验;

可投入之时间及对相关事宜关注的承诺;

各方面之多样性,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经验(专业或其他)、技能及知识;

了解董事会成员所须的受信责任以及履行该等责任所需的时间及精力;及

独立性: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候选人应符合

GEM

上市规则所规定的「独立性」标准,董事会的组成亦必须符合

GEM

上市规则的条文。

该等因素仅供参考,并非详尽无遗,亦不具有决定性。提名委员会可酌情提名其认为合适之任何人士。

董事提名程序

提名委员会应召开会议,并于会议开始前邀请董事会成员提名的候选人(如有)供提名委员会审议。提名委员会亦可提名未获董事会

成员提名的候选人。

获提名候选人将被要求递交所需的个人资料,连同彼等同意获委任为本公司董事的同意书。提名委员会可要求候选人提供其认为必

要之其他资料及文件。

提名委员会应参考上述因素评估获提名候选人之合适性,并向董事会作出推荐建议,以供其考虑及批准。

倘于股东大会重选董事,提名委员会应检讨董事对本公司作出之整体贡献及彼等提供之服务,彼等于董事会之参与度及表现,以及有

关董事是否满足本公司企业策略之需要。

薪酬委员会

本公司于

日成立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并已制定其书面职权范围,且根据企业管治守则现行条文不时修订。薪酬委

员会现时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即朱达先生、王围先生及董萍女士。董萍女士已获委任为薪酬委员会主席。

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能为(其中包括)就应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花红及其他酬金(包括实物福利、退休金权利及赔偿金

额,包括于彼等离职或终止彼等职务或委任时的任何应付赔偿)向董事会作出推荐建议以及就本集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有薪酬之

政策及架构向董事会作出推荐建议。


骏东(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管治报告

(续)

于截至

日止年度,本公司已举行一次薪酬委员会议且各委员会成员出席会议的记录载列如下:

董事姓名

薪酬委员会

会议出席╱

举行次数

董萍女士(主席)

1/1

朱达先生

1/1

王围先生

1/1

薪酬委员会已审阅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概无个别董事参与厘定其自身之薪酬。

截至

日止年度董事的薪酬详情载于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第

E.1.5

条,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成员薪酬(其资料按组别载于本年报「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简介」一节内)

载列如下:

薪酬组别(港元)人数

零港元至

1,000,000

港元

董事培训

各新任董事已于获委任时接受全面、正式及为彼而设之就职指引以确保董事对本集团业务及营运有恰当了解,并完全明白彼于

GEM

上市规则及相关监管规定项下之责任。根据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第

C.1.4

条,所有董事均应参加持续专业发展以发展及更新彼等

之知识及技能,以确保彼等继续在具备全面资讯及切合所需的情况下对董事会作出贡献。于年内,所有董事已参与适当的持续专业发

展,包括阅读与本集团业务相关的最新监管资料、出席内部简报会议、阅读与董事职务及责任相关的材料以及观看相关视频。

本公司各新任董事将由一名合资格专业人士简要介绍法律和监管规定下董事的一般及具体职责。

董事及高级职员之责任保险

本公司已安排适合的保险计划,涵盖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董事及高级职员因本集团的企业活动而引致的董事及高级职员法律诉讼责

任。保险范围将每年进行审阅。

股息政策

根据企业管治守则守则条文第

F.1.1

条,本公司应制订股息派付政策,设立宣派及建议派付本公司股息之适当程序(「股息政策」)。

本公司之股息政策乃参考本公司细则而制订。股息政策规定本公司可不时于股东大会以任何货币向本公司股东宣派股息,惟有关股

息不得超过董事会建议宣派之金额。

股息可自本公司的溢利(已变现或未变现)或自任何由董事认为不再需要的溢利拨出的储备中宣派及派付。在通过普通决议案后,股

息亦可自根据细则就此授权的股份溢价账或任何其他基金或账户内拨款宣派及派付。

本公司就任何股份须派付的股息或其他款项一概不计利息。


19二零二五年报

企业管治报告

(续)

在遵守适用法律、规则及细则之情况下,经过考虑本公司支付股息之能力(视乎(其中包括)其实际及预测财务业绩、现金流量、整体营

商状况及策略、目前及未来营运、法定、合约及监管限制等),本公司将宣派及╱或建议向股东派付股息。

本公司将定期或应要求审阅及重新评估股息政策及其有效性。

公司秘书

陈玉晓先生于

日获委任为公司秘书。彼为本公司雇员并熟悉本公司的日常事务。彼负责确保董事会成员之间资讯交流良

好,以及遵循董事会政策及程序。

于截至

日止年度,陈先生遵守

GEM

上市规则第

5.15

条的相关专业培训规定。其履历详情载于本报告第

页「董事及高级管

理层简介」一段内。

董事的责任声明

董事确保本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乃按照适用的法定要求及会计准则编制。董事就编制综合财务报表的责任载于本报告「独立核数师报

告」一节。

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

董事会确认其确保本公司维持健全有效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系统的责任,且董事会已于年内就本集团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系统之成

效进行审阅。本集团的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系统乃为确保资产不会被不当挪用及未经授权处理以及管理经营风险而设计。

三级风险管理方法

本集团采纳三级风险管理方法以识别、评估、降低及应对风险。在第一道防线,业务单位负责识别、评估及监察与每项业务或交易有

关之风险。作为第二道防线,管理层界定规则组合及模型、提供技术支持、制定新系统及监督组合管理。其确保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及第一道防线有效。作为最后一道防线,审核委员会透过持续检查及监控确保第一及第二道防线有效。

内部监控

董事会知悉,管理层已逐步实施充分内部监控系统以确保本集团之营运、财务及合规范畴之有效运作如下:

1.

营运方面

各项原则及程序涵盖日常营运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监察及审阅销售、购买、生产及存货流程,审阅融资及投资流程、监察税项、关

税及环保法律及法规的合规情况。

2.

财务方面

有效财务监控乃内部监控至关重要之一环。其有助识别及管理资产及负债,以确保本集团不会在无必要情况下涉及可以避免之

财务风险。其亦有利于保障资产,使资产不会被不当使用或遭受损失,包括防止及侦测欺诈及错误情况出现。

为达到有效之财务监控,本公司已实行一套措施以加强现金流量控制。所有付款均须进行适当审查及批核。本公司应置存妥善之

会计及财务记录以支持财务预算、每月管理账目及报告。

定期对财务报告程序进行审阅及审核,确保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公认会计原则、本集团会计政策以及适用的法律及法规。


骏东(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管治报告

(续)

3.

合规方面

以下政策及程序为防卫合规之监控:

遵守法律及监管规定之政策及常规-应由董事会定期审阅及监察;

内幕消息披露系统及程序-确保任何一名或多名高级职员得悉任何重大信息时会适时地作出辨别、评估及上报给董事会;

举报政策-为遏止不恰当行为及提升良好企业管治水平,本公司已采纳举报政策。该政策旨在鼓励及促使本集团各级雇员及

其他人士举报违规行为或涉嫌违规行为,及对本集团之财务汇报事宜或其他事项中可能存在之不恰当行为给予高度关注。审

核委员会将审阅有关安排,并确保实施适当安排,让本公司对此等事宜作出公平及独立的调查。

董事会及审核委员会已根据业务及监控的风险评估,有系统地审阅本集团主要营运、财务及合规监控以及风险管理职能等不同

系统的内部监控。概无发现重大事项,惟已识别需改进事项。董事会及审核委员会均认为本集团已合理实施内部监控系统的主要

部分。

合规主任职能

合规主任负责建立风险评估及管理的正式机制,并监督本公司内部监控系统及程序的成效以及评估其修复功能。

外部核数师的薪酬

于截至

日止年度,本公司聘请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立信德豪」)为外部核数师。立信德豪提供截至

日止年度的年度审计服务的费用约为

950,000

港元。立信德豪就审计综合财务报表的责任载于本报告的「独立核数师报告」一

节。

股东权利

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之权利

根据细则,于提交要求日期持有附带于本公司股东大会投票权之本公司缴足股本不少于十分之一之任何股东,有权递交书面要求以

要求董事会召开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该书面要求

(i)

必须注明股东特别大会之目的,及

(i)

必须由提呈要求人士签署并送呈

本公司之注册办事处,注明公司秘书签收,有关要求可能包括同样格式之多份文件,每份文件经由一名或多名提呈要求人士签署。有

关要求将由本公司股份登记处核实,经其确定要求为妥当及符合程序后,公司秘书将要求董事会向全体股东送达充分通知以召开股

东特别大会。相反,倘有关要求被证实为不符合程序,提呈要求人士将获知会此结果,因此将不会应其要求召开股东特别大会。

倘董事会于送呈有关要求日期起计

天内未有正式召开股东特别大会,提呈要求人士或占全体提呈要求人士之总投票权一半以上之

任何提呈要求人士,可召开股东特别大会,惟如此召开之任何股东特别大会将不得于上述送呈有关要求日期起计两个月届满后举行。

提呈要求人士召开之股东特别大会须按与董事会召开任何股东特别大会尽可能相同之方式召开。

于股东大会上提呈议案之权利

如欲向本公司股东大会提呈议案,股东须将其建议书(「议案」)之书面通知连同其详细联络资料送呈本公司之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有关要求须经由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核实,待确认有关要求属适当及符合程序后,即要求董事会将议案纳入股东大会议

程内。


21二零二五年报

企业管治报告

(续)

向董事会查询之权利

股东可将彼等提请董事会的查询及关注事宜,以书面形式送交公司秘书,地址为香港北角英皇道

号国都广场

室。股东亦

可于本公司的股东大会上向董事会提出查询。此外,股东可联络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查询彼等之

持股及股息权利。

本公司已审阅截至

日止年度实施的股东沟通政策,并认为股东沟通政策已适当实施且属有效。

组织章程文件

年内,本公司并无对本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作出任何更改。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的最新版本亦可在本公司网站和联交所网站查阅。

投资者关系

本公司相信,与投资界保持有效沟通,对加深投资者对本公司业务及其发展的了解至关重要。为达到这一目的并增强透明度,本公司

将继续采取积极措施,促进投资者关系及沟通。因此,本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政策之目的为使投资者可公平及时地获取有关本集团之

资料,以令彼等能够作出知情决定。

我们欢迎投资者透过写信至本公司或发送查询至本公司网站

w.stedoriental.com.hk

与董事会分享彼等的意见。本公司网站亦向投

资者及公众提供本集团最新之业务资料。

问责及审核财务申报

管理层须就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及业务前景向董事会提供有关说明及资料,并向董事会汇报,以便董事会能于作出批准前就所提交的

财务及其他资料作出知情评估。

诚如独立核数师报告所载,董事知悉其编制真实及公平地反映本集团事务状况的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的责任。截至本报告日期,董事

会概不知悉任何与可能会严重影响本集团持续经营能力之重大不明朗事件或情况有关的重大不确定因素,且董事会已按持续经营基

准编制综合财务报表。外部核数师负责根据其审核,对董事会编制的综合财务报表作出独立意见,并向本公司股东汇报。核数师的责

任载于本报告「独立核数师报告」一节。


董事会报告

骏东(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欣然呈列本集团截至

日止年度的董事会报告及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

主要业务

本公司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主要附属公司的主要业务详情载于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

。本集团的业务主要为从事采购、制造及销售

木制产品。

业绩及分配

本集团截至

日止年度的溢利载于本报告第

页的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及本集团于

日的事务状况载于

本报告第

页的综合财务状况表。董事并不建议就截至

日止年度派发末期股息。

财务资料概要

本集团截至

日止过往五个年度的业绩以及资产及负债概要载于本报告第

页。此概要并不构成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的组

成部分。

或有负债、法律诉讼及潜在诉讼

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或有负债、法律诉讼或潜在诉讼。

物业、厂房及设备

截至

日止年度,本集团物业、厂房及设备变动的详情载于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

银行借款

本集团于

日的银行借款详情载于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

股本

本公司于截至

日止年度的股本变动详情载于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

27(c)

储备

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储备变动详情分别载于本报告第

页的「综合权益变动表」一节及财务报表附注

27(a)

可分派储备

日,本公司可分派储备为约

5.6

百万港元(

年:约

18.4

百万港元)。

捐款

于截至

日止年度,本集团已作出捐款零港元(

年:零港元)。

业务回顾

有关本集团业务回顾的详情及自财政年度末以来已发生的影响本集团的重大事件详情,以及本集团业务可能未来发展的迹象,载于

本报告第

页「主席报告」一节及本报告第

页「管理层讨论及分析」一节。

风险及不明朗因素

本集团面临的主要风险及不明朗因素已载于本报告「管理层讨论及分析」一节。此外,各项金融风险已于财务报表附注

披露。

采用财务主要表现指标作出的分析

与本集团业务相关的有关主要财务表现指标载于本报告「管理层讨论及分析」一节及综合财务报表。


23二零二五年报

董事会报告

(续)

