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90 国富量子 公告及通告:联合公告 – 国富量子股东特别大会及华科智能投资股东特别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联合公告之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联合公告

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联合公告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国富量子及╱或华科智能投资

证券之邀请或要约。

本联合公告不得直接或间接于或向美国(包括其领土及属地、美国任何州及哥伦

比亚特区)派发。本联合公告并不构成或组成在美国境内购买或认购证券之任何

要约或招揽之一部分。本联合公告所述代价股份并无亦不会根据一九三三年美国

证券法(「证券法」)登记。

代价股份不得在美国境内或向美籍人士(定义见证券法S规例)或以其名义或为其

利益提呈发售或出售,惟根据证券法之登记规定获豁免者除外。将不会于美国公

开发售证券。

GoFintech Quantum Innovation Limited

国富量子创新有限公司

(前称 GoFintech Innovation Limited 国富创新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网址:https://290.com.hk

(股份代号:290)

WEALTHINK AI-INNOVATION CAPITAL LIMITED

华科智能投资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140)

联合公告

国富量子股东特别大会及华科智能投资股东特别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兹提述日期均为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五日之联合通函(「联合通函」)、国富量子创

新有限公司(「国富量子」)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国富量子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及

华科智能投资有限公司(「华科智能投资」)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华科智能投资股

东特别大会通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该交易、买卖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

易。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联合公告所用词汇与联合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国富量子股东特别大会之投票表决结果

国富量子董事会欣然宣布,于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五日(星期二)举行之国富量子股

东特别大会上,国富量子股东特别大会通告所载之建议决议案(「国富量子决议案」)

以投票表决方式获正式通过。

于国富量子股东特别大会上国富量子决议案之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由于上述国富量子决议案获超过50%之票数赞成,故国富量子决议案已获正式通

过为国富量子之普通决议案。

于国富量子股东特别大会当日,国富量子已发行股份总数为7,689,974,999股国富量

子股份。诚如联合通函所披露,鉴于柳志伟博士于收购事项、买卖协议及其项下拟

进行之交易之权益,以及柳志伟博士于1,584,311,151股国富量子股份(约占国富量

子股东特别大会日期国富量子全部已发行股本之20.60%)之实益权益,柳志伟博

士须于及已于国富量子股东特别大会上就国富量子决议案放弃投票。因此,于国

富量子股东特别大会上,6,105,663,848股国富量子股份赋予国富量子独立股东出

席大会并就有关收购事项、买卖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之国富量子决议案进

行投票。

普通决议案*票数 (占投票总数之百分比)
赞成反对
1.(a) 批准买卖协议; (b) 授予配发及发行代价股份之特别授权;及 (c) 授权国富量子董事于彼等认为就使买卖协 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生效或与之有关 而属必要、适当、合适或权宜之情况下,代 表国富量子作出一切有关行动及事宜以及 签署及签立一切有关文件、文书及协议。1,520,642,186 (99.99%)200 (0.01%)

柏盛信托有限公司作为国富量子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日采纳的股份奖励计划的受

托人,于国富量子股东特别大会当日持有518,400,000股尚未归属国富量子股份,已

于国富量子股东特别大会上就国富量子决议案放弃投票。除以上所披露者外,据国

富量子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尽悉及确信,(i)概无国富量子股东须根

据上市规则于国富量子股东特别大会上放弃投票;(ii)概无国富量子股份赋予国富

量子股东权利出席国富量子股东特别大会但须于会上放弃投票赞成国富量子决议

案;(iii)概无国富量子股东于国富量子股东特别大会上就国富量子决议案进行投票

方面受到任何限制;(iv)概无国富量子股东有权出席国富量子股东特别大会并于会

上投票,但仅有权于国富量子股东特别大会上就国富量子决议案投反对票;及(v)

概无国富量子股东于联合通函中表明其有意于国富量子股东特别大会上就国富量

子决议案投反对票或放弃投票。

于国富量子股东特别大会当日,国富量子(i)并无持有库存股份(包括任何于中央结

算及交收系统持有或寄存之库存股份),因此于国富量子股东特别大会上并无库存

股份之投票权获行使;及(ii)概无待注销之购回国富量子股份(因此就国富量子股

东特别大会而言,概无应从已发行国富量子股份总数中剔除之该等股份)。

国富量子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联合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获委任为国富量子股东

