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322 康师傅控股 公告及通告:海外监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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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
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TINGYI (CAYMAN ISLANDS) HOLDING CORP.
康师傅控股有限公司*
(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编号:0322)
海外监管公告
本公告是由康师傅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 根据香港联交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第 13.10B 条而作出。
以下附件是本公司依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规定于2025年 7 月15日在台湾证券交易
所股份有限公司刊发的公告。
承董事会命
康师傅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叶沛森
香港,2025年7月15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之执行董事为魏宏名先生、井田纯一郎先生、魏宏丞先生、筱
原幸治先生、高桥勇幸先生及曾倩女士;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徐信群先生、栃尾雅也
先生及文暮良先生。
网址: http://www.masterkong.com.cn
http://www.irasia.com/listco/hk/tingyi
*仅供识别
公司代号 910322
公告序号: 1
事实发生日: 民国114年7月15日
公司名称: 康师傅控股有限公司
主旨: 康师傅控股有限公司台湾存托凭证现金股利发放事宜公告
其他:
发生依外国发行人所属国及上市地国法令规定应即申报之重大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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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款-第五条第26款 事实发生日:114/07/15 发生事由: (一)康师傅控股有限公司以西元2024年盈余分派现金股利,每原股配发人民 币 0.3314元,折合港币0.36212元,依中华民国114年 7月15日港币兑换新 台币汇率NT$ 3.718换算,每原股现金股利约折合新台币1.34636215元,兹每 1单位康师傅控股有限公司台湾存托凭证表彰该公司普通股0.5股,故每 1单位 台湾存托凭证现金股利约折合新台币0.67318107元。 (二)康师傅控股有限公司另分派特别现金股利,每原股配发人民币 0.3314 元,折合港币0.36212元,依中华民国114年 7 月15日港币兑换新台币汇率NT$ 3.718换算,每原股特别现金股利约折合新台币1.34636215元,兹每 1单位康 师傅控股有限公司台湾存托凭证表彰该公司普通股0.5股,故每1单位台湾存托 凭证特别现金股利约折合新台币0.67318107 元。 (三)每单位台湾存托凭证之现金股利及特别现金股利须扣除香港CCASS及国外 银行股利拨转费用、1%存托费用及汇款或支票邮寄费用。(注:依存托契约第十 二条第三项规定,存托机构或其代理人得依存托契约或相关法令,在进行分派前 扣除相关之费用、税款、手续费及其他支出;存托机构就本次发放现金股利,依 存托契约第十八条第二项第三款规定,每一单位台湾存托凭证以新台币依分派金 额之1%计收费用)。 (四)兹订定民国114年 7月29日为康师傅控股有限公司台湾存托凭证现金股 利及特别现金股利之付款日,委由股务代理人元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电话: 02-2586-3117)代为发放(发放至新台币元为止),采汇款或挂号邮寄支票方式 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