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45 上美股份 公告及通告:修订公司章程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

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

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Shanghai Chicmax Cosmetic Co., Ltd.

上海上美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145)

修订公司章程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1)条作

出。兹提述上海上美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11月24日的

通函(「该通函」)及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根

据限制性股票单位激励计划授出限制性股票单位。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

用词汇与该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根据限制性股票单位激励计划发行及配发46,939股H股完成(「完成发行」)后,本

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分别为人民币398,071,879元及398,071,879股股份。为

反映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股本结构的相关变动,根据本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举

行的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案的授权,董事会授权人士于完成发行后对本公司

章程中有关本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的条文作出了相应修订。

经修订公司章程全文可于联交所网站( www.hkexnews.hk )及本公司网站

( www.chicmaxgroup.com )查阅。

承董事会命

上海上美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吕义雄先生

董事长、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

中国,上海

2025年7月11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吕义雄先生、罗燕女士、冯一峰先生及宋洋

女士;非执行董事李寒穷女士及孙昊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梁浩新先生、罗妍女

士及李洋先生。

留下评论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