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88 海天味业 公告及通告:(经修订) 部分行使超额配股权、稳定价格行动及稳定价格期间结束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香港结算」)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

示概不会就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

任。

本公告不会直接或间接于或向美国(包括美国的领土及属地、美国任何州以及哥伦比亚特区)发

布、刊发或派发。本公告并不构成亦不属于在美国境内或于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购买或认购发

售股份的任何要约或招揽的一部分。本公告所述发售股份并无亦不会根据《1933年美国证券法》

(经不时修订)(「美国证券法」)或美国任何州或其他司法管辖区的证券法登记。发售股份不得

在美国境内提呈发售、出售、质押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惟获豁免遵守美国证券法及《美国1940

年投资公司法》(「美国投资公司法」)登记规定及符合任何适用的州证券法则另作别论。发售股

份:(1)仅根据美国证券法第144A条或美国证券法或任何适用的州证券法的其他可用登记豁免

规定向合资格机构买家(定义见美国证券法第144A条)及合资格买家(定义见美国投资公司法第

2(a)(51)条)提呈发售及出售;及(2)于美国境外向非美国投资者或非依赖美国证券法项下的S规

例代表美国人士的账户或为其利益进行收购的人士提呈发售及出售。发售股份不会在美国公开

发售。

本公告仅作说明用途,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证券的邀请或要约。本公告并非招股章程。

有意投资者于决定是否投资所提呈发售的H股前应细阅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本

公司」)刊发的日期为2025年6月11日的招股章程(「招股章程」),以获得下文所述有关全球发售

的详细资料。发售股份的投资决定应以招股章程所载资料为唯一依据。

除本公告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招股章程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告根据香港法例第571W章《证券及期货(稳定价格)规则》第9(2)条刊发。


FOSHAN HAITIAN FLAVOURING AND FOD COMPANY LTD.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288)

部分行使超额配股权、稳定价格行动及稳定价格期间结束

部分行使超额配股权

本公司宣布整体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国际承销商)已于2025年7月16日(星期

三)(交易时段后)部分行使招股章程所述的超额配股权,涉及合共12,192,700股

H股(「超额配发股份」),占全球发售项下可供认购发售股份总数(于计及发售量

调整权获悉数行使后,但于任何超额配股权获行使前)的约4.37%。

超额配发股份将由本公司按每股H股36.30港元(即全球发售项下每股H股的发售

价,不包括1.0%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征费、0.00015%会财局交易征

费及0.00565%联交所交易费)发行及配发。

稳定价格行动及稳定价格期间结束

根据香港法例第571W章《证券及期货(稳定价格)规则》第9(2)条,本公司宣

布,有关全球发售的稳定价格期间已于2025年7月16日(星期三)(即提交香港公

开发售申请的截止日期后第30日)结束。有关稳定价格操作人中国际金融香港

证券有限公司或其联属人士或任何代其行事的人士在稳定价格期间进行的稳定

价格行动的进一步资料载于本公告内。

部分行使超额配股权

本公司宣布,整体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国际承销商)已于2025年7月16日(星

期三)(交易时段后)部分行使招股章程所述的超额配股权,涉及合共12,192,700股

H股(「超额配发股份」),占全球发售项下可供认购发售股份总数(于计及发售量调

整权获悉数行使后,但于任何超额配股权获行使前)的约4.37%。


超额配发股份将由本公司根据超额配股权获部分行使按每股H股36.30港元(即

全球发售项下每股H股的发售价,不包括1.0%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征

费、0.00015%会财局交易征费及0.00565%联交所交易费)发行及配发。超额配发

股份将用于促成将部分H股交付予已同意延迟交付其根据全球发售认购的相关H股

的承配人。

上市批准

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已批准超额配发股份上市及买卖。预期超额配发股份于2025年