环境政策及表现

本集团深知其有责任于业务活动中保护环境。本集团一直致力于识别及管理其经营活动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务求尽可能将该等影响

减至最低。本集团旨在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及采用绿色科技实现减排。例如,本集团寻求以环保友好型机器取代设备,以最大限度减

少整体废物排放。

与雇员、客户、供应商及其他持份者的关系

本集团确保所有员工均获得合理报酬,并定期审阅有关薪酬及其他福利的雇佣政策。本集团与其客户及供应商保持良好关系。本集团

与客户维持紧密联系,并定期审阅客户需求及投诉。本集团将对供应商的表现作定期评核。

遵守法律及法规

本集团明白遵守法规要求的重要性及不遵守此等要求的风险。本集团持续审阅影响本集团营运的新实施法律及法规。本集团并不知

悉任何严重违反对本集团业务有重大影响的法律及法规的情况。

报告期后事项

日之后直至本报告日期,概无发生重大事项。

公众持股量

根据本公司可公开取得的资料及就董事所知,于刊发本报告前的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公众最少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

25%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于截至

日止年度,本集团五大客户销售额约占销售总额的

65.9%

,其中最大客户销售额约占销售总额的

18.4%

。于截至

日止年度,本集团五大供应商采购额约占采购总额的

97.8%

,其中最大供应商采购额约占采购总额的

70.8%

于截至

日止年度,董事或彼等的任何紧密联系人(定义见

GEM

上市规则)或本公司任何股东(据董事所深知,拥有本公司已

发行股本

5%

以上)概无于本集团五大客户或其五大供应商中拥有任何实益权益。

董事

于截至

日止年度及直至本报告日期董事为:

执行董事

李月先生(主席)

薛兆强先生(行政总裁)

非执行董事

丁洪泉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王围先生

董萍女士

朱达先生

三分之一的董事须根据细则于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及重选,惟每名董事须至少每三年退任一次。根据细则,任何获董事会

委任以填补临时空缺的董事将留任至其获委任后的本公司首届股东大会。

根据细则第

条,执行董事薛兆强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董萍女士将轮值退任,并合资格且愿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膺选连任董事。


骏东(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会报告

(续)

董事服务合约

概无董事与本公司订有余下未届满期限为三年且不可于一年内免付赔偿(法定赔偿除外)予以终止的服务合约。

各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均已与本公司订立为期三年的委任函件,朱达先生及董萍女士各自之委任函件的年期自

日起计,

及王围先生委任函件的年期自

日起计并自动重续,每次重续年期为三年。有关委任函件可由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不少于三个

月的事先书面通知予以终止。彼等各自须根据细则轮值退任及膺选连任。

现任非执行董事丁洪泉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自

日起计为期三年的委任函件,函件将自动重续,每次重续年期为三年,惟可

由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不少于三个月的事先书面通知予以终止。丁先生须根据细则轮值退任及膺选连任。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简介

本集团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之履历详情载于本报告第

页。

董事及控股东于合约的权益

截至

日止年度,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签订任何与本公司的业务有关而任何董事或与之有关连之实体或本公司控

股东(不论直接或间接)于其中拥有重大权益的重大合约、交易或安排(

年:无)。

竞争权益

董事并不知悉董事、本公司控股东或彼等各自任何紧密联系人(定义见

GEM

上市规则)于截至

日止年度进行与本集团业

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及于当中拥有权益,亦不知悉任何有关人士与本集团产生或可能产生任何其他利益冲突。

关联方交易

本集团之关联方交易详情载于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

。部分交易为获豁免遵守

GEM

上市规则第

章项下年度申报规定之关连交易。除

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其他关联方交易须根据

GEM

上市规则之规定披露为关连交易。董事会确认本公司已根据

GEM

上市规则第

章遵

守适用之披露规定。

独立性确认

本公司已接获各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

GEM

上市规则第

5.09

条就其独立性而发出的确认函,并认为自彼等各自的委任期起及直至本报告

日期止期间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均为独立人士。

管理层合约

于截至

日止年度,并无订立或存续涉及管理及执行本公司业务之全部及任何部分之合约(雇佣合约除外)。


25二零二五年报

董事会报告

(续)

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于本公司或其相联法团的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之权益及淡仓

日,本公司各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于本公司或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的

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记录于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条本公司须存置的登记册内的权益及淡仓,或根据

GEM

上市规则第

5.46

条须另行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权益及淡仓如下:

于本公司普通股的好仓

所持普通股数目、身份及权益性质

董事姓名

直接及

实益拥有

透过

受控法团总计

占本公司

已发行股本的

概约百分比

(附注)

薛兆强先生

27,978,425–27,978,42510.66%

附注:该百分比乃按于

日拥有或视作拥有权益的股份数目除以

262,473,333

股已发行股份计算。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

日,本公司董事或主要行政人员概无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

的股份或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记录于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条本公司须存置的登记册的任何权益或淡仓,或根据

GEM

上市规

则第

5.46

条须另行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任何权益或淡仓。

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于本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的权益及淡仓

日,就董事所知悉,除上文披露之本公司董事或主要行政人员之权益外,以下人士于本公司的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

记录于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条本公司须存置的登记册的权益或淡仓:

于本公司普通股的好仓

所持普通股数目、身份及权益性质

股东姓名直接及实益拥有透过受控法团总计

占本公司

已发行股本的

概约百分比

(附注)

孙雪松女士

123,041,695–123,041,69546.88%

附注:

该百分比乃按于

日拥有或视作拥有权益的股份数目除以

262,473,333

股已发行股份计算。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其他人士于本公司的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记录于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条本公司须存置的登记册的权

益或淡仓。


骏东(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会报告

(续)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之上市证券

截至

日止年度,本公司及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遵守企业管治常规守则

企业管治报告全文载于本报告第

页。

优先购买权

除联交所另有规定外,细则或开曼群岛(即本公司注册成立所在司法权区)法律并无规定本公司须按比例向现有股东发售新股之优先

购买权之条文。

购股权计划

本公司于

日有条件批准及采纳一项购股权计划(「购股权计划」)。购股权计划的条款乃根据

GEM

上市规则第

章条文制定。

购股权计划旨在向合资格参与者(本集团任何全职或兼职雇员、咨询人或潜在雇员、咨询人、行政人员或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全权酌

情认为已向本集团作出贡献或将作出贡献的任何供应商、客户、咨询人、代理及顾问)(「合资格参与者」)就彼等对本集团所作贡献或

潜在贡献提供鼓励或奖励。

根据购股权计划,董事可全权酌情决定向合资格参与者授出购股权以按董事厘定且不低于以下最高者之价格认购本公司股份:

(i)

于授出购股权日期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示本公司股份收市价;

(i)

紧接授出购股权日期前五个营业日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示本公司股份平均收市价;及

(i)

于授出日期本公司股份面值。

有关购股权计划项下可能授出购股权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紧随完成配售后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0%

,即

20,000,000

股份,约占于本

报告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份之

7.62%

。于任何一年向任何个人已授出及可能授出的购股权所涉及的已发行及可予发行的股份数目不得

超过本公司不时已发行股份的

30%

购股权可根据购股权计划之条款,于董事会授出购股权时所厘定授出购股权当日或其后开始期间内随时行使,直至董事会授出购股

权时所厘定之日期营业时间结束时届满;惟于任何情况下,由授出购股权当日(即提出授出购股权要约当日,倘授出该购股权之要约

获接纳)起计不可超过

年。

倘任何合资格参与者接纳购股权,将导致其于截至要约日期止任何十二个月期间内因行使其购股权而已获发行及将获发行的股份总

数超逾当时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1%

,除非经股东按

GEM

上市规则指定方式在股东大会上批准,否则董事会不得向任何合资格参与者授

予购股权。

已授出购股权须于授出日期起

日内获接纳,并支付合共

港元作为已授出购股权的代价。

购股权计划已于

日届满。

截至

日及

日,根据计划授权可予授出之购股权总数为

20,000,000

份,而根据购股权计划可予发行之购股权则为

零(原因为购股权计划已于

月届满)。购股权计划项下并无设定服务提供者分项限额。


27二零二五年报

董事会报告

(续)

截至

日及截至

日,概无尚未行使之购股权。

截至

日止年度,概无根据购股权计划授出购股权。

日,概无董事或雇员根据购股权计划持有本公司任何购股权。

董事收购股份或债权证之权利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年内任何时间,本公司、其附属公司、其同系附属公司或其控股公司概无订立任何安排,令董事透过收购本公

司或任何其他法人团体的股份或债权证而获得利益。

核数师

截至

年及

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已由立信德豪审核。

截至

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已由立信德豪审核,其将退任并符合资格且愿获续聘。

本公司将于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续聘立信德豪为本公司之核数师之决议案。除上述者外,于过去三年任何年度,本公司核数师概

无其他变动。

承董事会命

骏东(控股)有限公司

李月

主席兼执行董事

香港,


独立核数师报告

骏东(控股)有限公司

致骏东(控股)有限公司之股东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意见

本核数师(以下简称「我们」)已审计列载于第

页的骏东(控股)有限公司(「贵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统称「贵集团」)之综合财

务报表,此综合财务报表包括于

日之综合财务状况表与截至该日止年度之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综合权益变动表

及综合现金流量表,以及综合财务报表附注(包括重大会计政策资料)。

我们认为,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真实而中肯地反映了 贵集

团于

日的综合财务状况及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表现及其综合现金流量,并已遵照香港公司条例之披露规定妥为编

制。

意见的基础

我们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计准则》(「《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计。我们在该等准则下承担的责任已在本报告「核数师

就审计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一节中作进一步阐述。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专业会计师道德守则》(以下简称「守则」),我

们独立于 贵集团,并已履行守则中的其他道德责任。我们相信,我们所获得的审计凭证能充足和适当地为我们的意见提供基础。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根据我们的专业判断,认为对本期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是在我们审计整体综合财务报表

及出具意见时进行处理的。我们不会对这些事项提供单独的意见。


29二零二五年报

独立核数师报告

(续)

关键审计事项(续)

投资物业之估值

贵集团拥有按公平值列账的投资物业。管理层估计,该等投资物业于

日的公平值约为

18,536,000

港元。为支持管理层之估

计,已取得独立外部估值。该等估值取决于若干需要重大管理层判断之主要假设(包括有期收益率、复归收益率及市场租金)。

投资物业估值的相关披露载列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3.7

我们的回应:

我们有关管理层对投资物业进行估值的程序包括:

评估独立外部估值师之客观性、胜任程度及能力;

基于我们对房产行业之理解,评估管理层所用方法以及所估计或作出的主要输入数据及假设之合理性;

抽样检查所用输入数据之准确性及相关性;及

让我们的内部估值专家协助我们评估 贵集团及外部专家所使用的假设及方法。

基于我们的工作,我们认为主要假设均得到现有证据支持。

年报所载的其他资料

董事须对其他资料负责。其他资料包括刊载于 贵公司年报内的资料,但不包括综合财务报表及我们就此出具的核数师报告。

我们对综合财务报表的意见并不涵盖其他资料,我们亦不对此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就我们审计综合财务报表而言,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资料,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资料是否与综合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所

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抵触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误陈述的情况。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认为其他资料存在重大错误陈述,我

们需要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没有任何报告。


骏东(控股)有限公司

独立核数师报告

(续)

董事就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

董事须负责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之披露规定编制真实而中肯的综合财务报表,并

对其认为使综合财务报表之编制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所需的内部控制负责。

于编制综合财务报表时,董事负责评估 贵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在适用情况下披露与持续经营有关的事项,以及使用持续经营为

会计基础,除非董事有意将 贵集团清盘或停止经营,或别无其他实际的替代方案。

董事亦负责监察 贵集团之财务报告过程。在这方面,审核委员会协助董事履行监督其责任。

核数师就审计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综合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取得合理保证,并出具包括我们意见的核数

师报告。我们仅按照我们的委聘条款向整体股东报告。除此以外,我们的报告不可用作其他用途。我们概不就本报告的内容对任何其

他人士负责或承担法律责任。

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不能保证按照《香港审计准则》进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误陈述存在时总能发现。错误陈述可以由欺诈

或错误引起,如果合理预期它们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综合财务报表使用者依赖综合财务报表所作出的经济决定,则有关的错误

陈述可被视作重大。

在根据《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了专业判断,保持了专业怀疑态度。我们亦:

识别和评估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综合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设计及执行审计程序以应对该等风险,以及获取充

足和适当的审计凭证,作为我们意见的基础。由于欺诈可能涉及串谋、伪造、蓄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因此

