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752 澳洲成峰高教 公告及通告:完成场外股份回购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

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

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TOP EDUCATION GROUP LTD

澳洲成峰高教集团有限公司

(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ACN 098 139 176)

(Stock code: 1752)

完成场外股份回购

兹提述澳洲成峰高教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有关(其中包括)股份回购的日期为2025年

5月30日的通函(「通函」)以及日期为2025年7月2日本公司有关于2025年7月2日举行的股东

特别大会投票表决结果之公告。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公告所用词汇与通函内所界定者具相同

涵义。

董事会欣然宣布股份回购协议中所有条件已达成,完成已于2025年7月15日落实。本公司将于

完成后尽快注销264,708,000股回购股份。

下表载列本公司(i) 紧接完成前;及(ii)紧随完成后及于注销回购股份后(假设本公司之股权架

构于本公告日期至注销回购股份日期并无变动)之股权架构:


紧接完成前

紧随完成后及于注销回购股

份后

股份数目

概约百分

比 %

股份数目

概约百分

比%

普华永道集团

附注1 、 7

264,708,000 10.86 – –

国力民生

附注 2、 7

351,180,000 14.41 351,180,000 16.17

民生教育集团有限公司

附注 3、 7

209,000,000 8.58 209,000,000 9.62

Tristar United Investment

Limited

附注 7

150,002,000 6.16 150,002,000 6.91

董事

杨清泉先生╱杨氏集团

附注 4

365,764,000 15.01 365,764,000 16.84

黄星石女士

附注 5

228,506,000 9.38 228,506,000 10.52

李桂平先生

附注 6

150,302,000 6.17 150,302,000 6.92

Steven Schwartz教授 3,872,000 0.16 3,872,000 0.18

其他独立股东

713,060,000

29.27

713,060,000

32.83

总计

附注 8

2,436,394,000

100.00 2,171,686,000 100.00

附注:

  1. ,普华永道代名人为回购股份登记拥有人,

作为澳洲普华永道被动受托人持有回购股份,而澳洲普华永道为该信托的唯一受益人。因此,根

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的披露规定,澳洲普华永道被视为于普华永道代名人(作为代名人及被动受托

人)所持264,708,000股股份中拥有权益。

  1. %权益,而国力民生直接持有351,180,000股股

份。因此,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的披露规定,杭建英先生及陆秋文先生被视为于国力民生持有的

351,180,000股股份中拥有权益。

  1. (「民生教育集团」,股份代号:1569)为民生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民

生教育发展」)的唯一股东,民生教育发展直接持有209,000,000股股份,因此,根据证券及期货

条例的披露规定,民生教育集团被视为于民生教育发展持有的209,000,000股股份中拥有权益。

  1. ,862,000股股份。兆隆(由杨清泉先生全资拥有)直接持有211,902,000股

股份。因此,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的披露规定,杨清泉先生被视为于兆隆持有的211,902,000股股

份中拥有权益。此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的披露规定,杨清泉先生之配偶Shuling Chen女士被

视为于杨清泉先生的股权中拥有权益。

  1. 。祝敏申博士实益拥有228,506,000股股份,并根据本公司首

次公开发售前表现权利计划授予祝敏申博士的表现权利获行使后,可获得最多120,320,000股股份

。该等股份和权利构成祝敏申博士遗产的一部分。根据新南威尔士州最高法院于2022年1月24日

向其授出的申请遗产管理书,黄星石女士获任命为祝敏申博士遗产管理人。因此,根据证券及期

货条例第XV部,黄星石女士被视为于348,826,000股股份中拥有权益。

6. Josephine Kam Shan Lam女士为李桂平博士之配偶,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的披露规定被视为于李桂

平博士所持股权中拥有权益。

  1. (董事除外)于本公告日期的持股资料乃根据有关股东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提呈的

最新权益披露通知。

承董事会命

澳洲成峰高教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应珉

澳洲悉尼,2025年7月15日

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徐榕宁博士、黄星石女士及杨清泉先生;非执行董事为李桂平博士

、戴羿先生及蒋福诚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Steven Schwartz教授、王天也先生、

Jonathan Richard O’Dea 先生及 Dominic Robert Beresford Verity教授。

全体董事共同及个别地就本公告所载资料的准确程度承担全部责任,并在作出所有合理查询后

确认,就彼等所深知,于本公告所发表的意见乃经适当及审慎的考虑后达致,且本公告并无遗

漏任何其他事实,致使本公告所载任何声明具误导成分。

留下评论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