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383 雅居乐集团 公告及通告:(1)执行董事调任;及 (2)董事会辖下委员会的组成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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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
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雅居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383)
(1)执行董事调任;及
(2)董事会辖下委员会的组成变更
雅居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
(「董事」)会(「董事会」)宣布,自本公告日期起生效,执行董事陈卓雄先生
(「陈先生」)已调任为非执行董事,以及不再担任本公司副总裁及本公司风险管
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成员。
执行董事的调任
陈先生已由执行董事调任为非执行董事,自本公告日期起生效。
陈先生的履历详情如下:
陈先生,68岁,于2005年8月获委任为执行董事。陈先生曾任本公司副总裁、风
险管理委员会成员。陈先生拥有逾32年丰富房地产发展及相关业务经验。彼过去
主要负责为本集团的整体营运提供指导。陈先生现为雅生活智慧城市服务股份有限
公司(「雅生活」)(股份代号:3319)之执行董事兼董事会联席主席及风险管理委
员会成员,负责就雅生活及其附属公司的整体发展制定战略及提供指导。陈先生为
陈卓林先生(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兼本公司总裁)、陈卓喜先生(非执行董事)
及陈卓南先生(非执行董事)之兄弟。
陈先生曾获颁殊荣无数,当中包括「佛山市荣誉市民」、2000年由国家建设部主办
的国家小康住宅示范小区评比的「小区建设突出贡献奖」等殊荣。于公职方面,彼
于2004年曾任广东省房地产业协会常务理事。
陈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了一份委任函,固定任期为三年,自2025年7月11日起,
除非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不少于一个月的书面通知提前终止。陈先生作为非执行
董事的任期将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的规定进行重选连任。依据委任函,陈先生
的董事袍金为每年200,000港元,该袍金乃参考市场水平、本集团业绩、个人资历、
对本公司的贡献及承担而厘定,并由本公司薪酬委员会及董事会不时检讨。
于本公告日期及 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
部所界定,(i)陈先生被视为拥有由陈氏家族信托(该信托的受益人包括但不限于陈卓林先
生、陈先生、陈卓喜先生及陈卓南先生)的共同受托人富丰投资有限公司、Todd, Richard
Frazer先生、Richardson, Clive Stuart先生及Deakin, Gary Colin先生透过Top Coast
Investment Limited持有的2,453,096,250股股份的权益;及(ii)彼亦被视为拥有于本公司间
接持有的雅生活643,485,064股H股的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本公告日期,陈先生(i)过去三年并无在其证券于香港或海外任何证
券市场上市的其他公众公司中担任任何董事职务;(ii)并没其他主要任命及专业资格;(iii)
并无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所界定的任何其他本公司股份权益;及(iv) 与本公司任
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关系。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并无其他与陈先生的调任有关的资料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的任何规定予以披露,
亦无其他有关陈先生调任之事宜,须提呈联交所及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辖下委员会的组成变更
继陈先生由执行董事调任为非执行董事后,陈先生已不再担任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成
员。风险管理委员会现时由3名成员组成,分别为岳元女士(作为主席)、黄奉潮
先生、彭说龙博士。
承董事会命
雅居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高梓燊
香港,2025年7月11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九名成员组成:即陈卓林先生(主席兼总裁)、黄奉潮先生、岳
元女士、陈卓雄先生、陈卓喜先生、陈卓南先生*、邝志强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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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照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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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
彭说龙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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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董事
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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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非执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