未能发现因欺诈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因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适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 贵集团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评价董事所采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及作出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31二零二五年报

独立核数师报告

(续)

核数师就审计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续)

对董事采用持续经营会计基础的恰当性作出结论。根据所获取的审计凭证,确定是否存在与事项或情况有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从

而可能导致对 贵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如果我们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则有必要在核数师报告中提请使用者注

意综合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假若有关的披露不足,则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是基于核数师报告日止所取得

的审计凭证。然而,未来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 贵集团不能持续经营。

评价综合财务报表的整体列报方式、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以及综合财务报表是否中肯反映交易和事项。

计划并执行集团审计,以就 贵集团内实体或业务单位的财务信息获取充足、适当的审计凭证,作为对综合财务报表形成意见的

基础。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及检讨就集团审计目的而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为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审核委员会沟通了(其中包括)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及重大审计发现,包括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内部控制的任何重大缺

陷。

我们还向审核委员会提交声明,说明我们已符合有关独立性的相关道德要求,并与他们沟通有可能合理地被认为会影响我们独立性

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在适用的情况下,为消除威胁而采取的行动或应用的防范措施。

从与董事沟通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核数师报告中描述

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不允许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端罕见的情况下,如果合理预期在我们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

超过产生的公众利益,我们决定不应在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执业会计师

伍惠民

执业证书编号

P05309

香港,


2025
千港元
21,240
(18,268)
2,972
899
1,092
64,549
(104)
(15,072)
(3,251)
51,085
(13,695)
37,390
(1,111)
36,279
451
451
36,730
13.82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截至

日止年度

骏东(控股)有限公司

附注千港元

收入

563,120

销售成本

(48,375)

毛利

14,745

其他收入

61,107

其他收益/(亏损),净额

7(5,612)

出售一间附属公司的收益

12-

销售开支

(84)

行政开支

(19,682)

投资物业公平值亏损

15(2,844)

非流动资产减值亏损

(12,303)

经营溢利/(亏损)

(24,673)

融资成本

8(a)(15,028)

除税前溢利/(亏损)

8(39,701)

所得税(开支)/抵免

91,086

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年内溢利/(亏损)

(38,615)

其他全面收入/(开支)

不会重新归类至损益的项目

换算为呈列货币产生之外汇差异

(2,656)

年内其他全面收入/(开支),扣除税项

(2,656)

本公司权益股东年内应占全面收益/(开支)总额

(41,271)

每股盈利/(亏损)

基本及摊薄(港仙)

13(14.71)


2025
千港元
42
18,536
2,913
946
22,437
257
2,410
1,688
2,906
7,261
21,977
663
22,640
(15,379)
2,285
2,285
4,773
2,625
2,148
4,773

综合财务状况表于

33二零二五年报

附注千港元

资产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1483,343

投资物业

1530,284

使用权资产

1631,499

递延税项资产

26–

无形资产

17–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总额

145,563

流动资产

存货

1926,360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2027,516

合约资产

211,86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2(a)955

流动资产总额

56,694

负债

流动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2369,258

合约负债

241,724

租赁负债

流动负债总额

71,198

流动负债净额

(14,504)

非流动负债

银行借款

25161,500

递延税项负债

261,516

租赁负债

16–

非流动负债总额

163,016

资产净值/(负债净额)

(31,957)

权益

股本

27(c)2,625

储备

(34,582)

权益/(亏绌)总额

(31,957)

页之综合财务报表于

日获董事会批准及授权刊发,并由以下人士代表签署:

李月薛兆强

主席兼执行董事执行董事


综合权益变动表截至

日止年度

骏东(控股)有限公司

股本股份溢价其他储备物业重估储备汇兑储备累计亏损

权益/

(亏绌)总额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附注

27(c)

(附注

27(d)(i)

(附注

27(d)(i)

(附注

27(e)

(附注

27(d)(i)

日之结余

2,62580,54141,3552,0911,051(118,349)9,314

全面开支

年内亏损

–(38,615)(38,615)

其他全面开支

换算为呈列货币产生之外汇差异

–(2,656)–(2,656)

年内全面开支总额

–(2,656)(38,615)(41,271)

日及

2,62580,54141,3552,091(1,605)(156,964)(31,957)

全面开支

年内溢利

–36,27936,279

其他全面收入/(开支)

换算为呈列货币产生之外汇差异

–451–451

于出售一间附属公司时解除

–(2,091)4161,675–

年内全面收入/(开支)总额

–(2,091)86737,95436,730

2,62580,54141,355–(738)(119,010)4,773


2025
千港元
37,390
2,537
753
456
(64,549)
13,695
(595)
5,588
11
(77)
3,251
(966)
(2,506)
12,087
9,592
103
1,720
20,996
(53)
966
77
29,815
30,805
(13,695)
19,828
(55,632)
(327)
(49,826)
1,975
955
(24)
2,906

综合现金流量表截至

日止年度

35二零二五年报

附注千港元

经营活动

除税前溢利/(亏损)

(39,701)

经调整以下项目:

折旧

-物业、厂房及设备

4,866

-使用权资产

1,151

存货减值拨备/(拨备拨回)

(82)

出售一间附属公司的收益

摊销

融资成本

15,028

就贸易应收款项确认之减值亏损(拨回)/拨备

1,727

就其他应收款项确认之减值亏损拨备

就合约资产确认之减值亏损拨备

5,484

利息收入

(1)

投资物业之公平值亏损

2,844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的(收益)/亏损净额

6,167

非流动资产减值亏损

12,303

营运资金变动前的经营现金流量

10,634

存货减少/(增加)

(7,921)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减少/(增加)

(7,991)

合约资产减少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增加/(减少)

(2,521)

合约负债减少

(3,711)

递延收入减少

(285)

经营活动所得/(所用)现金净额

(11,759)

投资活动

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所付款项

(169)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所得款项

2,324

已收利息

出售一间附属公司之现金流入净额

12–

投资活动所得现金净额

2,156

融资活动

已付融资成本

(15,028)

来自股东垫款

30,487

偿还股东款项

(4,648)

租赁负债付款

(443)

融资活动(所用)/所得现金净额

10,36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

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汇率变动之影响

(454)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截至

日止年度

骏东(控股)有限公司

1.

一般资料

骏东(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于

日根据开曼群岛法例第

章公司法(

年第

号法例,经综合及修订)于开曼群岛

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份已于

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

GEM

(「

GEM

」)上市。本公司

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要从事采购、生产及销售木制产品。

2.

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

(a)

采纳新订╱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于本年度生效

香港会计师公会已颁布多项于本集团本会计期间首次生效的新订或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之修订本售后租回中之租赁负债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之修订本负债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

年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

号之修订本具契诺之非流动负债(「

年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

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号之修订本

供应商融资安排

该等新订或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对本公司于本期间或过往期间之业绩及财务状况概无重大影响。本公司并未

提早应用于本会计期间尚未生效之任何新订或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

(b)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

下列可能与本集团财务报表有关之新订或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已颁布惟尚未生效,亦并未获本集团提早采

纳。本集团目前有意于其生效之日应用该等变动。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及香港会计准则

号之修订本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之间的资产出售或注资

香港会计准则第

号之修订本缺乏可交换性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号之修订本

金融工具分类及计量之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号之修订本

涉及依赖自然能源生产电力的合约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之修订本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之年度改进-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财务报表之呈列及披露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不具公共问责性之附属公司:披露

尚未厘定强制生效日期,但可供采纳。2

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3

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4

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除下述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外,本公司董事预期,应用所有其他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的新订准则及修订本

于可见未来对综合财务报表并无重大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财务报表之呈列及披露」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财务报表之呈列及披露」规定财务报表中的呈列及披露要求,将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

号「财务报表

之呈列」。该项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于承袭香港会计准则第

号的许多要求同时,引入于损益表中呈现指定类别

及定义小计的新要求;于财务报表附注中提供管理层定义的表现指标之披露,并改善财务报表中资料的聚合及分拆。此外,

若干香港会计准则第

号的段落已移至香港会计准则第

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对香港会计准则第

号「现金流量表」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

号「每股盈利」亦进行小幅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及其他准则的修订本将于

日或之后开

始的年度期间生效,并允许提前应用。预期新准则的应用将影响损益表的呈列及于未来财务报表的披露。本集团正在评估香

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对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的具体影响。


37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

日止年度

3.

会计政策

3.1

合规声明

综合财务报表乃按照所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及诠释(下文统称「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

则」)以及香港公司条例有关编制综合财务报表之条文编制。此外,综合财务报表已载列联交所

GEM

证券上市规则规定之适当

披露事项。

3.2

计量基准及持续经营假设

诚如下文所载会计政策所阐释,除若干金融工具按公平值计量外,综合财务报表根据历史成本基准编制。

日,本集团的流动负债净额为约

15,379,000

港元,而本集团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结余仅为约

2,906,000

港元。

就上述情况而言,本公司董事已就管理层所编制的本集团自报告日期末起

个月的预测期间的现金流量预测(「现金流量预

测」)进行详细检讨,并于评估使用持续经营基准编制综合财务报表是否恰当时考虑以下因素:

本集团于

月获得一家银行提供为期三年的人民币

25,000,000

元(相当于

26,787,000

港元)银行融资。本公司董事认

为,该融资将为其现有融资义务以及未来营运及资本开支(如有需要)提供资金;及

股东已承诺于本集团确定有充足流动资金为其营运提供资金之前,不会要求偿还应付彼等的款项约

13,808,000

港元。

基于上述计划及措施,本公司董事认为,本集团将有足够现金资源以满足于预测期内到期的未来营运资金及其他融资需求,

因此,彼等认为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该等综合财务报表属合适。

3.3

业务合并及综合账目基准

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之财务报表。集团公司之间的集团内公司间交易及结余连同未变现溢利

于编制综合财务报表时全数对销。未变现亏损亦予以对销,除非有关交易提供证据显示所转让之资产出现减值,在该情况

下,有关亏损于损益中确认。

收购或出售之附属公司业绩乃自收购日期起或直至出售日期(如适用)计入综合全面收益表。为使附属公司之会计政策与本

集团其他成员公司采用之会计政策一致,必要时会对附属公司之财务报表作出调整。

当本集团丧失附属公司控制权,出售损益乃按以下两者之差额计算:

(i)

已收代价公平值与任何保留权益公平值之总和;及

(i)

附属公司资产(包括商誉)与负债及任何非控股权益之过往账面值。过往于其他全面收益确认与附属公司有关之金额按出售

相关资产或负债时所规定之相同方式入账。


骏东(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

日止年度

3.

会计政策(续)

3.4

附属公司

附属公司为本公司可对其行使控制权的投资对象。倘以下三个因素全部获满足,则本公司控制该投资对象:拥有对投资对象

的权力;承担或享有来自投资对象的可变回报的风险或权利;及可利用其权力影响该等可变回报。当有事实及情况显示任何

该等控制权因素可能出现变动时,控制权需被重新评估。

3.5

外币换算

计入本集团各实体综合财务报表的项目乃按该等实体经营所在的主要经济环境所采用的货币(「功能货币」)计量。本公司的

功能货币以人民币(「人民币」)呈列。由于本公司于联交所

GEM

上市,故董事认为采纳港元(「港元」)作为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呈

列货币更为合适。

(i)

交易及结余

以外币为单位按公平值列账之非货币性项目,按照确定公平值当日之现行汇率折算。按公平值列账的资产及负债之折算

差额呈报为公平值盈亏之一部份。例如,非货币性资产及负债(例如按公平值透过损益记账的权益)的折算差额在综合损

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中列报为公平值盈亏的一部份。

(i)

集团公司

功能货币与呈列货币不同的所有集团实体之业绩及财务状况(其中并无任何公司持有通胀严重的经济体系的货币)均按

以下方法换算为呈列货币:

(1)

各财务状况表呈列的资产及负债按该财务状况表日期的收市汇率换算;

(2)

各收益表的收支按平均汇率换算(除非该平均汇率未能合理反映各交易日现行汇率的累计影响,在此情况下则按照

交易当日汇率换算该等收支);及

(3)

所产生的所有汇兑差额均在其他全面收益内确认。


39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

日止年度

3.