7月21日(星期一)上午9时正开始于联交所主板上市及买卖。

超额配股权获部分行使完成后的本公司股权架构

本公司紧接根据超额配股权获部分行使而发行及配发超额配发股份完成前及紧随

根据超额配股权获部分行使而发行及配发超额配发股份完成后的股权架构如下:

紧接发行超额配发股份前紧随发行超额配发股份后

股份说明股份数目

占本公司

股本总额的

概约百分比股份数目

占本公司

股本总额的

概约百分比

已发行A股

(1)

5,560,600,544

(2)

95.22%5,560,600,544

(3)

95.02%

根据全球发售发行的H股279,031,7004.78% 291,224,4004.98%

总计5,839,632,244100.00% 5,851,824,944100.00%

附注:

  • ,289,491股及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项下的A股5,000,000股,占紧接本公告日

期前一交易日当日已发行A股总数的约0.27%。


所得款项用途

本公司将自因超额配股权获部分行使而将予发行及配发的超额配发股份收取额外

所得款项净额约436.86百万港元(经扣除本公司就全球发售应付的估计承销费用以

及佣金及开支)。额外所得款项净额将由本公司按比例分配至招股章程「未来计划

及所得款项用途」一节所载用途。

稳定价格行动及稳定价格期间结束

根据香港法例第571W章《证券及期货(稳定价格)规则》第9(2)条,本公司宣布,

有关全球发售的稳定价格期间已于2025年7月16日(星期三)(即提交香港公开发

售申请的截止日期后第30日)结束。

稳定价格操作人中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或其联属人士或代其行事的任

何人士于稳定价格期间采取的稳定价格行动载列如下:

(i) 在国际发售中超额分配合共41,854,700股H股,约占全球发售项下可供认购发

售股份总数(于计及发售量调整权获悉数行使后,但于任何超额配股权获行

使前)的15.00%;

(i) 于稳定价格期间在市场上按每股H股介乎34.35港元至36.30港元的价格(不

包括1.0%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征费、0.00015%会财局交易征费及

0.00565%联交所交易费)连续买入合共29,662,000股H股,约占于计及发售量

调整权获悉数行使后,但于任何超额配股权获行使前全球发售项下可供认购

发售股份总数的10.63%。稳定价格操作人或其联属人士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

士于稳定价格期间在市场上的最后一次买入乃于2025年7月16日(星期三)作

出,价格为每股H股36.30港元(不包括1.0%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

征费、0.00015%会财局交易征费及0.00565%联交所交易费);及

(i) 整体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国际承销商)于2025年7月16日(星期三)(交易

时段后)按每股H股36.30港元的价格(即全球发售项下每股H股的发售价,不

包括1.0%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征费、0.00015%会财局交易征费及

0.00565%联交所交易费)部分行使超额配股权,涉及合共12,192,700股H股,

约占于计及发售量调整权获悉数行使后,但于任何超额配股权获行使前全球

发售项下可供认购发售股份总数的4.37%,以促成将部分H股交付予已同意延

迟交付其根据全球发售认购的相关H股的承配人。

整体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国际承销商)尚未行使的超额配股权部分已于2025年

7月16日(星期三)失效。


公众持股量

联交所已批准本公司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8.08(1)(b)条及第19A.13A条的规

定,即公众人士不时持有本公司H股的最低百分比不得低于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

额(不包括库存股)的4.52%。

紧随超额配股权获部分行使后,公众人士持有的H股数目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

总额(不包括库存股)的4.99%,符合联交所授出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8.08(1)

(b)条及第19A.13A条所施加条件规定的最低百分比。

紧随稳定价格期间结束后,本公司将继续遵守联交所授出的对严格遵守上市规则

第8.08(1)(b)条及第19A.13A条的豁免所规定的最低公众持股量规定。

承董事会命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执行董事

程雪女士

香港,2025年7月17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i)执行董事程雪女士、管江华先生、黄文彪先

生、文志州先生、廖长辉先生及代文先生;及(i)独立非执行董事张科春先生、屈

文洲先生及丁邦清先生。

留下评论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