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867 标准发展集团 财务报表/环境、社会及管治资料:2025 年度报告
ANNUAL REPORT
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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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2025年报
目录
公司资料2
主席报告3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5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14
董事会报告17
企业管治报告27
独立核数师报告41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46
综合财务状况表47
综合权益变动表48
综合现金流量表49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50
财务概要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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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资料
董事会
执行董事
刘展程先生
(主席兼行政总裁)
徐景先生
秦鸣悦女士(于2024年9月9日退任)
张民先生(于2025年1月9日获委任为副主席
及执行董事,并于2025年4月25日辞任)
独立非执行董事
苏黎新博士
梁荣进先生
严兵博士
董事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
苏黎新博士(主席)
梁荣进先生
严兵博士
薪酬委员会
梁荣进先生(主席)
刘展程先生
苏黎新博士
提名委员会
刘展程先生(主席)
苏黎新博士
梁荣进先生
公司秘书
朱沛祺先生
法定代表
刘展程先生
徐景先生
核数师
久安(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执业会计师
注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
香港
铜锣湾
高士威道8号
航空大厦8楼
有关香港法律的法律顾问
麦振兴律师事务所
香港
德辅道中259号
海外信托银行大厦6楼
开曼群岛主要股份过户登记处
Ocorian Trust (Cayman) Limited
Windward 3, Regatta Office Park
PO Box 1350
Grand Cayman KY1-1108
Cayman Islands
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
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香港夏悫道16号
远东金融中心17楼
开曼群岛注册办事处
Windward 3, Regatta Office Park
PO Box 1350
Grand Cayman KY1-1108
Cayman Islands
香港总部及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
上环
皇后大道中183号
中远大厦14楼1409-10室
主要往来银行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公司网站
www.bz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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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
本人谨代表标准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向本公司全体股东呈报本公司及其附属公
司(统称「本集团」)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业绩年度报告。
2024年充满挑战,全球经济增长动力不足,国内经济面临周期性及结构性问题。国家需要应对需求疲弱、投资放缓及
预期疲软等挑战。企业面临巨大的营运压力,对能源价格更为敏感,从而推动对节约能源及减少碳排放的需求增加。
全球局势依然动荡复杂,世界经济预期将持续经历不稳定及低增长。
本公司一直发展有机废弃物(生物能源╱沼气)综合利用项目,其通过将禽畜粪污等有机废弃物通过处理,转化为沼气
的过程,能有效降低二氧化碳排放,治理当地的环境污染,并产生清洁能源。同时,处理过程产生的副产品可以作为
有机肥料,施放到土地中耕种粮食作物,改善土壤品质,推动再生农业。此项目契合中国十四五规划提供的创新、协调、
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响应了中央政府的一系列政策,包括《关于促进生物天然气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加
快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等。
回顾
年度内,本集团总收益由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的约489.8百万港元减少188.8百万港元或38.5%至截至2025年3月
31日止年度的约301.0百万港元。由于本财年投入建设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使用了大量集团内部资金,导致可投
入到石油业务的资金减少,造成该业务的收入大幅下降。近年来,建筑及工程业务面对建筑行业周期下行的重大挑战,
收入也大幅下降。生物能源业务于废物处理设施开发及建设完成后,于第四季度左右开始营运,对收益贡献甚微。股
东应占本集团亏损由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的约20.1百万港元增加30.8百万港元或153%至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
年度的约50.9百万港元,亏损的主要原因是石油业务以及建筑及工程相关业务的收入大幅下降。
在艰难的经营环境中,董事会审时度势做出慎重决策,以长期发展视角对公司业务以及资源投放进行决策。为了减少
对建筑及工程业务的过分依赖,提升企业韧性,本集团投入资源发展兼具备经济以及社会效益的有机废弃物综合开发
利用项目,相信将为股东带来长期稳定、可持续性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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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报告
展望
展位未来,董事会秉持著以保护和创造公司股东利益为宗旨,审时度势,优化集团的资源投放。本集团多元化发展新
业务,不仅在更广的地域上拓展业务,也审慎进入更多的行业领域,增加业务的多元化,以减低过往业务集中的风险,
减少高风险业务的投入。鉴于市场环境充满挑战及房地产市场前景黯淡,本集团将审慎地就其建筑及工程业务作进一
步投资或资源分配。本集团将根据其业务计划及策略,集中资源发展其核心预期业务。
长远来说,我们相信充满活力的中国内地市场凭借其广度和深度,仍然是推动世界经济发展的引擎。董事会在分析本
集团的竞争优势、资源优势的基础上,更多的发展符合中国战略发展方向的业务,密切关注市场的变化,为长期业务
发展制定业务计划及策略,并将积极探索其他行业业务机会,以扩大收入来源,努力抵消经济下滑带来的不利影响。
本集团致力精简其业务,当中可能涉及逐步转型至本集团具竞争优势及前景良好的业务模式,以期提升其表现及实现
可持续发展。
致谢
本人谨代表董事会,对在当前充满挑战的经营环境中作出不懈努力、辛勤奉献的全体同仁表示诚挚的感谢。本人亦向
诸位股东、客户及业务伙伴对本集团一如既往的信任和支持致以衷心的感谢。
标准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刘展程
香港,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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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业务回顾及展望
本集团主要于中国内地及香港从事生物能源生产及农业业务、建筑及工程相关业务,以及石油业务。
截至2025年3月1日止年度,本公司录得净亏损约50.9百万港元。董事会认为,净亏损主要归因于:(i)收益减少乃由于
石油及建筑以及工程相关业务减少;(ii)行政及财务开支增加;及(iii)本集团于两个生物能源项目于该年度第四季度左右
才开始产生收入,尚未带来收益。
由于贸易冲突、地缘政治紧张局势及高利率环境,世界经济前景仍然充满挑战。我们在香港及中国的传统业务分部正
受到需求疲弱及高利率的威胁。
建筑及工程业务面临建筑业周期下行带来的重大挑战,收益亦大幅下跌。鉴于市场环境充满挑战及房地产市场前景黯淡,
本集团将审慎地对其建筑及工程业务作进一步投资或资源分配。董事会已审慎决策,并以理性的判断及对本公司业务
和资源投资的长远目光。为减少其对建筑及工程业务的过度依赖并提升其企业韧性,本集团已投资于具备经济及社会
效益的有机废物综合开发利用项目,该项目将为本公司股东带来长期稳定及可持续的回报。
近年,中央政府相继下发《加快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
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强调推进乡村振兴要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出构建清洁低碳、多能融合的现代农村能源
体系,将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和动力。在中国主要的畜禽养殖地区,存在著大量畜禽粪便未得
到妥善处理,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很大影响。生物质发酵技术可有效处理这些污染物,并产生沼气及生物天然气等绿
色能源,创造经济和社会效益。考虑到乡村振兴所带来的巨大市场机遇,本公司正积极探索粮食种植和农村生物质综
合开发及利用的相关技术及市场发展,以把握商机。
本公司的生物能源项目被列为山东省重点项目,已成功完成建设,并于本年度第四季度左右开始贡献利润。尽管该项
目需要较长时间提升运营效率以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但本公司有信心该项目将取得长期的良好成果,更将有效推动
当地乡村振兴,为能源安全、粮食安全、减碳环保做出贡献,从而实现循环经济的生态及社会效益。
本集团将根据其业务计划及策略,集中资源发展其核心预期业务。本集团致力精简其业务,当中可能涉及逐步转型至
本集团具竞争优势及前景良好的业务模式,以期提升其表现及实现可持续发展。
展望未来,本公司准备投放更多资源及精力于生物能源项目,为本公司及其股东创造长期稳定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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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主要风险及不确定性
本集团的主要风险概述如下:
(i) 本集团合约为非经常性质,而其未来业务表现视乎其于项目投标的持续成功。
(ii) 本集团面临影响营运及财务状况的纠纷、申索或诉讼的风险。
(iii) 倘投标过程后次承判及物料成本出现不利变动,本集团的溢利可能大幅减少。
(iv) 本集团属于需要稳定的劳工供应以进行项目的行业。
(v) 本集团经营所处行业与宏观经济及能源价格密切相关。地缘政治冲突令全球能源价格波动。在地缘政治压力下,
石油价格将继续波动。宏观经济变动将影响石油供应及下游需求,对本集团的表现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vi) 本集团面临极端天气状况、自然灾害、农作物疾病、虫害及其他自然状况。
(vii) 本集团可能受农业消耗品及种植的售价的周期性波动(影响收益)及食材采购价的波动(影响成本)所影响。
(viii) 本集团可能因实施策略(包括发展生物能源业务)而产生额外资本开支、折旧开支及其他营运开支。
(ix) 本集团生产设施中断将影响其业务及营运。
(x) 经济、政治、社会状况以及政府政策可能对本集团的业务、前景、财务状况及财务业绩构成不利影响。
(xi) 中国目前或未来的环境及安全法律及法规可能对本集团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前景造成不利影响。
遵守法律及法规
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就彼等所深知、尽悉及确信,本集团在所有重大方面已遵守对本集团的业务及营运有重
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法规。于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并无重大违反或未遵守适用法律及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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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环保政策及表现
董事会全面负责本集团的环境、社会及管治(「环境、社会及管治」)策略及报告。董事会负责本集团的环境、社会及管
治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以确保符合环境、社会及管治策略及报告要求。
根据香港法例,本集团于工地的营运受若干环保规定规限,主要包括有关空气污染控制、噪音控制、水污染控制及废
弃物处置控制的规定。
有关本集团环境、社会及管治表现的详情载于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该报告可于本年报刊发同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联交所」)及本公司网站查阅或下载。
与客户、供应商、次承判商及雇员的关系
客户
本集团的客户主要包括主要承判商及贸易业务公司。主要承判商将屋宇设备工程系统的所有或部分工程外判予其他次
承判商(例如本集团),而业主或偶有物业开发商(或其顾问)亦为本集团客户。
供应商及次承判商
于本年度,须定期向本集团供应货物及服务以便本集团能继续进行其业务的供应商包括:(i)本集团委聘进行地盘工程
的次承判商;(ii)从事贸易业务的石油、粮油贸易公司及(iii)就本集团业务营运所需的其他各种货品及服务的供应商。
本集团就装潢及翻新及改建与加建工程的各类别存有认可供应商及次承判商的内部名单。本集团委聘次承判商时,一
般按相关技能及经验并受限于彼等可腾出的产能及其报价,从认可名单挑选最适合的次承判商。
本集团一般就产品及服务维持多名供应商及次承判商以避免对若干供应商及次承判商过度依赖。于本年度,本集团并
未于向供应商采购物料或委派次承判商遭遇任何重大困难。本集团于本年度并无与其任何五大供应商及次承判商有任
何重大纠纷。
雇员
本集团视雇员为本集团的宝贵资产。于本年度,本集团已遵守适用劳动法律及法规,并定期审阅及完善现有员工福利。
本集团尽最大努力吸引及挽留适当及合适人员为本集团服务。本集团人力资源管理的目标为透过提供具吸引力的薪酬
待遇,以奖励及认可表现优秀的雇员。本集团主要根据各雇员的资格、相关经验、职位及年资确定其薪资。本集团每
年根据各雇员的表现对加薪、花红及晋升进行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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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董事认为本集团与其雇员维持良好关系。于本年度,本集团并无发生任何影响其营运的罢工、停工或劳资纠纷。董事
亦认为本年度管理团队与雇员之间一直保持良好关系及合作。
财务回顾
收益
收益由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的约489.8百万港元减少约188.8百万港元或约38.5%至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的
约301.0百万港元,乃主要由于(i)于香港的建筑及工程相关业务及于中国内地的石油贸易业务收益减少;并因(ii)于中国
内地生物能源业务增加以及所承接项目数量减少而导致建筑业务收益减少所抵销。石油贸易业务减少,是由于本集团
集中资源以支持两项生物能源建设的完成。整体而言,本集团于本年度总收益录得减少。
直接成本
直接成本由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的约486.0百万港元减少至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的约300.3百万港元,减少
约185.7百万港元或约38.2%。该减少主要由于于中国内地的石油贸易业务及于香港的建筑及工程相关业务成本减少。
毛利
本集团的毛利由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的约3.8百万港元减少约80.0%至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的约0.8百万港
元。该减少乃主要由于于中国内地的石油贸易业务及于香港的建筑及工程相关业务收益减少。年内毛利率减少。
预期信贷亏损模式下的减值亏损(扣除拨回)
本集团的减值亏损(扣除拨回)指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的减值亏损拨备。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本集
团录得预期信贷亏损模式下减值亏损约4.1百万港元,而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为减值信贷5.1百万港元。该减值亏
损乃主要由于年内就应收保留金及贸易应收款项作出预期信贷亏损拨备所致。
销售开支
本集团的销售开支由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的约2.9百万港元增加约0.1百万港元至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的约3.0
百万港元。本集团销售费用维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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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行政及其他营运开支
本集团的行政及其他营运开支由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的约22.5百万港元增加约8.8百万港元至截至2025年3月31
日止年度的约31.3百万港元。本集团行政及其他营运开支增加乃由于两间生物能源厂房建设完工导致物业、厂房及设
备折旧、薪金及其他营运开支增加所致。
融资成本
本集团的融资成本由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的约1.3百万港元增加约5.1百万港元至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的6.4
百万港元。截至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的融资成本主要包括租赁负债、贷款(包括银行及其他贷款)的利息。
该增加主要由于年内贷款增加。
所得税(开支)抵免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录得所得税开支约5.4百万港元,而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则录得所得税抵免
约0.2百万港元,主要由于年内终止确认递延税项资产所致。
年内亏损
基于上文所述,于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年内亏损约为50.9百万港元(2024年:亏损约20.1百万港元)。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的总资产约为380.6百万港元(2024年:约291.7百万港元),而资金分别来自总负债及股东
权益(包括股本及储备)约277.3百万港元(2024年:约137.3百万港元)及约94.6百万港元(2024年:约144.8百万港元)。
本集团于2025年3月31日的计息借款及租赁负债总额约为187.6百万港元(2024年:约75.3百万港元),而于2025年3月
31日的流动比率约为1.0倍(2024年:1.2倍)。
本集团于2025年3月31日的银行结余及现金约为39.0百万港元(2024年:约23.9百万港元)。
资产负债比率
本集团于2025年3月31日的资产负债比率约为181.7%(2024年:约48.8%)。资产负债比率上升乃主要由于年内借款总
额增加。
资产负债比率按各报告日期借款及租赁负债总额除以权益总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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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库务政策
本集团在执行库务政策上采取审慎的财务管理策略,因而于整年内维持稳健的流动资金状况。本集团持续对其客户进
行信贷评价及财务状况评估,务求降低信贷风险。为控制流动资金风险,董事会密切监察本集团的流动资金状况,确
保本集团资产、负债及其他承担的流动资金架构可不时满足其资金需要。
本集团资产之抵押
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银行存款约6.0百万港元抵押予一间银行,以作为本集团获授银行融资的抵押品(2024年:
约6.0百万港元)。
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将其人寿保险保单约3.5百万港元抵押予一间银行,以使本集团获授银行融资(2024年:约3.4
百万港元)。
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已就发出银行担保书向保险公司支付现金抵押约3.5百万港元(2024年:约9.2百万港元),
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及按金内。
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抵押两幅账面值约23,470,000港元之租赁土地作为银行贷款之抵押,详情载于附注28。
外汇风险
本集团所有产生收益的业务及借款均以港元及人民币进行交易。于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并无面临重大外汇汇
率波动风险,而本集团并无制订针对外汇风险的任何对冲政策。管理层将于有需要时考虑合适对冲工具对冲重大货币
风险。
股本架构
本公司股份于2017年1月12日成功于联交所GEM上市(「上市」)。
本公司于2019年5月9日成功将其股份由联交所GEM转往主板上市。本公司资本仅包括普通股。
于2025年3月31日,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为14.94百万港元,其已发行普通股数目为1,494,000,000股每股面值0.01港元的
股份。
资本承担
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总资本承担约为98,801,000港元(2024年:185,554,00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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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诉讼
(i) 于2021年3月5日,本集团客户邦伟发展有限公司就渗水损坏装修工程合共不少于267,000港元于香港特别行政区
高等法院(「高等法院」)对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盈信建筑有限公司(「盈信建筑」,作为第二被告)开展民事诉讼。
盈信建筑已向法院提交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的抗辩。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盈信建筑收到法院判决,并
已向邦伟发展有限公司支付1,150,000港元,案件已达成和解。
(ii) 于2021年9月20日,本集团客户伍秉坚发展管理有限公司(「伍秉坚」)于区域法院对盈信建筑开展民事诉讼。根据
申索陈述书,伍秉坚就拥有6张远期支票申索金额约6,283,000港元。于2021年12月17日,本集团已对伍秉坚提交
抗辩及反申索,金额为6,000,000港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盈信建筑尚未收到与上述诉讼相关的任何裁决。董
事预期盈信建筑不太可能负责索偿金额,因此并无作出拨备。
(iii) 于2022年4月14日,盈信建筑于区域法院对本集团分包商工作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作坊」)开展民事诉讼。盈
信建筑已就工程合约项下的工程缺陷及未履行对工作坊提起申索,金额约为1,552,000港元。工作坊并无就传讯
令状提交任何送达确认。因此,本集团已申请违约判决并获得批准,并获得非正审判决。上述诉讼现正进行中,
有待申请评估损害赔偿。
分部资料
本集团呈列的分部资料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6披露。
根据一般授权已失效的可换股债券配售事项
于2025年2月26日,本公司与汇盈证券有限公司(「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协议(「配售协议」),据此,本公司拟提呈发售
以供认购,而配售代理同意按尽力基准促使不少于六(6)名独立第三方承配人认购本金总额最高为37,000,000港元的可
换股债券。本公司获配售代理告知,经其尽力促成认购可换股债券后,由于市场状况,配售并不成功。配售协议已失
效并成为无效。
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2月26日及2025年3月21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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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须予披露交易
- (「土地收购」)
于2024年3月29日,标发生态(鄄城)有限公司(「标发生态(鄄城)」)与鄄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转让人)订
立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据此,鄄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意将中国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纬五路北北街村水浇地
东之面积为70,808平方米的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予标发生态(鄄城),总代价为人民币10,630,000元。
- (「厌氧设施建设」)
于2023年9月13日,标发生态(巨野)有限公司(「标发生态(巨野)」)与河北万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万生环保」)(作
为承包商)订立厌氧设施建设协议,据此,标发生态(巨野)已同意委聘万生环保就厌氧设施相关建设工作提供建
设服务,合约总金额为人民币25,105,850元。
- (「建设」)
于2023年9月9日,标发生态(巨野)与山东腾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腾德」)(作为承包商)订立建设协议,据此,
标发生态(巨野)已同意委聘山东腾德根据建设协议就建设工作提供土地建设及开发服务,合约总金额为人民币
31,795,467.53元。
本公司本应于有关责任产生时就建设、厌氧设施建设及土地收购(构成须予披露交易)分别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相关申报及公告规定。由于本集团营运团队误解建设、厌氧设施建设及土
地收购均为本集团日常及一般业务,并属本集团日常业务活动的一部分, 故本公司未能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公
告规定。
董事会已实施若干补救行动及措施,以避免日后发生违反上市规则的情况。
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6月27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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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重大投资及收购资本资产的未来计划
除本报告所披露者外,截至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并无其他重大投资或收购资本资产的未来计划。
所持重大投资、重大收购及出售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
于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并无持有任何重大投资,亦无任何重大收购或出售附属公司、联营公司或合营
企业。
或然负债
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承接的建筑合约的若干客户要求盈信建筑就履行合约工程以约11,485,000港元(2024年:约
26,362,000港元)的银行担保书作出担保。本公司及盈信建筑已无条件及不可撤回地同意,担保书可能使发出有关担
保书的保险公司产生的申索及损失,而向保险公司弥偿。当根据相关合约完成或大致完成合约时将会解除银行担保书。
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就发出银行担保书向保险公司支付现金抵押约3,456,000港元(2024年:约9,216,000港元),
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及按金内。
雇员及薪酬政策
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合共聘用102名雇员(2024年:77名雇员)。本集团于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的员工成本
(包括董事酬金)约为24.8百万港元(2024年:约21.6百万港元)。
本集团乃根据员工的表现及其于其所任职位的发展潜力擢升员工。为吸引并挽留高质素员工,本集团会提供优厚的薪
酬待遇(参考市场标准及个别雇员的表现、资历以及经验而定)。于基本薪金的基础上,根据本集团业绩及个别雇员表现,
可给予花红奖励。其他员工福利包括提供退休福利、医疗福利及赞助培训课程。股票激励亦可根据本集团业绩及个别
雇员贡献授予合资格雇员。
末期股息
董事会不建议派付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末期股息(2024年:零)。
董事会并不知悉股东已放弃或同意放弃任何股息的任何安排。
报告期后事项
董事并不知悉于2025年3月31日后及直至本报告日期发生任何其他须予披露的重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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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
董事及本集团高级管理层之履历载列如下:
执行董事
刘展程先生(「刘先生」),50岁,为董事会执行董事(于2021年5月20日获委任)、主席(「主席」)及行政总裁。彼亦为本
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主席及本公司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成员。刘先生于2005年于中国的山东财政学
院获得管理学学士学位,并于2013年于中国的中国海洋大学获得工学硕士学位。刘先生自2009年起开展其自有业务及
在中国创立山东富金成投资有限公司(「山东富金成」),该公司主要涉足(其中包括)强电、市政及房建等工程类项目、
石油化工供应链业务及金融服务业务。刘先生自2009年起担任山东富金成的董事及总经理。刘先生为本公司多间附属
公司的董事。
徐景先生(「徐先生」),39岁,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首席财务总监兼上市规则项下之授权代表,自2022年12月19
日起生效。彼于2009年获香港理工大学颁发的金融服务专业工商管理学学士学位,并辅修会计学,并于2017年获香港
科技大学颁发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徐先生于2014年1月成为特许金融分析师,并于2016年3月自香港会计师公会取得注
册会计师资格。徐先生于财务管理、企业融资及业务发展方面拥有逾10年经验。彼曾为皇庭智家控股有限公司(前称
慕容家居控股有限公司)(一间于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1575)的副行政总裁及离岸业务总经理。在此之前,
徐先生为四维资本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的投资经理,并于建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及德勤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从事企业
融资及投资银行业务。徐先生为本公司多间附属公司的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
苏黎新博士(「苏博士」),50岁,于2021年6月9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彼目前为审核委员会主席及各薪酬委员会
及提名委员会成员。彼于1997年7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财经大学获得国际贸易学学士学位。彼于2005年8月获得美
国德克萨斯大学达拉斯分校的管理科学哲学博士学位。彼在会计研究方面拥有逾20年经验。彼自2005年8月至2017年1
月受雇于香港理工大学,其最后职位为会计及金融学院副教授。彼自2017年1月起至2021年8月受雇于岭南大学,其最
后职位为岭南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授及系主任。彼于2021年8月重新加入香港理工大学,担任会计及金融学院教授及
院长。苏博士亦自2022年5月起获委任为中国核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一间于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611)
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苏博士对披露、报告及审计有著广泛的研究兴趣。彼亦在会计、供应链及社交网络方面进行创意工作。苏博士在著名
的会计期刊上发表文章,如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The Accounting Review,以及其他商业期刊,包括
Management Science及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彼为Journal of Contemporary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的联席主
编,曾担任中国会计与财务研究的执行主编及Accounting Horizons的特刊编辑。彼亦曾担任香港其他大学的学位论文
或程序审查员以及香港会计师公会的调查小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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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
梁荣进先生(「梁先生」),65岁,于2021年6月9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亦为薪酬委员会主席及各审核委员会及
提名委员会成员。
梁先生曾在山东省工程咨询院服务逾30年。梁先生担任社会事业部主任及高级专业技术三级研究员职务,直至2019年
12月荣休。
梁先生于1986年7月获得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防化学院(前称防化学院)防化参谋专业大专学历。彼亦于1996年7月进一
步获得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经济管理学本科学历。
梁先生于1998年5月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自2005年4月起,彼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咨询
工程师(投资)。梁先生亦于2008年12月成为美国项目管理协会的项目管理专家。自2016年起至今,彼亦为国际咨询工
程师联合会的FIDIC认证咨询工程师。
梁先生于2009年12月至2011年12月获委任为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专家,并于2016年12月获委任为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热
电专业委员会第六届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严兵博士(「严博士」),47岁,于2021年6月9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严博士亦为审核委员会成员。
严博士于1998年7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大学获得国际贸易(国际经济)专业学士学位。彼于2001年7月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厦门大学获得国际贸易硕士学位。于2004年7月,严博士进一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开大学获得世界经济学博士
学位。
严博士在国际经济研究方面拥有逾21年经验。自2004年7月起,严博士受雇于南开大学。彼目前为南开大学国际经济
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及所长。
严博士自2023年6月起获委任为天津建设发展集团股份公司(一间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2515)的
独立非执行董事。
除本年报所披露者外,董事会成员之间概无其他关系(包括财务、业务、家族或其他重大╱相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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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
公司秘书
朱沛祺先生(「朱先生」),40岁,于2022年9月30日获委任为本公司的公司秘书。朱先生主要负责监督本集团的公司秘
书事务及财务事宜。
朱先生在会计及审计方面拥有逾十年的相关经验,在税收及内部监控事宜方面拥有经验,并于其他联交所上市公司担
任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彼目前担任公司秘书,并为于联交所主板及GEM上市公司提供专业企业服务。
朱先生于2006年11月在香港的香港浸会大学获颁工商管理学士学位,主修会计。彼由2011年2月起为香港会计师公会
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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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
董事谨此提呈本报告连同本公司经审核财务报表及本集团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
主要业务
本公司为一间投资控股公司,而其附属公司主要从事建筑及工程相关业务、石油业务、农业业务及生物能源业务。其
附属公司的主要业务之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6。本年度本集团的主要经营活动的性质并无重大变动。
业务回顾
本集团本年度之业务回顾载列于本年报「主席报告」及「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股息政策
董事会已于2018年12月28日采纳股息政策(「股息政策」)。股息政策详情披露如下。
股息政策旨在于任何财政年度向本公司股东提供本集团的股东应占溢利,惟须符合下述条件。
宣派及派付股息仍须由董事会酌情厘定,并须遵守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及本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的全部适
用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股息宣派及派付限制)。
