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474 信铭生命科技 公告及通告:主要交易 – 出售上市证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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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474)
Aceso Life Science Group Limited
信铭生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交易
出售上市证券股份
出售事项
董事会欣然宣布,于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五日,卖方通过联交所于公
开市场出售合共568,984,000股昊天国际建设投资股份,总代价约为
132,000,000港元(不包括印花税及相关费用)。每股昊天国际建设投资
股份的平均售价约为0.232港元。出售事项的总代价为出售事项进行
时昊天国际建设投资股份的现行市价。
上市规则之涵义
由于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有关出售事项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按合
并基准计算)超过25%,惟所有适用百分比率均低于75%,故出售事项
构成本公司的一项主要交易,并因此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的申报、
公告及股东批准规定。
出售事项
董事会欣然宣布,于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五日,卖方通过联交所于公开市
场出售合共568,984,000股昊天国际建设投资股份,总代价约为132,000,000
港元(不包括印花税及相关费用)。每股昊天国际建设投资股份的平均售
价约为0.232港元。出售事项的总代价为出售事项进行时昊天国际建设
投资股份的现行市价。
由于出售事项乃通过联交所进行,本公司并不知悉销售股份的买方身份。
据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知、所悉及所信,各销售股份买方及彼等
各自之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第三方。
已出售资产
本公司透过卖方已出售合共568,984,000股昊天国际建设投资股份,占昊
天国际建设投资已发行股本总额约7.35%(根据昊天国际建设投资截至
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月份的月度报表,已发行总数为7,746,152,835
股昊天国际建设投资股份计算)。
代价
出售事项的总代价约为132,000,000港元(不包括印花税及相关费用),而
平均价格约为每股销售股份0.232港元。代价已根据标准市场惯例以现
金结算,代表出售事项进行时销售股份的现行市价。
完成
根据标准市场惯例,出售事项将于有关出售事项的指令发出后第二个
交易日完成。
有关本公司及卖方的资料
本公司为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获豁免有限公司。本公司为一间投资
控股公司,而本集团主要从事物业租赁。
卖方为一间于香港成立的有限公司,并为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其主要从事投资控股。
有关昊天国际建设投资集团的资料
昊天国际建设投资为一间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其股份于
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1341)。昊天国际建设投资为一间投资控股
公司,而昊天国际建设投资集团主要从事(i)建筑机械及备用零件租赁
及销售;(ii)提供维修及保养以及运输服务;(iii)放贷服务;(iv)提供资产
管理、证券经纪及其他金融服务及(vi)物业发展。
有关昊天国际建设投资集团的财务资料
根据昊天国际建设投资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全年业
绩公告:
(a) 昊天国际建设投资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两个年度各年
的经审核税前及税后亏损净额如下: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五年
百万港元百万港元
除税前亏损净额(概约)508201
除税后亏损净额(概约)512199
(b)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昊天国际建设投资集团的经审核综合
资产净值约为989百万港元。
出售事项之理由及裨益
董事认为,此乃本集团退出其于销售股份投资的良机。卖方毋须就销售
股份遵守任何禁售期。由于出售事项于联交所公开市场进行,销售股份
乃按当时市价出售。董事认为,出售事项乃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而出
售事项之条款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股东之整体利益。
出售事项的财务影响
董事估计本公司将录得出售事项亏损约135,422,000港元,即出售事项所
得款项净额约132,000,000港元与截至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二日(即昊天国
际建设投资不再为本公司附属公司之日)账面值约267,422,000港元之间
的差额。股东应注意,本公司将录得的出售事项亏损实际金额将由本公
司核数师审阅。
所得款项用途
董事预计出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约132,000,000港元,将用作偿还本集团
的债务及一般营运资金。
上市规则之涵义
由于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有关出售事项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按合并
基准计算)超过25%,惟所有适用百分比率均低于75%,故出售事项构成
本公司的一项主要交易,并因此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的申报、公告及
股东批准规定。
据董事会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尽悉及确信,概无股东或任何彼
等各自之联系人于出售事项中拥有任何重大权益。因此,概无股东须就
批准出售事项之决议案放弃投票。于本公告日期,有关股东(即一组紧
密联系之股东)合共控制4,178,703,115股股份,相当于本公司已发行股本
及本公司股东大会投票权约56.61%,且已自有关股东获得出售事项之书
面股东批准。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44条,待上市规则第14.44条所载
条件获达成后,可接受该书面股东批准以代替举行批准出售事项之本
公司股东大会。
有关股东如下:
所持
股份数目
持股概约
百分比
(附注1)
李少宇女士881,352,34211.94%
亚联创富控股有限公司(附注2)3,020,118,77340.91%
Team Success Venture Holdings Limited(附注2)230,900,0003.13%
泰融信业发展(香港)有限公司(附注2)46,332,0000.63%
总计4,178,703,11556.61%
附注:
- ,381,776,805股已发行股份计算。
- 、Team Success Venture Holdings Limited及泰融信业发展(香港)
有限公司由李少宇女士实益拥有。
一份载有(其中包括)出售事项进一步详情及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资料
的通函将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五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释义
于本公告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及词语应具有以下涵义:
「董事会」指董事会;
「本公司」指信铭生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一间根
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其股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
「关连人士」指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该词之涵义;
「董事」指本公司不时之董事;
「出售事项」指卖方于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五日通
过联交所于公开市场以总代价约
132,000,000港元(不包括印花税及相关
费用)出售合共568,984,000股昊天国际
建设投资股份;
「本集团」指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港元」指港元,香港法定货币;
「香港」指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昊天国际建设投资」指一间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其股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
1341);
「昊天国际建设投资集团」指昊天国际建设投资及其附属公司;
「昊天国际建设投资股份」指昊天国际建设投资股本中每股面值0.01
港元之普通股;
「独立第三方」指独立于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的第三方;
「上市规则」指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有关股东」指亚联创富控股有限公司、Team Success
Venture Holdings Limited、泰融信业发展
(香港)有限公司及李少宇女士;
「销售股份」指本集团根据出售事项已出售的合共
568,984,000股昊天国际建设投资股份;
「股东」指本公司股东;
「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
「卖方」指昊天实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一间
于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为本公
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承董事会命
信铭生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欧志亮
香港,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五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两名执行董事,即霍志德先生及欧志亮博士,太
平绅士(澳洲);一名非执行董事,即姜洋女士;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
陈铭燊先生、林君诚先生及麦耀棠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