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813 世茂集团 公告及通告:有关境外债务重组的最新情况 – 预期重组生效日期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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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
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本公司证券的邀请或要约。
本公告并非在美国或任何其他司法权区购买或出售任何证券的要约或要约购买或
出售任何证券的招揽,亦不构成有关要约或招揽的一部分,倘未根据任何有关司
法权区的证券法例办理登记或符合资格前而于上述地区进行上述要约、招揽或出
售即属违法。本公告提及的证券并无亦不会根据1933年美国证券法登记,且未登
记或获豁免登记前,不得在美国发售、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于美国公开发售
任何证券将会以发行章程的方式进行,该发行章程可向本公司取得并将载有关于
本公司及管理层以及财务报表的详尽资料。本公司无意于美国登记本公告所述任
何发售的任何部分。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813)
有关境外债务重组的
最新情况
预期重组生效日期之通知
兹提述世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3月25日、2024年5月
2日、2024年5月31日、2024年6月26日、2024年7月26日、2024年8月30日、2024
年10月2日、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26日、2024年12月2日、2024年12月
13日、2024年12月17日、2025年1月16日、2025年2月3日、2025年2月24日及
2025年3月13日之公告,内容有关本公司建议境外债务重组(统称「该等公
告」)。除另有说明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如该等公告及说明函件所载,重组须待计划第7条所列条件(每一条均为「重组条
件」,统称「重组条件」)获达成或获豁免后(如适用),方可落实。
目前本公司预计所有重组条件将于2025年7月21或之前获达成,重组生效日期将为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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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乃为计划第7.2(k)条之目的并作为满足该条款的通知而作出。本公司将于重
组生效日期落实时另行刊发公告。
本公司证券持有人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代表董事会
世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及总裁
许世坛
香港,2025年7月16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三位执行董事许世坛先生(主席及总裁)、谢琨先生
及赵军先生;两位非执行董事许薇小姐及邵亮先生;以及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
吕红兵先生、林清锦先生及冯子华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