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608 宋都服务 公告及通告:补充公告 中止新认购协议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
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Sundy Service Group Co. Ltd
宋都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9608)
补充公告
中止新认购协议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7月2日的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中止新认购协议。
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含义。
董事会谨此向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提供有关(i)延长新认购事项之最后截止日期;
(ii)认购价;(iii)一般授权;(iv)新认购事项所得款项用途;及(v)对股权结构的影响。
延长新认购事项之最后截止日期
由于新认购人需要额外时间达成新认购协议项下之先决条件,新认购人还需要更
多时间来批准从中国有关部门获得新认购协议所需之外汇登记,目前新认购人亦
在积极补充有关部门所需资料。于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与新认购人订立补充协
议,据此,本公司与新认购人同意将最后截止日期由2025年6月30日进一步延长至
2025年12月31日(或订约各方可能书面协定之较迟日期)。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新认购协议之所有条款及条件保持不变且继续具有十足效力
及生效。
认购价
认购价较之前不变为每股认购股份0.0833港元,较:
(i) 于延长新认购协议日期在联交所所报收市价每股0.093港元折让约10.43%;及
(ii) 股份于紧接延长新认购协议日期前连续五个交易日在联交所所报平均收市价
每股0.097港元折让约14.12%。
一般授权
配发及发行认购股份毋须取得股东批准,而认购股份将根据于2025年6月5日股东
周年大会上授予董事的一般授权发行。根据一般授权,本公司获授权发行的新股
份总数为768,000,000股,占于股东周年大会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0%。自股东周
年大会日期起直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概无根据一般授权配发及发行新股份。一
般授权足以配发及发行认购股份。认购股份须动用100%的一般授权。
新认购事项所得款项用途
新认购事项的所得款项总额及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就新认购事项产生的相关费
用及开支后)估计分别为64.0百万港元及约62.5百万港元。新认购事项产生的每股
认购股份筹集的所得款项净额将约为每股0.0814港元。本公司拟将所得款项净额
用于维持本公司流动性及潜在投资机会。
本公司进一步披露,自2024年起,我们有意向金属矿行业发展,新股认购所得款项
净额也将会全部用于该行业的投资。对于开展金属矿业务,我们已同专业机构合
作寻找优质投资标的,与相关部门建立联系了解最新金属矿业信息,我们亦拥有
若干位金属矿专业的员工给予专业上的支持。目前我们已接触了国内外不下十个
金属矿投资标的,由于该行业高门槛、高投入的特殊性,在选择投资机会时我们亦
更加谨慎考虑。
截止本公告日期,我们仍在积极寻找金属矿行业的投资机会。
对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公司(i)于本公告日期及(ii)紧随完成后(假设本公司股本及股权将不会出现其他
变动,惟配发及发行认购股份除外)的股权架构载列如下:
股东名称身份╱权益形式于本公告日期紧随认购事项完成后
股份数目概约百分比股份数目概约百分比
%%
主要股东
俞先生信托财产授予人2,280,000,00059.3752,280,000,00049.480
招商永隆信托
有限公司(附注1)
受托人2,280,000,00059.3752,280,000,00049.480
顺基集团有限公司
(附注1)
受控法团权益2,280,000,00059.3752,280,000,00049.480
宋都和业(附注1)实益拥有人2,280,000,00059.3752,280,000,00049.480
其他
东南明清(附注2)实益拥有人300,000,0007.813300,000,0006.510
阜阳明堇(附注3)实益拥有人307,190,0007.999307,190,0006.666
新认购人––768,000,00016.667
其他公众股东952,810,00024.813952,810,00020.677
总计3,840,000,0001004,608,000,000100
附注:
- ,而顺基集团有限公司由招商永隆信托有限公司间
接全资拥有。招商永隆信托有限公司为俞建午信托的受托人,而俞建午信托透过其代名人
公司以信托方式为俞先生及其家族成员的利益持有宋都和业的全部已发行股本。
- %及10%。
- %及10%。
承董事会命
宋都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俞昀
香港,2025年7月15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四名执行董事,分别为俞昀女士(主席)、朱轶桦先生(首
席执行官)、朱从越先生及张振江先生;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为朱浩贤
先生、黄恩泽先生及叶茜女士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