董事会在建议任何股息派付时,亦须考虑到(其中包括):–
- ;
- ;
- ;
- 、股本回报率,以及施加于本集团的财务限制所处之水平;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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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
- ;
- ;
- 、本集团业务的商业周期,以及可能对本公司业务或财务表现和状况有影响的其他内部或外部因素;
及
- 。
董事会可就本公司股份以每股股份为基准建议派付股息(如有)。
除现金外,股息可以股份形式分派,惟须遵守及按照本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规定的程序进行。
除中期股息外,本公司宣派的任何股息必须于股东大会上经股东的普通决议案予以批准,且不得超过董事会所建议的
股息数额。倘董事认为本公司的可供分派溢利足以作出有关分派,董事会可不时向股东派付中期股息。
本公司将会持续审阅该股息政策以及保留其唯一及绝对酌情权于任何时间更新、修订及╱或修改该股息政策,并且该
股息政策并不构成具法律约束力的承诺使本公司将以任何具体金额派付股息,及╱或并不使本公司有义务于任何时间
或不时宣派股息。
业绩及股息
本集团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的业绩载于本报告的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本集团与本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
的财务状况分别载于综合财务状况表及综合财务报表附注40。董事不建议就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派发末期股息。
财务资料概要
本集团于过去五个财政年度的业绩、资产及负债概要载于第146页。本概要并不构成本集团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的一
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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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
物业、厂房及设备
有关本集团本年度物业、厂房及设备变动的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6。
捐款
于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并无作出任何慈善捐款(2024年:无)。
股本
有关本公司本年度股本变动的详情及其原因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0。
储备
有关本集团及本公司本年度储备变动的详情分别载于综合权益变动表及综合财务报表附注40。
购股权计划
本公司已于2016年12月23日有条件地采纳购股权计划(「计划」)。
有关计划的详情载列如下:
目的
计划旨在吸引及挽留最优秀人员,向本集团雇员(全职及兼职)、董事、咨询人、顾问、分销商、承包商、供应商、代理、
客户、商业伙伴或服务供应商提供额外奖励并促进本集团业务创出佳绩。
参与者
根据计划,董事会可全权酌情及根据计划条款授出购股权予本集团任何雇员(不论全职或兼职)、董事、咨询人、顾问
或任何主要股东,或本集团任何经销商、承包商、供应商、代理人、客户、业务伙伴或服务供应商以认购本公司之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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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
计划授权
根据计划及本公司任何其他购股权计划授出之所有购股权获行使可予发行之股份总数上限,不得超逾于股份上市及获
准在联交所交易当日之已发行股份10%。待获得本公司股东批准后,根据计划及本公司任何其他计划授出而尚未行使
之所有购股权获行使时可予发行之本公司股份总数,不得超逾本公司不时已发行股份30%。于本年报日期,根据计划
可供发行之股份总数为112,000,000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约7.5%。
最高权益
截至授出日期止之任何12个月期间,任何一名参与者根据计划或本公司任何其他购股权计划获授之购股权(包括已行
使及尚未行使之购股权)获行使时已发行及将予发行之股份总数,不得超出本公司已发行股份之1%。
行使期
购股权可根据计划条款于董事可能厘定之期间(不得超过授出日期起计十年)随时行使,惟须受限于计划之提早终止条文。
归属期
计划规则并无固定归属期。董事可厘定归属条件,并于授出相关购股权的要约中规定。
接纳价
接纳所授出之购股权时须于要约可能指定有关时限内(该时限不得迟于自要约日期起计7天)向本公司缴付名义代价1港
元。
行使价
认购价须由本公司董事会全权厘定及知会参与者,且不得低于以下之最高者:(i)本公司股份于建议日期在联交所每日
报价表所报之收市价;(ii)本公司股份于紧接该日前5个营业日在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报之平均收市价;及(iii)本公司股份
于建议日期之面值。
期限
计划将于2016年12月23日起至紧接其满10周年之前的营业日止十年期间有效及生效,惟受限于计划所载之提早终止条
文。计划的剩余时间约为1.4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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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
变动
于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概无向合资格参与者授出任何购股权。于2024年3月31日及2025年3月31日,计划项下概
无尚未行使的购股权。
于2024年4月1日及2025年3月31日,根据计划的计划授权可授出的购股权总数分别为112,000,000份及112,000,000份。
除计划外,本公司并无任何股份计划。
税项减免
董事会并不知悉本公司股东因持有本公司证券而享有任何税务减免。
优先购买权
本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或开曼群岛(即本公司注册成立的司法权区)法例并无规定本公司须按现有股东的持股比例
发售新股份的优先购买权的规定。
关连交易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并无任何关连交易或持续关连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有关申报、公告、年度
审阅或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关联方交易
本集团于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订立之重大关联方交易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4。据董事所深知,此等关联
方交易概无构成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须予披露之非豁免关连交易或非豁免持续关连交易。
可供分派储备
于2025年3月31日,本公司可分派予拥有人的储备(包括股份溢价账及累计亏损)达约56.3百万港元。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来自本集团最大客户的总营业额百分比约为18.1%(54.4百万港元),而来自本集团五大
客户的总营业额百分比约为50.8%(153.1百万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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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向本集团最大供应商的购买金额占直接总成本的约18.9%(56.7百万港元),而本
集团向本集团五大供应商的购买金额总额合共约为直接总成本之47.7%(143.2百万港元)。
据董事所深知,概无董事,或彼等之任何紧密联系人或拥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超过5%的股东于本集团五大客户或供应
商中拥有任何实益权益。
董事
于年内及截至本年报日期,董事会如下:
执行董事
刘展程先生(主席兼行政总裁)
徐景先生
秦鸣悦女士(于2024年9月9日退任)
张民先生(于2025年1月9日获委任为副主席及执行董事,并于2025年4月25日辞任)
独立非执行董事
苏黎新博士
梁荣进先生
严兵博士
根据本公司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于每届股东周年大会上,三分之一的董事须轮席退任,惟所有董事须最少每三年
轮席退任一次。该等退任董事符合资格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膺选连任。所有由董事会委任以填补临时空缺的董事,任职
至彼等获委任后本公司首届股东大会举行为止,并可于该大会上膺选连任,而所有获董事会委任作为现有董事会新增
成员的董事, 仅任职至下届股东周年大会举行为止,并将符合资格膺选连任。
于股东周年大会前过去三年并无轮值退任的任何董事须于有关股东周年大会轮值退任。
获准许的弥偿条文
根据本公司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适用法律及法规,各董事将获以本公司资产及溢利作为弥偿保证,并确保其不会
因彼等或彼等任何一方于执行彼等于有关职位之职责时,招致或遭受的任何诉讼、费用、收费、损失、损害及开支而
受损。
董事服务合约
建议于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膺选连任的董事与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订立如不作出赔偿(法定赔偿除外)则不能
于一年内由聘用公司终止的未到期服务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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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
董事于重大交易、安排及合约的权益
除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4所披露的关联方交易外,概无董事或与该董事有关连的实体于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于本
公司、其控股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所订立而对本集团业务而言属重大的任何交易、安排或合约中直接或间接拥有重
大权益。
控股股东于合约中的权益
年内,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彼等的附属公司订立任何重大合约,或订立由本公司控股股
东或彼等的附属公司提供服务予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重大合约。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及董事资料变更
有关董事及本集团高级管理层履历的详情(包括于发布本公司2024年中期报告日期后董事资料的变更(如有))载于本
年报第14至16页。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及五名最高薪酬人士的酬金
有关董事及五名最高薪酬人士酬金的详情分别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2及附注13。并非本公司董事之最高薪酬人士截
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的酬金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3。
本集团高级管理层由董事组成。本集团高级管理层(董事除外)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的酬金属于以下范围:
酬金范围高级管理层人数
零至1,000,000港元1
1,000,001港元至1,500,000港元2
薪酬政策
薪酬委员会成立目的为参考职责、责任、经营业绩、个别雇员的表现、本集团表现及可比的市场常规后,审阅本集团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所有薪酬之本集团薪酬政策及架构。
薪酬委员会将每年举行最少一次会议,讨论薪酬相关事宜(包括董事及高级管理层薪酬)及检讨本集团的薪酬政策。本
公司决定由薪酬委员会就个别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待遇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退休福利计划
本集团于2025年3月31日的退休福利计划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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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
管理合约
除本公司与各董事订立的服务协议(执行董事)及委任函(独立非执行董事)外,于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概无订
立或存在任何有关管理及执行本公司全部及任何主要部份业务的合约。
董事购买股份或债权证的权利
除下文「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于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的权益及淡仓」一段所披露者及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1所作的购
股权计划披露事项外,于年内任何时间,概无任何董事或彼等各自的配偶或未满18岁的子女获授可藉收购本公司股份
而获利的权利或行使任何该等权利,而本公司或本公司附属公司或控股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公司的附属公司亦无作出任
何安排致使董事可于任何其他法人团体获取该等权利。
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于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的权益及淡仓
于2025年3月31日,本公司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
第XV部)的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拥有须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权益及
淡仓(包括根据有关规定彼等被当作或被视为拥有的任何权益或淡仓),或须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352条登记于该条所
指的登记册内的权益及淡仓,或根据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的上市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须知
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权益及淡仓如下:
于股份及相关股份的好仓
姓名身份╱权益性质持有股份数目
概约
股权百分比
刘展程先生(附注1)于受控法团的权益1,118,460,00074.86%
徐先生实益拥有人10,0000.00%
(附注2)
附注:
- (「刘先生」)实益拥有直接持有本公司74.86%已发行股本之Fujincheng Investment Holding Co., Ltd.(「Fujincheng」)的全部
已发行股本。因此,就证券及期货条例而言,刘先生被视为或被当作于Fujincheng持有的全部股份中拥有权益。刘先生为Fujincheng的唯
一董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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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
除上文披露者外,于2025年3月31日,概无董事及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员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
条例第XV部)的任何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拥有任何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
所的权益或淡仓(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的该等条文,彼等被当作或视为拥有的权益或淡仓),或记录于本公司根据
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须存置的登记册的权益或淡仓,或根据标准守则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权益或淡仓。
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于股份及相关股份的权益及淡仓
于2025年3月31日,以下人士╱实体(董事及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员除外)于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或被视为拥有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的条文须向本公司披露的权益或淡仓,或已登记于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
第336条须备存的登记册内的权益或淡仓,或直接或间接持有附有权利可于任何情况下在本公司或本集团任何其他成
员公司股东大会上投票的任何类别股份面值5%或以上的权益:
于股份的好仓
姓名╱名称身份╱性质持有股份数目概约股权百分比
Fujincheng实益拥有人1,118,460,00074.86%
秦辉女士(附注)配偶权益1,118,460,00074.86%
附注:
秦辉女士为刘先生的配偶。因此,就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而言,秦辉女士被视为或被当作于刘先生拥有权益的全部股份中拥有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2025年3月31日,概无主要或重大股东或其他人士(不包括董事及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员,彼等之
权益载于上文「董事会报告-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于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的权益及淡仓」一节)于本公司股份或相
关股份中拥有或被视作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的条文须向本公司及联交所披露的权益或淡仓,或
记录于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须予备存的本公司登记册内的权益或淡仓,或直接或间接拥有附带权利可于所有
情况下于本公司或本集团任何其他成员公司的股东大会上投票的任何类别股本面值5%或以上的权益。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于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任何本公司上市证券(包括出售库存股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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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
竞争及利益冲突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董事或本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或彼等各自的紧密联系人概无进
行根据上市规则第8.10条须予披露的与本集团业务(不论直接或间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与本集团
产生或可能产生任何其他利益冲突。
企业管治
有关本公司企业管治常规的详情载于本年报的企业管治报告。
股票挂钩协议
除本年报所披露者外,于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并无订立股票挂钩协议。
足够公众持股量
根据本公司可公开取得的资料及尽董事所知,于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及直至本年报日期,董事确认本公司已维
持上市规则规定的公众持股量。
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
参照上市规则第3.13条的独立性指引,本公司认为,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均具独立性。
独立核数师
本集团核数师于过往三年并无其他变动。
本集团于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经久安(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本公司将于应届股东
周年大会提呈决议案续聘久安(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核数师。
代表董事会
标准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刘展程
香港,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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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治报告
引言
本公司致力达致及维持高标准的企业管治。董事会将企业管治视为业务战略的整体组成部分,因为良好有效的企业管
治常规对获得及维持本公司股东及持份者的信任至关重要。透过实践正确的管治架构,鼓励问责制及透明度乃维护本
集团成功、促进本公司股东利益的关键。
企业管治常规
本公司确信企业管治为股东增值之必要及重要元素之一,而本公司亦努力达致高水平之企业管治,以保障及提升全体
股东利益,同时提高企业价值和本公司之问责性。因此,本公司已采纳健全的企业管治准则,当中著重优秀的董事会、
有效的内部监控、严谨的披露常规以及对所有持份者的透明度及问责性。
本公司已应用上市规则附录C1第2部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的原则及守则条文。截至本年报日期,据
董事会所深知,本公司已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的所有守则条文,惟(i)「企业管治报告」内「主席及行政总裁」分节所载偏离
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第C.2.1条;(ii)「企业管治报告」中「会议出席纪录」分节所载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第F.2.2条;
及(iii)「企业管治报告」内「董事的责任」分节所载偏离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第C.1.8条除外。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上市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作为有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
之操守准则。经作出具体查询后,全体董事已于整个年度全面遵守标准守则所载规定标准且概无出现不合规事件。
本公司亦已就可能掌握本公司及╱或其证券内幕消息的相关雇员(包括本公司附属公司或控股公司的董事或雇员)确立
有关证券交易的书面指引(「雇员书面指引」),其条款不逊于标准守则所载者。本公司并无发现任何雇员不遵守雇员书
面指引。倘本公司得悉任何有关买卖本公司证券的限制期,本公司将事先通知董事及相关雇员。
董事的责任
董事会的职责为监督本公司所有重大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及批准本公司的整体策略及业务表现、监察财务表现及
内部监控以及监督本公司之风险管理系统,以及监督高级管理人员的表现。董事会亦负责履行企业管治职责,包括(a)
建立及审阅本公司关于企业管治的政策及常规,并向董事会作出推荐建议;(b)审阅及监察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培训及
持续专业发展;(c)审阅及监察本公司遵守法律及监管规定的政策及常规;(d)制定、审阅及监察适用于雇员及董事的行
为守则及合规手册(如有);及(e)审阅发行人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的情况及在企业管治报告中的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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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治报告
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第C.1.8条规定,发行人应为其董事安排适当的法律诉讼保险。于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本公司并无为董事安排任何保险。各董事均具备履行其在本公司职责所需的资质及经验。本公司估计,董事在可合理
预见的将来需要承担责任的任何事件风险甚微。因此,本公司尚未为董事安排适当的保险。
董事确认其有责任编制本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董事会负责对年度及中期报告、内幕消息公布
及须根据上市规则与其他监管规定作出的其他财务披露作出平衡、清楚及可以理解的评估。本公司高级管理层已向董
事会提供必要的阐释及资料,致使董事会能对本公司财务资料及状况进行知情的评估,从而将有关资料提交董事会批准。
据董事所知,并无任何有关可能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严重存疑的事件或情况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董事会的授权
本集团业务之日常营运及管理,包括(而不限于)策略之落实,已授权执行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彼等定期向
董事会汇报工作及业务上的决定。
董事会组成
于本年报,董事会组成载列如下:
执行董事
刘展程先生(主席兼行政总裁)
徐景先生
秦鸣悦女士(于2024年9月9日退任)
张民先生(于2025年1月9日获委任为副主席及执行董事,并于2025年4月25日辞任)
独立非执行董事
苏黎新博士
梁荣进先生
严兵博士
张民先生已于2025年1月9日取得上市规则第3.09D条所述的法律意见,并确认彼明白其作为上市公司董事的责任。其后,
彼于2025年4月25日辞任本公司董事。
董事履历详情载于本年报「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一节。
独立非执行董事比例符合上市规则第3.10A、3.10(1)及(2)条的规定。至少有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具有合适的专业资格,
或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专长。凭借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涉猎甚广之经验且鉴于本集团之业务性质,董事会认为
董事具备平衡之技术与经验,有助董事会业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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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政策
董事会已于2018年12月28日采纳提名政策(「提名政策」),其中载列有关提名委员会甄选、委任及重新委任董事的指导
方法。该提名政策的详情披露如下。
1. 目的
1.1 该提名政策旨在载列有关提名委员会甄选、委任及重新委任董事的指导方法。
1.2 该提名政策旨在确保董事会在技能、经验、知识及多元化观点方面取得平衡,以切合本公司的业务要求。
2. 条件
提名委员会将会妥为考虑以下条件(统称为「该等条件」)以评核、甄选及向董事会建议候选人担任董事,该等条
件包括但不限于:
(a) 多元化观点,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经验、文化及教育背景、专业知识、技能及知识;
(b) 有充足时间以有效履行其职责;彼等于其他上市及非上市公司的服务应限于合理数目;
(c) 资格,包括在本公司的业务所涉及的有关行业之中的成就及经验;
(d) 独立性;
(e) 诚信方面的声誉;
(f) 该(等)人士可以为董事会带来的潜在贡献;及
(g) 承诺提升及最大化股东价值。
3. 于股东大会上重选董事
3.1 提名委员会将会妥为考虑以下条件以评核及向董事会建议一名或多名退任的董事接受再度委任,条件包括
但不限于:
(a) 退任董事对本公司的整体贡献及服务,包括彼于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如适用)的出席情况,以及在
董事会的参与程度及表现;及
(b) 该(等)退任董事是否继续符合第二条的该等条件。
3.2 提名委员会及╱或董事会其后将就于股东大会上建议重选董事一事,向股东提出推荐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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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提名程序
提名委员会将根据以下流程及程序就委任董事向董事会提供建议:
(a) 提名委员会在妥为考虑董事会的现有成员组合及规模下,将拟备一份理想的技能、观点及经验清单,以便
从一开始能够专注于物色工作;
(b) 在妥为考虑该等条件下,提名委员会在物色或甄选合适候选人时可向其认为合适的任何来源查询,例如:
由现任董事转介、刊登广告、由独立代理人公司推荐以及由本公司的股东建议;
(c) 提名委员会在评核候选人的适合程度时可采纳其认为合适的任何流程,例如:面试、背景查核、简介申述
及对于第三方转介作出查核;
(d) 在考虑某名候选人是否适合担任董事一职之后,提名委员会将举行会议及╱或以书面决议案的方式(如其认
为合适)以批准向董事会建议作出委任;
(e) 提名委员会其后将就建议委任及建议薪酬待遇向董事会提供建议;及
(f) 董事会将拥有最终权力可决定提名人选,而所有董事任命将透过向香港公司注册处提交相关董事出任董事
职位同意书(或任何其他要求相关董事确认或接受委任为董事(视情况而定)的类似文件)而确定。
5. 责任
董事会对于甄选、委任及重新委任董事一事负上最终责任。
6. 监察及汇报
提名委员会将在企业管治报告之中每年评核及汇报董事会的成员组合,并推行正式流程以适当地监察提名政策的
落实情况。
7. 检讨提名政策
提名委员会将推行正式流程以定期检讨提名政策,以确保本政策透明公正,一直切合本公司的需要,并且反映现
有监管规定及企业管治常规良好。提名委员会将讨论可需要进行的任何修改,并将任何该等修改向董事会作出建
议,以供其考虑及批准。
8. 提名政策的披露
8.1 提名政策概要,包括提名流程及程序以及提名委员会于本年度内为甄选及推荐董事候选人所采纳的该等条件,
将每年在企业管治报告内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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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建议一名候选人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时,亦应于通函中向股东列明:
- ;
- (或以上)上市公司的董事职位,董事会相信该候选人将仍
有能力投入足够的时间予董事会的原因;
- 、技能和经验;及
- 。
董事会成员多元化
董事会已采纳「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政策」),该政策载有为达致董事会成员多元化而采取的方针,而提名委员会
则负责监察政策的执行。于评估董事会组成时,提名委员会将考虑有关政策所载的董事会多元化的各个方面及因素,
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或专业经验等。提名委员会将会讨论任何或可能须作出的修订,并向董事
会提出修订建议以供审批。
董事会将每年检讨该政策的实施及成效,以确保其持续有效。本集团亦将确保在招聘中高级员工时保持性别多元化,
并投入更多资源于职业发展及培训女性员工,旨在将其晋升为本公司高级管理层或董事;并将继续参考该政策整体应
用基于优点的委任原则。
董事会重视本集团所有层面的多元化(包括性别多元化)。本集团于2025年3月31日的员工男女比例为73:27。本集团于
聘用雇员时考虑多项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资格、种族、专业经验、技能、知识及服务
年期,且本集团将确保实现员工的性别多元化。董事会认为员工(包括高级管理层)的性别比例令人满意,因此无需为
实现员工(包括高级管理层)的性别多元化设定可计量目标。然而,本集团仍将(i)定期审阅有关性别多元化的内部记录;
(ii)为本公司相关职位物色合适的女性候选人;及(iii)于招聘中高级员工时尽力确保性别多元化,并投入更多资源于职业
发展及培训女性员工,旨在将彼等晋升为本公司高级管理层或董事。董事会将确保董事会的任何继任者遵守该政策。
董事会目前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一名为女性。董事会目前认为,其整体上符合上市规则项下的多元化规定。董事会
及提名委员会认为,目前毋须为董事会性别多元化设定数字目标及时间表。然而,董事会将继续把握机会,在物色到
合适人选时逐步增加女性成员的比例,并将每年检讨政策的实施及成效,以确保其持续有效。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提名委员会已检讨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考虑于2025年股东周年大会上膺选连任的
退任董事的资格、检讨董事会的架构、规模及组成以及检讨政策。于物色及甄选合适的董事候选人时,提名委员会在
向董事会作出推荐建议前,将考虑候选人的性格、资格、经验、独立性及其他相关必要标准,以配合企业策略及实现
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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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非执行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于董事会扮演显著角色,因为彼等为本公司战略、业绩及监控问题提供公正意见,并确保全体股东的
利益。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具备合适学历、专业资格或相关财务管理经验。概无任何独立非执行董事于本公司或其任
何附属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位,亦并无于本公司任何股份中拥有权益。
本公司认为,根据上市规则第3.13条所载独立性准则,独立非执行董事均为独立人士。
委任及重选董事
执行董事刘先生与本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订立服务合约,该合约于届满后自动重续。执行董事徐先生于2022年12月
19日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该合约于届满后自动重续。各独立非执行董事于2021年6月9日与本公司签署委任函,该
等委任函于届满后自动重续。各执行董事的服务合约及各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委任函的期限自服务合约及委任函日期起
为期三年。服务合约及委任函须根据其各自条款予以终止。服务合约的年期可根据本公司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及适
用上市规则予以续期。
根据本公司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第108条的规定,目前三分之一的董事应在本公司的每届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
惟每位董事须最少每三年在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并膺选连任一次。本公司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第112条列明,
任何由获委任以填补临时空缺的董事,任期仅至其获委任后的下届股东周年大会止,并须经本公司股东重选后方可连任。
刘先生及梁先生将于本公司之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作为合资格人士,刘先生及梁先生将膺选连任。
于本公司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有关建议重选刘先生及梁先生的独立普通决议案将提请本公司股东批准。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3.09D条的规定,张民先生于2025年1月9日收到本公司法律顾问提供的上市规则第3.09D条所述的
法律意见,并确认其了解其作为上市发行人董事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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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与行政总裁
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第C.2.1条订明主席及行政总裁之角色应有所区分,且不应由同一人士兼任。由于刘先生兼任
主席及行政总裁之角色,本公司已由2021年6月8日起偏离该守则条文。然而,董事会相信,由刘先生兼任主席及行政
总裁之角色有利于确保本公司的策略规划及执行上的一致性及延续性。董事会认为,在现行之安排下,权力平衡、问
责性及作出独立决定方面均不会受到损害,原因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有多元化的背景及经验,而董事会之组成包括三名
独立非执行董事及三名执行董事,亦为董事会增加独立性。然而,本公司之长远目标为当物色到合适人选时,将分别
由不同人士担任上述两个职位。
董事的培训及专业发展
根据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第C.1.4条,全体董事均须参与持续专业发展以扩充及更新彼等知识及技能,从而确保彼
等向董事会作出知情及相关贡献。本集团肯定董事获得足够及充分持续专业发展对达致健全而行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
统及企业管治的重要性。为此,本集团一直鼓励董事出席有关培训课程,以获取有关企业管治的最新消息及知识。
于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已提供,而全体董事亦已出席培训课程,内容有关上市规则中涉及良好企业管
治常规的最新资料。本公司将按需要为董事提供适时及定期培训,以确保彼等紧跟上市规则的现行规定。
董事于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之培训记录概述如下:
董事姓名培训类型
执行董事
刘展程先生A, B
徐景先生A, B
秦鸣悦女士(于2024年9月9日退任)–
张民先生(于2025年1月9日获委任为副主席及执行董事,
并于2025年4月25日辞任)–
独立非执行董事
苏黎新博士A, B
梁荣进先生A, B
严兵博士A, B
A: 出席培训课程╱研讨会╱工作坊╱会议╱座谈会
B: 阅读与本集团业务、监管更新、企业管治以及董事职责及责任有关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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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委员会
董事会已成立三个董事委员会,分别为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审核委员会,以监察本公司特定范畴的事务。所有
董事委员会均具有明确的书面职权范围,该等范围刊载于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bzg.cn。所
