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
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依
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POP MART INTERNATIONAL GROUP LIMITED
泡泡玛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9992)
正面盈利预告
本公告乃由泡泡玛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及综合联属
实体,统称「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
第XIVA部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而作出。
根据本公司目前可得之资料及董事会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
月之未经审核管理报表之初步审阅,预期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
个月(「本期间」)之收入可能较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去年同期」)
之收入增长不低于200%;预期本期间本集团溢利(不包括未完成统计的金融工具
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较本集团去年同期溢利可能录得增长不低于350%。
董事会认为,本集团业绩波动主要归于以下原因:
(a) 泡泡玛特品牌及旗下IP在全球认可度进一步提升,多样化的产品品类促进本
集团收入增长,本集团各区域市场收入均实现持续高速增长;
(b) 海外收入占比持续提升,收入结构的变化对毛利、溢利均产生积极影响。同
时,规模效应使溢利显著增加;及
(c) 持续优化产品成本,加强费用管控,提升盈利能力。
本公告所载之资料仅基于本公司目前可得之资料及董事会对本集团本期间之未经
审核管理报表之初步审阅的初步评估得出,其并未经本公司之独立核数师及╱或
审核委员会审阅或审核。因此,本集团本期间的实际业绩可能有别于本公告所披
露者。董事会建议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公司本期间的中期业绩公告。
谨请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泡泡玛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及行政总裁
王宁
香港,2025年7月15日
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王宁先生、刘冉女士、司德先生及文德一先生,非执
行董事为屠铮先生及何愚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张建君先生、吴联生先生
及颜劲良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