会计政策(续)

3.6

物业、厂房及设备

物业、厂房及设备(在建工程除外)按历史成本扣除折旧及减值亏损拨备(如有)列账。历史成本包括收购该等项目直接应占的

开支。

仅当有关项目的未来经济利益可能流入本集团,而该项目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方会将其后成本计入资产账面值或确认

为独立资产(视情况而定)。取代部分的账面值将被终止确认。所有其他维修保养费用于其产生的年度在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

收益表内扣除。

物业、厂房及设备(在建工程除外)于其估计可使用年期以直线法折旧以撇减其成本(扣除预期剩余价值)。可使用年期、剩余

价值及折旧方法会于各报告期末进行检讨及调整(如适合)。可使用年期列示如下:

厂房、物业及机器

3–10

家私、装置及设备

3–10

租赁装修

租期

自行建造的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成本包括材料成本、直接人工、拆除及搬迁项目以及恢复项目所在地原貌的成本的初步估

计(倘有关)及适当部分的生产费用及借款费用。

倘资产账面值高于其估计可收回金额,该资产的账面值即时撇减至其可收回金额。

出售的收益及亏损乃透过比较所得款项及账面值厘定,并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内确认。

3.7

投资物业

投资物业为持作赚取租金或作资本升值或作该两种用途,而非在日常业务过程中持作待售、用作生产或供应货品或服务或作

行政用途。投资物业于初步确认时按成本计量,其后按公平值计量,而其任何变动于损益内确认。

3.8

附属公司投资及非金融资产之减值

无限定可使用年期或尚未可供使用的资产毋须作摊销,惟须每年进行减值测试。资产在事件或情况变动显示账面值未必可收

回的情况下检讨减值。减值亏损按资产的账面值超出其可收回金额的差额确认。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平值减销售成本及使

用价值两者的较高者。为评估减值,资产按具有独立可识别现金流量的最低水平(现金产生单位)分类。除商誉外,出现减值

的资产于各报告日期就可能进行的减值拨回作出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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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

日止年度

3.

会计政策(续)

3.9

金融工具

(i)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除非其为并无重大融资部分的贸易应收款项)初步按公平值加上(就非按公平值计入损益(「按公平值计入损

益」)的项目而言)与其收购或发行直接相关的交易成本计量。并无重大融资部分的贸易应收款项初步按交易价格计量。

所有常规方式买卖的金融资产于交易日(即本集团承诺买卖该资产当日)予以确认。常规方式买卖乃指须于法规或市场

惯例一般约定的期间内交付资产的金融资产买卖。

厘定具嵌入衍生工具的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仅为支付本金及利息时,整体考虑该等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债务工具的后续计量取决于本集团管理该资产的业务模式及该资产的现金流量特征。本集团将债务工具分为一种计量

类别:

摊销成本:对于持有以收取合约现金流量之资产,倘若合约现金流量仅代表本金和利息付款,则该等资产按摊销成本计

量。按摊销成本计量之金融资产其后使用实际利率法计量。利息收入、外汇收益及亏损及减值于损益确认。终止确认之

任何收益于损益确认。

(i)

金融资产减值亏损

本集团就贸易应收款项、合约资产及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预期信贷亏损(「预期信贷亏损」)的亏损拨备。预期

信贷亏损乃采用以下基准计量:

(1) 12

个月预期信贷亏损:指报告日期后

个月内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贷

亏损;及

(2)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指金融工具于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贷亏损。估计预期

信贷亏损时所考虑的最长期间为本集团面对信贷风险的最长合约期间。

预期信贷亏损为信贷亏损的概率加权估计。信贷亏损乃根据合约应付予本集团的所有合约现金流量与本集团预期收取

的所有合约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计量。该差额其后按资产原有实际利率相近的利率贴现。

本集团已选择使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简化法计量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的亏损拨备,并根据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计算预期信贷亏损。本集团已设立根据本集团过往信贷亏损经验计算之拨备矩阵,并按债务人特定之前瞻性因素及经济

环境作出调整。

对于其他债务金融资产,预期信贷亏损乃基于

个月预期信贷亏损。然而,倘自产生以来信贷风险显著增加,则拨备将

基于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评估金融工具的信贷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有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会比较于报告日期及于初始确认日期评估的金融工

具发生违约的风险。


41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

日止年度

3.

会计政策(续)

3.9

金融工具(续)

(i)

金融资产减值亏损(续)

于作出重新评估时,本集团认为借款人不大可能于本集团无追索权采取行动(如变现抵押品(如持有)的情况下,向本集

团悉数支付其信贷责任时,金融资产已发生信贷减值。本集团认为金融资产逾期超过

天时即已发生违约事件。本集团

会考虑合理可靠的定量及定性资料,包括过往经验及在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下即可获得的前瞻性资料。

贸易结余乃根据经前瞻性估计调整的过往信贷亏损经验按拨备矩阵进行共同评估。

信贷风险显著增加取决于金融工具的性质,其乃按个别基准或共同基准进行评估。倘评估为按共同基准进行,金融工具

则按共同的信贷风险特征(如逾期状况及信贷风险评级)进行分组。

具体而言,评估信贷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有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以下资料:

未能于合约到期日期支付本金或利息;

金融工具外部或内部信贷评级的实际或预期显著恶化(如有);

债务人经营业绩的实际或预期显著恶化;及

科技、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的目前或预期变动对债务人履行其对本集团责任的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

不论上述评估结果如何,倘合约付款逾期超过

天,则本集团会假定信贷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已显著增加,除非本集团

另有合理可靠资料可资证明,则作别论。

预期信贷亏损于各报告日期进行重新计量以反映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以来的信贷风险变动。预期信贷亏损金额的任何

变动均于损益确认为减值收益或亏损。本集团就所有金融工具确认减值收益或亏损,并通过亏损拨备账对彼等之账面值

作出相应调整。

出现信贷减值的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按该金融资产的摊销成本(即总账面值减亏损拨备)计算。并无出现信贷减值的金

融资产的利息收入按总账面值计算。

撇销政策

若日后实际上不可收回款项,本集团则会撇销(部分或全部)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项或合约资产的总账面值。该情况通

常出现在集团确定债务人并无资产或可产生足够现金流量的收入来源来偿还须予撇销的金额。随后收回先前撇销之资

产于产生的收回期间在损益内确认为减值拨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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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截至

日止年度

3.

会计政策(续)

3.9

金融工具(续)

(i)

金融负债

本集团视乎负债产生之目的将其金融负债分类。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初步按公平值计量而按摊销成本计量的

金融负债初步按公平值减所产生之直接应占成本计量。

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按摊销成本计量之金融负债(包括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银行及其他借款及租赁负债)其后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销成本

计量。相关利息开支于损益中确认。

当负债终止确认时,以及在摊销过程中,收益或亏损于损益中确认。

(iv)

实际利率法

实际利率法为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摊销成本及于有关期间内分配利息收入或利息开支的方法。实际利率为金融资

产或负债于预计年期或于较短期间内(如适用)准确贴现估计未来现金收入或付款的利率。

(v)

终止确认

当有关金融资产之未来现金流量之合约权利届满,或当金融资产经已转让且转让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规定的终

止确认标准,则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项金融资产。

倘有关合约规定之责任获解除、取消或到期,则金融负债将被终止确认。

3.10

存货

存货初步按成本确认,其后按成本及可变现净值两者中的较低者确认。成本包括所有购货成本、转换成本及其他使存货达致

现时所在地点及状况所涉及之成本。成本乃按加权平均法计算。可变现净值指日常业务过程中的估计售价减估计完成本及

进行销售必要的估计成本。

3.1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于综合现金流量表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手头现金、银行活期存款及其他原到期日为三个月或以内的短期高流通性投

资。

3.12

所得税

本期间所得税开支或抵免指就本期间应课税收入按各司法权区适用所得税率支付的税项并就暂时性差额及未动用税项亏

损应占递延税项资产及负债变动作出调整。

(i)

即期所得税

即期所得税支出根据于报告期末公司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营运及产生应课税收入的所在国家已制定或实质上制定的税

务法例计算。管理层就适用税务法例诠释所规限的情况定期评估报税表的状况,并在适用情况下根据预期须向税务机关

支付的税款计提拨备。


43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

日止年度

3.

会计政策(续)

3.12

所得税(续)

(i)

递延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以负债法就资产及负债之税基与其于综合财务报表之账面值之间之暂时性差额悉数拨备。然而,倘递延所得

税负债因商誉的初步确认而产生,则不予确认。倘递延所得税乃源自企业合并以外交易初步确认之资产或负债,而在交

易时并不影响会计或应课税溢利或亏损,则亦不予入账处理。

递延所得税采用于报告期末已颁布或实质上已颁布,并在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变现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结算时预期将

会适用的税率(及法例)而厘定。

仅于可能出现可抵销该等暂时性差额及亏损之未来应课税金额时,方会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就计量递延税项负债或递延税项资产而言,采用公平值模式计量的投资物业之账面值乃假设通过销售全数收回,除非该

假设被推翻则除外。当投资物业可予折旧及于一业务模式(其业务目标是随时间消耗而非透过销售投资物业所包含的绝

大部分经济利益)内持有时,有关假设会被推翻,惟永久业权土地除外,其经常被假设全数通过出售收回。

就计量本集团确认使用权资产及有关租赁负债之租赁交易之递延税项而言,本集团首先厘定税项扣减是否归因于使用

权资产或租赁负债。

就税项抵减项目归属于租赁负债的租赁交易而言,本集团就租赁负债及相关资产分开应用香港会计准则第

号的规定。

有关租赁负债,本集团只在很可能取得能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来抵扣的应纳税利润的限度内确认递延税项资产,所有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税项负债均予确认。

倘本公司能控制拨回暂时性差额的时间及该等差额很可能不会于可见将来拨回,则不会就海外业务投资账面值与税基

之间的暂时性差额确认递延税项负债及资产。

倘有法定可强制执行权利抵销即期税项资产及负债,以及递延税项结余与同一税务机关相关,则递延税项资产及负债互

相抵销。倘实体拥有法定可强制执行权利抵销及拟按净额基准偿付或变现资产及同时偿付负债,则即期税项资产及税项

负债互相抵销。

即期及递延税项于损益确认,惟当其与在其他全面收益或直接在权益中确认的项目相关则除外。在此情况下,税项亦分

别于其他全面收益或直接于权益中确认。

3.13

雇员福利

(i)

短期雇员福利及定额供款退休计划供款

薪金、年度花红、有薪年假、定额供款退休计划供款及非货币福利成本会在雇员提供相关服务之年度内计提。倘延迟付

款或清偿会产生重大影响,有关金额则按其现值列账。

(i)

终止福利

终止福利于本集团不再能取消提供该等福利时及于本集团确认涉及支付终止福利之重组成本时(以较早者为准)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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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截至

日止年度

3.

会计政策(续)

3.14

收入确认

于本集团一般业务过程中销售货品或提供服务而产生收入时,本集团将有关收入分类为收入。

当产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至客户时,按本集团预期有权收取的承诺代价金额确认收入,不包括代表第三方收取之该等款

项。收入不包括增值税或其他销售税,并已扣减任何营业折扣。

有关本集团收入及其他收入确认政策之进一步详情如下:

(i)

货品销售

货品销售确认如下:

定制制造安排

当本集团根据客户具体要求生产品,且根据合约倘客户于订单完全完成前取消合约而本集团有权就迄今已完成

工作收取款项,则本集团将合约分类为定制制造安排。

定制制造安排所产生收入及相应之合约资产采用成本法(即按已产生实际成本相对于估计总成本的比例)随时间逐

渐确认。当该金额的付款权利成为无条件时,合约资产(部分或全部)将重新分类为应收款项。

其他货品销售

收入于客户占有并接受产品时确认。倘产品是对一份涵盖其他货品及╱或服务的合约的部份履行,则按合约下交易

总价格的适当比例确认收入数额,以相应独立销售价为基础,于合约承诺的所有货品和服务之间分配。

(i)

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乃以实际利息法于应计时确认。就信贷减值金融资产而言,实际利率适用于资产之摊销成本(即扣除亏损拨备

之账面总值)。

(i)

租金收入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于有关租赁期间按直线法确认。


45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

日止年度

3.

