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618 北大资源 公告及通告:于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六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之投票表决结果
普通决议案 | 投票股份数目(%) 赞成 反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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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 | |||
动议: | |||
(a) | 批准、确认及追认本公司、苏州遨泽企业 管理有限公司及重庆京嘉汇实业有限公司 就成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订立之日期为 2025年5月7日并经日期为2025年6月18 日的合伙人决议案进一步修订之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其注有「A」字样的副本已 送呈股东特别大会并经股东特别大会主席 签署以资识别)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 及 | 932,204,381 (99.99%) | 125 (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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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
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Peking University Resources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北大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618)
于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六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
之投票表决结果
兹提述北大资源(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均为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之
通函(「通函」)及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通告(「通告」),内容有关于二
零二五年七月十六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除另有注明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
通函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股东特别大会之投票表决结果
董事会欣然宣布,刊载于通告内之决议案,均获股东于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六日举
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以投票表决方式正式通过。本公司于香港之股份过户登记分处
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已获委任就股东特别大会之投票事宜监票。
有关股东特别大会所有决议案之投票表决结果载列如下:
普通决议案 | 投票股份数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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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成 | 反对 | ||
动议: | |||
(b) | 授权任何一名本公司董事(「董事」)在其 为了或就执行及落实合伙协议及其项下拟 进行之交易而认为属必要、适宜或权宜之 情况下作出一切行为及事宜,以及签立一 切有关文件(无论有否加盖公司印章), 并同意该董事认为符合本公司及股东整体 利益之变更、修订或豁免。 | 932,204,381 (99.99%) | 125 (0.01%) |
由于上述决议案的赞成票均超过50%,故此有关决议案均获正式通过为本公司普
通决议案。
本公司于股东特别大会当日之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737,417,279股份。有
2,737,417,279股份赋予股东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就决议案于会上投票之权利。
概无股份赋予任何股东权利出席大会并根据上市规则第13.40条所载放弃投票赞成
任何决议案。概无股东须根据上市规则于股东特别大会就任何决议案放弃投票。
概无股份赋予股东权利出席股东特别大会,惟仅可于会上投票反对任何决议案。
概无股东在通函内表示彼等有意于股东特别大会上就任何决议案投票反对或放弃
投票。
于股东特别大会日期,本公司并无持有任何库存股份(包括任何持有或存放于中
央结算及交收系统之库存股份),因此概无任何库存股份的投票权于股东特别大会
上获行使,概无有待注销且不计入已发行股份总数(就股东特别大会而言)的已购
回股份。
以下董事出席股东特别大会:黄启豪先生(主席)、黄柱光先生、侯瑞林先生、
夏丁先生、钱志浩先生、徐楠女士及张嘉裕教授。
承董事会命
北大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黄启豪
香港,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六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执行董事黄启豪先生(主席)、黄柱光先生、侯瑞林先生
及夏丁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钱志浩先生、徐楠女士及张嘉裕教授组成。
* 仅供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