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697 首程控股 公告及通告:(1) 调整每股末期股息;及 (2) 调整于2026年到期的1.8亿美元0.75%可转换债券的转换价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
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
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 ;及
- %可转换债券的转换价
(股份代号:5723)
兹提述(i)首程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2025年7月9日及2025
年7月10日的公告(统称「该等公告」),内容有关本公司发行于2026年到期本金额为1.8
亿美元0.75%的可转换债券(「债券」);(ii)就本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全年
业绩刊发的日期为2025年3月26日的公告(「2024年全年业绩公告」),内容有关(其中
包括)宣派末期股息;及(iii)日期为2025年4月30日的投票结果公告(「2025年投票结果公
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批准2024年末期股息(定义见下文)。除文义另有所指外,
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调整每股末期股息
诚如2024年全年业绩公告所宣布,董事会已议决建议派发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末
期股息合共1.2亿港元(「2024年末期股息」),将派发予于2025年7月16日(星期三)
(即记录日期)(「记录日期」)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根据于2024年全年业绩公告
日期已发行股份数目(即7,284,855,440股股份)计算,2024年末期股息金额相等于每股股份
0.0164港元。董事会建议的2024年末期股息已于2025年4月30日举行的本公司股东周年大
会上获股东批准。
于2024年全年业绩公告后及截至本公告日期,(i)本公司购回合共19,096,000股股份并作为库
存股份(定义见上市规则,「库存股份」)持有;(ii)本公司购回并注销400,000股股份;及
(iii)本公司因债券所附的转换权获行使而发行146,216,949股转换股份。因此,于本公告日期,
附带权利享有2024年末期股息的已发行股份总数已增加至7,411,576,389股股份(即不包括
19,096,000股作为库存股份持有而不享有股息的股份)。由于本公司将于2025年7月16日
(即记录日期)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以确定有权享有2024年末期股息之股东身份,故已
发行股份总数(不包括作为库存股份持有的股份)于记录日期将并无进一步变动,而2024年
末期股息则调整至每股股份0.0162港元(「末期股息调整」)。
调整债券的转换价
根据债券的条款及条件,转换价须于发生若干指定事件(其中包括向股东作出分派(定义见
债券的条款及条件,包括任何现金股息))时作出调整。在该情况下,应以紧接有关分派前
生效的转换价乘以下列分数对转换价作出调整:
A – B
A
其中:
A 为一股股份于公布分派当日的现行市价;及
B 为一股股份应占以港元计值分派部分于有关公告当日的公平市值(定义见债券的条款及条
件)。
有关转换价调整应于实际作出有关分派当日生效,或倘就此厘定记录日期,则于紧随有关记
录日期后生效。于作出任何调整时,所产生的转换价(倘非一港仙的整数倍)须向下调整至
最接近的港仙,惟须受债券条款及条件的规限。
鉴于末期股息调整,转换价将因宣派2024年末期股息而由1.632港元调整至1.61港元(即
1.6160港元,由上述公式计算得出,并向下调整至最接近的港仙)(「转换价调整」)。转
换价调整将于2025年7月17日(即紧随记录日期后的日期)生效。除转换价调整外,债券的
所有其他条款及条件均保持不变。
本公司有权根据一般性授权发行及配发最多1,456,971,088股股份,而截至本公告日期,
146,216,949股转换股份已根据一般性授权发行。因此,根据一般性授权可予发行的余下股份
数目为1,310,754,139股股份,且一般性授权足以涵盖因债券悉数转换而发行的转换股份。本
公司将向联交所申请批准额外转换股份上市及买卖。
债券持有人如对应采取的行动有任何疑问,应咨询其专业顾问。
承董事会命
首程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赵天旸
香港,2025年7月15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赵天旸先生(主席)、李浩先生(副主席)、许华杰先生及刘景
伟先生;非执行董事吴礼顺先生、彭吉海先生及何智恒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王鑫博士、张泉灵女士、
诸葛文静女士、张建伟博士及谢其润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