会计政策(续)

3.15

租赁

a)

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所有租赁(不论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须于财务状况表资本化为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惟会计政策可让实体选择不

(i)

属短期租赁的租赁及╱或

(i)

相关资产为低价值的租赁进行资本化。本集团已选择不就低价值资产以及于开始日期租

赁期少于

个月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与该等租赁相关的租赁付款已于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支销。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应按成本确认并将包括:

(i)

首次计量租赁负债的金额(见下文有关租赁负债入账的会计政策);

(i)

于开始日期

或之前作出的任何租赁付款减已收取的任何租赁优惠;

(i)

承租人产生的任何首次直接成本及

(iv)

承租人根据租赁条款及

条件规定的情况下分解及移除相关资产时将产生的估计成本,除非该等成本乃为生产存货而产生则除外。就符合一类物

业、厂房及设备之定义之使用权资产而言,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计量使用权资产。根据成本模式,本集团按成本减任何

累计折旧及任何减值亏损计量使用权。

对于持作出租或资本增值用途的租赁土地及楼宇,本集团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

号入账,并按公平值列值。对于持作自

用的租赁土地及楼宇,本集团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

号入账,并按成本减任何累计折旧及任何减值亏损列值。

使用权资产于租赁期及资产的估计使用年期(以较短者为准)内以直线法计提折旧如下:

租赁土地

相关租赁土地之租赁期间或五十年(以较短者为准)

物业

租期内

工厂

租期内

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应按并非于租赁开始日期支付之租赁付款的现值确认。租赁付款将采用租赁隐含的利率贴现(倘该利率可轻易

厘定)。倘该利率无法轻易厘定,本集团将采用本集团的增量借款利率。

下列并非于租赁开始日期支付的租赁期内就使用相关资产权利支付的款项视为租赁付款:

(i)

固定付款减任何应收租赁优

惠;

(i)

按开始日期之指数或利率首次计量的浮动租赁付款(取决于指数或利率);

(i)

承租人根据剩余价值担保预期将支付

的款项;

(iv)

倘承租人合理确定行使购买选择权,该选择权的行使价;及

(v)

倘租赁期反映承租人行使选择权终止租赁,终

止租赁的罚款付款。

于开始日期后,承租人将透过下列方式计量租赁负债:

(i)

增加账面值以反映租赁负债的利息;

(i)

减少账面值以反映作出

的租赁付款;及

(i)

重新计量账面值以反映任何重估或租赁修改,如指数或利率变动导致日后租赁付款变动、租赁期变

动、实质固定租赁付款变动或购买相关资产的评估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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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

日止年度

3.

会计政策(续)

3.15

租赁(续)

b)

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本集团已向多个租户出租其投资物业。经营租赁之租金收入乃按相关租赁年期以直线法于损益内确认。协商和安排经营

租赁时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赁资产的账面值,并按直线法在租赁期内确认为开支。

3.16

合约资产及合约负债

倘本集团于根据合约所载之付款条款符合资格无条件收取代价之前确认销售货品收入(见附注

3.14(i)

),则确认合约资产。合

约资产根据载于附注

3.9(i)

之政策评估预期信贷亏损,并于收取代价之权利成为无条件时被重新分类至应收款项。

倘客户于本集团确认相关销售货品收入之前支付不可退回代价,则确认合约负债(见附注

3.14(i)

)。倘本集团拥有无条件权利

可于本集团确认相关收入前收取不可退回代价,亦将确认合约负债。在该等情况下,亦将确认相应的应收款项。

3.17

分部呈报

经营分部及于综合财务报表呈报之各分部项目金额按就向本集团不同业务及地理位置作出资源分配及评估其表现而定期向

本集团最高级行政管理人员提供的财务资料确定。

除非分部拥有类似经济特点及类似产品与服务性质、生产过程性质、顾客种类或类别、分销产品所用方法及监管环境性质,

否则个别重大经营分部不会就财务呈报目的合并计算。并非个别重大之经营分部如符合上述大部分标准,则或会合并计算。


47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

日止年度

4.

关键会计判断及估计不明朗因素主要来源

于应用本集团的会计政策(载于附注

)时,本公司董事须就无法依循其他途径得知之资产及负债的账面值作出判断、估计及假

设。估计及相关假设乃根据过往经验及其他被视为相关的因素作出。实际结果可能有别于该等估计。

估计及判断将持续按过往经验及其他因素进行评估,包括于有关情况下被视为合理的可能对该实体产生财务影响的未来事件预

测。

关键判断

以下为本公司董事在应用本集团会计政策的过程中作出的对综合财务报表所确认的金额具有最重大影响的关键判断(涉及估计者

(见下文)除外)。

(a)

持续经营基准

该等综合财务报表已按持续经营基准编制,其有效性取决于本集团经营业务之经营业绩及使用现金流量预测(详情见该等综

合财务报表附注

3.2

)之融资计划评估。然而,由于并非所有未来事件或条件均可预测,故此假设并非本集团及本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的保证。

(b)

投资物业之递延税项

计量采用公平值模式计量之投资物业所产生的递延税项而言,本公司董事已审阅本集团之投资物业组合,并断定本集团投资

物业乃以目标是随时间消耗投资物业所包含的绝大部分经济利益之业务模式持有。

因此,于计量本集团之投资物业之递延税项时,本公司董事已厘定,采用公平值模式计量之投资物业之账面值可通过销售全

数收回之假设是否已被推翻。故此,本集团确认投资物业之公平值变动时产生之递延税项,基于递延税项反映本集团预期于

报告期末收回投资物业账面值之方式所导致的税务后果。

估计不明朗因素之主要来源

以下是有关未来的主要假设,以及于报告期末的估计不明朗因素的其他主要来源,该等假设及来源均具有对下一财政年度内资

产账面值造成重大调整的重大风险。

(a)

使用权资产之减值亏损

倘有情况显示使用权资产的账面值未必可收回,该资产可被视作「已减值」,并可根据附注

3.8

所述有关长期资产减值的会计

政策确认减值亏损。当出现事件或情况变动显示其入账的账面值未必可收回时,会对该等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倘其已出现有

关下跌,账面值会减至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为公平值减出售成本与使用价值的较高者。在厘定使用价值时,资产生的

预期未来现金流量会贴现至其现值,其需要对有关收入水平及经营成本金额的重大判断。本集团使用所有可取得的可靠资料

厘定可收回金额的合理约数,包括根据合理及可支持的假设作出的估计及对收入水平及经营成本金额的预测。该等估计的变

动可能会对资产的账面值有重大影响,并可能会导致未来年度的额外减值费用或减值拨回。


骏东(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

日止年度

4.

关键会计判断及估计不明朗因素主要来源(续)

估计不明朗因素之主要来源(续)

(b)

使用权资产使用年限及剩余价值

本集团的使用权资产乃按足以撇销其成本的数额减去累计减值损失以及估计剩余价值于其估计可使用年期采用直线法折

旧。本集团定期审阅可使用年期,以确保折旧方法和折旧率符合使用权资产生经济效益的预期模式。本集团对使用权资产

的可使用年期的估计(分别详见附注

3.15(a)

)乃基于使用同类资产的历史经验,并考虑预期的技术变化。如果该等估计有重大

变化,则未来期间的折旧开支亦将出现变动。

(c)

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

本集团根据有关违约风险及预计亏损率的假设就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减值作出拨备(附注

3.9(i)

)。基于本集团过往的历

史、现行市况及于报告期末的前瞻性估计,本集团于作出该等假设及选择减值计算的输入数据时会运用判断。

(d)

投资物业之估计公平值

于报告期末,投资物业乃按独立专业估值师进行之估值按公平值列账。于厘定公平值时,估值师乃依据涉及若干估计之估值

方法。于使用估值报告时,管理层已行使其判断并信纳估值所用假设可反映现时市况。该等估计、假设及主要输入数据之变

动会导致本集团投资物业之公平值变动,而相应调整将于损益中确认。有关厘定投资物业之公平值时所用的估值技术、输入

数据及主要假设详情载于附注

5.

收入及分部呈报

(a)

收入

本集团之主要业务为采购、制造及销售木制产品。

截至

年及

日止年度,本集团仅有一个可报告经营分部,即木制产品业务,涉及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采

购、制造及销售木制产品。

本公司执行董事被认作主要经营决策者(「主要经营决策者」)。主要经营决策者审阅本集团按产品及按货物交货地理位置分

类的收入分析,以评估表现及分配资源。

除收入分析外,概无经营业绩及其他独立财务资料可供用作评估各主要产品及客户的表现。主要经营决策者审阅本集团的整

体业绩,以作出决策。因此,除实体整体资料外,并无呈列其他分部分析。


2025
千港元
4,514
11,360
53
15,927
5,313
21,240
2025
千港元
3,909
3,805
不适用 3,010

49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

日止年度

5.

收入及分部呈报(续)

(a)

收入(续)

收入的细分

下表载列按来自持续经营业务的确认时间及主要产品分类的收入:

千港元

收入确认时间

于某一时间点

销售结构板

5,661

销售建造使用的辅助材料

29,161

其他

1,533

36,355

随时间转移

定制木制产品

26,765

63,120

来自与本集团的交易额超过本集团收入

10%

的客户的收入如下:

千港元

客户

A27,446

客户

B11,998

客户

C

(附注

(i)

11,409

客户

D

(附注

(i)

)不适用

信贷风险集中详情载于附注

33(a)

附注:

(i)

概无个别对本集团于截至

日止年度之收益贡献超过

10%

之收益。

(i)

概无个别对本集团于截至

日止年度之收益贡献超过

10%

之收益。

(i)

预期将于日后确认从报告日期现有客户合约中产生之收入。


2025
千港元
21,240
2025
千港元
19,985
2025
千港元
811
77
11
899
2025
千港元
966
103
23
1,092

骏东(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

日止年度

5.

收入及分部呈报(续)

(b)

地域资料

下表载列有关本集团来自外部客户收入按交货的地理位置划分的地理位置资料。

千港元

中国内地

63,120

于截至

年及

日止年度,本集团于两个主要地区-香港(「香港」)及中国内地经营业务。有关本集团非流动资产

之资料按非流动资产所在地呈列如下:

千港元

中国内地

145,563

6.

其他收入

千港元

租赁收入

银行利息收入

政府补贴(附注)

其他

1,107

附注:政府补贴主要指中国政府推行的「大气污染防治」补贴。

7.

其他收益/(亏损),净额

千港元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的收益/(亏损)净额

(6,167)

外汇收益净额

其他

(5,612)


2025
千港元
13,666
29
13,695
2025
千港元
2,415
94
2,509
2025
千港元
2,537
100
46
607
(595)
5,588
11
14
456
950
18,268

51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

日止年度

8.

除税前溢利/(亏损)

除税前溢利/(亏损)乃于扣除/(抵免)以下各项后达致:

(a)

融资成本

千港元

银行借款利息

15,004

租赁负债利息

15,028

于截至

年及

日止年度,并无借款成本获资本化。

(b)

员工成本

千港元

薪金、工资及其他福利

3,144

对定额供款退休计划的供款

3,252

本集团为于香港的所有合资格雇员运作一项强制性公积金计划。该计划的资产与本集团的资产分开持有,并由受托人控制的

基金持有。本集团按相关工资成本的

5%

向该计划供款,与雇员的供款比率相同。

本集团于中国的附属公司的雇员参与中国政府运作的国家管理退休福利计划。该等附属公司须按工资成本的指定百分比向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以拨付有关福利。本集团有关退休福利计划的责任仅为作出指定供款。

(c)

其他项目

千港元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附注

4,866

无形资产摊销(附注

使用权资产之折旧

-物业(附注

-工厂(附注

-土地使用权(附注

就贸易应收款项确认之减值亏损(拨回)/拨备(附注

33(a)

1,727

就其他应收款项确认之减值亏损拨备

就合约资产确认之减值亏损拨备(附注

5,484

短期租赁开支(附注

存货减值拨备/(拨回)

(82)

核数师薪酬

1,000

存货成本(附注

(i)

48,375

(i)

存货成本包括与员工成本及折旧开支有关的

960,000

港元(

年:

2,273,000

港元),该金额亦已按该等开支的各类别计入上文或附注

8(b)

单独披露的相关总金额内。


2025
千港元
1,111
2025
千港元
37,390
9,865
798
(15,927)
6,375
1,111

骏东(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

日止年度

9.

税项

(a)

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中确认之税项金额指:

千港元

递延所得税(附注

(1,086)

(b)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税项开支与会计亏损间的对账:

千港元

除税前溢利/(亏损)

(39,701)

除税前亏损之所得税,按产生溢利之司法权区适用税率计算(附注

(i)

(i)

(i)

(8,532)

不可扣税开支的税务影响

1,440

毋须课税收入之税务影响

未确认的税项亏损和暂时性差额的税务影响

6,006

年内所得税开支/(抵免)

(1,086)

附注:

(i)

本集团于香港注册成立的附属公司须按利得税两级制缴纳香港利得税。溢利首

百万港元按

8.25%

征税,

百万港元以上的余下溢利按

16.5%

征税。概无作出香港利得税拨备,原因为年内本集团并无于香港产生任何应课税溢利(

年:无)。

(i)

本公司及本集团于开曼群岛及英属处女群岛(「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的附属公司根据其各自注册成立国家的规则及规例均毋须缴纳

任何所得税。

(i)

于截至

日止年度,本集团于中国(不包括香港)成立的附属公司须按

25%

年:

25%

)的税率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


薪金、津贴2025 年
董事袍金及实物福利酌情花红退休计划供款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240240
240240
480480

53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

日止年度

10.

