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13 微盟集团 公告及通告: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
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
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WEIMOB INC.
微盟集团*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013)
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
本公告乃根据上市规则第17.06A条、第17.06B条及第17.06C条而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20年5月25日及2023年5月30日之公告及本公司日期
分别为2020年5月28日及2023年5月31日之通函,内容有关采纳及修订2020年受
限制股份单位计划,其中载有2020年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的主要条款概述。
董事会宣布,本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根据2020年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向173名承
授人(「承授人」)授出合共3,861,000份受限制股份单位(「受限制股份单位」),惟
尚待承授人接纳。该等173名承授人均为本集团员工。授出奖励将以2020年受限
制股份单位计划项下之3,861,000股返还股份悉数结清。因此,本次授出将不会发
行及配发任何新股份。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详情如下:
授予日期:2025年7月16日
承授人数目:173名承授人为本集团员工,即根据2020年受限制
股份单位计划的合资格参与者
授出的受限制股份单位总数:3,861,000份受限制股份单位
受限制股份单位的购买价:无
股份于授予日期的收市价:每股1.980港元
受限制股份单位的归属期:受限于2020年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的条款及条件以
及奖励归属相关条件的达成,所授出的受限制股份
单位通常应于四年内分四批归属予承授人。奖励的
第一批及第二批部分受限制股份单位的归属期短于
12个月。考虑到授出奖励乃作为对承授人过往对本
集团贡献的奖励及对于承授人对本集团经营、发展
及长期增长所作出的持续贡献的激励,符合2020年
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的目的,董事会认为于12个月
内进行第一批及第二批奖励的授予乃属适当。
业绩目标:将于各批次归属的奖励数目将根据承授人的业绩评
级而定。业绩评级与本集团评估的承授人的绩效挂
钩。
退扣机制:尚未归属的受限制股份单位将于以下日期(以最早
者为准)自动失效:(a)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终止聘
用承授人或其服务的日期;(b)于要约(或视情况而
定,经修订要约)结束之日;(c)于2020年受限制股
份单位计划所述的安排计划生效之日;(d)本公司
开始清盘当日;(e)有关本公司重组或合并的妥协
或安排开始日期;(f)承授人违反受限制股份单位可
转让性限制的日期;(g)不再可能达成归属的任何
未达成条件之日;及(h)管理人决定未归属受限制
股份单位不得根据2020年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规定
及奖励协议所载条款及条件就承授人归属。管理人
有权厘定事由的构成、承授人是否因事由而被终止
聘用及有关终止的生效日期,且管理人作出的相关
决定为最终决定。
尽管有上述规定,在各种情况下,管理人可全权酌
情决定任何受限制股份单位不得失效或受管理人可
能决定的有关条件或限制规限。
就董事所知,于本公告日期,(i)概无承授人为董事、本公司之主要行政人员或主
要股东或彼等之联系人;(i)概无承授人为已获授及将获授本公司的期权和奖励超
过上市规则规定的1%个人限额的参与者;及(i)概无承授人为于任何12个月期间
内已获授及将获授超逾有关类别已发行股份0.1%的期权及奖励的关联实体参与者
或服务提供商。概无授出须经股东批准。
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的理由及裨益
2020年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为本集团激励计划的一部分。董事会认为向承授人授
出奖励旨在(i)肯定及奖励承授人对本集团的贡献;(i)吸引最佳人才;及(i)向承
授人提供额外奖励,以维持并进一步推动本集团业务的成功。此外,本集团将不
会就根据授出奖励向承授人提供激励产生任何实际现金流出。
可供日后授出的奖励数目
授出奖励后,根据2020年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可供日后授出的奖励总数为
269,782,099,而根据2020年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的服务提供商分项限额可供授出
的奖励总数为27,945,949。
释义
「2020年受限制股份
单位计划」
指由董事会于2020年5月25日采纳并由股东于2020年6月
29日举行的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的受限制股份
单位计划,由董事会修订并由股东于2023年股东周年
大会上批准该经修订的2020年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
「2023年股东周年
大会」
指本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
「管理人」指董事会或董事会不时委任的若干成员组成的委员会
「联系人」指具有上市规则赋予该词的涵义
「奖励」指根据2020年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向参与者授出的受限
制股份单位奖励
「董事会」指董事会
「事由」指因下列任何一个或多个理由而终止雇佣或职位:承授
人被认为存在不当行为或不诚实行为,或因涉及其诚
信或诚实的任何刑事罪行而被定罪,或基于任何其他
理由(倘管理人全权酌情决定)本集团的相关公司有权
根据普通法或任何适用法律或根据承授人与本集团的
相关公司订立的服务合约以简易程序终止其雇佣或职
位。尽管有上述规定,董事会或相关集团公司董事会
议决承授人的雇佣或职位基于本段所述一个或多个理
由已终止或毋须终止的决议案,将属最终定论
「本公司」指Weimob Inc.,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其股
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
「关连人士」指具有上市规则赋予该词的涵义
「董事」指本公司董事
「授出奖励」指董事会于2025年7月16日批准就2020年受限制股份单
位计划项下向173名承授人授出合共3,861,000份受限
制股份单位而向承授人授出奖励之事宜
「本集团」指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港元」指香港法定货币港元
「香港」指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上市规则」指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公告而言,不包括香港、中华
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返还股份」指向受托人发行的未归属股份,涉及先前授予随后辞任
的承授人的受限制股份单位
「股东」指股份持有人
「股份」指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普通股
「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指百分比
承董事会命
Weimob Inc.
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
孙涛勇
中国,上海
2025年7月16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孙涛勇先生、方桐舒先生、游凤椿先生及费
雷鸣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李绪富先生、唐伟先生及徐晓鸥女士。
* 仅供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