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1 长和 公告及通告:没收未领取之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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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没收未领取之股息
根据长江和记实业有限公司(「本公司」)之经修订及重列之组织章程细则第166条,本公司
董事会(「董事会」)可没收于宣派后六年仍未获领取之所有股息并拨归本公司。董事会谨此通
知本公司股东,以下于2025年8月15日(星期五)仍未获领取之股息将予没收并拨归本公司:
股息类别 宣派日期 派发日期 每股股息
2018年中期股息 2018年8月2日 2018年9月13日 港币8角7仙
2018年末期股息 2019年3月21日 2019年5月31日 港币2元3角
凡有权收取但仍未领取以上股息或仍未兑现其股息单之股东,务请于2025年8月15日
(星期五)下午4时30分前联络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
承董事会命
执行董事兼公司秘书
施熙德
香港,2025年7月15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之董事为:
执行董事:
李泽钜先生 (主席)
霍建宁先生 (副主席)
陆法兰先生 (集团联席董事总经理
兼集团财务董事)
黎启明先生 (集团联席董事总经理)
叶德铨先生 (副董事总经理)
甘庆林先生 (副董事总经理)
施熙德女士
甄达安先生
非执行董事:
周近智先生
周胡慕芳女士
李业广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周静宜女士
席纪伦先生
斐历嘉道理先生
梁刘柔芬女士
戴保罗先生
詹婧翎女士
黄桂林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