有董事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汇报其所作出的决定或推荐建议。
董事委员会举行会议的常规、程序及安排在实际可行情况下均与上文所载董事会会议的常规、程序及安排贯彻一致。
所有董事委员会均获提供充足资源以履行职务,并可应合理要求于适当情况下征询独立专业意见,费用由本公司支付。
董事会负责履行企业管治守则所载的企业管治职责,当中包括制定及检讨本公司的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董事的培训
及持续专业发展,以及检讨本公司有否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及本年报所作的披露。
薪酬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于2016年12月23日成立。薪酬委员会主席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梁荣进先生,其他成员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苏
黎新博士及主席兼执行董事刘展程先生。薪酬委员会的书面职权范围刊载于联交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
薪酬委员会的职责为就董事及高级管理层所有薪酬方面的适当政策及架构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薪酬委员会考虑的因素
包括可比公司的薪金、董事须付出的时间及职责、本集团内其他职位的雇用条件及按绩效发放薪酬的可行性。截至
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薪酬委员会已举行两次会议,以审阅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花红分配及薪酬待遇及酬金(经计及
彼等的表现),并认为属公平合理。概无董事或其任何联系人参与厘定董事本身的薪酬。
薪酬委员会于其职权范围内负责审查及╱或批准有关上市规则第17章项下的股份计划事宜。本集团雇员的薪酬政策及
待遇会定期由薪酬委员会审阅。薪酬委员会已审阅本集团的薪酬政策及待遇,包括评估个别表现、本公司所提供奖励
的吸引力、人才保留及激励措施、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表现。于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概无由薪酬委员会建议
授出的任何购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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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于2016年12月23日成立。提名委员会主席为主席兼执行董事刘展程先生,其他成员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苏
黎新博士及梁荣进先生。提名委员会的书面职权范围刊载于联交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审查及评估董事会的组成及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并就有关本公司新董事的聘任向董事
会作出推荐建议。向董事会推荐委任候选人时,提名委员会根据客观标准考虑候选人的长处,并顾及董事会成员多元
化的裨益。
对董事会成员的甄选一直从多个方面考虑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和教育背景、行业经验、
技术及专业技能及╱或资格、知识及可服务于董事一职的年限。本公司亦将考虑有关自身商业模式及不时的特殊需求
等因素。最终决定乃基于选定候选人将带给董事会的裨益及贡献。
于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提名委员会已举行两次会议,以审阅及建议聘任及重选董事。
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于2016年12月23日成立,由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审核委员会主席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苏黎新博士,其
他成员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梁荣进先生及严兵博士。审核委员会的书面职权范围刊载于联交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
本公司已遵守上市规则第3.21条,即审核委员会(须由最少三名成员组成,且主席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至少须包括一
名具备适当的专业资格或会计相关财务管理专长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审核委员会的基本职责主要为检讨财务资料及申报程序、内部监控程序及风险管理制度、审计计划及与外部核数师的
关系,以及检讨相关安排,以让本公司雇员可暗中就本公司财务汇报、内部监控或其他事宜可能发生的不正当行为提
出关注。
于年内,审核委员会举行两次会议,包括(其中包括)审阅及评论本公司2024年年度业绩、2024年中期业绩及本公司内
部监控程序及风险管理制度。
本集团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已由审核委员会审阅。审核委员会认为,本集团截至2025年3月31日
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符合适用会计准则、上市规则,并且已作出充足的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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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出席记录
董事会定期召开会议,旨在考虑、审阅及╱或批准有关(其中包括)本公司财务及营运表现,以及整体策略及方针。当
需要讨论及解决重大事项或重要事件时,本公司将另行举行会议。
年内,主席与独立非执行董事举行一次没有任何其他董事出席的会议。
以下为于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董事委员会会议的详情:
董事会会议
审核
委员会会议
薪酬
委员会会议
提名
委员会会议股东周年大会
执行董事
刘展程先生1/5不适用1/21/20/1
徐景先生5/5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1/1
秦鸣悦女士
1/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0/1
张民先生
2/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独立非执行董事
苏黎新博士4/52/22/22/21/1
梁荣进先生5/52/22/22/21/1
严兵博士5/52/2不适用不适用1/1
附注:
1. 于2024年9月9日退任
- ,并于2025年4月25日辞任
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第F.2.2条规定,上市发行人之董事会主席应出席股东周年大会。董事会主席刘展程先生因其
他事务未能出席于2024年9月9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2024年股东周年大会」)。执行董事徐景先生获委任主持2024
年股东周年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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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的观点及意见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董事会亦检讨了为确保董事会可获得独立的观点及意见的机制的实施与有效性。经考虑
以下途径,董事会认为本公司维持有效的机制确保董事会上有强力的独立元素:
- (占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且彼等都持续向本公司投入足够时间;
- ;
- ;
- ,提供了有效平台让主席就本集团各项
议题听取独立意见;
- ,与管理层及其他董事会成员(包括董事会主席)在会议外的互动;及
- ,向彼等提供独立专业意见以协助彼等履行对本公司的职责。
公司秘书
公司秘书协助董事会确保董事会的政策及程序得到遵守。公司秘书亦负责向董事会提出有关企业管治事宜的建议。
朱先生已于2022年9月30日获委任为本公司公司秘书。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朱先生已进行不少于15小时的相关
专业培训以更新其技能及知识。朱先生之履历载于本年报「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一节。
独立核数师酬金
于本年度,就审计及非审计服务已付或应付本公司外部核数师久安(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其联属公司的酬金
如下:
已付╱应付酬金
千港元
法定审计服务720
初步中期业绩公告及中期报告之协定程序150
税务合规服务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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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权利
于股东大会上就各项重大议题(包括推选个别董事)提呈个别决议案以供股东考虑及表决,乃保障股东利益及权利的措
施之一。根据上市规则,于股东大会上提呈的所有决议案将以按股数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而投票表决结果将于相关股
东大会结束后刊载于联交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
根据本公司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第64条,股东特别大会可由董事会按持有不少于本公司缴足股本十分之一的股东所
提出的呈请,或由提出呈请的股东(「呈请人」)(视情况而定)召开。有关呈请须列明大会上须予处理的事务,由呈请人
签署,并交回本公司注册办事处或本公司于香港的主要营业地点。股东须遵守有关章程细则所载召开股东特别大会的
规定及程序。股东可于本公司股东大会上提呈动议,有关动议须送交本公司于香港主要办事处。
股东可将彼等向董事会提出的任何查询以书面形式邮寄至本公司。股东可将有关其权利的查询或要求邮寄至本公司于
香港的主要营业地点。
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
董事明白彼等须整体负责监督本公司内部监控、财务监控及风险管理系统,并按持续经营基准监察其效能。董事会至
少每年对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有效性进行审阅。
本公司著力提供合理保证,避免出现重大错误、损失或欺骗,为此已成立风险管理程序,包括以下步骤:
- :识别可能影响达成本集团目标之主要及重大风险;
- :根据已识别风险的预料影响及是否经常出现作出评估及评核;
- :策划有效的监管活动,务求纾缓风险。
风险识别及评估会每年进行或更新,风险评估、评核的结果及纾缓各功能或营运风险会在风险资料册内详细记录,让
董事会及管理层审阅。
然而,本集团之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制度之设计旨在管理而非消除未能达成业务目标之风险,仅可对重大失实声明或
损失提供合理而非绝对保证。
独立顾问公司内具有相关专业知识进行独立审阅的员工,对本公司的内部监控系统(包括财务、营运及合规监控措施
及风险管理职能)进行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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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委员会已审阅由独立顾问公司出具的内部监控审阅报告,以及本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的风险管理和内
部监控系统,并认为其属有效及充分。尽管如此,内部监控与风险管理系统旨在管理而非消除无法达成业务目标的风险,
且只能合理而非绝对保证不会出现重大误报或损失。董事会透过考虑内部监控审阅报告及审核委员会所进行的审阅(并
同意有关审阅),评估内部监控系统的有效性。
根据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第D.2.5条,本集团须设有内部审核职能。本公司并无内部审核职能,因为本公司设有内
部监控系统,经审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审阅后,本公司认为该系统行之有效。此外,审核委员会已与本公司外部核数师
沟通,以了解有否出现任何重大监控缺陷。虽然如此,本公司仍会每年检讨是否需要成立内部审核职能。
披露内幕消息
本集团备有内幕消息披露政策,列载处理及发放内幕消息的程序及内部监控。
政策为向董事、职员及本集团所有有关雇员提供指引,确保具恰当的保护措施,以免本公司违反法定披露要求。政策
亦包括适当的内部监控及申报系统,以辨别及评估潜在的内幕消息。
已设有的主要步骤包括:
- ,致使彼等可评估内幕消息及(如有需要)作适时披露;
- ,向公众恰当披露前确保内幕消息绝对保密;
- (包括股东、投资者、分析师等)沟通步骤,方式均遵从上市规则。
涉及市场传言及其他本集团事务,本集团已设立及实行步骤,处理外部人士的查询。
为免出现不公平发放内幕消息,本公司发放内幕消息时,会于联交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刊载有关资料。
举报政策
本集团已为全体雇员及与本集团有业务往来的人士(包括客户及供应商)制定举报政策,以处理与欺诈或不道德行为或
不遵守法律及本集团政策有关且已经或可能对本集团造成重大不利财务、法律或声誉影响的事宜。彼等可亲身或书面
向本公司的公司秘书提出有关本集团任何事宜的可能不当行为的疑虑,公司秘书将在保密及匿名的情况下向审核委员
会主席报告。审核委员会主席随后应就该报告决定采取行动的过程,并有权转授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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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污政策
本集团已制定其本身的反贪污政策,以确保本集团董事及雇员遵守香港防止贿赂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如适用)。该政策载列适用于本集团所有层面的所有董事及雇员,
以及与本集团有业务往来的外部人士及以代理或受托身份代表本集团行事的人士(如代理、顾问及承包商)的诚信及行
为规定及政策或控制。该政策会不时进行检讨,以确保其仍属适当。
与股东的沟通及投资者关系
本公司已采纳股东沟通政策,目标乃确保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可方便、平等和及时地获得本公司无任何偏见及可理解的
资料。
本公司已设立多个途径与股东沟通详情如下:
(i) 企业通讯,如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及通函均以印刷形式刊发,同时于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
站「www.bzg.cn」可供浏览;
(ii) 定期透过联交所作出公告,并将公告分别刊载于联交所及本公司的网站;
(iii) 于本公司网站提供企业资料;
(iv) 股东周年大会及股东特别大会为股东提供平台,向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反映意见及交流观点;及
(v) 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可为股东提供股份过户登记、股息派付及相关事宜的服务。
本公司不断促进与投资者的关系,并加强与现有股东及有意投资者的沟通。本公司欢迎投资者、持份者及公众人士提
供意见。向董事会或本公司作出的查询可邮寄至本公司于香港的主要营业地点。
董事会将定期检讨股东通讯政策以确保其有效性。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董事会已检讨该政策的实施及成效,
并认为该政策仍然有效,且鉴于年内已建立多个沟通渠道,该政策已妥善实施。
于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的宪章文件并无变更。
独立核数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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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标准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意见
本核数师(以下简称「我们」)已审计列载于第46至145页的标准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贵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贵集
团」)的综合财务报表,此综合财务报表包括于2025年3月31日的综合财务状况表与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损益及其他
全面收益表、综合权益变动表和综合现金流量表,以及综合财务报表附注,包括重大会计政策资料及其他解释资料。
我们认为,该等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真实而中
肯地反映了 贵集团于2025年3月31日的综合财务状况及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表现及综合现金流量,并已遵照
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要求妥为拟备。
有关持续经营的重大不明朗因素
我们谨请 阁下注意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1,其中显示 贵集团于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产生 贵公司拥有人应占
亏损净额约50,034,000港元,且截至该日期, 贵集团的流动负债较其流动资产多约2,856,000港元。诚如综合财务报
表附注3.1所述,该等事件或情况(连同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1所载的其他事项)显示存在重大不明朗因素,将可能
对 贵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我们就此事项并无发表保留意见。
意见的基础
我们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计准则(「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计。我们在该等准则下承担的责任已在本报
告核数师就审计综合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章节中作进一步阐述。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专业会计师道德守则》(「守
则」),我们独立于 贵集团,并已履行守则中的其他专业道德责任。我们相信,我们所获得的审计凭证能充足及适当
地为我们的审计意见提供基础。
独立核数师报告
标准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2025年报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根据我们的专业判断,认为对本期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是在我们审计整体
综合财务报表及出具意见时进行处理的,而我们不会对这些事项提供单独的意见。除有关持续经营的重大不明朗因素
一节所述事项外,我们已厘定下述事项为将于我们报告内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我们的审计如何处理关键审计事项
确认建筑合约收益
由于综合财务报表整体之重大金额及所涉及的判断及估
计之不明朗程度,我们认定建筑合约收益之确认乃关键审
计事项。
如综合财务报表附注5所披露, 贵集团于截至2025年3月
31日止年度确认建筑合约收益约125,942,000港元。
于施工过程中,建筑合约收益乃参考完全履行相关履约责
任的进度随著时间予以确认,并根据输出法参考独立测量
师╱客户发出的证书或与客户的通讯计量。
我们有关确认建筑合约所产生之收益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 已了解建筑合约收益确认的流程及控制权,并评估主
要监控措施的设计及实施,以及抽样测试其运作成效;
- 已以抽样方式将总预算合约收益与建筑合约及后加工
程(如有)、或其他形式的协议或其他来往函件进行核
对,并已与 贵集团的管理层进行讨论,以评估估计
总预算合约收益的合理性;
- 已以抽样方式将有关工程价值(包括后加合约工程)是
否合理被确认为合约收益与独立测量师╱客户发出的
最近付款证明或与客户的往来信函进行核对;
- 已实地考察建筑工地,观察个别合约的进度,并与负
责人员讨论工程状况,评估工程进度是否与协定的时
间表及本集团的财务会计记录相符;
- 已评估主要工程项目的毛利率是否合理,并就毛利率
的重大波动取得管理层之解释。
独立核数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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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审计事项(续)我们的审计如何处理关键审计事项(续)
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的估值
我们将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之估值识别为一项主要
审核事项,乃考虑到结余对综合财务报表整体及 贵集团
管理层作出的估计的程度而言属重大。
如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2所载, 贵集团按贸易应收款项及
合约资产的信贷风险估计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的预
期信贷亏损(「预期信贷亏损」)的减值亏损金额。减值亏
损金额为违约可能性、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的函数。违
约可能性及违约损失率的评估乃基于历史数据及前瞻性
资料。倘违约可能性高于预期,或因事实及情况变化而上
调,则可产生重大减值亏损。由于客户的整体信贷状况有
所改善,这可从债务人的实际结算率整体改善中得到证明,
而 贵集团已降低本年度的预期亏损率。
如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2及附注23所披露,于2025年3月31
日,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的账面值分别约为
18,887,000港元及46,474,000港元,扣除信贷亏损拨备分
别约16,069,000港元及19,271,000港元。
我们有关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估值的审计程序包括:
– 了解及评估 贵集团在评估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
预期信贷亏损时使用的方法及假设;
– 获取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的账龄分析,并以抽样
为依据,将分析的个别项目与相关证明文件进行对比,
以测试管理层所使用之资料的准确性;
– 透过质询假设(包括用于厘定预期信贷亏损的过往及
前瞻性资料),评估管理层对预期信贷亏损所作评估
之合理性;
– 与 贵集团管理层讨论,评估客户及无法预料之工程
延误等影响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之信贷风险之事
项,并检查相关往来函件及文件以评定管理层所作评
估之合理性。
其他信息
贵公司董事(「董事」)须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报内的信息,但不包括综合财务报表及我们的核数师报告。
我们对综合财务报表的意见并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亦不对该等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独立核数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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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我们对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综合财务报表或我
们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抵触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误陈述的情况。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认
为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误陈述,我们需要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没有任何报告。
董事及管治层就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
董事须负责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要求拟备真实而中肯的综合
财务报表,并对其认为使综合财务报表的拟备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所需的内部控制负责。
在拟备综合财务报表时,董事负责评估 贵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在适用情况下披露与持续经营有关的事项,以及
使用持续经营为会计基础,除非董事有意将 贵集团清盘或停止经营,或别无其他实际的替代方案。
管治层须负责监督 贵集团的财务报告过程。
核数师就审计综合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综合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取得合理保证,并出具包括我
们意见的核数师报告。我们根据协定的委聘条款仅向整体股东报告。除此以外,我们的报告不可用作其他用途。我们
概不就本报告的内容,对任何其他人士负责或承担法律责任。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不能保证按照香港审计准
则进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误陈述存在时总能发现。错误陈述可以由欺诈或错误引起,如果合理预期它们单独或汇
总起来可能影响综合财务报表使用者依赖财务报表所作出的经济决定,则有关的错误陈述可被视作重大。
在根据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了专业判断,保持了专业怀疑态度。我们亦:
- ,设计及执行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
以及获取充足和适当的审计凭证,作为我们意见的基础。由于欺诈可能涉及串谋、伪造、蓄意遗漏、虚假陈述,
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因此未能发现因欺诈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因错误而导致的重大
错误陈述的风险。
- ,以设计适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 贵集团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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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所获取的审计凭证,确定是否存在与事项或情况有关的
重大不确定性,从而可能导致对 贵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如果我们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则
有必要在核数师报告中提请使用者注意综合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假若有关的披露不足,则我们应当发表非
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是基于核数师报告日止所取得的审计凭证。然而,未来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 贵集团
不能持续经营。
- 、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以及综合财务报表是否中肯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 ,以获取与 贵集团内实体或业务单位财务信息相关的充分适当审计凭证,作为
对 贵集团综合财务报表发表意见的基础。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及审阅为进行 贵集团审计而执行的审计工作。
我们为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除其他事项外,我们与管治层沟通了审计的计划范围、时间安排、重大审计发现等,包括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内部控
制的任何重大缺陷。
我们还向管治层提交声明,说明我们已符合有关独立性的相关专业道德要求,并与彼等沟通有可能合理地被认为会影
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在适用的情况下,用以消除对独立性产生威胁的行动或采取的防范措施。
从与管治层沟通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
核数师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或法规不允许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端罕见的情况下,如果合理预期在我
们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产生的公众利益,我们决定不应在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久安(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执业会计师
陈美美
执业证书编号:P08148
香港
铜锣湾
高士威道8号
航空大厦8楼
2025年6月30日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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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2025年2024年
附注千港元千港元
收益5489,794
直接成本(485,978)
毛利3,816
其他收入、其他收益及亏损(净额)7(1,989)
生物资产公平值亏损21(566)
已(确认)拨回的减值亏损(净额)85,143
销售开支(2,888)
行政及其他经营开支(22,526)
融资成本9(1,343)
除税前亏损(20,353)
所得税(开支)抵免10220
年内亏损11(20,133)
其他全面开支:
随后不会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无资金准备之长期服务金责任之重新计量–
随后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换算海外业务产生的汇兑差额(4,235)
年内其他全面开支,扣除所得税(4,235)
年内全面开支总额(24,368)
以下人士应占年内亏损:
本公司拥有人(19,940)
非控股权益(193)
(20,133)
以下人士应占年内全面开支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24,088)
非控股权益(280)
(24,368)
每股亏损
-基本(港仙)15(1.33)
-摊薄(港仙)不适用
301,030 |
---|
(300,267) |
763 |
767 |
(2,261) |
(4,080) |
(3,026) |
(31,302) |
(6,417) |
(45,556) |
(5,387) |
(50,943) |
(19) |
(183) |
(202) |
(51,145) |
(50,034) |
(909) |
(50,943) |
(50,185) |
(960) |
(51,145) |
(3.35) |
不适用 |
综合财务状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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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5年3月31日
2025年2024年
附注千港元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1681,514
使用权资产1738,828
投资于人寿保险合约193,407
预付款项及已付按金2217,590
递延税项资产294,634
145,973
•
流动资产
存货2053
生物资产211,127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2265,574
合约资产2354,431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2410
可收回税项62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2523,921
145,737
流动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26(a)48,230
合约负债26(b)8,359
借款2860,078
租赁负债277,605
应付税项6
124,278
流动(负债)资产净值21,459
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167,432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276,621
借款281,000
其他应付款项26(a)28
递延收入5,393
13,042
资产净值154,390
资本及储备
股本3014,940
储备129,875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144,815
非控股权益9,575
权益总额154,390
第46页至第145页的综合财务报表已于2025年6月30日获董事会批准及授权刊发,并由下列董事代表签署:
刘展程徐景
董事董事
201,046 |
---|
41,042 |
3,525 |
406 |
– |
246,019 |
526 |
1,650 |
46,856 |
46,474 |
14 |
– |
39,016 |
134,536 |
66,436 |
– |
68,674 |
2,282 |
– |
137,392 |
(2,856) |
243,163 |
8,451 |
108,175 |
7,991 |
15,301 |
139,918 |
103,245 |
14,940 |
79,690 |
94,630 |
8,615 |
103,245 |
综合权益变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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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
股本股份溢价特别储备法定储备资本储备换算储备其他储备
保留溢利
(累计亏损)总计 非控股权益权益总额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附注a)(附注b)(附注c)(附注d)(附注e)
于2023年4月1日14,940131,5518761,610–(754)–21,095169,318–169,318
年内亏损–––––––(19,940)(19,940)(193)(20,133)
年内其他全面开支,扣除所得税:
随后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换算海外业务产生的汇兑差额–––––(4,148)––(4,148)(87)(4,235)
年内全面开支总额–––––(4,148)–(19,940)(24,088)(280)(24,368)
透过收购一间附属公司收购资产(附注43)–––––––––9,4409,440
非控股权益变动(并无控制权变动)(附注36.1(d)(iii))––––(415)–––(415)415–
于2024年3月31日14,940131,5518761,610(415)(4,902)–1,155144,8159,575154,390
年内亏损–––––––(50,034)(50,034)(909)(50,943)
年内其他全面开支,扣除所得税:
随后不会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无资金准备之长期服务金责任之重新计量––––––(19)–(19)–(19)
随后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换算海外业务产生的汇兑差额–––––(132)––(132)(51)(183)
–––––(132)(19)–(151)(51)(202)
年内全面开支总额–––––(132)(19)(50,034)(50,185)(960)(51,145)
于2025年3月31日14,940131,5518761,610(415)(5,034)(19)(48,879)94,6308,615103,245
附注:
a) 股份溢价指本公司股份以溢价发行时收取的所得款项超出股份面值的数额,并扣除发行股份所产生的开支。
b) 特别储备指根据就于2017年1月12日本公司股份上市进行的重组所产生的储备。
c) 根据相关中国法律及法规以及中国附属公司各自的组织章程细则,中国附属公司须将其根据适用于在中国成立的企业的相关会计原则
及财务法规编制的财务报表所呈报的除税后溢利的10%转拨至法定盈余储备。倘法定盈余储备结余达到相关中国附属公司注册资本的
50%,则可停止向法定盈余储备作出拨款。
法定盈余储备可用于弥补过往年度亏损(如有),并可透过资本化发行转换为资本。然而,将中国附属公司的法定盈余储备转换为资本时,
尚未转换的储备结余不得少于相关中国附属公司注册资本的25%。
d) 资本储备指本集团于2024年3月31日在并无控制权变动的情况下取得附属公司额外股权所产生的储备。
e) 其他储备指因重新计量而产生的资金不足的长期服务金责任。
综合现金流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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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经营活动
除税前亏损(20,353)
就以下各项作出调整: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849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
使用权资产折旧1,396
租赁修订收益–
因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平值变动而产生的(收益)亏损1
生物资产公平值亏损566
预期信贷亏损模式下的减值亏损确认(拨回)净额(5,143)
融资成本1,343
银行利息收入(714)
投资于人寿保险合约退保金额变动的收益(23)
分占一间联营公司的亏损118
分阶段收购亏损2,741
营运资金变动前的经营现金流量(19,219)
存货(增加)减少434
生物资产(增加)减少1,571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减少19,788
合约资产减少(增加)(27,078)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增加(减少)(37,670)
递延收入增加5,393
经营所得(所用)的现金(56,781)
已收利息714
已付所得税(623)
经营活动所得(所用)的现金净额(56,690)
投资活动
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47,603)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所得款项–
于初步确认时收购使用权资产(21,154)
