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657 百望股份 公告及通告: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告的内

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

会就因本通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

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BAIWANG CO., LTD.

百望股份有限公司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657)

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兹通告百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谨订于2025年7月29日(星期二)上午十

时三十分假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81号一区1号

楼18楼会议室5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除另有界定者外,

本通告所用之大写词汇与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7月14日之通函(「通函」)所

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下列决议案将于临时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股东借以审议及酌情批准:

特别决议案

考虑并酌情批准章程及《议事规则》之建议修订议案(其详情载于该通函),

并谨此授权董事会代表本公司全权进行其认为必要、适当或权宜,处理

因章程及《议事规则》修订而产生的相关备案及修订(倘属必要)程序及其

他相关事宜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从相关政府或监管机构获得所有必需

的批准、授权、备案及╱或登记,签署所有文件及采取一切必要步骤以促

使章程及《议事规则》之建议修订生效。

承董事会命

百望股份有限公司

陈杰女士

主席兼执行董事

2025年7月14日


附注:

  1.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股东大会上所有

决议案将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临时股东大会投票结果将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刊载于联

交所及本公司的网站。

  1. ,本公司将于2025年7月28日(星期一)至

2025年7月29日(星期二)期间(包含首尾两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期间将不会登

记任何股份转让。凡拟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及在会上投票的本公司H股持有人,须不迟于

2025年7月25日(星期五)下午四时三十分将所有过户表格连同有关股票送达本公司的H股

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1. (「股东」),可委派一名或以上代理人

代为出席及投票。代理人不必为股东。若股东委派超过一名代理人,其代理人只可以投

票方式表决。

  1. 。如股东为法人机

构,则相关委任文件须加盖印章,或经由其董事或正式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如委任代理

人的文件由股东正式授权的人士签署,相关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必须经过公证。填妥

并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股东仍可依愿亲身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于会上投

票,而在此情况下,代表委任表格将视作撤销。

  1. (如有)于不迟于临时股东大会或任何续会(视

情况而定)指定举行时间24小时前(即不迟于2025年7月28日(星期一)上午十时三十分)送达

本公司位于中国注册办事处的董事会办公室(就内资股股东而言)或本公司的H股股份过

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就H股股东而言),方为有效。

  1. ,其地址及联系资料

为:

香港湾仔

皇后大道东183号

合和中心

17楼1712-1716号舖

电话:(+852) 2862 8555


中国

北京市

海淀区

北清路81号一区

1号楼14楼及15楼

联系人:梁羽坤女士

电话:+(86) 185 1372 3369

传真:+(86) (10) 6273 0029

  1. ,对于任何由两名或以上人士组成的联名注册股东,只有于本

公司股东名册上名列首位的股东有权收到本通告、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就本公司相关股

份行使全部表决权,而本通告应视为已送达全部该等联名注册股东。

  1. 。出席临时股东大

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须出示身份证明文件。如股东为法人,该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董

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授权的人士须出示该法人股东之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委任该人

士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文件,方可出席会议。

于本通告日期,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陈杰女士、付英波先生、邹岩先生及

金鑫女士;非执行董事黄淼先生及刁隽桓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田立新

先生、武长海博士、宋华博士及吴国贤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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