特别大会点票工作之监票员。

国富量子董事会包括七名国富量子董事,且全体国富量子董事(即孙青女士、聂日

明博士、李春光先生、华旸先生、陈健生先生、赵公直先生及雷美嘉女士)均亲身或

以电子方式出席国富量子股东特别大会。

华科智能投资股东特别大会之投票表决结果

华科智能投资董事会欣然宣布,于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五日(星期二)举行之华科智

能投资股东特别大会上,华科智能投资股东特别大会通告所载之建议决议案(「华

科智能投资决议案」)以投票表决方式获正式通过。

于华科智能投资股东特别大会上华科智能投资决议案之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普通决议案*票数(%)
赞成反对
1.(a) 批准买卖协议;及 (b) 授权华科智能投资董事于彼等认为就使买 卖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生效或与之 有关而属必要、适当、合适或权宜之情况 下,代表华科智能投资作出一切有关行动 及事宜以及签署及签立一切有关文件、文 书及协议。2,754,254,193 (99.99%)12,030 (0.01%)

由于上述华科智能投资决议案获超过50%之票数赞成,故华科智能投资决议案已

获正式通过为华科智能投资之普通决议案。

于华科智能投资股东特别大会当日,华科智能投资已发行股份总数为

10,520,324,505股华科智能投资股份。诚如联合通函所披露,鉴于国富量子及柳志

伟博士于出售事项、买卖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之权益,以及国富量子及柳

志伟博士分别于3,064,454,515股及23,612,000股华科智能投资股份(彼等于华科

智能投资股东特别大会日期共同控制或有权控制华科智能投资股份29.35%的投

票权)之实益权益,国富量子及柳志伟博士须于及已于华科智能投资股东特别大

会上就华科智能投资决议案放弃投票。因此,于华科智能投资股东特别大会上,

7,432,257,990股华科智能投资股份赋予华科智能投资独立股东出席大会并就有关

出售事项、买卖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之华科智能投资决议案进行投票。

除以上所披露者外,据华科智能投资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尽悉及

确信,(i)概无华科智能投资股东须根据上市规则于华科智能投资股东特别大会上

放弃投票;(ii)概无华科智能投资股份赋予华科智能投资股东权利出席华科智能投

资股东特别大会但须于会上放弃投票赞成华科智能投资决议案;(iii)概无华科智

能投资股东于华科智能投资股东特别大会上就华科智能投资决议案进行投票方面

受到任何限制;(iv)概无华科智能投资股东有权出席华科智能投资股东特别大会

并于会上投票,但仅有权于华科智能投资股东特别大会上就华科智能投资决议案

投反对票;及(v)概无华科智能投资股东于联合通函中表明其有意于华科智能投资

股东特别大会上就华科智能投资决议案投反对票或放弃投票。

于华科智能投资股东特别大会当日,华科智能投资(i)并无持有库存股份(包括任

何于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持有或寄存之库存股份),因此于华科智能投资股东特

别大会上并无库存股份之投票权获行使;及(ii)概无待注销之购回华科智能投资股

份(因此就华科智能投资股东特别大会而言,概无应从已发行华科智能投资股份

总数中剔除之该等股份)。

华科智能投资已委任其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为监票人,

负责于华科智能投资股东特别大会上进行点票工作。


以下华科智能投资董事已出席华科智能投资股东特别大会:汪钦博士、傅蔚冈博士、

王世斌博士、孙青女士、闫晓田先生、赵凯先生及杨松斌先生。

承国富量子董事会命承华科智能投资董事会命

国富量子创新有限公司华科智能投资有限公司

主席兼独立非执行董事主席

陈健生汪钦

香港,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五日

于本联合公告日期,国富量子董事会包括一名执行董事孙青女士;三名非执行董事,

分别为聂日明博士、李春光先生及华旸先生;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为陈

健生先生(主席)、赵公直先生及雷美嘉女士。

于本联合公告日期,华科智能投资董事会由四名非执行董事汪钦博士、傅蔚冈博士、

王世斌博士及孙青女士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闫晓田先生、赵凯先生及杨松斌

先生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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