就收购一间联营公司股权的支付款项(附注a)(21,767)
收购一间附属公司所得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额(附注a)46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90,478)
融资活动
借款所得款项88,188
偿还借款(59,772)
已付利息(2,576)
偿还租赁负债(1,224)
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24,61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减少)净额(122,552)
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153,344
外汇变动的影响(6,871)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指银行结余及现金23,921
附注:
a) 该联营公司在完成分阶段收购后已成为本集团的一间附属公司,详情参阅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6.1(d)(ii)。
(45,556) |
---|
5,438 |
309 |
2,834 |
(106) |
(4) |
2,261 |
4,080 |
6,417 |
(140) |
(118) |
– |
– |
(24,585) |
(473) |
(2,772) |
16,644 |
5,283 |
13,811 |
9,939 |
17,847 |
140 |
(142) |
17,845 |
(108,267) |
29 |
– |
– |
– |
(108,238) |
143,722 |
(27,601) |
(1,532) |
(9,105) |
105,484 |
15,091 |
23,921 |
4 |
39,016 |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标准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2025年报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1. 一般资料
标准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乃于2016年2月11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份于2019年5月9日开始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
本公司的注册办事处及主要营业地点分别位于Windward 3, Regatta Office Park, PO Box 1350, Grand Cayman
KY1-1108, Cayman Islands及香港上环皇后大道中183号中远大厦14楼1409-10室。
本公司的直接控股公司为Fujincheng Investment Holdings Co. Ltd.,一间于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公司,最
终控股股东为刘展程先生。
本公司为一间投资控股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要从事建筑及工程相关业务、石油业务、农
业业务及生物能源业务。
综合财务报表乃以本公司的功能货币港元(「港元」)呈列。除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或「中国内地」)成立且其
功能货币为人民币(「人民币」)的附属公司外,其附属公司的功能货币为港元。
2. 应用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
于本年度强制生效的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
于本年度,于编制综合财务报表时,本集团已首次应用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于本集团
2024年4月1日开始的年度期间强制生效的下列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修订本)售后租回之租赁负债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负债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及香港诠释第5号的相关修订(2020年)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附有契诺的非流动负债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7号(修订本)
供应商融资安排
除下文所述者外,于本年度应用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对本集团于本年度及过往年度的财务状况及表
现及╱或该等综合财务报表所载的披露并无重大影响。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标准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2025年报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 (续)
于本年度强制生效的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续)
应用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负债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及香港诠释第5号的相关修订(2020年)(「2020年修订本」)
及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附有契诺的非流动负债(「2022年修订本」)之影响
本集团于本年度首次应用该等修订本。
2020年修订本对评估将结清负债期限延迟至报告日期起最少十二个月的权利提供澄清及额外指引,以将负债分
类为流动或非流动,当中包括:
- 。具体而言,该分类不应受管理层在十二个月内
结清负债的意向或预期所影响。
- 、货品或服务,或实体本身的股本工具进行结清。倘负债具有若干
条款,可由对手方选择透过转让实体本身的股本工具进行结清,仅当实体应用香港会计准则第32号金融工具:
呈列,将选择权单独确认为股本工具时,该等条款不影响将其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
对于清偿自报告日期起递延至少十二个月之权利(以遵守契诺为条件),2022年修订本特别澄清,实体须于报告
期末或之前遵守之契诺方会影响实体将清偿负债于报告日期后递延最少十二个月之权利,即使契诺的遵守情况仅
于报告日期后评估。2022年修订本亦订明,实体于报告日期后必须遵守之契诺(即未来契诺)不会影响负债于报
告日期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然而,倘实体延迟清偿负债的权利受限于实体于报告期后十二个月内遵守契诺,则
实体须披露资料以使财务报表的使用者可了解该等负债于报告期后十二个月内要偿还的风险。该等资料包括契诺、
相关负债之账面值以及表明实体可能难以遵守契诺的事实及情况(如有)。
根据过渡条文,本集团已对负债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追溯应用新会计政策。本年度应用该等修订本对综合财务报
表并无重大影响。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标准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2025年报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 (续)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
本集团并未提早应用以下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及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第7号(修订本)
金融工具的分类与计量之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7号(修订本)
依赖自然能源生产电力的合约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计准则
第28号(修订本)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公司之间之资产出售或投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修订本)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的年度改进-第11册
香港会计准则第21号(修订本)缺乏可兑换性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财务报表中的呈列及披露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9号非公共受托责任附属公司的披露
于有待确定日期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于2025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于2026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于2027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除下文所述之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外,本公司董事(「董事」)预期应用所有其他新订及经修订香港
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于可见将来将不会对综合财务报表造成重大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修订本)金融工具的分类与计量之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修订本)厘清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之确认及取消确认,并增加一项例外情况,即当且仅
当符合若干条件时,允许实体将采用电子支付系统以现金结付之金融负债视为已于结付日期前解除。
该等修订本亦就评估金融资产之合约现金流量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提供指引。该等修订本订明,实体应专
注于实体获得补偿的项目而非补偿金额。若合约现金流量与并非基本借贷风险或成本的变数挂钩,则其与基本借
贷安排不一致。该等修订本表明,在部分情况下,或然特征可能于合约现金流量变动之前及之后产生与基本借贷
安排一致之合约现金流量,惟或然事件本身之性质与基本借贷风险及成本之变化并不直接相关。此外,该等修订
本中加强对「无追索权」一词之描述以及厘清「合约挂钩工具」之特点。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中有关指定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入之股本工具投资之披露规定已予修订。具体而言,
实体须披露于期内其他全面收入内呈列之公平值收益或亏损,分开列示与报告期内已取消确认之投资相关者以及
与于报告期末持有之投资相关者。实体亦须披露报告期内已取消确认投资相关之权益内累计收益或亏损之任何转
拨。此外,该等修订本引进对可能影响基于或然因素(即使与基本借贷风险及成本不直接相关)之合约现金流量
之合约条款进行定性及定量披露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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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 (续)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续)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修订本)财务工具分类及计量之修订(续)
该等修订本于2026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报告期间生效,并允许提前采用。应用该等修订本预计将不会对
本集团之财务状况及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香港会计准则第21号(修订本)缺乏可兑换性
该等修订本订明如何评估货币是否可兑换,以及在不可兑换时如何厘定汇率。
该等修订本指出,当一实体能在允许正常行政延迟的时限内,透过市场或交换机制获得另一种货币,且交换交易
会产生可强制执行的权利及义务时,该货币可交换为另一种货币。
实体会评估一种货币在计量日期是否可为特定目的兑换成另一种货币。倘一个实体在计量日期能够为特定目的获
得不超过极少量的另一种货币,则该货币不可兑换成另一种货币。
评估一种货币是否可以兑换成另一种货币,取决于实体是否有能力获得另一种货币,而不是取决于实体是否有意
或决定如此行事。
当一种货币在计量日期不能兑换成另一种货币时,实体必须估计该日期的即期汇率。实体估计即期汇率的目的是
反映市场参与者之间在当前经济条件下于计量日期进行有序兑换交易的汇率。
该等修订本并无指明实体如何估计即期汇率以达致该目标。实体可使用可观察的汇率而不作调整,或使用其他估
计技术。可观察汇率的例子包括:
- ;
- ,实体能够为特定目的获得其他货币的第一个汇率(第一个后续汇率)。
使用另一种估计技术的实体可使用任何可观察的汇率(包括不产生可强制执行权利和义务的市场或交换机制中交
换交易的汇率),并在必要时调整该汇率,以达到上述目标。
当实体因某种货币不可兑换成另一种货币而估计即期汇率时,该实体须披露资料,使其财务报表的使用者能够了
解不可兑换成另一种货币的货币如何影响或预期如何影响该实体的财务表现、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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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续)
香港会计准则第21号(修订本)缺乏可兑换性(续)
该等修订本新增一个附录,作为香港会计准则第21号的组成部分。该附录包括有关修订所引入规定的应用指引。
香港会计准则第21号的修订亦新增示例,说明实体如何根据有限的事实在假设情况下应用若干规定。
该等修订本自2025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报告期间生效,并允许提前应用。实体不得追溯应用该等修订本。
相反,实体须应用该等修订本所包含的特定过渡条文。
该等修订本预期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表现造成重大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财务报表呈列及披露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财务报表呈列及披露,载列财务报表的呈报及披露规定,将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财
务报表呈报。该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于延续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多项规定的同时引入新规定,要求于
损益表呈列指定类别及经界定小计,于财务报表附注中提供管理层界定绩效指标措施的披露,并改善财务报表中
披露的汇总及分类资料。此外,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若干段落已移至香港会计准则第8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现金流量表及香港会计准则第33号每股盈利亦有稍作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及其他准则的修订本将于2027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并允许提前应用。
预期应用新订准则将会影响未来财务报表中损益表的呈列及披露。本集团正在评估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对
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的具体影响。
3. 综合财务报表编制基准及重大会计政策资料
3.1 综合财务报表编制基准
综合财务报表已按照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编制。就编制综合财务报表而言,
倘有关资料合理预期会影响主要使用者作出的决定,则有关资料被视为重大。此外,综合财务报表包括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及香港公司条例规定的适用披露。
董事于批准综合财务报表时已合理预期本集团有足够资源于可预见未来继续营运。因此,彼等于编制综合
财务报表时继续采用持续经营会计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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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综合财务报表编制基准(续)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净亏损约50,034,000港元,而于该日,本集团的
流动负债超出其流动资产约2,856,000港元。该等情况显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可能会对本集团持续经营的
能力构成重大疑问,因此本集团可能无法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变现其资产及清偿其负债。
本集团继续采用持续经营基准编制综合财务报表。为改善本集团的财务状况、流动资金及现金流量,董事
已采取或将采取以下措施:
(i) 检讨本集团的业务运作,以提高其效率;
(ii) 与债权人协商延长还款期;
(iii) 检讨其现有投资及商机;
(iv) 积极考虑终止亏损业务;
(v) 考虑其他财务工具,如取得新贷款、发行债券或其他措施,为本集团提供持续财务支持;及
(vi) 于香港及中国的金融机构获得最高约54百万港元的未动用备用贷款融资。
董事已检讨管理层所编制本集团自2025年3月31日起不少于12个月期间的现金流量预测,基于本集团上述
计划及措施将取得成功,董事相信本集团将有充裕现金资源满足其未来营运资金及自报告期末起计未来12
个月到期的其他融资需要。因此,董事相信本集团将会持续经营,故认为采纳持续经营基准编制其综合财
务报表属合适之举。
综合财务报表并不包括本集团未能取得足够未来资金而导致的任何调整。倘本集团无法继续按持续经营基
准经营,则须作出调整以将本集团资产的账面值撇减至其可收回金额,为可能产生的任何进一步负债计提
拨备,并将非流动资产及负债分别重新分类为流动资产及负债。
如下列会计政策所解释,综合财务报表乃于各报告期末按历史成本基准编制,惟按现金退保金额计量的投
资于人寿保险合约、按公平值计量之若干金融工具及按公平值减出售成本计量之生物资产除外。
历史成本一般基于为换取货物及服务而支付代价的公平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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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综合财务报表编制基准(续)
公平值为市场参与者于计量日期按有序交易出售资产将收取的价格或转让负债时将支付的价格,而不论该
价格是否可直接观察所得或采用其他估值技术估计得出。于估计资产或负债的公平值时,本集团计及市场
参与者于计量日期就资产或负债进行定价时将会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于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中用作计量
及╱或披露用途的公平值按此基准厘定,惟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范畴内的以股份为
基础的付款交易、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范畴内的租赁交易及与公平值类似但并非公平值的计量(例如香
港会计准则第2号存货中的可变现净值或香港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中的使用价值)除外。
此外,就财务报告而言,公平值计量根据公平值计量之输入数据可观察程度及输入数据对公平值计量之整
体重要性分类为第一级、第二级或第三级,载述如下︰
- (未经调整);
- (第一级内包括的报价除外);及
- 。
3.2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
综合基准
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控制的实体的财务资料。本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取得控制权:
- ;
- ;及
- 。
倘事实及情况显示上文所列控制权的三项元素的一项或多项有变,则本集团重新评估其是否控制投资对象。
附属公司于本集团取得该附属公司的控制权时综合入账,并于本集团丧失该附属公司的控制权时终止综合
入账。具体而言,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当日起直至本集团不再控制附属公司当日止,于年内收购或出售的
附属公司收支均计入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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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续)
综合基准(续)
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中的各项目均分配至本公司拥有人及非控股权益。附属公司的全面收益总额分配至本
公司拥有人及非控股权益,即使此举会导致非控制性权益产生赤字余额。
附属公司的财务报表于必要时会作出调整,以使其会计政策与本集团的会计政策一致。
所有集团内公司间的资产及负债、股本、收入、开支以及本集团成员公司间交易现金流量于综合时悉数对销。
于附属公司的非控股权益与本集团于当中的权益分开呈列,指赋予其持有人权利于清盘时按比例分占相关
附属公司资产净值的现时所有权权益。
本集团于现有附属公司之权益变动
并无导致本集团失去附属公司控制权之本集团于附属公司之权益变动,乃按权益交易入账。本集团之权益
相关部分及非控股权益之账面值,乃予以调整以反映彼等于附属公司相关权益之变动,包括按照本集团与
非控股权益按比例应占之权益在本集团与非控股权益之间重新归属相关储备。
调整非控股权益之金额与已付或已收代价公平值之间的任何差额乃于权益直接确认,并归属于本公司拥有人。
当本集团失去一间附属公司之控制权,则取消确认该附属公司及非控股权益之资产及负债(如有)。盈亏于
损益内确认,并按:(i)已收代价公平值及任何保留权益公平值总额与(ii)本公司拥有人应占附属公司之资产(包
括商誉)及负债之账面值之差额计算。所有先前于其他全面收益确认之有关该附属公司之款项,将按犹如本
集团已直接出售该附属公司之相关资产或负债入账(即按适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之规定╱许可条文
重新分类至损益或转拨至另一类权益)。于失去控制权当日于前附属公司保留之任何投资之公平值将根据香
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财务工具,于其后入账时视作初步确认之公平值,或(如适用)于初步确认时于联营公
司之投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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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续)
资产收购
当本集团收购并不构成业务之资产及负债组别时,本集团通过按各自之公平值将购买价首先分配至金融资
产╱金融负债,从而识别及确认所收购之个别可识别资产及所承担之负债,然后按其于购买日期之相对公
平值将购买价余额分配至其他可识别资产及负债。有关交易并不会产生商誉或议价收购收益。
业务合并
业务为一整组活动及资产,包括一项资源投入及一项实质过程,而两者必须对创造产出的能力有重大贡献。
倘收购过程对继续生产产出的能力至关重要,包括具备执行有关过程所必需的技能、知识或经验的组织劳
动力,或对持续生产产出的能力有重大贡献,则被认为属独特或稀缺,或在无重大成本、努力或持续生产
产出能力出现延迟的情况下不可取代。
收购业务采用收购法入账。于业务合并时转让之代价按公平值计量,乃按本集团所转让资产、本集团向被
收购方前拥有人产生之负债及本集团为换取被收购方控制权发行之股权于收购日期之公平值总和计算。收
购相关成本一般于产生时于损益中确认。
所收购的可识别资产及所承担的负债必须符合财务报告概念框架(「概念框架」)内资产及负债的定义,惟国
际会计准则第37号拨备、或然负债及或然资产或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诠释第21号征费范围内的交易及
事件除外,于该情况下,本集团应用国际会计准则第37号或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诠释第21号而非概念
框架以识别其于业务合并中所承担的负债。或然资产不予确认。
于收购日期,所购入可识别资产及所承担负债按其公平值确认,但以下各项除外:
• 递延税项资产或负债及有关雇员福利安排之资产或负债分别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税及香港会
计准则第19号雇员福利确认及计量;及
- (定义见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的现值确认和计量,犹如购买租赁在购
买日是新租赁一样。使用权资产的确认和计量与相关租赁负债的金额相同,并进行调整以反映与市场
条件相比租赁的有利或不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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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合并(续)
商誉以转让代价、收购对象之任何非控股权益金额、及收购方之前已持有收购对象之股本权益(如有)之总
和超过于收购日期可辨识之收购资产及承担负债之净额之价值计量。倘经重新评估后,可辨识之收购资产
及承担负债之净额超过转让代价、收购对象之任何非控股权益之金额、及收购方之前已持有收购对象权益
之公平值(如有)之总和,超过之价值随即于损益确认为一项议价收购收益。
属现时拥有权权益并赋予持有人于清盘时按比例分占相关附属公司资产净值之权利之非控股权益,初步按
非控股权益分占被收购方可识别资产净值之已确认金额比例或按公平值计量。
倘业务合并分阶段达成,本集团先前持有之被收购方股权乃于收购日期(即本集团获得控制权之日期)重新
计量至公平值,而所产生之收益或亏损(如有)乃于损益或其他全面收益(如适用)内确认。于收购日期前已
于其他全面收益确认并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计量之被收购方权益产生之金额,将按本集团直接出售先
前持有之股权所需之相同基准入账。
倘业务合并之初步会计处理于合并发生之报告期末仍未完成,则本集团会就仍未完成会计处理之项目呈报
暂定金额。该等暂定金额于计量期间(见上文)内作出追溯调整,并确认额外资产或负债,以反映获得有关
于收购日期已存在事实及情况之新资料,而倘知悉该等资料,将会影响于当日确认之金额。
于联营公司之投资
联营公司指本集团可施加重大影响力之实体。重大影响力指参与投资对象之财务及营运决策之权力,而非
控制或联合控制有关政策之权力。
联营公司之业绩及资产与负债采用权益会计法列入此等综合财务报表。根据权益法,于联营公司之投资初
始以成本在综合财务状况表内确认,并于其后调整以确认本集团分占联营公司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除损
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联营公司╱合营企业之净资产变动不会入账(惟该等变动导致本集团持有的拥有权权益
出现变动除外)。倘本集团分占联营公司亏损超出本集团所占该联营公司权益(包括任何实质上构成本集团
于该联营公司之净投资一部分之任何长期权益),则本集团会终止确认其分占之进一步亏损。本集团会确认
额外亏损,惟仅以本集团代表该联营公司所招致法定或推定责任或所作付款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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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联营公司之投资(续)
于联营公司之投资乃自投资对象成为联营公司当日起按权益法入账。收购于联营公司之投资时,投资成本
超出本集团应占投资对象可识别资产及负债之公平值净额之差额会确认为商誉,及计入投资之账面值内。
倘于重新评估后本集团应占可识别资产及负债公平值净额超逾投资成本,则差额于投资被收购期间即时于
损益中确认。
本集团评估有否客观证据证明于联营公司之权益可能出现减值。倘存在任何客观证据,投资(包括商誉)全
部账面值作为单一资产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36号进行减值测试,方法为将其可收回金额(即使用价值与公平
值减出售成本两者中之较高者)与其账面值作比较。任何已确认减值亏损不分配至任何构成投资账面值一部
分的资产(包括商誉)。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36号,确认任何减值亏损拨回以投资其后增加之可收回金额为限。
本集团将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包括减值要求)应用于未采用权益法且构成对投资对象净投资一部分的
联营公司之长期权益。此外,在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于长期权益时,本集团不考虑香港会计准则第
28号要求的账面值调整(即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因投资对象亏损分配或减值评估而产生的长期权益账
面值调整)。
当本集团不再对联营公司拥有重大影响力时,则按出售于该投资对象的全部权益入账,所产生的收益或亏
损于损益中确认。倘本集团于前联营公司中保留权益,而保留权益又属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范围的金融
资产,则本集团按该日公平值计量保留权益,而公平值视为其于初始确认时的公平值。于厘定出售联营公
司之收益或亏损时考虑联营公司的账面值与任何保留权益的公平值及出售联营公司的相关权益的任何所得
款项之间的差额。此外,倘该联营公司直接出售相关资产或负债,则本集团可能需要按相同基准计入有关
该联营公司的以往于其他全面收益确认的所有金额。因此,倘联营公司以往于其他全面收益确认的盈亏重
新分类为出售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损益,则本集团将于出售╱部分出售相关联营公司时将盈亏由权益重新分
类至损益(列作重新分类调整)。
倘集团实体与本集团联营公司进行交易,则与联营公司进行交易所产生之溢利及亏损乃按与本集团无关之
于联营公司之权益于综合财务报表内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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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续)
源自客户合约的收益
本集团于(或随著)完成履约责任时,即特定履约责任相关的货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让予客户时确认收益。
履约责任指一项明确的货品或服务(或一批货品或服务)或一系列大致相同的明确货品或服务。
倘符合以下标准之一,控制权随时间转移,而收益经参考完全达成相关履约责任的进度随时间确认:
- ;
- ,本集团的履约创建或增强客户控制的资产;或
- ,而本集团有强制执行权收取迄今已履约部分的款项。
否则,收益于客户获得明确货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间点确认。
合约资产指本集团就换取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的货品或服务而收取代价的权利(尚未成为无条件)。其根据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进行减值评估。相反,应收款项指本集团无条件收取代价的权利,即代价仅需时间
推移成为到期应付。
合约负债指本集团因已向客户收取代价(或已到期收取代价),而须向客户转让货品或服务的责任。
与同一合约有关的合约资产及合约负债均按净额基准呈列。
按时间确认收益:计量完全达成履约责任的进度
产出法
完全达成履约责任的进度乃根据产出法计量,即根据直接计量迄今已转让予客户的货品或服务的价值与合
约项下承诺提供的余下货品或服务价值相比较确认收益,此方法最能反映本集团于转让货品或服务控制权
方面的履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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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续)
源自客户合约的收益(续)
委托人与代理人
当另一方参与向客户提供商品或服务时,本集团确定其承诺的性质是以自身提供特定商品或服务(即本集团
为委托人)或安排另一方向客户提供商品或服务(即本集团为代理人)的履约责任。
倘本集团在将特定商品或服务转移给客户之前控制该商品或服务,则本集团为委托人。
倘履约责任是安排另一方提供特定商品或服务,则本集团为代理人。这种情况下,本集团在特定商品或服
务转移给客户前不拥有由另一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当本集团为代理人时,其应当将因安排另一
方向客户提供特定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获得的任何手续费或佣金确认为收益。
人寿保险合约投资
本集团取得一份关键人员人寿保险合约,其包括投资及保险元素。于保险合约的投资初步按已付保费金额
确认,其后按各报告期末根据保险合约可变现的金额(退保现金价值)列账,价值变动于损益确认。
租赁
租赁之定义
倘合约为换取代价而给予在一段时间内控制可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则该合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
就于首次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日期或之后订立或因业务合并产生之合约而言,本集团于开始、修
改日期或收购日期(如适用)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项下之定义评估合约是否为或是否包含租赁。除非
合约之条款及条件其后变动, 否则有关合约将不予重新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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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续)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分配代价至合约的组成部分
就包含租赁组成部分以及一项或多项额外租赁或非租赁组成部分之合约而言,本集团根据租赁组成部分之
相对独立价格及非租赁组成部分之总独立价格基准将合约代价分配至各项租赁组成部分。
非租赁部分与租赁部分分开并应用其他适用准则入账。
短期租赁及租赁低价值资产
本集团将短期租赁确认豁免应用于自开始日期起计为期12个月或更短租期且并不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本
集团亦就低价值资产租赁应用确认豁免。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于租期内按直线基准或另一系统基准
确认为开支。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成本包括:
- ;
- ,减去所收取的任何租赁优惠;
- ;及
- 、恢复相关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相关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及条件所规定状态
产生的估计成本。
使用权资产按成本计量,减任何累计折旧及减值亏损,并就任何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作出调整。
本集团合理确定于租期结束时后会获取相关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资产按开始日期至可使用年期结束计提折旧。
否则,使用权资产使用直线法按估计可使用年期与租期之间之较短者计提折旧。
本集团将使用权资产于综合财务状况表呈列为独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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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续)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续)
可退还租赁按金
已付可退还租赁按金乃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入账并初步按公平值计量。于初步确认时对公平值之调
整被视为额外租赁付款并计入使用权资产成本。
租赁负债
于租赁开始日期,本集团按该日未付的租赁付款现值确认及计量租赁负债。于计算租赁付款现值时,倘租
赁隐含的利率难以厘定,则本集团使用租赁开始日期的增量借款利率计算。
租赁付款包括固定付款(包括实质性的固定付款)减任何应收租赁优惠。
于开始日期后,租赁负债乃透过增计利息及租赁付款进行调整。
倘出现以下情况,本集团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就相关使用权资产作出相应调整):
- ,在该情况下,相关租赁负债透过使用重新评估日期的经修
订贴现率,贴现经修订租赁付款来重新计量。
- ,租赁款项因市值租金变动而变动,在此情况下,相关租赁负债透过使用初始贴现
率贴现经修订租赁款项重新计量。
- ,且租赁修订不作为单独的租赁入账(「租赁修订」的会计政策见下文)。
本集团将租赁负债于综合财务状况表呈列为独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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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续)
租赁(续)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续)
租赁修订
倘存在下列情形,本集团会将租赁修订作为一项单独租赁入账:
- ;及
- ,增幅相当于范围扩大对应的单独价格,加上按照特定合约的实际情况对单独价
格进行的任何适当调整。
就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入账之租赁修订而言,本集团基于透过使用修订生效日期之经修订贴现率贴现经修
订租赁款项之经修订租赁之租期,重新计量租赁负债(扣除任何应收租赁优惠)。
本集团透过对相关使用权资产作出相应调整,将租赁负债的重新计量入账。
倘经修订合约包含租赁部分及一项或以上额外租赁或非租赁部分,则本集团根据租赁部分的相对独立价格
及非租赁部分的总体独立价格,将经修订合约的代价分配至各租赁部分。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租赁分类及计量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的租赁分类为融资租赁或经营租赁。当租赁的条款实质上将与相关资产所有权相关的所
有风险及报酬转让给承租人时,该项合约被归类为融资租赁。所有其他租赁应归类为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相关租赁期内按直线基准于损益确认。磋商及安排经营租赁时产生的首次直接成本
计入租赁资产的账面值,有关成本于租赁期内按直线基准确认为支出,除投资物业则按公平值模式计量。
由本集团一般业务过程中产生的租金收入乃呈列为收入。
可退还租赁按金
已收之可退还租赁按金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入账及初步按公平值计量。于初始确认时对公平值的调
整被视为来自承租人的额外租赁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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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续)
3.2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续)
分租
当本集团为中间出租人时,其原租约及分租租约会以两项个别合约处理。
外币
