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89 爱得威建设集团 (修改后标题) 公告及通告:放弃覆核和股票暂停交易
放弃覆核和股票暂停交易
本公告乃由广东爱得威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 13.24 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 章)第
XIVA 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针对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科二零二五年七月四日依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则》(「上市规则」)第13.24条作出之决定。根据该决定,除非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
2B.06(1)条所赋予的权利申请审阅该决定,否则本公司股份将于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六日(该决定
日期起计七个营业日届满后)起暂停交易。
本公司经慎重考虑,放弃《上市规则》第2B.06(1)条所赋予的申请审阅权利,本公司股份将从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六日起暂停交易。
在允许恢复交易前,本公司必须:
(1)重新符合第13.24条规定;
(2)履行香港联合交易所可能制定的任何复牌指引;及
(3)全面遵守《上市规则》且达到联交所满意的程度。
根据《上市规则》第6.01A(1)条规定,若股份买卖连续暂停18个月,香港联合交易所可取消本
公司的上市地位。
中国深圳,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