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553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 公告及通告:二零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告的内

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

不对因本通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

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二零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兹通告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谨定于二零二五年七月

三十日(星期三)下午二时三十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南京市经天

路7号会议室举行二零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借以审议并酌情通过下列决议案。有关决议案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

期为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四日的通函。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通告所用词

汇与该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普通决议案

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事项;授权本公司管理

层组织实施本次交易,处理与之相关的具体事宜。

承董事会命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夏德传

董事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四日

于本通告日期,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夏德传先生及胡回春先生;非执

行董事:刘剑锋先生、胡进先生、易国富先生及吕松先生;及独立非执

行董事:戴克勤先生、熊焰韧女士及朱维驯先生。


附注:

  1. ,本公司将由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至二

零二五年七月三十日(包括首尾两日)期间暂停办理H股之过户登记手续,以确

定H股之持有人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于会上投票。拟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

H股之持有人须于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下午四时三十分或之前将股票连同

股份过户文件送达本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

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舖。

2. 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表或其委任代表均有权凭身份证明文件

或护照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倘股东由委任代表代其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则该委

任代表必须携同代表委任表格出席。

  1. (无

论是否为本公司股东)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及于会上投票。

  1. ,则该等委任代表仅于进行投票表决时方可行使

彼等的表决权。

  1. ,如委任人

为法人,则应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董事或正式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如代表委任

表格由代理人代表该委任人签署,则该代表委任表格或其他授权文件必须由公

证人证明。

6. 代表委任表格连同公证人签署证明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必须在临时股东

大会指定举行时间二十四小时前送达本公司之办公地址(就A股而言),或本公

司的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

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就H股而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

南京市经天路7号

邮编:210033

电话: (8625) 8480 1144

传真: (8625) 8482 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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