于编制各个别集团实体的财务报表时,以该实体功能货币以外的货币(外币)进行的交易,按交易日当时的
汇率确认。于报告期末,以外币计值的货币项目按该日的适用汇率重新换算。以外币计值按公平值列账之
非货币项目乃按厘定公平值日期之适用汇率重新换算。当非货币项目之公平值收益或亏损于损益确认时,
该收益或亏损之任何汇兑部分亦于损益确认。当非货币项目的公平值收益或亏损于其他全面收益确认时,
该收益或亏损的任何汇兑部分亦于其他全面收益确认。按外币过往成本计量之非货币项目毋须重新换算。
于结算及重新换算货币项目所产生之汇兑差额,于其产生期间在损益确认。
就综合财务报表呈报而言,本集团营运资产及负债于各报告期末按当前汇率换算为本集团呈报货币(即港元)。
收入及开支项目按期内平均汇率换算,除非于该期间内汇率大幅波动,于该情况下,采用交易日期的汇率。
产生的汇率差额(如有)于其他全面收益内确认,并于换算储备项下的权益中累计。
在收购外国业务时取得的商誉及可辨认资产的公平值调整,将被视为该外国业务的资产及负债,并按各报
告期间末的现行汇率进行换算。汇兑差额于其他全面收益中确认。
借款成本
直接归属于购买、建造或生产合资格资产的借款成本,包括那些需要相当长时间才能准备好以供使用或出
售的资产,将计入该等资产的成本,直至该等资产基本上准备好以供使用或出售为止。
任何在相关资产准备好其预定用途或出售后仍未偿还的特定借款,将被纳入一般借款池,以计算一般借款
的资本化率。在特定借款尚未用于合资格资产支出前,临时投资所赚取的投资收入将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
借款成本中扣除。
所有其他借款成本均于产生期间在损益中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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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续)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须待有合理保证本集团将符合其附带条件且将会领取有关补助后方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于其拟定补偿之相关成本获本集团确认为开支的期间有系统地于损益中确认。具体而言,主要条
件为本集团应购买、建造或以其他方式取得非流动资产的政府补助于综合财务状况表中确认为递延收入,
并于相关资产的使用年限内按系统及合理的基准转拨至损益。
作为补偿已产生开支或亏损或为向本集团提供即时财务支援之与收入相关的应收政府补助于其应收期间于
损益中确认。有关补助于「其他收入、其他收益及亏损净额」项下呈列。
雇员福利
退休福利成本
向界定供款退休福利计划(包括强制性公积金计划(「强积金计划」)及国家管理的退休福利计划)作出的付款
于雇员提供服务而享有供款时确认为开支。
对于界定福利退休福利计划,包括香港《雇佣条例》下的长期服务金(「长期服务金」),提供福利的成本是使
用预测单位信贷法确定的,并在每个年度报告期末进行精算评估。于厘定本集团界定福利责任的现值及相
关的当期服务成本及(如适用)过往服务成本时,本集团根据计划的福利公式将福利分配至服务期间。然而,
如果雇员在后期的服务将导致比早期显著更高的福利水平,本集团会从以下时间起以直线基准分配该福利:
(a) 雇员首次提供服务以获得计划下的福利之日期(无论该福利是否取决于进一步服务)至
(b) 雇员进一步服务将不会导致计划下有任何重大额外福利的日期,除了进一步的薪酬增加外。
重新计量,包括精算收益及损失、资产上限变动的影响(如适用)及计划资产的回报(不包括利息),会立即
反映在综合财务状况表中,并在其发生期间确认于其他全面收益中的费用或贷项。重新计量确认于其他全
面收益中,会立即反映在其他储备中,且不会重新分类至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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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续)
雇员福利(续)
退休福利成本(续)
过往服务成本于计划修订或缩减期间于损益中确认,而结算收益或亏损则在结算发生时确认。在确定过往
服务成本或结算收益或亏损时,实体应使用计划资产的当前公平值和当前精算假设,重新计量净界定福利
负债或资产,反映计划修订、缩减或结算前后计划提供的福利及计划资产,而不考虑资产上限的影响(即以
退还计划的任何经济利益或减少未来对计划的供款形式可用的现值)。
净利息乃透过将期初的贴现率应用于净界定福利负债或资产计算得出。然而,若本集团在计划修订、缩减
或结算之前重新计量净界定福利负债或资产,本集团会在计划修订、缩减或结算后,使用计划提供的福利
及计划资产,并根据重新计量该净界定福利负债或资产所使用的贴现率,厘定剩余年度报告期内的净利息,
同时考虑期间因供款或福利支付而导致的净界定福利负债或资产的任何变动。
界定福利成本分类如下:
- (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往服务成本,以及削减及结算的收益及亏损);
- ;及
- 。
于综合财务状况表中确认的退休福利责任代表本集团界定福利计划的实际赤字或盈余。由此计算产生的任
何盈余仅限于以计划退款或未来供款减少形式提供的任何经济利益的现值。
雇员或第三方作出的酌情供款于支付至计划时减少服务成本。
当计划的正式条款规定雇员或第三方将作出供款时,会计处理取决于该等供款是否与服务相关,如下所示:
- (例如供款是为了削减计划资产亏损或精算亏损所产生的赤字),则在重新计量界定
福利净负债或资产时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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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福利(续)
退休福利成本(续)
- ,则会削减服务成本。对于取决于服务年限的供款金额,本集团根据香港会计准则
第19号第70段就总利益所要求的归属方法,将供款归属于服务期间,以减少服务成本。
就长期服务金责任而言,本集团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19.93(a)条将预期抵销的雇主强积金供款视为雇员对长
期服务金责任的供款,并以净额计量。长期服务金责任的估计金额是在扣除因本集团的强积金供款而产生
的负服务成本后确定的,该等供款已归属于雇员,并被视为相关雇员的供款。
离职福利
离职福利负债于集团实体无法撤回离职福利要约或当实体确认任何相关重组成本时(以较早者为准)确认(如
有)。
短期雇员福利
短期雇员福利于雇员提供服务时就预期将支付福利的未贴现金额确认。所有短期雇员福利确认为开支,除
非另一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要求或允许将有关福利纳入资产成本则作别论。
经扣除任何已付金额后,雇员应得的福利(如工资及薪金、年假及病假)确认为负债。
税项
所得税开支指现时及递延所得税开支的总和。
现时应付税项按年度应课税溢利计算。应课税溢利与除税前损益不同,此乃由于其他年度之应课税或可扣
减收入或开支及从未课税或可扣减之项目所致。本集团的即期税项负债按报告期末前已实施或已实质实施
的税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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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续)
递延税项按综合财务报表中资产及负债的账面值与计算应课税溢利所用相应税基之间的暂时差额确认。递
延税项负债一般就所有应课税暂时差额确认。递延税项资产则一般就所有可扣减暂时差额确认,惟须很可
能有应课税溢利可用作抵销该等可扣减暂时差额。倘初步确认交易的资产及负债(业务合并除外)所产生的
暂时差额不影响应课税溢利或会计溢利,并且在交易时不产生相等的应课税及可扣减暂时差额,则该等递
延资产及负债不予确认。
递延税项负债就与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投资有关的应课税暂时差额确认,惟倘本集团能控制暂时差额拨回
且暂时差额于可见将来可能不会拨回则作别论。与该等投资有关的可扣减暂时差额所产生的递延税项资产
仅在有足够应课税溢利以动用暂时差额利益且预期会于可见将来拨回时,方予确认。
递延税项资产的账面值会于报告期末检讨,并在再无足够应课税溢利用以收回全部或部分资产时作出调减。
递延税项资产及负债以报告期末已实施或已实质实施的税率(及税法)为基准,按预期应用于清偿该负债或
变现该资产期间的税率计量。
递延税项资产及负债的计量反映本集团在报告期末预期收回或清偿其资产及负债账面值的方式所导致的税
务后果。
就本集团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相关租赁负债的租赁交易计量递延税项而言,本集团首先厘定使用权资产或租
赁负债是否分占税项扣减。
就税项扣减归属于租赁负债之租赁交易而言,本集团对租赁负债及相关资产单独应用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
的规定。倘扣减暂时差额以可用作抵销可能产生应课税溢利,则本集团确认与租赁负债有关之递延税项资
产以及就所有应课税暂时差额确认递延税项负债。
倘有可依法强制执行权利将即期税项资产与即期税项负债抵销,加上两者与同一税务机构对同一应课税实
体征收的所得税有关,则可抵销递延税项资产及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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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续)
税项(续)
即期及递延税项于损益确认,惟其与于其他全面收益或直接于权益确认的项目有关者除外,在此情况下,
即期及递延税项亦会分别于其他全面收益或直接于权益确认。
物业、厂房及设备
物业、厂房及设备是指用于生产或供应商品或服务,或用于行政用途的有形资产(不包括下文所述的在建工
程)。物业、厂房及设备于综合财务状况表内按成本减去其后的累计折旧及其后的累计减值亏损(如有)列账。
用于生产、供应或行政用途的在建楼宇按成本计量,减去任何已确认的减值亏损。成本包括任何直接归属
于将资产带到管理层预期的地点及状况所需的成本,包括测试相关资产是否正常运作的成本,以及对符合
条件的资产根据本集团会计政策资本化的借款成本。该等资产的折旧,与其他物业资产相同,从资产准备
好预定用途时开始计提。
当本集团支付包含租赁土地及楼宇部分的物业所有权权益款项时,整体代价会在初始确认时按相对公平值
比例分配至租赁土地及楼宇部分。在相关付款的分配能够可靠地进行的范围内,租赁土地权益于综合财务
状况表中呈列为「使用权资产」。倘无法可靠地在非租赁楼宇部分与相关租赁土地的未分割权益之间分配代价,
则整个物业将被分类为物业、厂房及设备。
折旧乃按直线法确认,将在建物业以外资产的成本减去其残值,在其估计可使用年限内予以摊销。于各报
告期末会检讨估计的使用年限、剩余价值及折旧方法,并按前瞻性基准处理任何估计变动的影响。
当处置或预期不会再从该资产的持续使用中获得未来经济利益时,则会终止确认一项物业、厂房及设备。
因出售或报废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而产生的任何收益或亏损,乃按销售收益与资产账面值之间的差额确定,
并于损益中确认。
在建工程及未成熟的生产性植物按成本减任何减值亏损列账,且不计提折旧。在建工程成本包括兴建期间
的直接建筑成本及相关借入资金的资本化借款成本。生产性植物成本包括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
产的相关折旧以及雇员福利开支。在建工程在完工及可供使用时重新分类为适当类别之物业、厂房及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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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的减值亏损
于报告期末,本集团会检讨其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账面值,以厘定该等资产是否出现任何减
值亏损迹象。倘存在任何有关迹象,则会估计相关资产可收回金额,以厘定减值亏损(如有)程度。
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个别估计,如不可能个别估计可收回金额,则本集团会估
计资产所属现金产生单位的可收回金额。
于对现金产生单位进行减值测试时,当按合理及一贯分配基准能够建立,企业资产会被分配至相关现金产
生单位,否则或会按合理及一贯分配基准被分配至最小的现金产生单位组别中。可收回金额按企业资产所
属的现金产生单位或现金产生单位组别厘定,并与相关现金产生单位或现金产生单位组别的账面值进行比较。
于本集团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将资本化为合约成本的资产确认减值亏损前,本集团按适用准则评
估及确认任何与相关合约有关的其他资产减值亏损。届时,倘账面值超过本集团预期收取以换取相关货品
或服务的代价余额减与直接关于提供该等货品或服务的成本(已确认为开支),则就作为合约成本的资本化
资产而言之减值亏损(如有)得以确认。资本化为合约成本的资产随后计入彼等所属现金产生单位的账面值,
作评估该现金产生单位减值之用。
可收回金额为公平值减出售成本与使用价值两者中的较高者。在评估使用价值时,估计未来现金流量使用
除税前贴现率贴现至其现值,而有关贴现率反映当前市场对货币时间值的评估及该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其
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未予调整)特有的风险。
倘估计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值,则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的账面值将减至其可
收回金额。就未能按合理及一贯基准分配至现金产生单位的企业资产或一部分企业资产而言,本集团会将
一组现金产生单位的账面值(包括分配至该现金产生单位组别的企业资产或一部分企业资产的账面值)与该
组现金产生单位的可收回款项作比较。于分配减值亏损时,首先分配减值亏损以减少任何商誉的账面值(如
适用),然后按比例根据该单位或一组现金产生单位各资产的账面值分配至其他资产。资产账面值不得减少
至低于其公平值减出售成本(如可计量)、其使用价值(如可计量)及零之中的最高值。已另行分配至资产的
减值亏损数额按比例分配至该单位或一组现金产生单位的其他资产。减值亏损会即时于损益内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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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的减值亏损(续)
倘减值亏损其后拨回,则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或一组现金产生单位)的账面值增至其经修订的估计可收回
金额,惟所增加的账面值不得超过该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或一组现金产生单位)于过往年度并无确认减值
亏损而厘定的账面值。减值亏损拨回即时于损益确认。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于综合财务状况表呈列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
(a) 现金,包括手头现金及活期存款,不包括受监管限制而导致有关结余不再符合现金定义的银行结余;
及
(b) 现金等价物,包括短期(一般为三个月或以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
风险很小的投资。现金等价物乃为应付短期现金承担而持有,而非用作投资或其他用途。
就综合现金流量表而言,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定义见上文),扣除须按要求偿还且构
成本集团现金管理组成部分的未偿还银行透支。该等透支于综合财务状况表呈列为短期借款。
存货
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两者的较低者入账。存货成本按先进先出法厘定。可变现净值指存货的估计售价
减去所有估计完工成本及进行销售所需的成本。完成销售所必需的成本包括可直接归属于销售的增量成本
及本集团进行销售须产生的非增量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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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资产
生物资产包括于农田收成前的农产品。
农田种植的农产品为本集团于种植基地种植的小麦及农作物。该等生物资产于初步确认时及于各报告期末
按公平值减销售成本计量。
倘生物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经参考农作物之可资比较实物、生长状况及预期产量,则采用该市场之报价厘
定该资产之公平值。如果不存在活跃市场,本集团采用最近的市场交易价格,前提是交易日与报告期末之
间的经济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已经过调整以反映差异,从而确定公平值。于初
步确认时产生的收益或亏损及生物资产公平值减销售成本的其后变动于其产生期间在损益中确认。于销售
农产品后,账面值于综合损益表内转拨至销售成本。
预期将于未来十二个月内的下一收成中变现的生物资产分类为流动资产。
拨备
当本集团因过往事件而产生现时义务(法律或推定),而本集团很可能须履行该义务,且义务金额能够可靠
地估计,即会确认拨备。
确认为拨备的金额为于报告期末就履行现时义务所需代价的最佳估算,当中计及与该义务有关的风险及不
明朗因素。当拨备以履行现时义务所需的现金流量估计时,其账面值为该等现金流量的现值(当货币时间值
的影响属重大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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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备(续)
当结清拨备所需的部分或全部经济利益预期可自第三方收回,并大致上确定能够取得补偿,且应收的金额
能够可靠计量,则该笔应收款项确认为资产。
保修
就与客户订立的相关建筑及工程相关服务合约项下保证型保修责任的预期成本计提的拨备,于服务完成时
按董事对本集团履行责任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确认。
有偿合约
根据有偿合约产生的现有责任确认及计量为拨备。当本集团根据合约为符合该合约下之责任而不可避免产
生之成本超出预期自该合约收取之经济效益时,则视为存在有偿合约。合约项下不可避免地成本反映取消
合约的最低成本净额,即履行的成本净额及未能履行所产生任何赔偿或罚款之间的较低值。
在评估一项合约是否有偿或亏损时,本集团包括与合约直接相关的成本,包括与履行合约直接相关的增量
成本(如直接人工及材料)及其他成本的分配(具体而言,如履行合约所使用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的折旧费
用的分配)。
复原拨备
根据租赁条款及条件之规定,将租赁资产复原至其原始状态之成本拨备乃于租赁开始日期按董事最佳估计
复原该等资产之所需支出确认。估计乃定期审阅并就新情况作出适当调整。
或然资产╱负债
或然资产
或然资产来自计划外或其他预料之外的事项,该等事项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入本集团,且并无于综合财务
报表内确认。本集团持续评估或然资产发展。倘几乎肯定会有经济利益流入,本集团于变动发生的报告期
内于综合财务报表中确认该资产及相关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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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然资产╱负债(续)
或然负债
或然负债指因过往事件引致之现时责任(但其因需要流出具有经济利益之资源以履行责任之机会不大或责任
金额不能足够可靠地计量而不予确认)。
如本集团须共同及各别承担一项责任,该项责任中预期由另一方承担的部分则以或然负债处理,并不会于
综合财务报表内确认。
本集团持续评估以厘定带有经济利益的资源流出是否已成为可能。倘有需要就一项先前作为或然负债处理
之项目流出未来经济利益,则于可能出现变动的报告期之综合财务报表内确认拨备(除非出现罕见情况而未
能作出可靠估算)。
金融工具
当集团实体成为工具合约条文的订约方,则确认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所有一般金融资产买卖均按交易日
基准予以确认及终止确认。一般买卖乃指按照市场规定或惯例须在既定期限内交付资产的金融资产买卖。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初步按公平值计量,惟客户合约产生的贸易应收款项初步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
号计量除外。因收购或发行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按公平值计入损益(「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
融负债除外)而直接产生的交易成本,于初步确认时加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如适用)的公平值或自其扣除。
收购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直接应占的交易成本即时于损益确认。
实际利率法乃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销成本及于有关期间分摊利息收入及利息开支的方法。实际利
率乃按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预计年期或(如适用)较短期间,将估计未来现金收入及付款(包括已付或已
收构成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所有费用及点数、交易成本及其他溢价或折让)准确贴现至初步确认时的账面净
值之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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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分类及其后计量
符合以下条件的金融资产其后按摊销成本计量:
- ;及
- 。
符合以下条件的金融资产其后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入计量(「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入」):
- ;及
- 。
所有其他金融资产其后按公平值计入损益计量,惟于首次确认金融资产当日,本集团可以不可撤销地选择
于其他全面收益呈列股权投资公平值的其后变动,倘该等股权投资并非持作买卖,亦非收购方于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第3号业务合并所应用的业务合并中确认的或然代价。
金融资产于下列情况被分类为持作出售:
- ;或
- ,并具有近期实际短期获利模式;
或
- ,既未被指定且实际上亦非对冲工具。
此外,本集团可不可撤销地将规定按摊销成本计量或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入之金融资产指定为按公平
值计入损益,前提是此做法可免除或大量减少会计错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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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续)
金融资产的分类及其后计量(续)
(i) 摊销成本及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就其后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通过将实际利率应用于金
融资产账面总值计算得出,惟其后成为信贷减值的金融资产除外(见下文)。就其后成为信贷减值的金
融资产而言,利息收入通过将实际利率应用于自下个报告期起计的金融资产摊销成本确认。倘信贷减
值金融工具的信贷风险有所改善,以致金融资产不再出现信贷减值,则利息收入于厘定资产不再出现
信贷减值后,将实际利率应用于自报告期初起计的金融资产账面总值确认。
(ii)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如不符合按摊销成本或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入或指定为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入的标
准,则按公平值计入损益计量。
于各报告期末,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按公平值计量,而任何公平值收益或亏损于损益确认。
于损益确认的收益或亏损净额不包括就金融资产所赚取的任何股息或利息,并计入「其他收入、其他
收益及亏损净额」项目内。
金融资产及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须进行减值评估之其他项目之减值
本集团对金融资产(包括贸易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项及银行结余)以及合约资产(其须根据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第9号进行减值评估)进行预期信贷亏损(「预期信贷亏损」)模式的减值评估。预期信贷亏损金额于各报
告日期更新,以反映自初步确认以来的信贷风险变动。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指于相关工具预期年期内发生的所有可能违约事件所导致的预期信贷亏损。相反,12个
月预期信贷亏损(「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指预期于报告日期后12个月内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所导致的部分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评估乃根据本集团历史信贷亏损经验而进行,并就债务人特定因素、整体经济状况以
及于报告日期当前状况及未来状况预测的评估而作出调整。
本集团一直就贸易应收款项、合约资产及租赁应收款项确认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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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续)
金融资产及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须进行减值评估之其他项目之减值(续)
就所有其他工具而言,本集团计量亏损拨备等于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除非当信贷风险自初步确认以来显
著上升,则本集团确认全期预期信贷亏损。是否应确认全期预期信贷亏损乃根据自初步确认以来出现违约
之可能性或风险显著上升而评估。
(i) 信贷风险显著上升
于评估自初步确认以来信贷风险是否显著上升时,本集团会将金融工具于报告日期发生违约的风险与
金融工具于初步确认日期发生违约的风险进行比较。作出此项评估时,本集团会考虑合理且具理据的
定量及定性资料,包括过往经验及毋须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获取的前瞻性资料。
具体而言,评估信贷风险是否显著上升时会考虑以下资料:
- (如有)或内部信贷评级的实际或预期显著恶化;
- ,例如信贷息差、债务人的信贷违约掉期价格显著增加;
- 、金融或经济状况目前或预计有不利变动,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偿还债项的能力显著下降;
- ;
- 、经济或技术环境实际或预期有重大不利变动,导致债务人偿还债项的能力显著下
降。
不论上述评估结果如何,当合约付款逾期超过30天,则本集团假定信贷风险自初步确认以来已显著增加,
除非本集团有合理且具理据的资料证明信贷风险并无增加。
本集团定期监察识别信贷风险有否显著增加所用标准的效益,并于适用情况下修订标准以确保标准能
在款项逾期前识别信贷风险显著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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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续)
金融资产及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须进行减值评估之其他项目之减值(续)
(ii) 违约定义
本集团已根据合理及可支持的资料(包括本集团的信贷风险控制常规及逾期超过180天的金融资产的历
史收回率),推翻逾期90天即属违约的推定,并认为当金融资产逾期超过180天时,即已发生违约。然
而,倘内部或外部资料显示,在并无计及本集团持有的任何信贷提升措施前,本集团不大可能悉数收
到未结之合约款项,则本集团亦可认为金融资产违约。
(iii) 信贷减值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一件或多件对该金融资产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构成不利影响的事件发生时出现信贷减值。金
融资产出现信贷减值的证据包括有关以下事件的可观察数据:
- ;
- ,如拖欠或逾期事件;
• 借款人的贷款人因有关借款人出现财务困难的经济或合约理由而向借款人授予贷款人不会另行
考虑的优惠;
- ;或
- 。
(iv) 撇销政策
当有资料显示对手方出现严重财务困难且并无实际收回预期时,例如当对手方被清盘或已进入破产程
序时的情况,本集团会撇销金融资产。经考虑法律建议(如适用),已撇销的金融资产可能仍须进行本
集团收回程序下的执行行动。撇销构成终止确认事件。所作的任何随后收回于损益内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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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续)
3.2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续)
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续)
金融资产及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须进行减值评估之其他项目之减值(续)
(v) 预期信贷亏损的计量及确认
预期信贷亏损的计量乃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即倘出现违约时损失的程度)以及违约风险之函数。违
约概率及违约损失率的评估乃基于历史数据及前瞻性资料进行。估计预期信贷亏损反映无偏概率加权
金额,以发生违约的相关风险为权重厘定。本集团使用实际可行权宜法,运用拨备矩阵估计贸易应收
款项之预期信贷亏损,当中考虑过往信贷亏损经验,并就毋须繁苛成本或工作即可获得之前瞻性资料
作出调整。
一般而言,预期信贷亏损乃根据合约应付本集团之所有合约现金流量与本集团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
间的差额,并按于初步确认时厘定的实际利率贴现。
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的全期预期信贷亏损乃经计及逾期资料及前瞻宏观经济资料等相关信贷资料,
按集体基准得出。
就集体评估而言,本集团在分组时计及以下特征:
- ;
- 、规模及行业;及
- (如有)。
归类工作经管理层定期检讨,以确保各组别成分继续分担类似信贷风险特征。
利息收入根据金融资产的账面总值计算,除非该金融资产出现信贷减值,在此情况下,利息收入根据
金融资产的摊销成本计算。
本集团透过调整所有金融工具的账面值于损益中确认有关金融工具的减值收益或亏损,惟有关调整透
过亏损拨备账确认的贸易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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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续)
3.2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续)
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续)
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仅当从资产收取现金流量的合约权利届满时,或本集团转让金融资产且将资产拥有权有关的绝大部分风险
及回报转让予另一实体时,本集团方会终止确认该项金融资产。倘本集团并无转让亦无保留拥有权的绝大
部分风险及回报,而继续控制被转让资产,则本集团确认其于该项资产之保留权益,并将可能需支付之款
项确认为相关负债。若本集团保留被转让金融资产拥有权的绝大部分风险及回报,则本集团会继续确认该
项金融资产,亦就所收到之所得款项确认抵押借贷。
于终止确认按摊销成本计量之金融资产时,该项资产的账面值与已收及应收代价总额之间的差额于损益中
确认。
金融负债及权益
分类为债务或权益
债务及权益工具按合约安排实质内容及金融负债及权益工具的定义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为证明一间实体资产具有剩余权益(经扣除其所有负债后)的任何合约。本公司发行的权益工具按
已收所得款项减直接发行成本确认。
本公司购回本身权益工具乃直接于权益中确认及扣减。并无就购买、出售、发行或注销本公司本身权益工
具而于损益中确认收益或亏损。
金融负债
所有金融负债其后使用实际利率法按摊销成本计量。
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包括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借款及租赁负债)随后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销成本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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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续)
3.2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续)
金融工具(续)
金融负债及权益(续)
终止确认金融负债
仅当本集团终止确认金融负债时,本集团的责任已被解除、注销或届满。终止确认金融负债账面值与已付
及应付代价之差额,于损益确认。
因利率基准改革而导致厘定合约现金流量基准之变动
因基准利率改革导致以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约现金流量厘定基准发生变动时,本集团采
用实际可行权宜法透过更新实际利率将该等变动入账,该实际利率变动通常不会对相关金融资产或金融负
债的账面值产生重大影响。
上述仅因基准利率改革导致合约现金流量厘定基准变动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 ;及
- (即紧接变动前的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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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重大会计判断及估计不确定性的主要来源
于应用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如附注3.2所述)时,董事须对未能从其他来源确定的资产及负债的账面值作出判断、
估计及假设。有关估计及相关假设以过往经验及其他被视为相关的因素为依据。实际结果可能有别于此等估计。
有关估计及相关假设会持续检讨。倘会计估计的修订仅影响修订该估计期间,有关修订则会在该期间确认;倘修
订对当前及未来期间均有影响,则在作出修订期间及未来期间确认。
应用会计政策的关键判断
以下为董事于应用本集团会计政策时已作出且对于综合财务报表内确认的金额构成非常重大影响的关键判断(该
等涉及估计(见下文)者除外)。
委托人与代理人的考虑因素(委托人)
本集团从事石油贸易及粮油贸易。本集团认为,本集团作为该等交易的委托人,概因经考虑多项指标(例如本集
团主要负责履行提供石油及粮油的承诺)后,其于指定货品转让予客户之前控制该货品。本集团承受存货风险及
可酌情设定石油及粮油价格。当本集团履行履约责任时,本集团按合约所订明本集团预期有权收取的代价总额确
认贸易收益。
于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就石油贸易及粮油贸易分别确认收益约98,660,000港元(2024年:
222,971,000港元)及约59,907,000港元(2024年:53,052,000港元)。
持续经营及流动资金
诚如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1所述,本集团之财务状况显示存在重大不明朗因素,可能对本集团继续持续经营之能
力构成重大疑问。评估持续经营假设涉及管理层于特定时间点对固有不确定因素的事件或条件的未来结果作出判
断。管理层认为本集团有能力继续持续经营,而可能对持续经营假设构成重大疑问的主要状况载于综合财务报表
附注3.1。
估计不确定性的主要来源
以下为有关未来的主要假设及于报告期末估计不确定性的其他主要来源,极可能导致下一个财政年度内资产及负
债的账面值出现重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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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续)
估计不确定性的主要来源(续)
建筑合约收益确认的估计不确定因素
建筑合约收益为根据本集团迄今为止经参考独立测量师出具的付款凭证或与客户的往来信函而完成的结构工程
的价值确认。考虑到出具的付款凭证的时间及付款凭证涵盖的工期,随著工程合约的进度,管理层对建筑合约的
进度进行审阅及估算。
尽管管理层会根据合约的进度去审阅及修订对建筑合约的合约收益的估算,惟就其总收益而言,合约的实际结果
可能会高于或低于估算值,这将对所确认的收益及溢利产生重大影响。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的预期信贷亏损拨备
具有重大结余及信贷减值的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进行预期信贷亏损个别评估。此外,本集团使用实际
权益法估计并非使用拨备矩阵进行个别评估的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的预期信贷亏损。拨备率按一组不
同债务人的债务人账龄并经考虑本集团过往违约率及毋须花费不必要成本及精力可取得的合理且有理据支持的
前瞻性资料而厘定。于各报告日期,本集团会重新评估过往观察违约率并考虑前瞻性资料的变动。
预期信贷亏损的拨备对估计变动较为敏感。有关本集团的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的预期信贷亏损的资料披露于
附注38(b)。
建筑工程索偿拨备
在对建筑工程索偿及其他项目拨备作出会计处理时,本集团于考虑其所作出或面对的已知索偿及诉讼时已听取内
外部建议,谨慎评估一项索偿或该等诉讼成功的可能性,而本集团就若干合约、索偿或诉讼设立履约保证,但并
无对管理层认为不大可能成功的合约、索偿或诉讼作出拨备。如假设有所变动(包括索偿的潜在风险或索偿或诉
讼成功的可能性)将导致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确认的连续工程索偿拨备产生变动。可能责任的拨备(如适当)
根据管理层的最佳估计及判断作出。有关诉讼拨备及履约保证的资料分别披露于附注26、33及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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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续)
估计不确定性的主要来源(续)
递延税项资产
递延税项资产的可实现性主要取决于未来是否有足够未来溢利或应课税暂时差额,此为估计不确定性的主要来源,
尤其当香港及中国内地的经济前景存在不确定性时。倘所产生之实际未来应课税溢利少于或多于预期,或导致事
实及情况有变而须修订未来应课税溢利估计,则递延税项资产可能大幅拨回或进一步确认,并于拨回或进一步及
其他可扣减暂时差额确认之期间在损益确认。
于2025年3月31日,由于本集团不确定未来是否可产生应课税溢利以利用未动用税项亏损,因此并无就营运附属
公司确认与未动用税项亏损有关的递延税务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的减值估计
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按成本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如有)列账。于厘定资产有否减值时,本集团须行使
判断及作出估计,尤其是评估:(1)是否已发生任何事件或有任何迹象可能影响资产价值;(2)资产账面值能否以可
收回金额支持,如为使用价值,则以基于持续使用资产而估计的未来现金流量净现值支持;及(3)估计可收回金额
所应用的适当关键假设(包括现金流量预测及适当贴现率)。倘无法估计个别资产(包括使用权资产)之可收回金额,