董事薪酬

董事姓名

执行董事

薛兆强先生

李月先生(附注

(i)

非执行董事

丁洪泉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董萍女士

朱达先生

王围先生

董事姓名董事袍金

薪金、津贴

及实物福利酌情花红退休计划供款

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执行董事

孙雪松女士(附注

(i)–197–197

薛兆强先生

–240– 240

李月先生(附注

(i)

–43–43

非执行董事

丁洪泉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董萍女士

朱达先生

王围先生

–480–480

附注:

(i)

日辞任执行董事职务。

(i)

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


2025
千港元
1,103
31
1,134
2025
3

骏东(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

日止年度

11.

最高薪酬人士

五名最高薪酬人士当中,两名(

年:两名)人士为董事(彼等之薪酬于附注

披露)。余下三名(

年:三名)人士之酬金总计

如下:

千港元

薪金、津贴及实物福利

1,138

酌情花红

退休计划供款

1,185

本集团五名最高薪酬人士中,三名(

年:三名)非董事人士的薪酬介乎以下范围:

零港元至

1,000,000

港元

于各报告期内,概无董事或任何最高薪酬人士放弃或同意放弃任何酬金。本集团概无向本集团董事或任何最高薪酬人士支付酬

金,作为招揽其加入本集团或加入后的奖励金或作为离职补偿金。

12.

出售一间附属公司

日,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河北迦品科技有限公司与河北菲拉阁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买方)订立买卖协议(「买

卖协议」),以向买方出售附属公司河北优林科技有限公司(「出售公司」)之全部已发行股份,现金代价为人民币

28,010,000

元(约

29,903,000

港元)。于出售完成后,本集团不再于出售公司拥有任何实益权益。出售公司之财务业绩不再于本公司之综合财务报表

综合入账。


千港元
29,903
79,619
8,148
30,450
431
13,282
10,361
88
(12,368)
(1,999)
(159,120)
(3,538)
(34,646)
29,903
34,646
64,549
29,903
(88)
29,815

55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

日止年度

12.

出售一间附属公司(续)

买卖协议之所有条件均已获达成,且有关交易已于

日完成。于出售日期本集团之应占资产及负债总额如下:

总代价:

已收现金代价

失去控制权的资产及负债分析:

物业、厂房及设备

投资物业

使用权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存货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

合约负债

银行借款

递延税项负债

已出售负债净额

出售一间附属公司之收益

已收现金代价

减:已出售负债净额

出售收益

出售产生的现金流入净额:

已收现金代价

已出售银行现金

已收现金代价

*

出售事项涉及股东垫款

4,165,000

港元。


2025
36,279
262,473
13.82

骏东(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

日止年度

13.

每股盈利/(亏损)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亏损)乃基于下列数据计算得出:

溢利/(亏损)(千港元)

用于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之溢利/(亏损)

(38,615)

股份数目(千股)

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262,473

每股盈利/(亏损)(港仙)

基本及摊薄(港仙)

(14.71)

截至

日及

日止年度,概无发行在外的潜在摊薄普通股。

14.

物业、厂房及设备

厂房、物业

及机器租赁装修

家私、装置

及设备汽车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成本

134,1422,1901,746762138,840

添置

169–169

汇兑调整

(6,483)(16)(77)(41)(6,617)

出售

(14,614)–(5)(200)(14,819)

113,2142,1741,664521117,573

添置

–4012–52

出售

(9,156)–(332)(166)(9,654)

汇兑调整

(1,511)(4)(18)(7)(1,540)

出售一间附属公司(附注

(101,330)(1,852)(1,162)(348)(104,692)

1,217358165–1,740

累计折旧及减值亏损

20,7342,0691,39058224,775

汇兑调整

(269)(10)(40)(97)(416)

年内开支

4,549641451084,866

出售

(6,193)–(4)(161)(6,358)

年内减值亏损

11,101–1738911,363

29,9222,1231,66452134,230

汇兑调整

(313)(4)(18)(7)(342)

年内开支

2,475611–2,537

出售

(9,156)–(332)(166)(9,654)

出售一间附属公司(附注

(21,711)(1,852)(1,162)(348)(25,073)

1,217328153–1,698

账面值

–3012–42

83,29251–83,343


2025
0.0%
0.6%-2.0%
17.08%

57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

日止年度

14.

物业、厂房及设备(续)

日,本集团总账面值约

75,083,000

港元的物业、厂房及设备已质押,以取得授予本集团的一般银行融资(附注

)。于

日,本集团并无质押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取得授予本集团的任何一般银行融资。

物业、厂房及设备、使用权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

就减值评估而言,资产主要包括产生现金流量的物业、厂房及设备、使用权资产及无形资产(包括公司资产的分配),包含于现金

产生单位(「现金产生单位」)。

由于木制产品业务分部多年来录得分部亏损,因此包含於单一木制产品业务的非金融资产组别已进行减值测试。

截至

日止年度

管理层评估现金产生单位是否有减值迹象时,会考虑其于本期间是否录得经营亏损,且由于中国经济复苏较预期慢以及中国建

筑及房地产行业的需求持续下滑,导致本集团无法达成截至

日止年度的销售目标。

现金产生单位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管理层已审阅现金产生单位相关账面价值的可收回性。根据评估,现金产生单

位的可收回金额约为

6,520,000

港元,高于现金产生单位的账面价值。管理层结论为,截至

日止年度,物业、厂房及设

备以及使用权资产并无减值。厘定现金产生单位可收回金额的基准及其主要基本假设概述如下:

使用价值的计算乃采用基于管理层批准的五年期财务预算的税前现金流量预测,其中已考虑现金产生单位本年度的业绩,并纳

入管理层对现金产生单位的最新计划。超过一年期的现金流量使用下述估计成长率进行推算:

第一年的收入成长率

第一年后的收入成长率

税前折现率

本集团采用的折现率反映货币时间价值的当前市场评估以及现金产生单位特有的风险。收入成长率乃根据过去经验以及对市场

及营运发展的预期厘定。

截至

日止年度

管理层评估现金产生单位是否有减值迹象时,会考虑其最近两个报告期间是否录得经营亏损,且由于中国经济复苏较预期慢以

及中国建筑及房地产行业的需求持续下滑,导致本集团无法达成截至

日止年度的销售目标。

现金产生单位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可收回金额为使用价值及公平值减出售成本中的较高者。管理层已审阅现金

产生单位相关账面价值的可收回性。根据评估,现金产生单位的可收回金额约为

38,659,000

港元,乃因使用价值低于现金产生单

位的账面价值而厘定。厘定现金产生单位可收回金额的基准及其主要基本假设概述如下:


2024
2.16%
2.22%
17.41%
2024
8.25%
8.50%
7.74 人民币 元 至 15.06
人民币 元

骏东(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

日止年度

14.

物业、厂房及设备(续)

物业、厂房及设备、使用权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续)

截至

日止年度(续)

使用价值的计算乃采用基于管理层批准的五年期财务预算的税前现金流量预测,其中已考虑现金产生单位本年度的业绩,并纳

入管理层对现金产生单位的最新计划。超过一年期的现金流量使用下述估计成长率进行推算:

第一年收入成长率

第一年后的收入成长率

税前折现率

本集团采用的折现率反映货币时间价值的当前市场评估以及现金产生单位特有的风险。收入成长率乃根据过去经验以及对市场

及营运发展的预期厘定。

于分配减值亏损时,本集团不得将物业、厂房及设备、使用权资产及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少至低于其公平值减出售成本;其使

用价值及零的最高值。现金产生单位的账面价值除以工业综合大楼的厂房、办公大楼及其他非金融资产。

工业综合大楼的厂房及办公大楼的可收回金额由公平值减出售成本参考与本集团无关的独立专业估值师澋锋评估有限公司编制

的估值而厘定。工业综合大楼的厂房及办公大楼的公平值采用投资法并使用重大不可观察输入值计量,因此分类为公平值层级

的第三级。年内并无转入或转出第三级的情况。计算可收回金额时所使用的主要假设如下:

投资法

定期收益率

复归收益率

每月市场租金

人民币元

根据管理阶层的评估,工业综合大楼的厂房及办公大楼的个别公平值减出售成本超过其个别账面价值,因此并未于截至

日止年度的损益中确认该等资产的减值亏损。由于其他非金融资产于当前状况下并无需求,其他非金融资产的个别公平值

减出售成本为零,因此,该等资产已悉数减值。

截至

日止年度,由于对有减值迹象的现金产生单位进行减值审查,物业、厂房及设备(附注

)、使用权资产(附注

及无形资产(附注

)分别已确认减值亏损约

11,363,000

港元、

220,000

港元及

720,000

港元。


2025
千港元
30,284
(3,251)
(8,148)
(349)
18,536

59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

日止年度

15.

投资物业

账面值,按公平值千港元

于年初

34,795

投资物业公平值亏损

(2,844)

出售一间附属公司(附注

汇兑调整

(1,667)

于年末

30,284

附注:

(a)

年及

日,本集团于中国之投资物业的公平值乃参考独立专业估值师澋锋评估有限公司所进行之估值而定,其持有认可相

关专业资格,且近期曾对所估值投资物业的位置及类别进行评估。

投资物业之公平值为利用重大不可观察输入数据的第三层经常性公平值计量。于年内,第一层及第二层之间并无公平值计量转拨,第三层亦

无转进或转出。

年及

日,就本集团于中国的投资物业而言,估值使用投资法厘定,该物业所有可出租物业单位之市场租金按投资者对此类

物业的预期市场回报率进行评估及贴现。评估市场租金时,已考虑现有租金及租约复归收入潜力。

使用重大不可观察输入数据的第三级公平值计量资料载列如下:

描述

公平值

(千港元)估值方法重大不可观察输入数据

不可观察输入数据与

公平值的关系

i)

办公场所为位于河北省石

家庄市西三庄街

号慢城

号商业办公楼

1-2

层的

商舖。

18,536

年:

22,003

投资法

(i)

定期回报率

定期回报率(经计及可比较

物业的市场平均售价及市场

平均租金产生的回报率并经

调整以反映楼宇状况)为

4.5%

年:

3.75%

定期回报率越高,公平值越低

(i)

复归回报率

复归回报率(经计及可比较

物业的市场平均售价及市场

平均租金产生的回报率并经

调整以反映与未来租金有

关的风险)为

5.5%

年:

4.75%

复归回报率越高,公平值越低


骏东(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

日止年度

描述

公平值

(千港元)估值方法重大不可观察输入数据

不可观察输入数据与

公平值的关系

(i)

月度市场租金

每月每平方米的市场月租金

与直接市场可比数据相比较

并考虑到位置和其他个别因

素,平均市场租金介乎

56.36

港元至

102.11

港元(

年:

84.11

港元至

103.40

港元)

月度市场租金越高,公平值越高

i)

办公场所为位于中国河北

省邢台市宁晋县西环路西

侧、

国道南侧、北及桥

村东侧的工业中心的第

间和办公大楼第

层的一部

分。

年:

8,281

投资法

(i)

定期回报率

年,定期回报率(经计

及可比较物业的市场平均售

价及市场平均租金产生的回

报率并经调整以反映楼宇状

况)为

8.50%

定期回报率越高,公平值越低

(i)

复归回报率

年,复归回报率(经计

及可比较物业的市场平均售

价及市场平均租金产生的回

报率并经调整以反映与未来

租金有关的风险)为

8.50%

复归回报率越高,公平值越低

(i)

月度市场租金

每月每平方米的市场月租金

与直接市场可比数据相比

较,并考虑到位置和其他个

别因素,于

年,平均市场

租金介乎

8.39

港元至

9.54

港元

月度市场租金越高,公平值越高

(b)

日,本集团并未抵押任何投资物业作一般银行融资之担保。如附注

所详述,紧随于

日完成出售一间附属公司后,

日,已出售附属公司的投资物业不再于本公司财务报表综合入账。

日,本集团总账面值约

8,281,000

港元的投资物业经已质押,以取得授予本集团的一般银行融资(附注

)。

15.

投资物业(续)

附注:(续)

(a)

使用重大不可观察输入数据的第三级公平值计量资料载列如下:(续)


31,49931,499
3442,7373,081
(100)(46)(607)(753)
(30,450)(30,450)
(22)(442)(464)
2442,6692,913

61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

日止年度

16.

