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42 能源及能量环球 公告及通告:董事调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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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E&PGlobalHoldingsLimited

董事调任

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董事」,

各自为一名「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孙萌女士(「孙女士」)已由非执行董事调任为

执行董事,自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五日起生效。

孙女士,

岁,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四日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及自二零二五年七月十

五日起获调任为执行董事。孙女士亦获委任为本公司业务发展总监,自二零二五年七月

十五日起生效,彼负责为本集团开拓及扩展业务机遇。孙女士自二零二三年一月至二零

二五年七月于

JiangSuLiChangConstructionMaterialsLimited

担任海外业务发展经理。孙

女士于二零二二年五月取得美国爱荷华大学政治科学学士学位。

孙女士已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协议,据此彼获委任为执行董事,为期两年。孙女士将根据

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之规定于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告退及膺选连任。孙女士将有

权就担任执行董事收取每年

200,000

港元及就担任本公司业务发展总监收取每年

1,440,000

港元之酬金,其由董事会根据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之建议并参考彼于本公司之职务及职责

以及现行市况及惯例后厘定。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本公布日期,孙女士

(i)

并无于本公司或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担任

任何其他职位;

(ii)

于过去三年并无于其证券于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之其他公众

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董事职务;

(iii)

并无任何其他主要任命及专业资格;

(iv)

与本公司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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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则)并无任何关系;及

(v)

并无于本公司股份中拥有香港法例第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所界定之任何权益。

除本公布所披露者外,于本公布日期,概无其他有关将孙女士由非执行董事调任为执行

董事之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

13.51(2)

条予以披露,亦无任何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垂

注。

承董事会命

能源及能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LeeJaeseong

香港,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五日

于本公布日期,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

LeeJaeseong

先生、

ImJonghak

先生、廖慧诚先生及

孙萌女士,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岱女士、

KimSungRae

先生及王炜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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