则本集团估计该资产所属现金产生单位之可收回金额,包括在可确定按合理及一贯的分配基准时对企业资产进行
分配,否则可收回金额按相关企业资产获分配的最小现金产生单位组别厘定。更改假设及估计(包括贴现率或现
金流量预测增长率)可能会严重影响可收回金额。此外,现金流量预测、增长率及贴现率受限于更大不确定性,
原因为香港及中国内地的经济前景的不确定性。
于2025年3月31日,就农业业务须进行减值评估的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之账面值分别为约7,892,000
港元及4,410,000港元(2024年:2,407,000港元及2,459,000港元)。于截至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并无
就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确认减值。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减值详情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8内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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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续)
估计不确定性的主要来源(续)
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折旧拨备
物业、厂房及设备按直线法于资产估计可使用年限内折旧,并已考虑估计剩余价值(如有)。本集团管理层会定期
检视资产之估计可使用年限,以确定各财政年度应记录之折旧开支金额。有关可使用年限乃基于本集团对同类资
产之历史经验,并考虑预期技术变革而定。在建工程及未成熟生产性植物不计提折旧。若较先前估计出现重大变
动,则会对未来期间之折旧开支作出调整。截至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之物业、厂房及设备账面值分别约为
201,046,000港元(2024年:81,514,000港元)。
生物资产的公平值
管理层于各报告期末参考市价及专业估值估计生物资产的现行市价减销售成本。相关农产品市价的未预期波动变
动可能对该等生物资产的公平值造成重大影响,并导致未来会计期间的公平值重新计量亏损。
本集团的农业业务受火灾、风灾及昆虫的一般农业灾害影响。温度及降雨量等自然力量亦可能影响收成效率。管
理层认为已采取足够的预防措施,而中国法律项下的相关法律将有助于尽量减低风险。倘未预期因素影响可采收
农产品,有可能导致于未来会计期间重新计量收成亏损。
生物资产于2025年3月31日的账面值约为1,650,000港元(2024年:1,127,000港元)。
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管理层于各报告期末审阅存货的状况,并就已识别为不再适合用作生产及╱或于市场出售之陈旧及滞销存货拨备。
该等估计乃根据现行市况及销售类似性质货品之过往经验而作出。此等估计可能因市况变动而出现重大变动。管
理层将于各报告期末重新评估有关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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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收益
(i) 来自客户合约的收益分类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建筑及工程相关业务
建筑及工程相关服务201,101
室内设计服务425
销售建筑消耗品885
202,411
石油业务
销售石油222,971
农业业务
销售粮油53,052
销售农业消耗品574
销售农业产品5,389
59,015
生物能源业务
销售沼气–
收集家禽粪便–
–
总计484,397
地区市场:
香港201,526
中国内地282,871
总计484,397
收益确认时间:
于某一时间点282,871
随著时间的推移201,526
总计484,397
125,942 |
---|
759 |
– |
126,701 |
98,660 |
59,907 |
12 |
2,645 |
62,564 |
5,753 |
3,226 |
8,979 |
296,904 |
126,701 |
170,203 |
296,904 |
170,203 |
126,701 |
296,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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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 (续)
(i) 来自客户合约的收益分类(续)
以下载列来自客户合约的收益与分部资料中所披露金额的对账: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建筑及工程相关业务
建筑及工程相关服务201,101
室内设计服务425
销售建筑消耗品885
202,411
石油业务
销售石油222,971
农业业务
销售粮油53,052
销售农业消耗品574
销售农业产品5,389
59,015
生物能源业务
销售沼气–
收集家禽粪便–
–
来自客户合约的收益484,397
农地租赁5,397
总计489,794
(ii) 履行客户合约的责任
建筑及工程相关业务(随时间确认的收益)
本集团向客户提供建筑及工程相关服务以及室内设计服务。该等服务确认为随时间逐步满足履约责任,因
本集团创造出或强化了一项资产,该资产于创造或强化的过程中即由客户所控制。该等服务之收益按合约
完成进度使用产出法予以确认。董事认为产出法将中肯描述本集团全面达成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项下
该等合约中的履约责任。
125,942 |
---|
759 |
– |
126,701 |
98,660 |
59,907 |
12 |
2,645 |
62,564 |
5,753 |
3,226 |
8,979 |
296,904 |
4,126 |
30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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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 (续)
(ii) 履行客户合约的责任(续)
建筑及工程相关业务(随时间确认的收益)(续)
合约资产(扣除与同一合约有关的合约负债)于提供服务的期间内确认以代表本集团有权收取所提供服务的
代价,原因为该等权利须以本集团未来达致指定进度指标的履约行为为条件。倘相关权利不受条件限制,
合约资产会转移至贸易应收款项。本集团一般于接获对手方发出的进度批文时将合约资产转移至贸易应收
款项。
应收保留金于缺陷责任期届满前分类为合约资产,自履约责任实际完成日期起介乎六个月至一年。当缺陷
责任期届满时,合约资产的有关金额重新分类为贸易应收款项。缺陷责任期用于保证所执行的服务符合协
定的规格,且该保证不能单独购买。
石油业务、农业业务、销售建筑消耗品及生物能源业务(于某时间点确认的收益)
本集团从事销售建筑消耗品、石油、粮油、农业消耗品、农产品及沼气。与该等销售相关的收益于货品控制
权转移时(即货品运送至客户指定地点时)确认。于客户取得控制权之前发生的运输及交货活动被视为履约
活动。交货后,客户可对分销方式及货品售价行使全部酌情权、承担销售货品的主要责任及承受与货品有
关的陈旧及损失风险。信贷期通常为交货起计0至90天。
本集团亦从事家禽粪便收集业务。与此业务相关的收益于本集团完成家禽粪便收集时确认,即家禽粪便的
控制权转移至本集团。
(iii) 就客户合约将交易价格分配至余下履约责任
于2025年3月31日分摊至余下履约责任的交易价格(未履行或部分未履行)约为118,384,000港元(2024年:
约138,823,000港元)。管理层预期,所有余下履约责任将自报告期末起一年内确认为收益。按香港财务报
告准则第15号所允许者,分配至该等未履行合约的交易价格不作披露。
(iv) 租赁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就经营租赁而言:
固定租赁付款5,397
4,1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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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6. 分部资料
呈报予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即主要营运决策人「主要营运决策人」)作资源分配及评估分部表现(专注于交付
货物或提供服务的类型)的资料。
于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开始从事生物能源业务,其包括从有机废物中生产沼气等可再生能源。自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起,主要营运决策人将其视为新的经营及可呈报分部。
具体而言,本集团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8号经营分部项下的可呈报分部如下:
a.建筑及工程相关业务– 提供建筑及工程相关服务
– 提供室内设计服务
– 销售建筑消耗品
– 其他相关业务
b.石油业务– 石油贸易
c.农业业务– 种植、销售农产品、农业消耗品及粮油、农地租赁及其他相关业务
d.生物能源业务– 收集有机废弃物及生产可再生能源,例如沼气
(a) 分部收益及业绩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建筑及
工程相关业务石油业务农业业务生物能源业务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分部收益
分部业绩
未分配公司收入
未分配公司开支
除税前亏损
126,701 | 98,660 | 66,690 | 8,979 | 301,030 |
---|---|---|---|---|
(6,971) | (6,262) | (9,454) | (12,557) | (35,244) |
120 | ||||
(10,432) | ||||
(45,5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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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续)
(a) 分部收益及业绩(续)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
建筑及工程
相关业务石油业务农业业务生物能源业务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分部收益202,411222,97164,412–489,794
分部业绩(1,163)(785)(2,581)(4,548)(9,077)
未分配公司收入107
未分配公司开支(11,383)
除税前亏损(20,353)
经营业绩的会计政策与附注3.2所述的本集团会计政策相同。分部业绩指各分部所赚取的溢利╱产生的亏损,
毋须分配中央行政成本、若干其他收入、收益及亏损、若干融资成本以及董事酬金。此乃呈报予主要营运
决策人的措施,以进行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
(b) 分部资产及负债
以下为本集团按可呈报分部划分的资产及负债分析:
于2025年3月31日
建筑及工程
相关业务石油业务农业业务生物能源业务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可呈报分部资产
未分配资产
可呈报分部负债
未分配负债
89,397 | 6,911 | 32,411 | 246,221 | 374,940 |
---|---|---|---|---|
5,615 | ||||
380,555 | ||||
(18,153) | (2,313) | (10,135) | (225,021) | (255,622) |
(21,688) | ||||
(277,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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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续)
(b) 分部资产及负债(续)
以下为本集团按可呈报分部划分的资产及负债分析:
于2024年3月31日
建筑及工程
相关业务石油业务农业业务生物能源业务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可呈报分部资产105,83624,28715,986131,447277,556
未分配资产14,154
291,710
可呈报分部负债(47,401)(7,753)(1,092)(65,362)(121,608)
未分配负债(15,712)
(137,320)
就监察分部表现及于分部间分配资源而言:
– 除本集团若干物业、厂房及设备、使用权资产、投资于人寿保险合约、其他应收款项、按公平值计入
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及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外,所有资产均分配至经营分部;及
– 除本集团若干其他应付款项及租赁负债外,所有负债均分配至经营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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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续)
(c) 其他分部资料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计量分部业绩或分部资产时计入的金额:
建筑及
工程
相关业务石油业务农业业务
生物
能源业务未分配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添置物业、厂房及设备
添置使用权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使用权资产折旧
投资于保险合约退保金额变动的收益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
生物资产公平值亏损
就贸易应收款项确认的减值亏损
就未开票收益拨回的减值亏损
就应收保留金确认的减值亏损
就其他应收款项拨回(确认)的减值亏损
银行利息收入
融资成本
政府补助
租赁修订收益
20 | 92 | 11,136 | 114,505 | 1 | 125,754 |
---|---|---|---|---|---|
– | – | 5,292 | – | 1,483 | 6,775 |
(25) | (384) | (788) | (3,314) | (927) | (5,438) |
– | (54) | (1,104) | (714) | (962) | (2,834) |
– | – | – | – | 118 | 118 |
– | – | – | (309) | – | (309) |
– | – | (2,261) | – | – | (2,261) |
(1,433) | – | (9) | (2) | – | (1,444) |
71 | – | – | – | – | 71 |
(2,742) | – | – | – | – | (2,742) |
39 | 3 | (4) | (3) | – | 35 |
69 | 48 | 15 | 6 | 2 | 140 |
(154) | – | (385) | (5,606) | (272) | (6,417) |
– | 65 | 1 | 12 | – | 78 |
– | – | 66 | 40 | – | 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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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续)
(c) 其他分部资料(续)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
计量分部业绩或分部资产时计入的金额:
建筑及工程
相关业务石油业务农业业务生物能源业务未分配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添置物业、厂房及设备98–2,38345,115747,603
添置使用权资产–––30,0864,64234,728
收购一间附属公司取得之使用权资产–––3,729–3,729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324)(85)(10)(75)(355)(849)
使用权资产折旧(72)––(265)(1,059)(1,396)
投资于保险合约退保金额变动的收益––––2323
生物资产公平值亏损––(566)––(566)
就贸易应收款项拨回的减值亏损5,065––––5,065
就未开票收益确认的减值亏损(90)––––(90)
就应收保留金拨回的减值亏损264––––264
就其他应收款项拨回(确认)的减值亏损(76)–(19)(3)2(96)
分占一间联营公司的亏损–––(118)–(118)
分阶段收购亏损–––(2,741)–(2,741)
银行利息收入633–6273714
融资成本(1,146)–(1)(67)(129)(1,343)
政府补助10–1––11
(d) 地域资料
本集团主要于香港及中国内地经营业务。
有关本集团来自外部客户的收益的资料乃根据客户所在地呈报。有关本集团非流动资产的资料乃根据资产
地域位置呈报。
来自外部客户的收益非流动资产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香港963
中国内地136,969
137,932
附注: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递延税项资产、投资于人寿保险合约及金融工具。
201,526 288,268 | ||
---|---|---|
126,701 | 1,261 | |
174,329 | 241,233 | |
489,794 | ||
301,030 | 242,4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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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 (续)
(e) 主要客户资料
相应年度内来自向本集团总收益贡献10%以上收益的客户如下: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客户A
103,247
客户B
50,063
客户C
104,161
客户D
不适用
客户E
不适用
1.
来自石油业务的收益。
2.
来自建筑及工程相关业务的收益。
3.
相应收益并无占本集团总收益10%以上。
- 、其他收益及亏损,净额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其他收入
银行利息收入714
汇兑差额,净额(6)
政府补助(附注a)11
来自保险索赔的赔偿收入–
杂项收入129
其他收益及亏损
投资于人寿保险合约退保金额变动的收益23
租赁修订收益–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的亏损–
分占一间联营公司的亏损(附注b)(118)
分阶段收购亏损(附注b)(2,741)
因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平值变动而产生的收益(亏损)(1)
(2,837)
(1,989)
附注:
(a)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确认的政府补助指中国政府提供的就业保险退款。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就中国政府提
供的就业保险退税及批发、零售、住宿及餐饮企业补贴确认政府补助。截至2025年3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已
遵守与确认政府补助有关的所有附带条件。
不适用3 |
---|
不适用3 |
不适用3 |
36,147 |
54,396 |
140 |
---|
(6) |
78 |
634 |
2 |
848 |
118 |
106 |
(309) |
– |
– |
4 |
(81) |
7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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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 、其他收益及亏损,净额(续)
附注:(续)
(b) 诚如附注36.1(d)所述,本集团透过注资持有标发生态(鄄城)有限公司(「标发生态(鄄城)」)40%的股权并对其具有重大影响,标
发生态(鄄城)于2024年10月23日成为本集团的联营公司。标发生态(鄄城)于2024年1月24日透过分阶段收购成为本集团拥有
66.7%股权的附属公司(如附注43所述)。本集团根据权益法确认于2023年10月23日至2024年1月23日期间分占联营公司亏损约
118,000港元。此外,由于其中一名标发生态(鄄城)非控股股东退出,其导致上述的分阶段收购,本集团与余下的标发生态(鄄城)
非控股股东共同协定,根据本集团于2024年1月24日持有标发生态(鄄城)66.7%股权而分占本集团联营公司收购前亏损约2,741,000
港元,余下的收购前亏损由余下的标发生态(鄄城)非控股股东分占。
- (拨回)的减值亏损,净额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预期信贷亏损模式下就以下各项已确认(拨回)的减值亏损,净额:(附注)
-贸易应收款项(5,065)
-未开票收益90
-应收保留金(264)
-其他应收款项96
(5,143)
附注:
有关减值评估的详情载于附注38(b)。
9. 融资成本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以下各项之利息:
-银行借款及透支547
-其他借款2,029
总借款成本2,576
租赁负债的利息181
长期服务金的利息(附注32)3
减:资本化于合资格资产成本中的金额(1,417)
1,343
年内作为成本资本化的借款成本来自一般借款池,并按年利率24.15%(2024年:55.01%)应用于合资格资产的支
出计算。
1,444 |
---|
(71) |
2,742 |
(35) |
4,080 |
2,171 |
---|
5,563 |
7,734 |
547 |
4 |
(1,868) |
6,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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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 (开支)抵免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即期税项:
-中国企业所得税8
-中国分销溢利预扣税109
过往年度的超额拨备:
-中国企业所得税(608)
(491)
递延税项(附注29)271
(220)
香港利得税乃根据两个年度之估计应课税溢利按税率16.5%计算。
由于香港的若干集团实体产生的应课税溢利已被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结转的税项亏损所抵销,因此并无作
出香港税项拨备。
由于香港的所有集团实体于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并无产生任何应课税溢利,故并无就香港税项作出拨备。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低利润小型企业享有20%的优惠税率,而根据中国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实
施适用于低利润小型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倘年应课税溢利少于或等于人民币3,000,000元,则可享有将
原规定年应课税溢利减少75%的税务优惠。截至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若干附属公司符合小型
微利企业资格。
该等年度税项开支(抵免)可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所列除税前亏损之对账如下: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除税前亏损(20,353)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税项(4,107)
未确认暂时差额之税务影响7
就计算税项之毋须课税收入之税务影响(93)
就计算税项之不可抵扣开支之税务影响2,421
未确认税项亏损之税务影响2,051
过往年度中国企业所得税超额拨备(608)
分配溢利的预扣税项109
本年度所得税开支(抵免)(220)
753 |
---|
– |
753 |
– |
753 |
4,634 |
5,387 |
(49,556) |
---|
(10,105) |
(15) |
(179) |
8,902 |
6,784 |
– |
– |
5,387 |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标准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2025年报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11. 年内亏损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年内亏损乃经扣除以下各项后达致:
核数师薪酬
-审计服务720
-非审计服务150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849
使用权资产折旧1,396
2,245
减:资本化于在建工程成本中的金额(209)
减:生物资产成本资本化金额–
减:生产性植物成本资本化金额–
年内亏损中包含的折旧总额(附注(a))2,036
确认为开支的存货成本282,746
未计入租赁负债计量的租赁付款4,806
雇员福利开支(附注(b)):
薪金、花红及其他实物福利20,371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1,195
长期服务金的服务成本84
21,650
减:生物资产成本资本化金额(328)
减:生产性植物成本资本化金额–
计入年内亏损的雇员福利开支总额(包括董事酬金)(附注12)21,322
附注:
(a) 于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折旧总额约133,000港元(2024年:约152,000港元)计入销售费用中,而约3,109,000港元(2024年:
约1,884,000港元)计入行政及其他营运开支中,约4,426,000港元(2024年:无)已计入直接成本。于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与租赁土地相关的使用权资产折旧,其中包括若干在建工程,金额约为313,000港元(2024年:约209,000港元),已作为在建工
程的资本化成本计入,而与若干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有关的总折旧约55,000港元(2024年:无)已计入生物资产的
资本化成本,约236,000港元(2024年:无)已计入生产性植物的资本化成本。
(b) 于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雇员福利开支总额约6,697,000港元(2024年:约5,057,000港元)计入直接成本中,约2,192,000港
元(2024年:约1,861,000港元)计入销售开支中,约15,483,000港元(2024年:约14,404,000港元)计入行政及其他营运开支中,
而约255,000港元(2024年:约328,000港元)已作为生物资产的资本化成本计入,以及约141,000港元(2024年:无)已作为生产性
植物的资本化成本计入。
720 |
---|
150 |
5,438 |
2,834 |
8,272 |
(313) |
(55) |
(236) |
7,668 |
185,461 |
5,068 |
22,917 |
1,831 |
20 |
24,768 |
(255) |
(141) |
24,3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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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12. 董事薪酬
根据适用上市规则及公司条例披露的已支付或应支付各董事的薪酬如下:
费用
薪金及
其他
实物福利
退休福利
计划供款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执行董事
刘展程先生(主席兼行政总裁)
秦鸣悦女士(于2024年9月9日退任)
徐景先生
张民先生(于2025年1月9日获委任并于2025年4月25日辞任)
独立非执行董事
苏黎新博士
梁荣进先生
严兵博士
费用
薪金及
其他
实物福利
退休福利
计划供款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
执行董事
刘展程先生(主席兼行政总裁)2403,504323,776
秦鸣悦女士2403519600
徐景先生2401,690181,948
独立非执行董事
苏黎新博士240––240
梁荣进先生240––240
严兵博士240––240
1,4405,545597,044
上述执行董事的酬金与彼等为本公司及本集团管理事宜提供服务相关。上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酬金与彼等作为本
公司董事以提供服务相关。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概无董事或主要行政人员放弃或同意放弃任何酬金之安排(2024年:无)。
240 | 3,504 | 32 | 3,776 |
---|---|---|---|
106 | 81 | – | 187 |
240 | 1,690 | 18 | 1,948 |
218 | – | – | 218 |
240 | – | – | 240 |
240 | – | – | 240 |
240 | – | – | 240 |
1,524 | 5,275 | 50 | 6,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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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13. 五名最高薪酬雇员
本年度本集团五名最高薪酬雇员包括两名(2024年:两名)董事,其酬金详情于上文附注12载列。余下三名(2024
年:三名)最高薪酬人士(既非董事亦非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员)之年度酬金详情如下: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薪金及其他实物福利2,312
酌情花红240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53
2,605
彼等的酬金属于以下范围:
雇员数目
2025年2024年
零至1,000,000港元2
1,000,001港元至1,500,000港元1
于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并无向任何董事或本集团五名最高薪酬人士支付任何酬金,作为加入或于
加入本集团后的奖励或离职补偿(2024年:无)。
14. 股息
本公司于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概无向普通股股东派付或建议派付任何股息,自报告期末以来亦无建议任何
股息(2024年:无)。
15. 每股亏损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的计算乃基于以下数据: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就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而言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亏损(19,940)
2025年2024年
千股千股
股份数目
就每股基本亏损而言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1,494,000
由于截至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止两个年度并无已发行潜在普通股,故截至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止两个年
度并无呈报每股摊薄亏损。
2,638 |
---|
610 |
54 |
3,302 |
1 |
---|
2 |
3 |
(50,034) |
---|
1,494,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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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 、厂房及设备
租赁物业
装修楼宇机械
家私、固定
装置及设备汽车
在建工程
(附注a)
生产性植物
(附注b)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成本
于2023年4月1日1,210––4,221367––5,798
收购一间附属公司(附注43)–––8033932,619–33,038
添置–––23238146,990–47,603
汇兑调整(18)––(96)(20)(299)–(433)
于2024年3月31日1,192––4,4371,06779,310–86,006
添置––7,159773283115,5382,001125,754
出售–(336)(2)(3)–––(341)
转拨(附注a)–95,91394,709534–(191,156)––
汇兑调整(1)––(8)(6)(463)–(478)
于2025年3月31日1,19195,577101,8665,7331,3443,2292,001210,941
累计折旧
于2023年4月1日443––3,000124––3,567
收购一间附属公司(附注43)–––1687––103
年内扣除406––308135––849
汇兑调整(3)––(18)(6)––(27)
于2024年3月31日846––3,306340––4,492
年内扣除2711,3043,148446269––5,438
出售–(2)–(1)–––(3)
汇兑调整(1)(7)(18)(3)(3)––(32)
于2025年3月31日1,1161,2953,1303,748606––9,895
账面值
于2025年3月31日7594,28298,7361,9857383,2292,001201,046
于2024年3月31日346––1,13172779,310–81,514
上述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采用直线法按以下年率折旧:
租赁物业装修于租期内
家私、固定装置及设备20%
汽车30%
楼宇4%-5%
机械7%-20%
附注a: 在建工程主要指涉及用于处理有机废物、能源转换及生物能源业务的处理设施之在建物业、厂房及设备,其将于截至2024年3
月31日止年度后推出。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所有已完成的处理设施已由在建工程转至适当的物业、厂房及设备类别。
管理层认为就剩余在建工程并未发现任何减值迹象。
附注b: 由于生产性植物尚未成熟,因此不予折旧。未成熟的生产性植物不予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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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17. 使用权资产
租赁土地租赁物业
(附注a)(附注b)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2025年3月31日
账面值39,8681,17441,042
于2024年3月31日
账面值38,12170738,828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折旧开支1,8181,0162,834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
折旧开支3431,0531,396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租赁现金流出总额26,304
添置使用权资产34,728
因租赁修订而重新评估–
收购一间附属公司3,729
与租赁低价值资产有关的开支2
与短期租赁有关的开支 4,804
附注(a) 本集团为租赁土地的注册拥有人,该土地上有若干物业及厂房,包括被归类为在建工程的项目。于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已预先支付一笔总额为6,379,000港元(相当于人民币5,949,000元)的款项以取得该等租赁土地(2024年:21,154,000港元(相
当于人民币19,613,000元)),且未来无需支付任何租赁款项。租赁土地的租期为50年(2024年:50年)。诚如附注28所载,两
幅租赁土地已抵押作为银行贷款的担保。
附注(b) 于该两个年度,本集团租赁农地及办公室用于营运。租赁合约以固定租期2至5年订立(2024年:2至30年)。租赁条款乃按个
别基准磋商。于厘定租期及评估不可撤销期间的时长时,本集团应用合约的定义并厘定合约可强制执行的期间。
终止选择权
本集团于办公室租约中并无拥有终止选择权(2024年:于办公室租约中拥有终止选择权)。其乃用于最大限度地
提高管理本集团运营中所使用的资产的营运灵活性。所持终止选择权仅可由本集团行使,各出租人不得行使。
本集团于租约开始日期评估其是否合理确认不会行使终止选择权。此外,于重大事件或重大情况变化发生且处于
承租人的控制范围内时,本集团重新评估其是否可合理确认不会行使终止选择权。于本年度,并未发生有关触发
事件(2024年:无)。
9,105 |
---|
6,775 |
(1,513) |
– |
– |
5,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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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 、厂房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之减值测试
农业业务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由于中国的农业业务持续录得经营亏损,本集团管理层认为存在减值迹象,并已对
账面值分别约为7,892,000港元及4,410,000港元(2024年:分别约为2,407,000港元及2,459,000港元)的物业、厂
房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进行减值评估,该等资产已分配至农业业务分部(其为两个独立现金产生单位,即农业
业务(「农业现金产生单位」)及农地租赁(「租赁现金产生单位」)。
此外,当不能单独估计可收回金额时,本集团估计资产所属中国农业业务分部现金产生单位的可收回金额,包括
当可建立合理及一致基准时分配企业资产。
该两个现金产生单位之可收回金额乃根据本集团管理层所编制使用价值之计算厘定。该计算采用基于本集团管理
层批准涵盖未来五年财务预算之现金流量预测,并分别就现金产生单位-农业及现金产生单位-租赁业务使用
16%及5.5%的税前贴现率(2024年:17%及17%)。所用年度增长率为约2%(2024年:2%),乃基于现金产生单
位的过往表现及管理层对截至2025年3月31日折现率的预期而厘定。
于2025年3月31日及2024年3月31日,基于评估结果,本集团管理层确定农业现金产生单位之物业、厂房及设备
以及租赁现金产生单位之使用权资产之可收回金额超出账面值,因此本集团管理层确定并无就物业、厂房及设备
以及使用权资产确认减值。本集团管理层认为,该等假设之任何合理可能变动将不会导致现金产生单位之账面值
超过现金产生单位之可收回金额。管理层根据过往表现、市场发展预期及计划业务策略厘定预算销售额及毛利率。
所用贴现率为除税前,并反映与农业业务有关的特定风险。
其他剩余业务
于2025年3月31日及2024年3月31日,董事认为,(i)建筑及工程相关业务以及石油业务的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使
用权资产的账面净值对本集团并不重大;及(ii)生物能源业务仍处于发展阶段(2024年:沼气厂在建),并无发现任
何减值迹象,因此董事认为,相关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之面值未超出可收回金额,因此未确认减值。
19. 投资于人寿保险合约
本集团向保险公司投购两份人寿保险保单,为本公司当时的两名高级管理人员投购保险。根据保单,本公司之间
接全资附属公司盈信建筑有限公司(「盈信建筑」)为受益人及保单持有人,总投保金额为2,000,000美元。盈信建
筑须支付前期存款约333,000美元。盈信建筑可随时终止保单,并根据撤销日期的保单现金价值收回现金(按约
333,000美元之前期付款加已赚取之累计利息减去累计保险费用及保单开支费用厘定)。此外,如于保单首年至
第十五年随时撤销(如适用),保险公司将会收取预定金额作退保收费。保险公司亦将于首个十年向盈信建筑支
