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655 华新水泥 公告及通告:海外监管公告 – 关于中期票据发行的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

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

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HUAXINCEMENTCO.,LTD.*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655)

海外监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规定而作出。兹

载列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报章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中期票据发行的公告》,仅供参阅。

承董事会命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徐永模

主席

中国湖北省武汉市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五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李叶青先生(总裁)及刘凤山先生

(副总裁);非执行董事徐永模先生(主席)、MartinKriegner先生、陈婷慧女

士及OlivierMilhaud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黄灌球先生、张继平先生及江泓先生。

*仅供识别


证券代码:600801证券简称:华新水泥公告编号:2025-023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期票据发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已于2025年3月19日审

议通过了《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中期票据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

30亿元),期限为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混合

品种。

本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本

期中期票据”)的发行。

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的基本情况如下:

1、发行人:本公司

2、发行规模:人民币10亿元

3、期限:5年期

4、票面利率:2.08%/年

5、付息方式:本期中期票据采用单利计息,付息频率为按年付息

6、募集资金用途:偿还发行人有息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

7、发行人主体评级:AAA(中诚信)

8、债项评级:AAA(中诚信)

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有利于进一步拓宽本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满足本公司

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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