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52 大快活集团 公告及通告:注销购股权及授出购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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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

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

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FAIRWOOD HOLDINGS LIMITED

大快活集团有限公司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52)

注销购股权

及授出购股权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

则」)第17.06A、17.06B及17.06C条而作出。

兹提述大快活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

日期为二零二三年七月五日的公告,内容关于(其中包括)根据本公司二零二

一年九月九日采纳的购股权计划(「购股权计划」)的条款向本公司两名执行

董事(「执行董事」)及本集团若干雇员以行使价每股股份(定义见下文)港币

11.456元授出3,750,000份购股权(「现有购股权」)以认购3,750,000股本公司股

本中每股面值港币1.00元的普通股股份(「股份」)。

注销购股权

于本公告日,根据购股权计划的条款,于3,750,000份现有购股权中,220,000

份购股权已告失效,概无购股权已行使,且余下3,530,000份购股权为可予行

使(「未行使购股权」)。

由于未行使购股权的行使价持续与股份现行市价比较相对为高,降低了未行

使购股权的购股权持有人(「现行持有人」)行使未行使购股权的意欲,未行

使购股权据此不能再达到激励现行持有人的目的。

于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一日,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议决注销3,330,000份未

行使购股权,惟须待现行持有人同意。于3,330,000份未行使购股权中,其中

1,040,000份购股权乃授予罗辉承先生(「罗辉承先生」) – 本公司董事会副主

席兼执行董事,以及本公司主要股东、董事会主席兼非执行董事罗开扬先生

(「罗开扬先生」)的联系人(定义见上市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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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出购股权

董事进一步公告,于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一日(「授出日期」),本公司已邀约

授出5,500,000份新购股权(「新购股权」)予部份现行持有人及本集团其他雇

员(统称「承授人」)以认购5,500,000股股份,该等购股权部份用作替代已注销

的未行使购股权,惟须待彼等各自按购股权计划接纳,以及本公司独立股东

(「独立股东」)批准(如适用),方可作实。

该授出新购股权的详情载列如下﹕

授出日期 :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一日

新购股权的数目 : 5,500,000份新购股权(每份购股权授予承授

人有权认购一股股份)

新购股权的行使价 : 每股股份港币5.470元,即以下各项的最高

者﹕

(i) 于授出日期在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报的

收市价每股港币5.470元;

(ii) 于紧接授出日期前五个营业日在联交所

每日报价表所报的平均收市价每股港币

5.458元﹔及

(iii) 股份的面值。

股份于授出日期的收市价 : 每股股份港币5.470元

新购股权的行使期 : 新购股权可于以下期间行使﹕

(i) 34%的新购股权可于二零二六年七月十

一日至二零三五年七月十日﹔

(ii) 33%的新购股权可于二零二七年七月十

一日至二零三五年七月十日﹔及

(iii) 33%的新购股权可于二零二八年七月十

一日至二零三五年七月十日。

归属期 : 自授出日期起不少于十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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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现指标 : 新购股权概无附带表现指标。

经考虑(i)向现行持有人授出新购股权,以替

代彼待各自被注销的未行使购股权﹔(ii) 向

承授人授予新购股权,作为对承授人过往对

本集团所作贡献的肯定,并使彼等能够从其

所贡献的业务成功获益﹔(iii) 授出新购股

权时已考虑到承授人未来对本集团整体管

理、营运、发展及长远增长方面的潜在贡献

能力﹔(iv) 上述归属期及新购股权的价值

与股份未来价格挂钩,将确保承授人与本公

司的长远利益一致,并激励承授人为本集团

的发展作出贡献,这亦符合购股权计划的目

的。本公司薪酬委员会认为毋须为承授人设

定表现指标。

退扣机制 : 所有新购股权将即时失效并不得行使,其理

由包括但不限于承授人不再是本集团的雇

员、或严重行为失当、或作出任何破产行为

或无力偿债,或与债权人全面达成任何债务

偿还安排或债务重整协议。

财务资助 : 本集团并无向承授人提供任何财务资助,以

协助其购买购股权计划项下股份的安排。

于5,500,000份已邀约的新购股权中,2,140,000份购股权已授予本公司执行董

事,详情如下﹕

姓名 职衔及身份

新购股权

数目

罗辉承先生 – 董事会副主席

– 执行董事

– 罗开扬先生(本公司主要股

东、董事会主席兼非执行

董事)的联系人

1,040,000

李碧琦小姐(「李小姐」) – 执行董事

– 行政总裁

1,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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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所披露外,概无承授人为本公司董事、最高行政人员或主要股东或彼

等各自的任何联系人。

余下3,360,000份新购股权已授予本集团其他雇员,彼等为购股权计划规则所

界定的「合资格人士」。

于授出本公告所披露的新购股权后,根据购股权计划的授权可供日后授出的

股份余数为3,705,278。

上市规则的涵意

根据上市规则第17.04(1)条,向本公司董事、最高行政人员或主要股东或彼等

各自的任何联系人授出任何购股权,须经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

行董事」)(惟不包括任何身为购股权承授人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批准。

此外,根据上市规则第17.04(3)及第17.04(4)条,向独立非执行董事或主要股

东或彼等各自的任何联系人授出任何购股权,将导致有关人士获授购股权当

日止的十二个月期内所有已授予的购股权(不包括根据购股权计划条款已失

效的购股权)所发行及将发行的股份合计超过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

的0.1%,则该等再次授予购股权须经独立股东于股东大会上批准,而承授人,

其联系人及本公司所有核心关连人士(定义见上市规则)须于该大会上放弃投

赞成票。

执行董事兼承授人罗辉承先生及李小姐已就向彼等授出新购股权放弃投票。

再者,罗辉承先生的联系人罗开扬先生亦已就有条件授予罗辉承先生的新购

股权放弃投票。根据上市规则第17.04(1)条及购股权计划的条款,独立非执行

董事已批准向罗辉承先生及李小姐授出新购股权。

此外,鉴于(a)罗辉承先生为本公司主要股东罗开扬先生的联系人;及(b)授予

罗辉承先生的1,040,000份新购股权获行使时将予发行的股份数目合共占截

至授出日期(包括该日)止十二个月期间超过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的

0.1%,故该授出新购股权须待独立股东于本公司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

会」)上批准后方可作实。

一份载有有关向罗辉承先生授出1,040,000份新购股权的资料及股东特别大

会通告的通函将根据上市规则于适当时候寄发予本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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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董事会命

大快活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罗开扬

香港,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一日

于本公布日期,本公司董事如下:

非执行董事:罗开扬先生(主席)

执行董事:罗辉承先生(副主席)及李碧琦小姐(行政总裁);及

独立非执行董事:陈棨年先生、刘国权博士、尹锦滔博士及叶焯德先生。

网址: www.fairwoodholdings.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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