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91 南方锰业 公告及通告:补充公告 – 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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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本公司任何证券之邀请或要约。
South Manganese Investment Limited
南方锰业投资有限公司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 1091)
补充公告
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股份
兹提述南方锰业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7月8日有关根据一般授权
配售最多822,830,160股配售股份的公告(「该公告」)。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
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补充公告旨在进一步提供有关配售事项所得款项用途的进一步资料。
所得款项用途
诚如该公告所述,假设所有配售股份均获配售,配售事项所得款项总额预期将为约
184.31百万港元,而配售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有关配售事项的配售佣金及其他相关开
支,包括(其中包括)专业费用)预期为约180.44百万港元。
本公司拟将配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全数用于偿还本集团的未偿还银行贷款。本公司拟以
配售所得款项净额偿还本集团以人民币(「人民币」)计价的银行贷款详情载列如下:
贷方 未偿还本金金额 到期日
配售所得款项净额
分配偿还金额
广西北部湾银行
(江南支行)
约人民币35.52百万元
(相当于约38.95百万港
元)
2025年9月22日 约38.95百万港元
(占所得款项净额约
21.6%)
中国工商银行
(大新支行)
人民币50.00百万元
(相当于约54.83百万港
元)
2025年10月22日 约54.83百万港元
(占所得款项净额约
30.4%)
广西北部湾银行
(江南支行)
人民币50.00百万元
(相当于约54.83百万港
元)
2025年10月23日 约54.83百万港元
(占所得款项净额约
30.4%)
广西北部湾银行
(南宁支行)
约人民币30.00百万元
(相当于约32.90百万港
元)
2025年11月1日 约31.83百万港元
(占所得款项净额约
17.6%)
倘若配售所得款项净额低于预期金额约180.44百万港元(假设所有822,830,160股配售股
份均获配售),则本公司将把配售所得款项净额用于偿还到期日较早的银行贷款。
承董事会命
南方锰业投资有限公司
主席
张逸
香港,2025年7月15日
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张逸先生、张贺先生、徐翔先生、刘阳先生、潘声海先生及
崔凌女士;非执行董事为黄创新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为袁明亮先生、卢思鸿先生、周
杰先生、罗贵华先生及吴琦先生。
除另有指明外及仅供参考用途,本公告人民币兑港元是按人民币1.00元=1.0966港元兑换
率折算。有关换算不应诠释为有关金额实际上可按该汇率或任何其他汇率兑换为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