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60 GOLDWAY EDU 委任代表表格:代表委任表格

普通决议案(附注j)赞成(附注d)反对(附注d)
1.省览及考虑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 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及本公司董事(「董事」)会报告及核数师报告
2.重选以下退任董事:
(a) 重选梁炜泰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b) 重选李燕林女士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c) 重选余立彬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d) 重选黄志文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e) 重选王明辉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3.授权董事会(「董事会」)厘定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董事薪 酬
4.续聘中正天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 薪酬
5.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配发、发行及处理额外股份,惟不得超过于本决议案 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份之20%
6.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购回股份,惟不得超过于本决议案日期本公司已发行 股份之10%
7.待通过第5项及第6项决议案后,透过加入根据第6项决议案授予之一般授权 而购回之有关股份,扩大第5项决议案所授予之一般授权

Goldway Education Group Limited

金汇教育集团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160)

代表委任表格

股东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一日(星期四)下午二时三十分假座香港湾仔卢押道23号The Phoenix 1603a室举行金汇教育集团有限公司(「本

公司」)之股东周年大会(「大会」)之代表委任表格。

本人╱吾等

(附注a)

地址为

为本公司股本中之

(附注b)

股份(「股份」)之登记持有人,兹委任大会主席或

地址为

为本人╱吾等之受委代表

(附注c)

,代表本人╱吾等出席本公司订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一日(星期四)下午二时三十分假座香港湾仔卢押

道23号The Phoenix 1603a室举行之大会(及其任何续会),并按下列指示投票。

请于适当空格填上「✓」指示 阁下之投票意向

(附注d)

日期:二零二五年 月 日 股东签署:

(附注e、f、g及h)

附注:

  • 。请填上所有联名登记持有人之姓名。
  • 。倘不填上股份数目,则本代表委任表格将被视为与全部以 阁下名义登记之股份有关。
  • 。如欲委任大会主席以外人士为受委代表,请删去「大会主席或」字眼并在空位填上拟委任为代表之人士之姓名及地址。
  • ,请于「赞成」方框内填上「✓」号。倘 阁下拟投票反对某项决议案,请于「反对」方框内填上「✓」号。如交回之表格

获正式签署但未有就任何所提呈决议案之投票作出任何指示,则受委代表可自行酌情就所有决议案投票赞成或反对或弃权;或如未有就某一决

议案之投票作出任何指示,则受委代表可自行酌情就该决议案投票赞成或反对或弃权。受委代表亦可就未有载于大会召开通告但于大会上正式

提出之决议案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

  • ,则本代表委任表格须由任何联名登记持有人签署即可。惟倘多于一名联名登记持有人亲身或委派代表出席大会,

则仅就该联名持股于股东登记册内排名较高之联名登记持有人方有权就此投票。

  • ,或倘本公司股东为一公司,则代表委任表格须加盖该公司印鉴或经由正

式获授权之主管、代理人或其他人士签署。

  • (如有)或该等授权书或授权文件之认证副本,最迟须于大会或其任何续会(视情况而定)

指定举行时间48小时前(即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九日(星期二)下午二时三十分)送达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之办事处,

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方为有效。

  • , 阁下仍可依愿亲身出席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于会上投票。

* 仅供识别

收集个人资料声明

阁下是自愿提供 阁下及 阁下受委代表之姓名及地址,以用于处理 阁下就本公司大会委任代表的任命及投票指示(「该等用途」)。我们可能就该等

用途向为我们提供行政、电脑及其他服务之代理人、承办商或第三方服务供应商,以及获法例授权要求取得有关资料之人士或其他与该等用途有关以

及需要接收有关资料之人士转交 阁下及 阁下受委代表之姓名及地址。 阁下及 阁下受委代表之姓名及地址将于进行该等用途可能所需之时间保留。

有关存取及╱或更正相关个人资料之要求可按照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提出,而任何有关要求应以书面方式邮寄至本公司╱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之上

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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