租赁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本集团于其经营所在司法权区租赁若干物业及工厂。物业租赁的定期租金在租赁期内是固定的。概无租赁包括可变租赁付款。

使用权资产

与不符合投资物业定义之租赁物业有关的使用权资产呈列为使用权资产。

物业工厂

土地使用权

租赁预付

款项总计

(附注

(i)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日之结余

660–33,92934,589

添置

年度折旧支出

(440)–(711)(1,151)

外汇变动

–(1,719)(1,719)

年内减值亏损(附注

(i)

(220)–(220)

日及

日之结余

添置

年度折旧支出

出售一间附属公司(附注

外汇变动

日之结余

附注:

(i)

租赁预付款项指本集团就位于中国内地的土地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的租期为

年。

(i)

日,本集团总账面值约

31,499,000

港元的使用权资产经已质押,以取得授予本集团的一般银行融资(附注

)。

(i)

由于现金产生单位包括物业、厂房及设备、使用权资产及无形资产,因此对其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模型所使用的主要假设详情载于附注


最低租赁付款利息现值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70441663
66675591
2,0994051,694
3,4695212,948
2025
千港元
663
2,285
2,948
2025
千港元
14

骏东(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

日止年度

16.

租赁(续)

租赁负债

物业工厂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日之结余

659–659

利息开支

24–24

租赁付款

(467)–(467)

日及

日之结余

216–216

添置

3442,7063,050

利息开支

租赁付款

(302)(54)(356)

汇兑调整

–99

日之结余

2712,6772,948

未来租赁付款到期情况如下:

不超过一年

一年后但两年内

两年后但五年内

最低租赁付款利息现值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不超过一年

未来租赁付款的现值分析如下:

千港元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千港元

短期租赁开支


2025
千港元
818
818
1,636

63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

日止年度

16.

租赁(续)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本集团之投资物业亦出租予若干租户。截至

日止年度的租金收入为约

811,000

港元(

年:

766,000

港元)。

于报告期末,本集团根据不可撤销经营租赁之未来最低租赁应收款项总额如下:

千港元

不超过一年

超过一年但不超过两年

17.

无形资产

专利及技术

知识使用权

千港元

成本

2,309

汇兑调整

(116)

2,193

出售一间附属公司(附注

(2,161)

汇兑调整

(32)

累计摊销及减值亏损

1,314

汇兑调整

(70)

摊销

年内减值亏损(附注)

2,193

汇兑调整

(32)

出售一间附属公司(附注

(2,161)

账面值

附注:

由于现金产生单位包含物业、厂房及设备、使用权资产及无形资产,因此对其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模型中所使用的关键假设详见附注


2025
千港元
2025
千港元
257
257
257
2025
千港元
18,268
2025
千港元
2,331
(84)
2,247
13
4,286
150
4,449
(4,286)
163
2,410

骏东(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

日止年度

18.

其他非流动资产

千港元

向第三方预付款项

向第三方垫款为无抵押及免息。

19.

存货

千港元

原材料

23,140

制成品

5,765

28,905

减:存货减值拨备

(2,545)

26,360

年内确认为开支并计入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之存货之数额分析如下:

千港元

已售存货之账面值

48,375

20.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千港元

应收第三方的贸易应收款项

25,421

减:亏损拨备(附注

33(a)

(7,135)

18,286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购买存货的预付款项

2,784

-买卖其他货品的应收款项

7,691

-其他(附注)

10,610

减:亏损拨备

(1,380)

9,230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27,516

附注:

该款项主要指租赁按金

150,000

港元(

年:

120,000

港元)。

所有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预期于一年内收回或确认为开支。


2025
千港元
2,247
2,247
2025
千港元
1,725
(37)
1,688
2025
千港元
5,435
11
(5,391)
(18)
37

65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

日止年度

20.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续)

账龄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贸易应收款项按发票日期及扣除亏损拨备的账龄分析如下:

千港元

日内

6,652

6,266

1,001

4,367

18,286

所授信贷期自交货日期起计介乎

日。

本集团信贷政策及贸易应收款项产生的信贷风险的进一步详情载于附注

33(a)

21.

合约资产

千港元

与客户订立之定制木制产品合约产生之合约资产:

未开票生产

7,298

减:亏损减值

(5,435)

1,863

年内有关合约资产之亏损拨备账目变动如下:

千港元

日之结余

年内已确认减值亏损

5,484

出售一间附属公司

汇兑差额

(49)

日之结余

5,435

年及

日,合约资产金额指与客户订立之定制木制产品合约。

有关定制木制产品合约包括付款时间表,当中规定一旦达到阶段目标则通常需要在生产期间支付阶段付款。当本集团在生产活

动开始前收到押金时,此将在合约开始时产生合约负债,直至合约确认的收入超过押金额。付款时间表及押金额根据具体情

况与客户协商。

与未开票生产有关的合约资产预计将于一年内结算。


2025
千港元
2,906

骏东(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

日止年度

21.

合约资产(续)

未履行履约义务

日,分配至本集团现有合约项下余下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总额约为

15,781,000

港元(

年:

27,859,000

港元)。该金

额为预期在未来自与客户订立的物业销售的建筑合约及买卖协议确认的收入。本集团将于工程完工或物业所有权的控制权已转

移予客户时确认未来预期收入。其预期将在未来

个月发生。

22.

综合现金流量表随附之附注

a)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

千港元

按需要提供之现金

本集团的中国(不包括香港)业务乃以人民币交易。

日,本集团现金及结余中包括约

2,797,000

港元(

年:

105,000

港元)存放于中国的银行以人民币计值的银行

结余。

人民币并非可自由兑换的货币及人民币汇出中国(不包括香港)受中国政府实施的外汇管制的有关规则及条例所规限。


67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

日止年度

22.

综合现金流量表随附之附注(续)

b)

来自融资活动之负债对账:

银行借款来自股东之垫款租赁负债总计

(附注

)(附注

)(附注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161,50053,922216215,638

来自融资现金流量之变动:

已付融资成本

(13,666)–(29)(13,695)

租赁负债付款

–(327)(327)

来自股东之垫款

–19,828–19,828

偿还股东款项

–(55,632)–(55,632)

来自融资现金流量之变动总额

(13,666)(35,804)(356)(49,826)

其他变动:

银行借款利息

13,666–13,666

租赁负债利息

–2929

添置

–3,0503,050

出售一间附属公司

(159,120)(4,165)–(163,285)

汇兑调整

(2,380)(145)9(2,516)

其他变动总额

(147,834)(4,310)3,088(149,056)

–13,8082,94816,756

银行借款来自股东之垫款租赁负债总计

(附注

)(附注

)(附注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169,76228,594659199,015

来自融资现金流量之变动:

已付融资成本

(15,004)–(24)(15,028)

租赁负债付款

–(443)(443)

来自股东之垫款

–30,487–30,487

偿还股东款项

–(4,648)–(4,648)

来自融资现金流量之变动总额

(15,004)25,839(467)10,368

其他变动:

银行借款利息

15,004–15,004

租赁负债利息

–2424

汇兑调整

(8,262)(511)–(8,773)

其他变动总额

6,742(511)246,255

161,50053,922216215,638


2025
千港元
1,606
279
3,697
215
2,088
284
13,808
21,977
2025
千港元
1,550
48
8
1,606
2025
千港元

骏东(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

日止年度

23.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千港元

贸易应付款项:

-应付第三方款项(附注

(i)

2,571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开支:

按摊销成本确认

-应付员工相关成本

3,954

-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之应付款项

4,759

-应付利息

-其他应付税项

2,464

-其他应计开支及应付款项

1,130

-应计董事酬金

-来自股东之垫款(附注

(i)

53,922

69,258

附注:

(i)

年及

日,所有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预期一年内结算或于损益中确认或按要求偿还。

截至报告期末,贸易应付款项按发票日期的账龄分析如下:

千港元

日内

超过

2,282

2,571

(i)

来自股东之垫款为无抵押、免息及按要求偿还。

24.

合约负债

千港元

以下各项引致的合约负债:

于履行以下各项前开出账单

—与客户订立之定制木制产品合约

1,724


2025
千港元
1,724
(1,313)
1,617
(1,999)
(29)
2025
千港元

69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

日止年度

24.

合约负债(续)

合约负债变动:

千港元

日之结余

5,678

于年内确认收益(于年初计入合约负债)导致合约负债减少

(3,710)

由于收取客户按金导致合约负债增加

出售一间附属公司(附注

汇兑调整

(244)

1,724

所有合约负债预期将于两年内确认为收益。

25.

银行借款

本集团之银行借款分析如下:

千港元

银行借款

-有抵押(附注)

161,500

减:银行借款之即期部分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开支:

161,500

年内

年后但于

年内

161,500

161,500

附注:

日,长期银行借款约

161,500,000

港元已由账面值约

31,499,000

港元之土地使用权、账面值约

75,083,000

港元之物业、厂房及机器以及账

面值约

8,281,000

港元之投资物业作抵押。

日完成出售后(详情载于附注

),已出售附属公司的长期银行借款不再于本公司财务报表综合入账。


骏东(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

日止年度

26.

递延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

公平值调整重估物业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3,922(1,233)2,689

于损益计入(附注

9(a)

(375)(711)(1,086)

汇兑调整

(187)100(87)

3,360(1,844)1,516

于损益(计入)/扣除(附注

9(a)

(464)1,5751,111

出售一间附属公司(附注

(2,852)(686)(3,538)

汇兑调整

(44)9(35)

–(946)(946)

未确认之递延税项资产

由于在有关之税务司法权区及就有关实体而言,不大可能有未来应课税溢利以抵销可供动用之亏损及暂时性差额,根据附注

3.12(i)

所载之会计政策,本集团并无就于

日为数约

3,856,000

港元(

年:

72,476,000

港元)之未动用税项亏损及暂时

性差额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27.

资本、储备及股息

(a)

权益成份变动

本集团综合权益的各个成份于期初及期末结余的对账载于综合权益变动表。本公司各个权益成份于本年度年初至年末的变

动详情如下:

本公司

股本股份溢价汇兑储备其他储备累计亏损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附注

27(c)

)(附注

27(d)(i)

)(附注

27(d)(i)

)(附注

27(d)(i)

2,62580,54025934,132(79,963)37,593

年内之全面开支总额

–(1,695)–(14,917)(16,612)

2,62580,540(1,436)34,132(94,880)20,981

年内之全面开支总额

–(141)–(12,664)(12,805)

2,62580,540(1,577)34,132(107,544)8,176


71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

日止年度

27.

资本、储备及股息(续)

(b)

股息

本公司之董事不建议派付截至

年及

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

(c)

股本

股份数目金额

千股千港元

法定:

日、

日、

日及

每股

0.01

港元之普通股

10,000,000100,000

股份数目金额

千股千港元

已发行及缴足:

日、

日、

日及

262,4732,625

(d)

储备性质及目的

(i)

股份溢价

股份溢价账之应用受开曼群岛法例第

章公司法(

年第

号法例,经综合及修订)第

条规管。

(i)

其他储备

其他储备包括:

本公司权益股东以豁免应付彼等款项

33,352,000

港元而作出的出资。

于过往年度本公司股份上市期间因本集团重组产生的其他权益变动。

(i)

汇兑储备

汇兑储备包括

(i)

换算海外业务之财务报表为港元,及

(i)

换算为呈列货币所产生之所有外汇差异。该储备乃根据附注

3.5

载之会计政策处理。


骏东(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

日止年度

27.

资本、储备及股息(续)

(e)

物业重估储备

本集团之物业重估储备指本集团用于自用的若干物业转拨至投资物业导致的重估收益。

(f)

资本管理

本集团管理资本的主要目标乃为保障本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使之能透过因应风险水平为产品及服务定价及以合理成本获

取融资,继续为股东带来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受惠。

本集团积极并定期检讨及管理其资本架构,以在可能伴随较高借款水平的较高股东回报与稳健资本状况所带来的优势及保

障之间取得平衡,并因应经济状况的转变对资本架构作出调整。

本集团以总负债与总资产之比率(「资产负债比率」)作为监控资本架构的基准。于截至

日止年度,本集团的策略

是维持资产负债比率于可接受之水平。为维持或调整该比率,本集团可能会调整派付予权益股东之股息金额、发行新股份、

向权益股东退还资本、筹措新的债务融资或出售资产以减少债务。于

日,本集团的资产负债比率为

83.9%

年:

115.8%

)。

本公司及其任何附属公司均无须遵守外界规定资本要求。


2025
千港元
– *
24,427
27
4
24,458
16,282
16,282
8,176
8,176
2,625
5,551
8,176

73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

日止年度

28.

本公司财务状况表及储备变动

本公司之财务状况表

附注千港元

资产

非流动资产

于附属公司的投资

29– *

流动资产

应收附属公司款项

48,997

其他应收款项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流动资产总值

49,229

负债

流动负债

其他应付款项

28,248

流动负债总额

28,248

流动资产净值

20,981

资产净额

20,981

资本及储备

股本

27(c)2,625

储备

18,356

权益总额

20,981

*

金额少于

1,000

港元

日获董事会批准及授权刊发。

李月薛兆强

主席兼执行董事执行董事


骏东(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

日止年度

29.

