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326 中国星集团 公告及通告:股权高度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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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 产生或因倚赖该等

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中国星集团有限公司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326)

股权高度集中

本公布乃应联交所要求而作出,内容有关本公司之股权于2025年6月27日集中于极少

数股东一 事 。

由于股权高度集中,本公司之股份未必有真正的市场,或其股权可能集中于少数股东手

上。

鉴于股权高度集中于数目不多之股东,即使少量股份成交,股份价格亦可能大幅波动,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股权高度集中

本公布乃应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要求而作出,内容有关中国星集团

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股权于2025年6月27日集中于极少数本公司股东(「股

东」)一 事 。

本公司注意到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已于2025年7月11日刊发公布

(「证监会公布」)。

诚如证监会公布所披露,证监会最近曾就本公司之股权分布进行查讯。证监会的查讯结

果显示本公司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有十九名股东及其相关人士合共持有

578,865,000股本公司股份(「股份」),相当于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之23.83%。有关股权

连同由本公司主席及副主席持有之1,640,375,595股(占已发行股本67.54%),相当于本

公司已发行股本之91.37%。因此,本公司只有209,665,556股(占已发行股本8.63%)由其

他股东持有。


根据证监会公布,本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之股权架构如下:

所持股份数目 占已发行股份

总额百分比

(股数) (%)

向华强先生及陈明英女士(附注 1) 1,640,375,595 67.54

十九名股东及其相关人士 578,865,000 23.83

其他股东 209,665,556 8.63

合计 2,428,906,151 100.00

附注 1 : 1,640,375,595股由Heung Wah Keung Family Endowment Limited持有。本公司执行董事兼

主席向华强先生及本公司执行董事兼副主席陈明英女士各分别实益拥有50% Heung Wah

Keung Family Endowment Limited之权益。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向华强先生及陈

明英女士均被视为持有本公司1,640,375,595股之权益。

证监会公布进一步表示::

(a) 股份之收市价由二零二五年三月十八日之0.53港元上升215%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

七日之1.67港元; 及

(b) 于二零二五年七月十日,本公司股价收报 3.41 港元,较二零二五年三月十八日收市价

0.53 港元高出543.4%。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澄清,上述资料摘录自证监会公布,本公司

并无独立核实该等资料,惟下列资料除外:(i)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存档的最近期

披露权益通知所载,Heung Wah Keung Family Endowment Limited所持有之股份及向华强

先生及陈明英女士被视为持有之权益;及(ii) (a)至(b)段 所 载 资 料。进一步资料请参阅证

监会公布。

董事会已议决采取步骤以核实证监会公布内所述的事项。本公司将在切实可行情况下尽

快另行刊发公布,向市场提供最新资料。

公众持股量

基于董事会目前可得资料,董事确认,据彼等在作出合理查询后所知、所悉及所信,本

公司确认,于2025年6 月27日 及本公布日期,公众人士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不少于25%,

且本公司能够符合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之最低公众持股量规定。


由于股权高度集中,本公司之股份未必有真正之市场,或其股权可能集中于少数股东手

上。

鉴于股权高度集中于数目不多之股东,即使少量股份成交,股份价格亦可能大幅波动,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中国星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向华强

香港,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四日

于本公布日期,执行董事为向华强先生、陈明英女士及李玉嫦女士,而独立非执行董事

为洪祖星先生、何伟志先生及戴国良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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