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613 汇舸环保 公告及通告:2025年第二次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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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代号:2613)
上海汇舸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CONTIOCEAN ENVIRONMENT TECH GROUP CO., LTD.
二零二五年第二次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兹通告上海汇舸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谨订于二零二五年八
月一日(星期五)上午十时正假座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36号上海国际
财富中心南塔30楼3002室举行二零二五年第二次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
会」),借以考虑及酌情通过以下决议案。除非另有界定,否则本通告所用词汇
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六日的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特别决议案
- 。
2. 审议及批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内资股于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的
相关事宜。
3. 审议及批准有关内资股于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内资股东权益
的保护措施。
- 。
5. 审议及批准建议授权董事会处理二零二五年H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相关事宜。
承董事会命
上海汇舸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周洋
中国上海,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六日
附注:
(i) 凡有权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于会上投票之股东均有权委任一名或多名代表代其出席及
以按股数投票方式投票。受委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
(i) 代表委任文据须由委任人或其以书面形式正式授权的代表亲笔以书面形式签署,倘委任
人为公司,则须加盖其印章或由任何高级职员或正式授权代表亲笔签署。
(i) 代表委任表格连同签署表格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或该授权书或授权文件的经
公证之副本须于实际可行情况下尽快惟无论如何最迟于股东特别大会或其任何续会(视
情况而定)指定举行时间前24小时(即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上午十时正)前送达卓佳
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就H股持有人而言)或本
公司办事处(地址为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36号上海国际财富中心南塔30楼3002室)
(就内资股持有人而言),方为有效。
(iv) 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股东仍可依愿亲身出席股东特别大会或其任何续会(视情况而定)
并在会上投票,在此情况下,代表委任表格将被视为已撤回。
(v) 倘为任何股份的联名登记持有人,则任何一名该等联名登记持有人均可亲身或委派代表
就有关股份投票,犹如彼为唯一有权投票者,惟倘若超过一名有关的联名持有人亲身或
委派代表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则只有本公司股东名册内就有关股份排名首位的出席联名
登记持有人方有权就有关股份投票。
(vi) 为厘定有权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于会上投票的本公司H股东,本公司将于二零二五年
七月二十九日至二零二五年八月一日(包含首尾两日)暂停办理H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厘定股东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于会上投票资格的记录日期将为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日。
为合资格享有出席上述股东特别大会并于会上投票的权益,H股东必须不迟于二零
二五年七月二十八日下午四时三十分将所有股份过户表格连同相关H股票送交本公司
H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
(vi) 股东特别大会预期用时不足半天。出席股东特别大会的股东须自行负责差旅、餐饮及住
宿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受委代表)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
(vi) 除另有列明外,所有时间均指香港本地时间。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i)执行董事周洋先生、赵明珠先生、陈志远先生、
舒华东先生及陈睿先生;及(i)独立非执行董事管延敏博士、朱荣元先生及吴
先侨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