于附属公司之投资

本公司于

年及

日的主要附属公司详情如下:

附属公司名称注册成立及运营地点

已发行╱注册及缴足

股本之详情

拥有权益比例拥有权益比例

主要业务活动

直接间接直接间接

%

兴桦有限公司香港

10,000

100%–100%–

投资控股

领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英属处女群岛

美元

100%–100%–

投资控股

环球中富有限公司香港

10,000

–100%–100%

投资控股

河北迦品科技有限公司(「河北迦品」)

*

中国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000

–100%–100%

销售木制产品

河北优林科技有限公司(「河北优林」)

*

(

附注

(i)

中国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000

–100%

采购、制造及销售

木制产品

河北万佳莱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万佳莱」)

*

中国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00

–100%–100%

无业务活动

河北储优能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储优能」)

(附注

(i)

)中国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00

– 51%–

无业务活动

Leading Efort Group Limited

英属处女群岛

美元

100%–100%–

投资控股

景成国际有限公司香港

–100%–100%

投资控股

*

该等公司为于中国内地成立之外商独资企业。

附注:

(i)

根据附注

披露之日期为

日的买卖协议,本公司于截至

日止年度出售其于该附属公司的权益。

(i)

公司于本年度注册成立。于

日,本公司注册资本尚未缴足,及尚未缴足股本总额约为人民币

5,100,000

元(相当于约

5,464,000

港元)。


2025
千港元
19,828
(55,632)
2025
千港元
1,272
18
1,290

75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

日止年度

30.

关联方交易

除综合财务报表其他地方披露的交易及结余外,本集团于年内已订立以下重大关联方交易。

(a)

与关联方交易

千港元

来自股东的垫款

30,487

偿还股东款项

(4,648)

(b)

主要管理层人员薪酬

本集团主要管理层人员的薪酬,包括披露于附注

的支付予本公司董事的款项及披露于附注

的支付予若干最高薪酬雇员

的款项,载列如下:

千港元

短期雇员福利

1,266

定额供款退休计划供款

1,284

薪酬总额载于「员工成本」(见附注

8(b)

)。

31.

银行融资

日,本集团获银行授予为期两年之人民币

25,000,000

之融资协议,由一名独立第三方提供之物业作抵押。于

日,本集团与银行重新安排上述银行融资,新期限为三年,金额相同,由一名独立第三方作担保。直至本报告日期,本集团并

未自该融资提取任何资金。

32.

资本承担

年及

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资本承担。

33.

金融风险管理及公平值

本集团承受于一般业务过程中产生之信贷、流动资金、利率及货币风险。本集团所承受之该等风险及本集团就管理该等风险所采

纳之金融风险管理政策及常规载于下文:

(a)

信贷风险

信贷风险指交易对手方未能履行其合约责任而使本集团产生财务亏损的风险。本集团的信贷风险主要来自贸易及其他应收

款项以及合约资产。本集团因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而产生的信贷风险有限,原因为交易对手方为具有高信贷评级且本集团认为

信贷风险较低的银行及金融机构。

本集团并无提供任何会使本集团承受信贷风险的担保。


2025 3 31
预期年 月 日
信贷亏损率 (%)总账面值 ( )亏损拨备 ( )
千港元千港元
2.4%2,30356
100%2828
2,33184

骏东(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

日止年度

33.

金融风险管理及公平值(续)

(a)

信贷风险(续)

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

本集团承受的信贷风险主要受到各客户或债务人的个别特性,而非客户及债务人经营所在的行业影响,故重大集中信贷风险

主要在本集团承受个别客户的重大风险时产生。于报告期末,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总额中的

42%

年:

26%

)及

58%

年:

64%

)分别为应收持续经营业务的最大客户及五大客户的款项。

本集团会对所有客户进行个别信贷评估。该等评估著重于客户过往到期支付款项之记录及目前的还款能力,并考虑客户之

特定资料以及与客户经营业务所在经济环境相关之资料。本集团通常接受由商业银行开具的信用证以方便与海外客户的贸

易付款,且并无授予该等客户信贷期。大部分销售以信用证结算。由于信用证由信贷评级较高的银行开具,因此信贷风险有

限。就其他客户而言,贸易应收款项由发出账单当日起计

日内到期。有结余逾期超过

个月的债务人,须先结清全部未

偿还结余后才能再获授进一步信贷。一般而言,本集团并无自客户取得抵押品。

本集团按相等于使用拨备矩阵计算之全期预期信贷亏损之金额计量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之亏损拨备。由于本集团的过

往信贷亏损经验并无显示不同客户分部的亏损模式存在显著差异,故基于逾期状态之亏损拨备并无就本集团不同客户群作

进一步区分。

日,合约资产

11,000

港元已作减值亏损拨备(附注

)。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本集团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之未偿

还结余及合约资产并无固有重大信贷风险。

下表提供本集团于

日及

日面临的信贷风险及贸易应收款项预期信贷亏损的资料:

天内逾期

逾期

天以上

预期

信贷亏损率总账面值亏损拨备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天内逾期

4.13%19,074788

逾期

天以上

100%6,3476,347

25,4217,135


2025
千港元
7,135
(595)
(6,358)
(98)
84

77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

日止年度

33.

金融风险管理及公平值(续)

(a)

信贷风险(续)

预期亏损率乃基于过去两年的实际亏损经验。该等比率经调整以反映收集历史数据期间的经济状况、当前状况及本集团对该

等应收款项预期年期内经济状况的观点之间的差异。

本年度贸易应收款项亏损拨备账之变动如下:

千港元

日的结余

5,702

年内确认减值亏损(拨回)

/

拨备

1,727

出售一间附属公司

汇兑差额

(294)

日的结余

7,135

其他应收款项

管理层根据历史付款记录、逾期时间长短、债务人的财务实力以及与债务人是否存在纠纷等情况,定期对其他应收款项的可

收回性进行集体评估和个别评估。

本集团已评估所有逾期其他应收款的可收回性。本集团董事认为,除买卖其他货品的应收款项外,毋须参考交易对手方的

违约记录计提拨备以弥补信用风险。

本集团自过往年度以来一直遵循管理信用风险的措施,并被认为属有效。

年及

日,除买卖其他货品的应收款项外,其他应收款项的亏损拨备并不重大。

当并无合理预期可收回时,本集团计量买卖其他货品的应收款项亏损拨备约为

4,286,000

港元(

年:

1,380,000

港元)。并无

合理预期可收回的迹象包括(其中包括)债务人未能与本集团制定还款计划。

(b)

流动资金风险

本公司负责本集团的整体现金管理及筹措借款以应付预计现金需求。本集团的政策是定期监察目前和预期流动资金需求,以

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满足短期和较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负债于报告期末以合约未折现金流量(包括按照合约利率或(如属浮动利率)报告期末的现行利率计算的

利息付款)和本集团可能需要付款的最早日期为准的剩余合约到期情况。


合约未折现11 年以上 22 年以上 5
账面值现金流量总额年内或按要求但少于 年但少于 年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21,76221,76221,762
2,9483,4697046662,099
24,71025,23122,4666662,099
2025
实际利率 %
千港元
5.88% – 6.85%2,948
2,948
100%

骏东(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

日止年度

33.

金融风险管理及公平值(续)

(b)

流动资金风险(续)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附注

租赁负债(附注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附注

66,79466,79466,794–

银行借款(附注

161,500181,77815,130166,648–

租赁负债(附注

216219219–

228,510248,79182,143166,648–

(c)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为金融工具的公平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将因市场利率变动而波动的风险。本集团之利率风险主要因计息借款而产

生。按浮息及定息发放之借款分别令本集团承受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及公平值利率风险。

(i)

利率情况

下表详列本集团之借款于报告期末之利率情况。

实际利率

%

千港元

定息借款:

银行及其他借款

9.24%161,500

租赁负债

5.13%216

借款总额

161,716

定息借款占借款总额百分比

100%


2025
美元港元人民币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109
109

79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

日止年度

33.

金融风险管理及公平值(续)

(c)

利率风险(续)

(i)

敏感度分析

日,倘利率整体上浮╱下调

个基点而其他所有变量保持不变,则估计本集团的除税后溢利╱亏损及受

影响累计亏损增加╱减少约零港元(

年:零港元)。

上文的敏感度分析显示本集团的除税后溢利╱亏损及累计亏损的即时变动,假设利率的变动已于报告期末出现且已应

用以重新计量本集团持有且令本集团于报告期末承受现金流量利率风险的非衍生金融工具。对本集团的除税后溢利╱

亏损及累计亏损的影响乃作为有关利率变动对利息开支的年化影响予以估计。

(d)

货币风险

本集团主要通过产生以外币(即有关交易的业务的功能货币以外的货币)计值的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及现金结余的销售及采

购承受货币风险。产生此项风险的货币主要为美元、港元及人民币。本集团管理此风险之方式如下:

(i)

已确认资产及负债

就以外币计值的银行现金、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及借款而言,本集团通过在有需要时按现货价购买或出售外币以处理短

期不平衡情况及订立远期外汇合约,确保净风险乃维持于可接纳水平。本集团目前并无就远期外汇合约指定任何对冲关

系以作对冲会计处理。

(i)

货币风险

下表详述本集团于报告期末承受与实体有关的功能货币以外货币计值的已确认资产或负债产生的货币风险。就呈列而

言,涉及风险的金额乃以港元列示,使用于年结日的现货汇率换算,并不包括换算海外业务的财务报表为本集团的呈列

货币产生的差额。

美元港元人民币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银行及手头现金

已确认资产及负债产生的风险总额


2025
外币汇率 上升╱年 除税后 溢利增加╱
(下降)(减少)
千港元
5%4
(5)%(4)

骏东(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

日止年度

33.

金融风险管理及公平值(续)

(d)

货币风险(续)

(i)

敏感度分析

下表显示倘本集团于报告期末承受重大风险的外币汇率于该日期有所变动,假设所有其他可变风险因素维持不变,本集

团的除税后溢利或亏损及累计亏损将产生即时变动。就此而言,已假设港元与美元的挂钩汇率不会受到美元兑其他货币

的价值波动的任何变动的重大影响。

外币汇率

上升╱

(下降)

除税后亏损

增加╱

(减少)

千港元

港元

5%31

(5)%(31)

上表呈列的分析结果指合并各本集团实体以各自的功能货币计量的除税后溢利╱亏损及权益的即时影响,乃按报告期

末适用的汇率换算为港元,以供呈列用途。

敏感度分析假设已应用外币汇率的变动以重新计量本集团持有而令本集团于报告期末承受外币风险的金融工具,包括

以贷款人或借款人的功能货币以外的货币计值的本集团公司间应付款项及应收款项。该分析不包括自换算海外业务的

财务报表为本集团的呈列货币而产生的差额,有关差额乃取决于本集团所面对的外币,不一定会对本集团的资产净值造

成影响。该分析乃按与截至

日止年度相同的基准进行。


2025
千港元
2,397
2,906
5,303
21,762
2,948
24,710

81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续)

截至

日止年度

34.

按类别划分之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概要

年及

日确认的本集团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账面值可分类如下:

千港元

金融资产

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24,73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5,687

金融负债

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66,794

-银行及其他借款

161,500

-租赁负债

228,510

35.

批准综合财务报表

综合财务报表于

日获董事会批准及授权刊发。


2025
千港元
21,240
37,390
(1,111)
36,279
36,279
36,279
36,279
2025
千港元
22,437
7,261
22,640
2,285
4,773
4,773
4,773

财务资料概要

骏东(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为本集团过往五个财政年度的已刊发综合业绩以及资产及负债的概要:

截至

日止年度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业绩

收入

63,12012,50993,83283,302

除税前溢利/(亏损)

(39,701)(30,113)(6,802)(16,038)

所得税(开支)/抵免

1,0861,1451,2421,074

持续经营业务的年内溢利/(亏损)

(38,615)(28,968)(5,560)(14,964)

已终止经营业务的年内(亏损)/溢利

–(226)521(12,535)

年内溢利/(亏损)

(38,615)(29,194)(5,039)(27,499)

以下应占:

本公司权益股东╱拥有人

(38,615)(29,194)(5,039)(27,499)

非控股权益

(38,615)(29,194)(5,039)(27,499)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资产及负债

非流动资产

145,563184,903209,554295,372

流动资产

56,69450,760218,110118,680

流动负债

71,198223,159199,70687,999

非流动负债

163,0163,190191,460294,893

权益/(亏拙)总额

(31,957)9,31436,49831,160

以下应占:

本公司权益股东╱拥有人

(31,957)9,31436,49831,160

非控股权益

(31,957)9,31436,49831,160

附注:

(1)

本集团截至

年及

日止年度之综合业绩载于本年报第

页。

(2)

本集团于

年及

日之综合资产及负债载于本年报第

页。

(3)

上述概要并不构成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之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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