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13 微盟集团 公告及通告: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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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

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WEIMOB INC.

微盟集团*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013)

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

本公告乃根据上市规则第17.06A条、第17.06B条及第17.06C条而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20年5月25日及2023年5月30日之公告及本公司日期

分别为2020年5月28日及2023年5月31日之通函,内容有关采纳及修订2020年受

限制股份单位计划,其中载有2020年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的主要条款概述。

董事会宣布,本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根据2020年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向173名承

授人(「承授人」)授出合共3,861,000份受限制股份单位(「受限制股份单位」),惟

尚待承授人接纳。该等173名承授人均为本集团员工。授出奖励将以2020年受限

制股份单位计划项下之3,861,000股返还股份悉数结清。因此,本次授出将不会发

行及配发任何新股份。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详情如下:

授予日期:2025年7月16日

承授人数目:173名承授人为本集团员工,即根据2020年受限制

股份单位计划的合资格参与者

授出的受限制股份单位总数:3,861,000份受限制股份单位

受限制股份单位的购买价:无

股份于授予日期的收市价:每股1.980港元


受限制股份单位的归属期:受限于2020年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的条款及条件以

及奖励归属相关条件的达成,所授出的受限制股份

单位通常应于四年内分四批归属予承授人。奖励的

第一批及第二批部分受限制股份单位的归属期短于

12个月。考虑到授出奖励乃作为对承授人过往对本

集团贡献的奖励及对于承授人对本集团经营、发展

及长期增长所作出的持续贡献的激励,符合2020年

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的目的,董事会认为于12个月

内进行第一批及第二批奖励的授予乃属适当。

业绩目标:将于各批次归属的奖励数目将根据承授人的业绩评

级而定。业绩评级与本集团评估的承授人的绩效挂

钩。

退扣机制:尚未归属的受限制股份单位将于以下日期(以最早

者为准)自动失效:(a)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终止聘

用承授人或其服务的日期;(b)于要约(或视情况而

定,经修订要约)结束之日;(c)于2020年受限制股

份单位计划所述的安排计划生效之日;(d)本公司

开始清盘当日;(e)有关本公司重组或合并的妥协

或安排开始日期;(f)承授人违反受限制股份单位可

转让性限制的日期;(g)不再可能达成归属的任何

未达成条件之日;及(h)管理人决定未归属受限制

股份单位不得根据2020年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规定

及奖励协议所载条款及条件就承授人归属。管理人

有权厘定事由的构成、承授人是否因事由而被终止

聘用及有关终止的生效日期,且管理人作出的相关

决定为最终决定。

尽管有上述规定,在各种情况下,管理人可全权酌

情决定任何受限制股份单位不得失效或受管理人可

能决定的有关条件或限制规限。

就董事所知,于本公告日期,(i)概无承授人为董事、本公司之主要行政人员或主

要股东或彼等之联系人;(i)概无承授人为已获授及将获授本公司的期权和奖励超

过上市规则规定的1%个人限额的参与者;及(i)概无承授人为于任何12个月期间

内已获授及将获授超逾有关类别已发行股份0.1%的期权及奖励的关联实体参与者

或服务提供商。概无授出须经股东批准。


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的理由及裨益

2020年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为本集团激励计划的一部分。董事会认为向承授人授

出奖励旨在(i)肯定及奖励承授人对本集团的贡献;(i)吸引最佳人才;及(i)向承

授人提供额外奖励,以维持并进一步推动本集团业务的成功。此外,本集团将不

会就根据授出奖励向承授人提供激励产生任何实际现金流出。

可供日后授出的奖励数目

授出奖励后,根据2020年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可供日后授出的奖励总数为

269,782,099,而根据2020年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的服务提供商分项限额可供授出

的奖励总数为27,945,949。

释义

「2020年受限制股份

单位计划」

指由董事会于2020年5月25日采纳并由股东于2020年6月

29日举行的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的受限制股份

单位计划,由董事会修订并由股东于2023年股东周年

大会上批准该经修订的2020年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

「2023年股东周年

大会」

指本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

「管理人」指董事会或董事会不时委任的若干成员组成的委员会

「联系人」指具有上市规则赋予该词的涵义

「奖励」指根据2020年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向参与者授出的受限

制股份单位奖励

「董事会」指董事会

「事由」指因下列任何一个或多个理由而终止雇佣或职位:承授

人被认为存在不当行为或不诚实行为,或因涉及其诚

信或诚实的任何刑事罪行而被定罪,或基于任何其他

理由(倘管理人全权酌情决定)本集团的相关公司有权

根据普通法或任何适用法律或根据承授人与本集团的

相关公司订立的服务合约以简易程序终止其雇佣或职

位。尽管有上述规定,董事会或相关集团公司董事会

议决承授人的雇佣或职位基于本段所述一个或多个理

由已终止或毋须终止的决议案,将属最终定论


「本公司」指Weimob Inc.,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其股

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

「关连人士」指具有上市规则赋予该词的涵义

「董事」指本公司董事

「授出奖励」指董事会于2025年7月16日批准就2020年受限制股份单

位计划项下向173名承授人授出合共3,861,000份受限

制股份单位而向承授人授出奖励之事宜

「本集团」指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港元」指香港法定货币港元

「香港」指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上市规则」指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公告而言,不包括香港、中华

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返还股份」指向受托人发行的未归属股份,涉及先前授予随后辞任

的承授人的受限制股份单位

「股东」指股份持有人

「股份」指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普通股

「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指百分比

承董事会命

Weimob Inc.

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

孙涛勇

中国,上海

2025年7月16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孙涛勇先生、方桐舒先生、游凤椿先生及费

雷鸣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李绪富先生、唐伟先生及徐晓鸥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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