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11 浙江永安 公告及通告:(i) 进一步延迟寄发通函;及(ii) 继续暂停买卖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内容概不负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
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ZHEJIANG YONGAN RONGTONG HOLDINGS CO.,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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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安融通控股份有限公司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8211)
(i)进一步延迟寄发通函
;
及
(i)继续暂停买卖
本公告乃由浙江永安融通控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17.10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
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分别为二零二五年二月十九日、二零二五年四月三十日、二零
二五年五月二十日及二零二五年六月十六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关于不
合规预付款、有关提供财务资助的主要及关连交易、复牌状况之季度最新资料、
延迟寄发通函及继续暂停买卖(统称「该等公告」)。除非文义另有指明,否则本公
告中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i)进一步延迟寄发通函
诚如该等公告所披露,一份载有(其中包括)(i)贷款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
之进一步详情;(i)独立董事委员会之推荐建议函件;(i)独立财务顾问之意
见函件;及(iv)临时股东大会通告之通函预期将于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六日或之
前寄发予股东。
由于需要额外时间编制及落实通函所载的若干资料,预计通函寄发日期将延
迟至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或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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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将根据GEM上市规则在适当的时候刊发进一步公告。
(i)继续暂停买卖
股份自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一日上午九时正起暂停于联交所买卖,并将继续
暂停,直至本公司满足所有复牌指引,修正导致其交易暂停的问题,并完全
遵守GEM上市规则,以令联交所满意。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浙江永安融通控股份有限公司
主席
金磊
中国浙江,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六日
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金磊先生(主席)、周幼琴女士(行政总裁)及占发辉先
生(暂停职务);非执行董事为夏震波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余伟东先生、袁
灵烽先生及章建勇先生。
本公告乃遵照GEM上市规则之规定提供有关本公司之资料。各董事愿就本公告共
同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彼等所深知及所
信,本公告所载资料在各重大方面均属准确及完整,且无误导或欺诈成份,以及并
无遗漏任何其他事项致使本公告所载任何声明或本公告产生误导。本公告将由其
刊发日期起计最少一连七日载于联交所网站htp:/w.hkexnews.hk之「最新上市公
司公告」网页及本公司网站htp:/w.zj-yongan.com。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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