付年利息4.0%的保证利息,其后年度将支付年利率3.0%或以上的保证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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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 (续)
董事认为于第一至第十五个保单年度内终止保单的可能性低,而人寿保单的预计年期自首次确认起保持不变。于
2025年3月31日,投资于人寿保险合约的金额约为3,525,000港元(2024年:3,407,000港元)。投资于人寿保险合
约以美元计值。
20. 存货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原材料及消耗品53
21. 生物资产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于4月1日3,258
收成所致减少(3,258)
培植所致增加1,687
公平值变动减销售成本(566)
汇兑调整6
于3月31日1,127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小麦1,127
(a) 本集团生物资产的描述
于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生物资产为小麦,而所有小麦均位于中国山东。
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于山东省租赁约2,584亩(2024年:约1,658亩)农田种植冬麦。冬麦于秋季(即九月)
种植,一般于来年夏季(即六月)收割,并分类为流动。
(b) 公平值计量
本集团农产品的公平值由方程评估有限公司(「方程」)独立估值。经审慎考虑方程的经验及资历后,董事信
纳方程有能力厘定本集团生物资产的估值。董事认为,方程独立于本集团。
农产品的公平值分类为公平值层级的第三级。
526 |
---|
1,127 |
---|
(1,127) |
3,899 |
(2,261) |
12 |
1,650 |
1,6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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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 (续)
(b) 公平值计量(续)
农产品公平值计量
方程已采纳收入法作为估计本集团农产品之公平值减销售成本之基准。所采纳的主要假设如下:
- 每亩产量;
- 售价;及
- 贴现率
重大不可观察输入数据
2025年输入
价值╱范围不可观察输入数据与公平值的关系
每亩产量(公斤)334每亩产量越高,公平值越高,反之亦然
每公斤售价人民币2.66元每公斤售价越高,公平值越高,反之亦然
贴现率16%贴现率越高,公平值越低,反之亦然
重大不可观察输入数据
2024年输入
价值╱范围不可观察输入数据与公平值的关系
每亩产量(公斤)441每亩产量越高,公平值越高,反之亦然
每公斤售价人民币2.72元每公斤售价越高,公平值越高,反之亦然
贴现率17%贴现率越高,公平值越低,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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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 (续)
(c) 估值技术所用重大输入数据变动的敏感度分析如下: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每亩产量变动(公斤)增加5%减少5%
千港元千港元
公平值增加(减少)121(121)
每公斤售价变动增加5%减少5%
千港元千港元
公平值增加(减少)121(121)
贴现率变动增加1%减少1%
千港元千港元
公平值(减少)增加(3)3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
每亩产量变动(公斤)增加5%减少5%
千港元千港元
公平值增加(减少)103(103)
每公斤售价变动增加5%减少5%
千港元千港元
公平值增加(减少)103(103)
贴现率变动增加1%减少1%
千港元千港元
公平值(减少)增加(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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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 (续)
(d) 财务风险管理策略
本集团面临多项与其种植业务有关的风险:
1. 监管风险
本集团须遵守其经营所在司法权区的法律及法规。本集团已制定旨在遵守当地法律的政策及程序。管
理层进行定期检讨以识别法律及法规风险,并确保现有系统足以管理该等风险。
2. 气候及其他风险
本集团的玉米及冬麦种植面临气候变化、疾病、暴雨及其他自然力量造成破坏的风险。本集团已制定
大量措施以尽量降低该等风险,包括定期对玉米及冬麦进行健康检查、进行行业虫害及疾病调查。
此外,本集团亦就自然灾害、虫害及意外为所有种植玉米及小麦投购生物保险。管理层认为,上述政策就
种植产生的财务风险而言属有效及充分。于报告期末,本集团拥有的种植小麦的所有权并无限制,亦并无
收购生物资产的承担。管理层定期检讨生物资产组合,以尽量提高回报。
22.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贸易应收款项
-客户合约28,313
-经营租赁应收款项226
减:信贷亏损拨备(14,644)
13,895
其他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及按金(附注a)69,928
减:信贷亏损拨备(659)
其他应收款项总额,净额69,269
分类为非流动资产之预付款项及已付按金(附注b)(17,590)
其他应收款项,净额51,679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净额65,574
于2023年4月1日,来自客户合约的贸易应收款项约为44,696,000港元(扣除信贷亏损拨备约19,728,000港元)。
34,584 |
---|
372 |
(16,069) |
18,887 |
28,998 |
(623) |
28,375 |
(406) |
27,969 |
46,8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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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 (续)
本集团通常向其客户授出0至90天(2024年:0至120天)的信贷期。本集团会严格监控其未偿还应收款项。高层管
理人员会定期审阅各业务分部的逾期结余。
贸易应收款项按发票日期呈报的账龄分析如下: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0-30天4,036
31-60天712
61-90天119
91-180天440
180天以上23,232
28,539
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的贸易应收款项结余包括账面总值约为33,531,000港元(2024年:约24,466,000港元)
的应收款项,该款项于报告日期已逾期。于过往逾期结余中,约21,634,000港元(2024年:约20,327,000港元)已
逾期180天或以上。董事认为,信贷风险已大幅增加,而根据本集团的信贷风险控制常规及金融资产过往超过180
天的回收率,该等逾期180天以上的结余被视为信贷减值。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的减值评估详情载列于附注38(b)。
附注:
(a) 于2025年3月31日,其他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及按金包括:(i)预付村委会租金约3,343,000港元(2024年:3,141,000港元);(ii)可收
回增值税约15,522,000港元(2024年:3,176,000港元)及(iii)就发出银行担保书向保险公司支付抵押品约3,456,000港元(2024年:
约9,216,000港元)。银行担保书详情载于附注33。
(b) 于2025年3月31日,计入本集团其他应收款项的约406,000港元(2024年:17,590,000港元)指就收购物业、厂房及设备支付的预
付款项及按金。
1,425 |
---|
9,151 |
1,230 |
1,516 |
21,634 |
34,9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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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23. 合约资产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建筑合约产生的合约资产
-建筑合约应收保留金(附注(a))26,275
-建筑合约未开票收益(附注(b))44,755
减:信贷亏损拨备(16,599)
54,431
于2023年4月1日,合约资产约为27,186,000港元(扣除信贷亏损拨备约16,773,000港元)。
附注:
(a) 计入合约资产的应收保留金指本集团就已履约工程收取代价的权利并以客户于合约订明的一段间期内满足服务质素为条件。倘
相关权利不受条件限制(通常于本集团就本集团所实施建筑工程的服务质素提供质保之期间届满日期),合约资产会转移至贸易
应收款项。
(b) 计入合约资产的未开票收益指本集团就已完成但尚未开票的工程收取代价的权利,原因是相关权利须待客户对本集团所完成建
筑工程表示满意后方可作实。倘相关权利不受条件限制(届时本集团通常已就所完成建筑工程取得独立测量师╱客户的付款证书)
或倘本集团有权在完成工程后向客户开具发票,合约资产会转移至贸易应收款项。
本集团将该等合约资产分类为流动资产,原因是本集团预期将于正常营运周期内变现该等资产。于2025年3月31日,
合约资产中预期于12个月(属正常营运周期内)后收回的应收保留金约为24,753,000港元(2024年:26,275,000港
元)。
有关合约资产减值评估的详情载于附注38(b)。
-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强制按公平值计入损益计量的金融资产
-于联交所上市的权益证券10
权益证券的公平值根据活跃市场的市场报价厘定。
24,753 |
---|
40,992 |
(19,271) |
46,474 |
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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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2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活期存款及短期存款,以应付本集团的短期现金承担,按介乎0.00%至0.0375%(2024年:
0.0000%至0.9250%)的市场利率计息。
如附注28所披露,银行结余中,包括到期日少于三个月的银行存款6,000,000港元(2024年:6,000,000港元)已抵
押予银行,以获得授予本集团的银行融资。
银行结余及现金包括以下须遵守外汇管制规例且不可自由转让的款项: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以下列货币计值的款项:
人民币4,019
然而,根据中国外汇管理条例,以及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本集团获准透过获授权进行外汇交易业务的银
行将人民币兑换为其他货币。
有关银行结余的减值评估详情载于附注38(b)。
16,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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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26.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以及合约负债
(a)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贸易应付款项14,970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款项(附注i)24,336
应付董事款项(附注ii)8,952
48,258
分类为非流动负债的其他应付款项(附注iii)(28)
48,230
贸易应付款项的信贷期一般为0至90天(2024年:0至90天)。
贸易应付款项按发票日期呈报的账龄分析如下: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0-30天706
31-60天203
61-90天–
91-180天–
180天以上14,061
14,970
附注:
(i) 于2021年3月5日,本集团客户邦伟发展有限公司就渗水损坏装修工程合共不少于267,000港元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高
等法院」)对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盈信建筑(为第二被告)开展民事诉讼。于2021年3月10日,本集团收到高等法院发出
有关法律程序的传讯令状。盈信建筑已于2021年6月30日向法院提交抗辩。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盈信建筑接获法院
判决并已向邦伟发展有限公司支付1,150,000港元,该案件已达成和解。
(ii) 于2025年3月31日,应付董事款项指应付董事的应计薪金。结余为非贸易性质、无抵押、免息及应要求偿还。
(iii) 于2025年3月31日,有关款项包括附注28(b)、(c)及(d)所披露的其他借款之应付利息 7,969,000 港元(2024年:15,000 港元),
须于附注28所披露的各自到期日支付。
15,867 |
---|
48,411 |
10,149 |
74,427 |
(7,991) |
66,436 |
850 |
---|
104 |
247 |
955 |
13,711 |
15,8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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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 (续)
(b) 合约负债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合约负债
– 石油业务相关7,753
– 农业业务相关606
8,359
于2023年4月1日,并无录得合约负债。
不预期于本集团正常营运周期内结算的合约负债,根据本集团向客户转移货品或服务之最早责任,分类为
流动及非流动负债。
下表显示已确认收益中有多少与结转合约负债相关,以及有多少与前期已履行的履约责任相关。
石油业务农业业务合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计入合约负债之已确认收益7,7536068,359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
计入合约负债之已确认收益
影响合约负债确认金额的典型付款条款如下:
石油业务
本集团在若干于截至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内订立的合约中,会预先收取部分石油销售合约金额,
并根据合约条款按实际销售量结算合约金额,这将在合约开始时产生合约负债。
农业业务
一般而言,本集团于粮油销售中预先收取10%的订金(业务于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开始),这将于合约
开始时产生合约负债。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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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27. 租赁负债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应付租赁负债:
一年内7,605
超过一年但不超过两年的期间内444
超过两年但不超过五年的期间内1,231
五年以上4,946
14,226
减:于十二个月内到期偿还之款项(列入流动负债)(7,605)
于十二个月后到期偿还之款项(列入非流动负债)6,621
租赁负债应用的增量借款利率介乎5.51%至9.64%(2024年:4.25%至5.12%)。
28. 借款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银行贷款,有抵押–
其他借款,无抵押61,078
借款总额61,078
偿还的借款账面值:
-一年内60,078
-超过一年但不超过两年的期间内–
-超过两年但不超过五年的期间内1,000
61,078
载有按要求偿还条款的借款(已列作流动负债)的账面值,
惟须于五年后的期间内偿还–
61,078
减:流动负债所列金额(60,078)
非流动负债所列金额1,000
2,282 |
---|
1,897 |
3,159 |
3,395 |
10,733 |
(2,282) |
8,451 |
68,674 |
---|
108,175 |
176,849 |
– |
33,992 |
74,183 |
108,175 |
68,674 |
176,849 |
(68,674) |
108,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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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 (续)
借款包含:到期日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浮动利率借款(附注a):
中国贷款最优惠利率+0.65%循环贷款2031年7月24日–
中国贷款最优惠利率+0.65%循环贷款2031年5月20日–
固定利率借款:
5%,本金为1,000,000港元的无抵押
其他借款(附注b)2028年12月11日1,000
5%,本金为1,000,000港元的无抵押
其他借款(附注b)2029年5月2日–
5%,本金为2,000,000港元的无抵押
其他借款(附注b)2029年7月21日–
5%,本金为500,000港元的无抵押
其他借款(附注b)2029年10月29日–
5%,本金为1,000,000港元的无抵押
其他借款(附注b)2029年11月28日–
5%,本金为500,000港元的无抵押
其他借款(附注b)2030年1月5日–
5%,本金为500,000港元的无抵押
其他借款(附注b)2030年1月22日–
5%,本金为500,000港元的无抵押
其他借款(附注b)2030年2月25日–
5%,本金为700,000港元的无抵押
其他借款(附注b)2030年3月4日–
无抵押其他借款(附注c)2027年6月30日(2024年:
2025年1月14日)25,886
6%,本金为人民币8,700,000元的无抵押
其他借款(附注d)2024年4月11日9,383
6%,本金为人民币3,000,000元的无抵押
其他借款(附注d)2024年8月21日3,236
6%,本金为人民币1,000,000元的无抵押
其他借款(附注d)2024年9月26日1,079
6%,本金为人民币2,500,000元的无抵押
其他借款(附注d)2024年10月9日2,697
6%,本金为人民币18,000,000元的无抵押
其他借款(附注d)2024年4月5日17,797
4%,本金为人民币15,200,000元的无抵押
其他借款(附注d)2026年9月30日–
4%,本金为人民币16,500,000元的无抵押
其他借款(附注d)2026年9月30日–
61,078
28,280 |
---|
40,394 |
1,000 |
1,000 |
2,000 |
500 |
1,000 |
500 |
500 |
500 |
700 |
66,483 |
– |
– |
– |
– |
– |
16,299 |
17,693 |
176,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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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 (续)
附注:
(a) (i) 于2025年3月31日,所有银行贷款载有于要求时偿还的条款,按浮动利率计算,并计入流动负债。
(ii) 于2025年3月31日,银行贷款按中国贷款最优惠利率加年利率0.55%至0.65%计息(2024年:无)。
(iii) 于2025年3月31日,一间香港银行向本集团授予的银行融资以本公司及一间附属公司提供的公司担保、按金6,000,000港元(于
附注25披露)及于人寿保险合约的投资(于附注19披露)作抵押。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获中国银行授出之银行信贷乃
以本公司及其中两间附属公司提供之公司担保、刘展程先生及秦辉女士(刘展程先生之妻子)之个人担保及本集团账面值约
为23,470,000港元之两幅租赁土地作抵押(附注17)。于2025年3月31日,约54,556,000港元(2024年:16,000,000港元)之
融资额尚未动用。
(b) 无抵押其他借款来自本公司董事刘展程先生。
(c) 于2024年1月15日,本集团自山东富金成投资有限公司(「山东富金成」)获取一项本金额为人民币70,000,000元之贷款融资(「该贷
款融资」),年利率为6%。刘展程先生为本公司及山东富金成之共同董事。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已从山东富金成提取本金人民币44,000,000元,并已偿还人民币20,000,000元。于2024年3月
31日,未偿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24,000,000元(约相当于25,866,000港元),按年利率6%计息,到期日为2025年1月14日。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根据该贷款融资进一步提取本金人民币43,500,000元之贷款,并已偿还人民币5,500,000元。
于2025年3月14日,本集团与山东富金成签订该贷款融资之补充协议,以将:(i)年利率由6%下调至4%;(ii)到期日由2025年1月14
日延长至2027年6月30日;及(iii)贷款融资金额由人民币70,000,000元增加至人民币100,000,000元。于2025年3月31日,未偿还贷
款总额为人民币62,000,000元(约相当于66,483,000港元),按年利率4%计息,到期日为2027年6月30日。
(d) 无抵押的其他借款乃从一间附属公司的非控股股东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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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递延税项资产
以下为于本年度及过往年度已确认的主要递延税项资产及有关变动:
预期信贷
亏损拨备递增税项折旧
未动用
税项亏损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2023年4月1日234264,6454,905
于损益(扣除)计入(附注10)(47)(1)(223)(271)
于2024年3月31日187254,4224,634
于损益扣除(附注10)(187)(25)(4,422)(4,634)
于2025年3月31日––––
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有未动用税项亏损约64,492,000港元可供抵销未来溢利。由于无法预测未来溢利来源,
年内并无就该等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于2024年3月31日,本集团有未动用税项亏损约35,700,000港元可供抵销未来溢利。年内已就税项亏损约
26,800,000港元确认递延税项资产,而余下税项亏损约8,900,000港元则因无法预测未来溢利来源而未予确认。
30. 股本
本公司的法定及已发行普通股股本详情如下:
普通股数目
千股千港元
每股面值0.01港元之普通股
法定:
于2023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及2025年3月31日2,000,00020,000
已发行及缴足:
于2023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及2025年3月31日1,494,00014,940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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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31. 购股权计划
根据于2016年12月23日通过的决议案,本公司采纳一项购股权计划(「计划」)。计划旨在吸引及挽留最优秀人员,
向本集团雇员(全职及兼职)、董事、咨询人、顾问、分销商、承包商、供应商、代理、客户、业务伙伴或服务供
应商提供额外奖励并促进本集团业务创出佳绩。
根据计划,董事会可全权酌情及根据计划条款授出购股权予本集团任何雇员(全职或兼职)、董事、咨询人、顾问
或任何主要股东,或本集团任何经销商、承包商、供应商、代理人、客户、业务伙伴或服务供应商以认购本公司
之股份。
根据计划,根据计划及本公司任何其他购股权计划授出之所有购股权获行使可予发行之股份总数上限,不得超逾
于股份上市及获准在联交所交易当日之已发行股份10%。10%之上限可随时由本公司股东批准更新,惟根据计划
及本公司任何其他购股权计划授出之所有购股权获行使时可予发行之本公司股份总数,不得超逾本公司于批准更
新上限当日之已发行股份10%。待获得本公司股东批准后,根据计划及本公司任何其他计划授出而尚未行使之所
有购股权获行使时可予发行之本公司股份总数,不得超逾本公司不时已发行股份30%。倘根据计划或本公司任何
其他购股权计划授出购股权将导致超过该限额,则不得据此授出购股权。于本年报日期,根据计划可供发行之股
份总数为112,000,000股,占本公司于本年报日期已发行股份约7.5%。
截至授出日期止之任何12个月期间,任何一名参与者根据计划或本公司任何其他购股权计划获授之购股权(包括
已行使及未行使之购股权)获行使时已发行及将予发行股份总数,不得超出本公司已发行股份之1%。倘根据计划
向一名参与者授出任何其他购股权,将导致截至有关进一步授出日期止(包括该日)之12个月期间,有关参与者
获授及将获授之所有购股权(包括已行使、已注销及未行使之购股权)获行使时已发行及将予发行股份总数超逾
已发行股份之1%,则有关进一步授出须另行获本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批准,而有关参与者及其紧密联系人须放
弃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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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 (续)
授予本公司董事、主要行政人员或主要股东或任何彼等各自之联系人之购股权须经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不包
括任何为承授人之独立非执行董事)批准。于截至有关授出日期止(包括该日)之任何12个月期间,倘向本公司主
要股东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或彼等各自之任何联系人授出任何购股权,将导致根据计划及本公司任何其他购股权计
划经已及将会向有关人士授出之所有购股权(包括已行使、已注销及未行使购股权)获行使时已发行及将予发行
之股份总数超逾本公司已发行股份之0.1%,且总值超过5百万港元,则有关授出购股权须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上获
本公司股东批准(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授出购股权之要约可于自要约日期起计7天内以书面形式接纳。购股权可根据计划条款于董事可能厘定之期间(不
得超过授出日期起计十年)随时行使,惟须受限于计划之提早终止条文。接纳所授出之购股权时须于要约可能指
定有关时限内(该时限不得迟于自要约日期起计7天)向本公司缴付名义代价1港元。
认购价须由本公司董事会全权厘定及知会参与者,且不得低于以下之最高者:(i)本公司股份于建议日期在联交所
每日报价表所报之收市价;(ii)本公司股份于紧接该日前5个营业日在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报之平均收市价;及(iii)
本公司股份于建议日期之面值。
计划将于2016年12月23日起至紧接其满10周年之前的营业日止十年期间有效及生效,惟受限于计划所载之提早
终止条文。
于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概无向合资格参与者授出任何购股权(2024年:无)。于2025年3月31日概无任何未
行使购股权(2024年: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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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32. 退休福利计划
界定供款计划
香港
本集团为香港所有合资格雇员运作强积金计划。根据该计划,雇主及其雇员均须按雇员相关收入的5%作出供款,
但每月相关收入上限为30,000港元。该计划的资产由受托人控制的基金持有,并与本集团的资产分开。本集团按
相关工资成本的5%向计划供款,该供款与雇员相匹配。
就强积金计划而言,并无任何没收供款(由雇主代表于完全享有该等供款前离开强积金计划的员工作出),雇主
使用该等供款以减少截至2025年3月31日及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的现有供款水平。
中国
本集团位于中国的附属公司雇员乃中国政府运作的国家管理退休福利计划之成员。位于中国之附属公司须按薪酬
成本的若干百分比向该国家管理退休福利计划作出供款以拨资福利。本集团就该退休福利计划的责任仅为根据上
述计划作出所需供款。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于损益内确认的开支总额约为1,555,000港元(2024年:约1,154,000港元),为本集
团按该等计划规则规定的比率已付或应付向上述计划的供款。于2025年3月31日,并无有关截至2025年3月31日
止年度的应付供款(2024年:3,000港元)尚未支付予强积金计划。
根据香港雇佣条例(第57章)支付长期服务金的责任
对于在香港运营的本集团附属公司,根据雇佣条例第57章,本集团有义务在特定情况下(例如被雇主解雇或退休)
向合资格的香港雇员支付长期服务金,条件是雇员的雇佣期至少为5年,并根据以下公式计算:
最后每月工资(终止雇佣前)× 2/3 ×服务年数
最后每月工资上限为22,500港元,而长期服务金额不得超过390,000港元。此责任被视为离职后界定福利计划。
此外,于1995年通过的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允许本集团使用本集团的强制性强积金供款,加上╱减去任何正
╱负回报,用于抵销应付给雇员的长期服务金(「抵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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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 (续)
界定福利计划(续)
根据香港雇佣条例(第57章)支付长期服务金的责任(续)
修订条例已于2022年6月17日刊宪,取消使用雇主强制性强积金供款累算权益抵销长期服务金的做法。取消将于
过渡日期(即2025年5月1日)正式生效。另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亦预期将推出一项补贴计划,以协助雇主在
过渡日期后的25年内支付雇员的长期服务金,每名雇员每年可获得一定金额的补贴。
根据修订条例,本集团的强制性强积金供款,加上╱减去任何正╱负回报,在过渡日期后仍可用于抵销过渡日期
前的长期服务金责任,但不能用于抵销过渡日期后的长期服务金责任。此外,过渡日期前的长期服务金责任将被
保留,并根据紧接过渡日期前的最后一个月工资计算过渡日期及截至该日期的服务年限。修订条例对本集团参与
强积金计划的雇员的长期服务金责任有影响,本集团已根据附注2及附注3.2披露的抵销机制及其废除进行了会计
处理。
长期服务金的责任
本年度未资助长期服务金责任现值的变动如下: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于4月1日的期初未拨付责任–
过往年度的过往服务成本73
本年度的当期服务成本11
利息成本3
于其他全面收益确认的重新计量:
财务及人口假设变动所产生的精算损益–
于3月31日期末的未拨付责任(附注)87
减:期末未拨付责任(列入流动负债)*(74)
期末未拨付责任(列入非流动负债)13
附注: 于2025年3月31日,长期服务金责任的加权平均期限为10.68年(2024年:11.67年)。
- 。
本年度的当期服务成本约20,000港元(2024年:11,000港元)及过往年度并无过往服务成本(2024年:73,000港元)
已计入行政开支中。本年度的利息支出约4,000港元(2024年:3,000港元)已计入财务成本中。
87 |
---|
– |
20 |
4 |
19 |
130 |
(108) |
22 |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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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 (续)
长期服务金的责任(续)
厘定长期服务金责任的重大精算假设包括3.47%的贴现率(2024年:4.17%)及1.75%的预期薪金增长(2024年:
2.09%)。以下敏感性分析乃根据于报告期末合理可能发生的各项假设变动而确定,同时保持其他假设不变。
- (下调)100个基点,则长期服务金责任将减少约11,000港元(增加约13,000港元)(2024年:减
少约8,000港元(增加约9,000港元))。
- (下调)1%,则长期服务金责任将增加约1,000港元(减少约1,000港元)(2024年:增加约1,000
港元(减少约1,000港元))。
上述的敏感性分析可能无法代表长期服务金责任的实际变动,因为假设的变动不太可能单独发生,部分假设可能
存在相关性。
33. 银行担保书及或然负债
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进行的建筑合约的若干客户要求盈信建筑就履行合约工程以约11,485,000港元(2024年:
约26,362,000港元)的银行担保书作出担保。本公司及盈信建筑已无条件及不可撤回地同意,担保书可能使发出
有关银行担保书的保险公司产生的申索及损失,而向保险公司弥偿。当根据相关合约完成合约或大致完成时将会
解除银行担保书。
于2025年3月31日,其他应收款项包括就发出银行担保书向保险公司支付的约3,456,000港元(2024年:约9,216,000
港元)现金抵押(附注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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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34. 关联方交易
(a) 主要管理人员薪酬
主要管理人员包括本公司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主要管理人员于截至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之
薪酬如下: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袍金、薪金及其他实物福利6,985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59
7,044
(b) 于截至2025年3月31日及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内,本公司与下列关联方订立以下交易:
除本综合财务报表其他部分披露之交易及结余外,本集团亦订立下列重大交易。
公司交易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山东富金成(附注1)年内贷款利息589
于年末其他借款(附注28)25,886
刘展程年内贷款利息15
于年末其他借款(附注28)1,000
附注:
- 。
6,799 |
---|
50 |
6,849 |
3,316 |
---|
66,483 |
207 |
7,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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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35. 融资活动所产生负债对账
下表详述本集团融资活动所产负债的变动(包括现金及非现金变动)。融资活动所产生负债乃指其现金流量及未
来现金流量于本集团综合现金流量表中分类为融资活动现金流量之负债。
租赁负债借款
应付
融资成本
(计入其他
应付款项)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2023年4月1日1,68914,865–16,554
非现金变动:
融资成本(不包括长期服务金的利息)181–1,1591,340
资本化于合资格资产成本中的借款成本––1,4171,417
新订租赁13,574––13,574
收购一间附属公司时增加借款–17,962–17,962
汇兑调整6(165)–(159)
13,76117,7972,57634,134
现金流量变动:
借款所得款项–88,188–88,188
偿还借款–(59,772)–(59,772)
偿还租赁负债(1,224)––(1,224)
已付利息––(2,576)(2,576)
(1,224)28,416(2,576)24,616
于2024年3月31日14,22661,078–75,304
非现金变动:
融资成本(不包括长期服务金的利息)
资本化于合资格资产成本中的借款成本
新订租赁
因租赁修订而重新评估
汇兑调整
现金流量变动:
新增借款
偿还借款
偿还租赁负债
已付利息
于2025年3月31日
547 | – | 5,866 | 6,413 |
---|---|---|---|
– | – | 1,868 | 1,868 |
6,775 | – | – | 6,775 |
(1,619) | – | – | (1,619) |
(91) | (350) | – | (441) |
5,612 | (350) | 7,734 | 12,996 |
– | 143,722 | – | 143,722 |
– | (27,601) | – | (27,601) |
(9,105) | – | – | (9,105) |
– | – | (1,532) | (1,532) |
(9,105) | 116,121 | (1,532) | 105,484 |
10,733 | 176,849 | 6,202 | 193,7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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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36. 本公司附属公司详情
36.1 附属公司一般资料
本公司于报告期末直接及间接所持有附属公司详情载列如下:
附属公司名称
注册成立╱
营业地点
已发行及已缴足
股本
本公司所持有所有
权权益及投票权比例主要业务
直接直接间接间接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茂泰有限公司英属处女群岛200美元100%–投资控股
盈信建筑香港5,000,000港元–100%提供建筑及
工程相关服务
Ample Design Company Limited香港10,000港元–100%提供室内设计服务
盈信物业投资有限公司香港10,000港元–100%暂无营业
Vitality Development Limited 英属处女群岛100美元100%–投资控股
Vitality Investment Group Limited香港100港元–100%投资控股
活力建筑发展有限公司香港100港元–100%暂无营业
Colorful Development Group Limited英属处女群岛100美元100%–投资控股
多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香港100港元–100%暂无营业
多彩贸易集团有限公司香港100港元–100%暂无营业
标准发展(山东)有限公司*
#
(「标准发展(山东)」)
中国注册资本为
20,000,000
美元(附注c)
–100%提供建筑及工程相关
服务及石油贸易
标发生态(巨野)有限公司
+#
中国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6,000,000元(附注e)
–100%收集家禽粪便生产沼气
标发生态(鄄城)有限公司
+#
(附注d)中国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000,000元
–75%收集家禽粪便生产沼气
山东标发供应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000元
–100%销售粮油
标发生态(沂南)有限公司
+
*中国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000,000元
–100%暂无营业
标发农业服务(巨野)有限公司
+
(附注a)
中国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00,000元
–100%农作物培植及土地租赁
标发农业服务(沂南)有限公司
