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38 宝龙地产 公告及通告:自愿公布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
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POWERLONG REAL ESTATE HOLDINGS LIMITED
宝龙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代号:
)
自愿公布
本公布乃由宝龙地产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作出。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及
年
月
日的公布(「该等公布」),内容有关本公
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宝龙地产(维京)控股有限公司于维京法庭被提出的清盘申
请。除另有指明者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布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清盘申请的聆讯已通过双方协定的同意令的方式进一步延期至
年
月
日(或
年
月
日前的下一个可供聆讯日期)举行。进一步延期旨在为本公司
及其附属公司提供额外时间,以制定其境外债务的整体重组。
本公司证券持有人及本公司其他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
(i)
切勿完全依赖
本公布或本公司可能不时发布的任何其他公布所载的信息;及
(ii)
务请考虑相
关风险及审慎行事。如有疑问,本公司股东、本集团债务证券持有人及潜在投
资者应寻求专业人士或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承董事会命
宝龙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许健康
香港,
年
月
日
于本公布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许健康先生、许华芳先生、肖清平先生及张
洪峰先生;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为许华芬女士;及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魏伟
峰博士、梅建平博士、丁祖昱博士及刘晓兰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