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89 爱得威建设集团 公告及通告:股票暂停交易公告
股票暂停交易公告
本公告乃由广东爱得威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 13.24 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 章)第
XIVA 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科二零二五年七月四日依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第13.24条作出之决定。根据该决定,香港联合交易所认为本公司未能维持足
够的业务运作及具备相当价值的资产以支持其营运(此乃《上市规则》第13.24条规定的持续
上市条件),故根据《上市规则》第6.01(3)条,贵司股份应暂停买卖。
本公司股份自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六日上午九时正起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暂停买卖。
在允许恢复交易前,本公司必须:
(1)重新符合第13.24条规定;
(2)履行香港联合交易所可能制定的任何复牌指引;及
(3)全面遵守《上市规则》且达到联交所满意的程度。
根据《上市规则》第6.01A(1)条规定,若股份买卖连续暂停18个月,香港联合交易所可取消本
公司的上市地位。
中国深圳,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六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叶玉敬先生、叶秀近女士、叶国锋先生及叶家俊先生;
非执行董事庄良彬先生; 及独立非执行董事蔡慧明先生、孙常青先生、林志扬先生及
周万雄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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