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865 钧达股份 公告及通告:澄清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
部或任何部分内容所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Hainan Drinda New Energy Technology Co., Ltd.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2865)
澄清公告
兹提述(i)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7月15日之
通函(「通函」),内容有关(其中包括)(1)拟议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以及
废除监事会;(2)拟议修订内部治理制度;(3)拟议选举及重选董事;(4)拟议委任
及续聘2025年度核数师;及(5)拟议调整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及(i)本公司日期
为2025年7月15日之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临时股东大会通告」)。除
另有指明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谨此知会股东,通函封面页及临时股东大会通告附注(c)不慎出现文书
错误,并谨此澄清(i)通函并无随附回执;及(i)拟出席临时股东大会之合资格股
东毋须递交任何回执。通函封面页上的段落应修订如下(以删除线表示将予删
除的文字,并用下划线表示将予修订的文字):
「随函附奉临时股东大会适用的回执及代表委任表格,有关回执及代表委任表
格亦登载于香港联交所网站(w.hkex.com.hk)及本公司网站(w.jietaisolar.com)。
如 阁下符合资格并有意出席临时股东大会,须按随附回执上印列的指示填妥
回执,并于2025年7月24日或之前交回。有意委任代表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
东,须按随附代表委任表格上印列的指示填妥表格,并最迟须于临时股东大会
或其任何续会(视乎情况而定)指定举行时间24小时前交回。 阁下填妥及交回
代表委任表格后,仍可依愿亲身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于会上投
票。」
临时股东大会通告附注(c)应全部删除。
除上文所提述者外,通函及临时股东大会通告所载的所有其他资料维持不变。
本澄清公告乃为通函及临时股东大会通告的补充,并应与其一并阅读。就临时
股东大会而于2025年7月15日寄发之代表委任表格仍然有效。
承董事会命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执行董事
陆小红
香港,2025年7月16日
截至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陆小红女士、徐晓平先生、张满良先生、郑洪伟
先生及郑彤女士;非执行董事为徐勇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茆晓颖博士、
沈文忠博士、马树立先生及张亮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