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
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
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
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772)
海外监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 条刊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例规定,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
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p:/w.szse.cn/)刊发了以下公告。兹载
列如下,仅供参阅。
承董事会命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李良彬
中国‧江西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六日
于本公告日期, 董事会成员包括本公司执行董事李良彬先生、王晓申先
生、沈海博先生、黄婷女士及李承霖先生;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罗荣女士;
以及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王金本先生、黄浩钧先生、徐一新女士及徐
光华先生。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25-088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
年9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第四十七次监
事会议,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
计划。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锁定期将于2025年7月
17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的要求,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锁定期届满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2023年11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具
体内容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htp:/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公告。
2024年6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
配的议案》,同意公司授予持有人预留份额。具体内容公司于2024年
6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p:/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2024年7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
予部分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截至2024年7月18日,公司2023年员
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二级市场
竞价交易方式累计购买了公司A股票共计478,28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0.02%,购买的最高价为29.65元/股、最低价为28.20元/股,
成交均价为28.90元/股,总成交金额约为人民币1,382.14万元,资金来
源为公司计提的员工持股计划专项基金,本次实际购买情况符合董事
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相关内容。至此,
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完成股票购买。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锁定期为12个
月,自公司股票购买完成之日起计,即锁定期自2024年7月18日至
2025年7月17日,锁定期满后,公司将根据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
规定,分三年进行考核及归属,各批次的归属比例分别为所持标的股
票总数的30%、30%、40%。
二、本次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根据本次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锁定期届满后,公司将根据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分三年进行考核及归属,各批次的归属比
例分别为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30%、30%、40%。归属后,本次持股
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市场情况
择机进行处置。本次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
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
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对不得买卖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及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72个月,自公司公告本员工持股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完成公司股票购买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
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0日内,经出席持有人会议
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
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
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
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
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未有效延期的,本员工持股计划自
行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或持股
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
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未全部出售股票的,则持股计划存续
期届满前1个月内,经出席持有人会议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并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持股计划存续期可以延长。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