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
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
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本公司证券的邀请或要约,亦并无在不报备登记
声明或获得适用的登记豁免或其他豁免的情况下发售、招揽或销售即属非法的任何司法权区销
售、购买或认购本公司证券。倘此举违反任何司法权区的相关法律,则本公告不会于或向有关
司法权区发布、刊发或派发。
Jinke Smart Services Group Co., Ltd.
金科智慧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9666)
非执行董事辞任及
变更董事委员会
兹提述(a)金科智慧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Broad Gongga Investment
Pte. Ltd.(「要约人」)于2025年4月28日联合发布的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要
约(「3.5公告」);(b)要约人及本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发布的联合公告,内容有关
延迟寄发综合文件;及(c)要约人及本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发布的联合公告,内
容有关要约的月度更新。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3.5公告所界定者具
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宣布,自2025年7月14日起:徐国富先生因工作安排变动已辞任本公司非
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成员及环境、社会与管治委员会主席。
根据《收购守则》规则7,当真正的要约已经向受要约公司的董事局传达,或当受
要约公司的董事局有理由相信即将收到真正的要约时,除非执行人员同意,否则
受要约公司的任何董事的辞任不应生效,直至刊发与要约的首个截止日期有关的
截止公布或刊发有关要约已成为或宣布为无条件的公布为止(以较迟者为准)。根
据《收购守则》规则7注释2,如要约人在要约期前是持有控制权的股东,执行人员
通常会同意某董事的辞任,但如该董事符合资格加入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1就
要约设立的独立董事局委员会则除外。
因此,本公司已于2025年7月14日根据《收购守则》规则7就徐国富先生的建议辞
任提出申请,并获执行人员同意,而徐国富先生的辞任已于同日生效。
徐国富先生已确认,彼等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其他有关彼等辞任的事宜
须提请股东或联交所垂注。
董事会谨此向徐国富先生于其任期内为本集团作出的宝贵贡献致以诚挚谢意。
董事会进一步宣布,随著徐国富先生辞任,吴晓力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环境、
社会与管治委员会主席。
承董事会命
金科智慧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夏绍飞
香港,2025年7月14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夏绍飞先生,非执行董事吴晓力先生、
林可女士、石诚先生及祁诗皓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肖慧琳女士、袁林女士及
董涣樟先生。
董事对本公告所载的资料之准确性共同及个别地承担全部责任,并在作出一切合
理查询后确认,尽彼等所知,本公告内所表达之意见乃经审慎周详考虑后始行作
出,而本公告所载资料并无遗漏其他事实,致使本公告所载之任何陈述有所误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