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459 升能集团 公告及通告:补充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因本公告全
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SANERGY GROUP LIMITED
升能集团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459)
补充公告
兹提述升能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七月七日的公告(「该公
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供股、配售及变更每手买卖单位。除另有界定外,本
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谨此澄清,该公告第2及25页「上市规则之涵义」一节下第一段应由以下段
落取代:
「由于(i)本公司于紧接本公告日期前12个月期间内并无进行任何供股、公开招股
或特定授权配售,或在该12个月期间之前并无进行据此发行的股份于该12个月
期间内开始买卖的供股、公开招股或特定授权配售,亦无于该12个月期间内发
行任何红股、认股权证或其他可换股证券作为任何供股、公开招股及╱或特定授
权配售之一部分;(ii)供股将不会导致本公司之已发行股份数目(不包括库存股份)
或市值增加超过50%;及(iii)供股并非由董事、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员或主要股东(或
其各自之任何紧密联系人)包销,根据上市规则,供股毋须取得股东批准。」
除上述者外,该公告所载的所有资料均维持不变。
承董事会命
升能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
Peter Brendon Wyllie
香港,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四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i)Peter Brendon Wyllie先生(董事会主席)、侯皓泷
先生及Adriaan Johannes Basson先生为执行董事;(ii)王平先生为非执行董事;及
(iii)郑大钧先生、魏明德先生及陈楚雯女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