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72 大唐环境 公告及通告:公告发行2025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

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

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Datang Environment Industry Group Co., Ltd.*

公告

发行

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

本公告乃由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

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

13.09

条以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章)第

XIVA

部之

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

日的临时股东大会通函(「通函」)及日期为

日的临时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果公告。除非另有规定,本公告所用词汇与通函所界定者

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已于

日完成向合资格投

资者发行

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牵头主承销商及账簿管理人

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已收到本期发行

之募集资金。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百万元,期限为

天,面值为人民币

元,发行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利率为

1.53%

。起息日期为

日。

超短期融资券之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计息负债。

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不会构成上市规则第

章及第

14A

章项下的任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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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并不构成或组成认购或购买任何本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或其他证券的要约、邀请或

招揽或促使上述事宜的要约,而刊发本公告亦非为邀请作出任何有关本公司任何证券的

要约。

本公司股份或其他证券持有人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或其他证券时务请

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朱利明

董事长

中国北京,

截至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朱利明先生;非执行董事为徐春先生、庞晓晋先生、夏怀

祥先生、褚洪波先生及王密女士;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毛专建先生、孙振鸿先生及胡运

清女士。

本公告可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

(w.hkexnews.hk)

及本公司网站

(w.dteg.com.cn)

上阅览。

*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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