+
(附注a)
中国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000元(附注c)
–100%暂无营业
标发农业服务(鄄城)有限公司
+
(附注a)
中国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000元
–100%农作物培植及土地租赁
标发生态科技(山东)有限公司
+
(附注b)
中国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000元(附注c)
––暂无营业
标发生态科技(济宁)有限公司
+
(附注b)
中国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00元(附注c)
––暂无营业
100% |
---|
– |
– |
– |
100% |
– |
– |
10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0% |
100% |
100% |
– |
100% |
100% |
– |
100% |
100% |
100% |
100% |
75%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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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 (续)
36.1 附属公司一般资料(续)
* 一间于中国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
+
一间中国国内公司
#
仅供识别用途的英文名称
附注:
(a) 于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内新成立。
(b) 于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内新成立。
(c) 注册资本尚未于2025年3月31日悉数缴足。
(d) (i) 本集团于2023年10月23日透过注资取得标发生态(鄄城)40%的股权并对其产生重大影响,而标发生态(鄄城)成为
本集团的联营公司。
(ii) 于2024年1月24日,本集团因一名标发生态(鄄城)非控股股东(其尚未向标发生态(鄄城)注入任何资本)的退出,根
据分阶段收购进一步取得标发生态(鄄城)26.7%的股权(详情见附注43),导致标发生态(鄄城)其余股东的持股比例
相应增加,而标发生态(鄄城)成为本集团拥有66.7%股权的附属公司。
(iii) 于2024年3月31日,本集团透过向标发生态(鄄城)悉数支付额外资本人民币10,000,000元,进一步取得标发生态(鄄
城)8.3%的股权,而标发生态(鄄城)成为本集团拥有75%股权的附属公司。
(e) 于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内,由于该等附属公司非控股股东撤资,且尚未向该等附属公司注入任何资本,本集团于该
等附属公司的持股比例由60%增至100%。管理层评估,由于金额不重大,因此无需因股权变动而在不改变控制权之情况
下确认资本储备的相应变动。
(f) 于年末,概无附属公司发行任何债务证券。
36.2 拥有重大非控股权益的非全资附属公司详情
附属公司名称
注册地及主要
营业地点
非控股权益所持有的所有权
权益及投票权比例分配至非控股权益的亏损累计非控股权益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标发生态(鄄城)中国9,575
附注: 标发生态(鄄城)于2024年1月24日透过分阶段收购成为本集团的附属公司,有关详情已于附注43披露。
25% | (193) | |||
---|---|---|---|---|
25% | (909) | 8,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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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续)
36.2 拥有重大非控股权益的非全资附属公司详情(续)
有关本集团附属公司中具有重大非控股权益的概述财务资料载列于下文。以下载列的概述财务资料为集团
内部抵销前的金额:
标发生态(鄄城)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流动资产2,406
非流动资产82,375
流动负债(41,088)
非流动负债(5,393)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28,725
标发生态(鄄城)的非控股权益9,575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收益–
直接成本–
其他收益–
已确认预期亏损模式下的减值亏损净额–
其他营运开支(579)
融资成本–
年内亏损(579)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亏损(386)
标发生态(鄄城)的非控股权益应占年内亏损(193)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其他全面开支(174)
标发生态(鄄城)的非控股权益应占其他全面开支(87)
年内其他全面开支(261)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全面开支总额(560)
标发生态(鄄城)的非控股权益应占全面开支总额(280)
年内全面开支总额(840)
向标发生态(鄄城)的非控股权益支付股息–
经营活动所得现金流入净额18,333
投资活动所得现金流出净额(78,900)
融资活动所得现金流入净额61,241
现金流入净额674
22,924 |
---|
129,013 |
(82,374) |
(35,102) |
25,846 |
8,615 |
6,150 |
---|
(4,988) |
4 |
(3) |
(3,672) |
(1,126) |
(3,635) |
(2,726) |
(909) |
(154) |
(51) |
(205) |
(2,880) |
(960) |
(3,840) |
– |
24,667 |
(49,784) |
32,716 |
7,5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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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37. 资本风险管理
本集团管理其资本,以确保本集团内实体能够持续经营,同时透过优化债务及股本结余使股东的回报最大化。本
集团的整体策略与去年维持不变。
本集团的资本架构包括债务净额(包括借款及租赁负债)扣除银行结余及现金以及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包括已
发行股本及储备)。
董事定期检讨资本架构。作为该检讨一部分,董事考虑资本成本及资本的相关风险。根据董事的推荐建议,本集
团透过派付股息、发行新股及股份回购以及发行新债或赎回现有债务以平衡其整体资本架构。
38. 金融工具
(a) 金融工具类别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金融资产
摊销成本51,567
强制按公平值计入损益计量
-持作交易10
51,577
金融负债
摊销成本122,800
66,613 |
---|
14 |
66,627 |
261,4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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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续)
(b) 金融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银行结余及现金、贸易
及其他应付款项、借款及租赁负债。此等金融工具的详情于各自的附注披露。与此等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
包括市场风险(货币风险、利率风险及其他价格风险)、信贷风险及流动资金风险。如何降低该等风险的政
策载列于下文。本集团管理层管理及监察该等风险,以确保及时有效地执行适当措施。
市场风险
(i) 货币风险
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拥有外币银行结余,使本集团面临外币风险。此外,本公司与若干附属公司有以
外币计值的集团内公司间结余,亦令本集团面临外币风险。
本集团于报告期末以外币计值之货币资产之账面值如下:
资产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人民币2
美元44
本集团目前并无外汇对冲政策。然而,董事监察外汇风险,并将于有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外汇风险。
鉴于货币风险甚微,并无编制各自的量化披露。
(ii) 利率风险
本集团面临与固定利率租赁负债有关的公平值利率风险(如附注27所载)。本集团亦面临与其浮动利率
银行结余以及银行借款有关的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分别于附注25及28中详述。
本集团现时并无利率对冲政策。然而,管理层监察利率风险,并将于有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利率风险。
2 |
---|
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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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 (续)
(b) 金融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市场风险(续)
(ii) 利率风险(续)
正在全球范围内对主要利率基准进行根本性改革,包括以其他近似无风险利率取代若干银行同业拆息(「银
行同业拆息」)。诚如附注28所披露,本集团香港银行同业拆息银行贷款将或可能须进行利率基准改革。
本集团正密切监察市场及管理过渡至新基准利率,包括相关银行同业拆息监管机构作出的公告。鉴于
并无计划终止香港银行同业拆息,董事认为利率基准改革产生的风险甚微。
敏感度分析
以下敏感度分析乃按于报告期末的利率风险厘定。编制分析时乃假设于报告期末未偿还的金融工具于
整个期间未偿还。银行及其他借款已使用增加或减少50个基点(2024年:50个基点)反映管理层对利率
的合理可能变动的评估。银行结余未包括在敏感度分析内,原因为董事认为浮动利率银行结余产生的
现金流利率风险并不重大。
倘银行及其他借款的利率上调╱下调50个基点(2024年:50个基点)且所有其他变数维持不变,则本集
团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的除税后亏损(2024年:除税后亏损)将增加╱减少(2024年:增加╱减少)
约258,000港元(2024年:无)。
(iii) 其他价格风险
本集团就其按公平值计入损益计量的上巿股本证券投资面对股价风险。本集团管理层密切监察可能影
响此等投资价值的价格波幅及市场环境变动,以管理此等风险。
本集团现时并无股票价格风险对冲政策。然而,管理层监察股票价格风险,并将于有需要时考虑对冲
重大股票价格风险。
由于股票价格风险轻微,故未有编制各项定量披露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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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 (续)
(b) 金融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信贷风险及减值评估
信贷风险指本集团的交易方违反其合约责任而导致本集团财务亏损之风险。本集团的信贷风险主要来自贸
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合约资产及银行结余。本集团并无持有任何抵押品或其他信贷升级以应付其与金融资
产及合约资产相关的信贷风险。
本集团对预期信贷亏损模式下的金融资产及合约资产进行减值评估。有关本集团信贷风险管理、最高信贷
风险敞口及相关减值评估的资料(如适用)概述如下:
客户合约产生之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
为尽量减低信贷风险,管理层已授权员工负责进行信贷批核及持续监控程序,以确保已采取跟进行动收回
逾期债项。管理层亦进行定期评估及客户探访,以确保本集团承担有限的坏账风险,及就未能收回金额提
拨足够的减值亏损。就此,董事认为,本集团的信贷风险大为下降。
由于贸易应收款项总额中23.6%及65.2%(2024年:21.3%及63.8%)分别为应收最大客户及五大客户之款项,
故本集团拥有集中信贷风险。
其他应收款项
董事根据历史抵偿记录、过往经验以及合理且可证实的前瞻性定量及定性资料,对其他应收款项的可收回
程度作出定期个别评估。董事认为,自初步确认以来该等款项的信贷风险并无显著增加,及本集团根据12
个月预期信贷亏损作出减值拨备。年内确认减值亏损拨回约35,000港元(2024年:减值亏损约96,000港元)。
有关量化披露的详情载于本附注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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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续)
(b) 金融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信贷风险及减值评估(续)
银行结余
由于交易方为获国际信贷评级机构给予高信贷评级之有信誉银行,故银行结余的信贷风险有限。本集团参
考有关外部信贷评级机构所发布各信贷评级的违约概率及违约损失率的资料就银行结余评估12个月预期信
贷亏损。银行结余的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被视为不大,因此,并无确认亏损拨备。
本集团的内部信贷风险评级评估包括以下类别:
内部信贷评级说明
贸易应收款项╱
合约资产其他金融资产
低风险对手方违约的风险较低,且并无任何逾期款项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无出现信贷减值
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
关注债务人频繁在到期日后还款,但通常会悉数还款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无出现信贷减值
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
可疑根据内部资料或外部资源认定信贷风险自初步确认
以来大幅增加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无出现信贷减值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无出现信贷减值
亏损有证据显示资产已发生信贷减值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出现信贷减值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出现信贷减值
撇销有证据显示债务人出现重大财务困难,
且本集团不认为日后可收回相关款项
撇销款项撇销款项
下表载列本集团金融资产及合约资产根据预期信贷亏损评估的信贷风险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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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续)
(b) 金融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信贷风险及减值评估(续)
银行结余(续)
外部
信贷评级
内部
信贷评级
12个月或全期
预期信贷亏损
2025年
账面总值
2024年
账面总值
附注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贸易应收款项22不适用(附注b)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无出现信贷减值)
8,212
亏损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出现信贷减值)
20,32728,539
其他应收款项22不适用(附注a)12个月
预期信贷亏损
14,410
银行结余25A+至AA-不适用12个月
预期信贷亏损
23,888
其他项目
合约资产23不适用(附注b)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无出现信贷减值)
53,119
亏损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出现信贷减值)
17,91171,030
附注a: 就内部信贷风险管理而言,本集团利用逾期资料来评估信贷风险自初步确认以来是否显著增加。于2025年3月31日及
2024年3月31日,概无其他应收款项已逾期。
附注b: 就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而言,本集团已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的简化方法以按全期预期信贷亏损计量亏损
拨备。除信贷减值结余外,本集团按集体基准厘定该等项目(按已逾期状况分组)的预期信贷亏损。
13,322 | |
---|---|
21,634 | 34,956 |
9,333 | |
39,005 | |
46,294 | |
19,451 | 65,7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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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续)
(b) 金融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信贷风险及减值评估(续)
作为本集团信贷风险管理的一部分,本集团利用应收账款之账龄评估客户减值情况,原因为该等客户乃由
数量众多的小型客户所组成,而彼等具有可反映客户能够根据合约条款偿还所有应付款项的共同风险特性。
下表提供有关于全期预期信贷亏损(无出现信贷减值)内按集体基准采用拨备矩阵评估的贸易应收款项及合
约资产之信贷风险的资料。于2025年3月31日,账面总值分别约为21,634,000港元(2024年:20,327,000港元)
及约19,451,000港元(2024年:17,911,000港元)的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之重大未偿还结余或信贷减值
已单独评估。
账面总值:
2025年2024年
平均亏损率贸易应收款项平均亏损率贸易应收款项
千港元千港元
即期(未逾期)0.79%4,073
逾期1-30天1.31%711
逾期31-60天1.17%119
逾期61-90天0.73%38
逾期91-180天1.00%3,271
8,212
2025年2024年
平均亏损率合约资产平均亏损率合约资产
千港元千港元
即期(未逾期)0.80%53,119
估计亏损率乃根据债务人预期年期的过往可观察违约率估计,并就毋须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得的前瞻
性资料作出调整。管理层定期审查分组,以确保更新有关特定债务人的相关资料。
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根据拨备矩阵分别就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提供约136,000港元(2024年:
77,000港元)及约352,000港元(2024年:425,000港元)的减值拨备。本集团就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之
重大未偿还结余及信贷减值结余分别作出减值拨备约15,933,000港元(2024年:14,567,000港元)及约
18,919,000港元(2024年:16,174,000港元)。
0.30% | 1,425 |
---|---|
1.15% | 9,151 |
1.28% | 1,230 |
1.39% | 320 |
0.53% | 1,196 |
13,322 |
0.76% | 46,29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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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续)
(b) 金融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信贷风险及减值评估(续)
下表载列已就贸易应收款确认的全期预期信贷亏损变动:
全期预期
信贷亏损
(无出现信贷减值)
全期预期
信贷亏损
(出现信贷减值)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2023年4月1日67619,05219,728
因于2023年4月1日确认金融工具的变动:
-已确认减值亏损–1,2521,252
-已拨回减值亏损(629)(5,808)(6,437)
所发起的新金融资产4971120
汇兑调整(19)–(19)
于2024年3月31日7714,56714,644
因于2024年4月1日确认金融工具的变动:
-已确认减值亏损–2,5922,592
-已拨回减值亏损(47)(1,924)(1,971)
-转拨至信贷减值(29)29–
所发起的新金融资产136687823
汇兑调整(1)(18)(19)
于2025年3月31日13615,93316,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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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续)
(b) 金融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信贷风险及减值评估(续)
贸易应收款项亏损拨备的变动主要由于以下各项所致:
2025年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增加(减少)
无出现
信贷减值
出现
信贷减值
千港元千港元
参数变动
结算总额分别约5,077,000港元及3,343,000港元的贸易应收款项
总额约3,113,000港元的贸易应收款项已拖欠并转拨至信贷减值
总额分别约13,322,000港元及1,677,000港元的新贸易应收款项
2024年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增加(减少)
无出现
信贷减值
出现
信贷减值
千港元千港元
参数变动–1,252
结算总额分别约29,031,000港元及12,3196,000港元的贸易应收款项(629)(5,808)
总额分别约5,037,000港元及155,000港元的新贸易应收款项4971
– | 2,592 |
---|---|
(47) | (1,924) |
(29) | 29 |
136 | 6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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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 (续)
(b) 金融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信贷风险及减值评估(续)
下表载列已就合约资产确认的全期预期信贷亏损变动:
全期预期
信贷亏损
(无出现信贷减值)
全期预期
信贷亏损
(出现信贷减值)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2023年4月1日33416,43916,773
因于2023年4月1日确认金融工具的变动:
-已确认减值亏损69367436
-已拨回减值亏损(93)(682)(775)
-转拨至信贷减值(50)50–
所发起的新金融资产165–165
于2024年3月31日42516,17416,599
因于2024年4月1日确认金融工具的变动:
-已确认减值亏损603,1413,201
-已拨回减值亏损(231)(416)(647)
-转拨至信贷减值(19)19–
所发起的新金融资产117–117
汇兑调整–11
于2025年3月31日35218,91919,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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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续)
(b) 金融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信贷风险及减值评估(续)
合约资产亏损拨备的变动主要由于以下各项所致:
2025年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增加(减少)
无出现
信贷减值
出现
信贷减值
千港元千港元
参数变动
转拨至总额分别约22,675,000港元及628,000港元的贸易应收款项
总额约2,009,000港元的合约资产已拖欠并转拨至信贷减值
总额分别约15,924,000港元及零的新合约资产
2024年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增加(减少)
无出现
信贷减值
出现
信贷减值
千港元千港元
参数变动69367
转拨至总额分别约3,170,000港元及1,137,000港元的贸易应收款项(93)(682)
总额约640,000港元的合约资产已拖欠并转拨至信贷减值(50)50
总额分别约18,653,000港元及零港元的新合约资产165–
下表载列已就其他应收款项确认的亏损拨备对账:
12个月预期
信贷亏损
千港元
于2023年4月1日563
因于2023年4月1日确认金融工具的变动:
-已拨回减值亏损(13)
所发起的新金融资产109
于2024年3月31日659
因于2024年4月1日确认金融工具的变动:
-已确认减值亏损1
-已拨回减值亏损(46)
所发起的新金融资产10
汇兑调整(1)
于2025年3月31日623
60 | 3,141 |
---|---|
(231) | (416) |
(19) | 19 |
11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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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续)
(b) 金融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流动资金风险
董事承担流动资金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并已建构合适的流动资金风险管理框架,以应付本集团短期、中
期及长期的融资及流动资金管理需求。本集团透过维持充足储备及银行融资以管理流动资金风险。
本集团面临流动资金风险,原因是本集团于2025年3月31日拥有流动负债净额2,856,000港元。本集团的流
动资金主要取决于日后可获取的资金及本集团于其财务责任到期时的履行能力。其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
附注3.1。
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可用未动用银行透支、业务卡,以及短期贷款融资的总额约为54,556,000港元
(2024年:约16,000,000港元)。
下表详细载列本集团非衍生金融负债的剩余合约到期情况。下表乃根据本集团可能须付款的最早日期分类
的金融负债未贴现现金流量编制。具体而言,不论银行或贷款人选择行使其权利的概率,含有按要求偿还
条款的银行贷款或其他借款均被划分为最早日期的时间范围。其他非衍生金融负债之到期日乃根据议定偿
还日期厘定。
加权
平均利率
于要求时
或一年内
超过一年
但少于两年
超过两年
但少于五年超过五年
未贴现
现金流量总额账面值总额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2025年3月31日
非衍生金融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租赁负债
借款
于2024年3月31日
非衍生金融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47,496–––47,49647,496
租赁负债4.25-5.12%7,6344801,4398,42117,97414,226
借款5-6%61,536–1,250–62,78661,078
116,6664802,6898,421128,256122,800
– | 73,888 | – | – | – | 73,888 | 73,888 |
---|---|---|---|---|---|---|
5.51-9.64% | 2,438 | 2,092 | 3,641 | 6,934 | 15,105 | 10,733 |
4-6% | 68,674 | 39,896 | 85,974 | – | 194,544 | 176,849 |
145,000 | 41,988 | 89,615 | 6,934 | 283,537 | 261,4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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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续)
(b) 金融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流动资金风险(续)
附带按要求偿还条款的银行贷款计入上文到期分析「于要求时或一年内」时间范围。于2025年3月31日,该
等银行贷款的账面值总额约68,674,000港元(2024年:约零港元)。经计及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管理层认为,
银行将不太可能行使酌情权要求即时还款。管理层认为,该等银行贷款或其他借款将根据贷款协议所载预
定偿还日期予以偿还,详情载于下表:
到期分析-基于预定偿还的附带按要求偿还条款的银行贷款
一年内
未贴现现金
流出总额账面值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2025年3月31日87,711 87,71168,674
于2024年3月31日–––
(c) 金融工具公平值计量
本集团部分金融工具就财务申报目的按公平值计量。于估计公平值时,本集团利用可得的市场可观察数据。
(i) 按持续基准进行公平值计量的本集团金融资产的公平值
于各报告期末,本集团部分金融资产乃按公平值计量。下表说明如何厘定该等金融资产之公平值。
第一级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市权益证券10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上市权益证券之公平值按活跃市场报价厘定。
(ii) 并无按持续基准进行公平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公平值
董事认为,于综合财务报表中按摊销成本计量的其他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账面值与其公平值相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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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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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诉讼
除综合财务报表其他章节所披露者外,本集团亦牵涉以下诉讼:
(a) 于2021年9月20日,本集团客户伍秉坚发展管理有限公司(「伍秉坚」)于区域法院对盈信建筑开展民事诉讼。
根据索赔声明,伍秉坚就拥有6张远期支票申索金额约6,283,000港元。于2021年12月17日,本集团已对伍
秉坚提交抗辩及反申索,金额为6,000,000港元。目前该诉讼仍在进行中。于2025年3月31日,盈信建筑并
无收到有关上述诉讼的任何判决。董事预期,盈信建筑将很可能负责申索款项,因而并无作出拨备。
(b) 于2022年4月14日,盈信建筑于区域法院对本集团分包商工作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作坊」)开展民事诉讼。
盈信建筑已就工程合约项下的工程缺陷及未履行对工作坊提起申索,金额约为1,552,000港元。工作坊并无
就传讯令状提交任何送达确认。本集团因此申请违约判决并获得批准。并获得非正审判决。上述诉讼程序
目前仍在进行中,有待申请评估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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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40. 本公司财务状况表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3
于附属公司投资29,423
29,426
流动资产
应收附属公司款项93,91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410
94,320
流动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9,292
应付附属公司款项5,253
14,545
流动资产净值79,775
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109,201
非流动负债
借款1,000
其他应付款项20
1,020
资产净值108,181
资本及储备
股本14,940
储备(附注)93,241
权益总额108,181
本公司财务状况表于2025年6月30日获董事会批准及授权刊发,并由下列董事代表签署:
刘展程徐景
董事董事
1 |
---|
29,423 |
29,424 |
96,602 |
266 |
96,868 |
12,468 |
5,253 |
17,721 |
79,147 |
108,571 |
7,700 |
231 |
7,931 |
100,640 |
14,940 |
85,700 |
100,6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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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 (续)
附注:
有关本公司储备的概要如下:
股份溢价特别储备其他储备累计亏损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2023年4月1日131,55129,423–(59,775)101,199
年内亏损及全面开支总额–––(7,958)(7,958)
于2024年3月31日131,55129,423–(67,733)93,241
年内亏损及全面开支总额––(1)(7,540)(7,541)
于2025年3月31日
特别储备
特别储备指本公司根据重组收购的茂泰有限公司的权益总额与本公司就此作为交换所发行股份面值之间的差额。
其他储备
其他储备指重新计量产生之未拨备长期服务金责任。
41. 主要非现金交易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就租赁土地及农业土地的使用订立新租赁协议(2024年:就租赁土地及农业
土地的使用)。于租赁开始时,本集团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分别为约6,775,000港元及约6,775,000港元(2024
年: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分别为约13,574,000港元及约13,574,000港元)。
42. 承担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已订约但于综合财务报表并无拨备:
(i) 附属公司的未付注册资本107,804
(ii) 物业、厂房及设备建造成本77,750
185,554
131,551 | 29,423 | (1) | (75,273) | 85,700 |
---|
92,548 |
---|
6,253 |
98,801 |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标准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2025年报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43. 分阶段收购
本集团已于2023年10月23日透过注资人民币20,000,000元(相当于21,767,000港元)收购标发生态(鄄城)40%的
股权,并于2023年10月23日至2024年1月23日期间,根据附注7(b)确认分占标发生态(鄄城)(作为联营公司)亏损
约118,000港元。
于2024年1月24日,由于其中一名标发生态(鄄城)的非控股股东退出,且该股东尚未向标发生态(鄄城)注入任何
资本,导致标发生态(鄄城)其余股东的持股比例相应增加,本集团被视为透过分阶段收购进一步取得标发生态(鄄
城)26.7%的股权,而标发生态(鄄城)成为本集团持有66.7%股权的附属公司,并且本集团与余下的标发生态(鄄城)
非控股股东共同协定,根据本集团于2024年1月24日持有标发生态(鄄城)66.7%股权,本集团分占标发生态(鄄城)
(作为联营公司)收购前亏损约2,741,000港元,而余下的收购前亏损由余下的标发生态(鄄城)非控股股东分占。
本公司管理层将分阶段收购视为一组不构成业务的资产及负债的收购,且本集团将收购价(即标发生态(鄄城)作
为联营公司在成为本集团附属公司之前的投资账面值18,908,000港元)分配至可识别资产及负债,并根据独立专
业估值师方程于购买日期的相对公平值进行计量,概述如下:
千港元
物业、厂房及设备32,935
使用权资产3,729
预付款项13,896
其他应收款项8,757
现金及银行结余46
借款(17,962)
其他应付款项(13,053)
非控股权益(9,440)
按公平值收购的可辨认净资产总额18,908
购买价,即在分阶段收购前对标发生态(鄄城)的投资账面值(18,908)
–
以下为有关收购之现金流量分析:
千港元
取得的现金及银行结余46
计入投资活动所用现金流量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流入46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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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 (续)
收购对本集团业绩的影响
年内亏损中包括由标发生态(鄄城)产生的额外业务所致的579,000港元。若于2023年4月1日完成收购标发生态(鄄
城),则本集团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收益约为489,794,000港元,而来自持续经营业务
之年内亏损则约为20,133,000港元。备考资料仅供说明用途,并不一定表示假设于2023年4月1日完成收购后本集
团实际会达到的收益及经营成果,亦非旨在预测未来的业绩。
于确定本集团的「备考」收益及利润时,假设于本年度年初收购了标发生态(鄄城),董事会根据收购日期确认的
物业、厂房及设备金额计算物业、厂房及设备的折旧。
财务概要
标准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2025年报
本集团于过往五个财政年度之业绩以及资产及负债的概要(摘录自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及招股章程)列示如下:
业绩
截至3月31日止年度
2025年2024年2023年2022年2021年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收益489,794661,230306,558221,894
直接成本(485,978)(639,114)(296,377)(207,992)
毛利3,81622,11610,18113,902
除税前(亏损)溢利(20,353)(7,351)(21,676)1,850
所得税抵免(开支)220(1,478)666(844)
年内(亏损)溢利(20,133)(8,829)(21,010)1,006
以下人士应占年内(亏损)溢利:
本公司拥有人(19,940)(8,829)(21,010)1,006
非控股权益(193)–––
资产及负债
于3月31日
2025年2024年2023年2022年2021年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资产总额291,710273,975253,754149,411
负债总额(137,320)(104,657)(108,430)(31,706)
权益总额154,390169,318145,324117,705
以下人士应占权益:
本公司拥有人144,815169,318145,324117,705
非控股权益9,575–––
301,030 |
---|
(300,267) |
763 |
(45,556) |
(5,387) |
(50,943) |
(50,034) |
(909) |
380,555 |
---|
(277,310) |
103,245 |
94,630 |
8,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