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428 耀才证券金融 通函:致非登记持有人之函件 – 于本公司网站刊发公司通讯之通知及申请表格

BRIGHT SMART SECURITIES & COMMODITIES GROUP LIMITED

耀才证券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1428)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敬启者:

于本公司网站刊发公司通讯之通知

现谨通知 阁下,本公司下述之公司通讯(「公司通讯」)之中、英文本,现已登载于本公司网站 www.bsgroup.com.hk 以

供阅览:

‧ 二零二四╱二五年度之年报;及

‧ 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四日关于发行及购回股份之一般授权、重选董事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股东周年

大会」)之通函。

该等公司通讯刊载于本公司网站「投资者关系」项下,请按载于「财务报告」项下之二零二四╱二五年度年报及载于

「股东资讯」项下之通函以阅览公司通讯。

要求收取公司通讯之印刷本

倘 阁下拟收取公司通讯之印刷本,可在随附之申请表格甲部的适当方格内划上「✓」号及利用邮寄标签寄回本公

司于香港之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公司通讯之印刷本将免费发送予 阁下。

请注意,当 阁下填写申请表格甲部并寄回申请表格以索取公司通讯之印刷本后,即表示 阁下确认拟收取本公

司日后刊发之所有公司通讯之印刷本及所选择之语言版本。

要求透过本公司网站收取本公司日后刊发之公司通讯以代替收取印刷本

若 阁下曾要求收取公司通讯之印刷本,我司现向 阁下附上上述之公司通讯之印刷本。倘 阁下拟更改现时收

取公司通讯之方式及希望透过本公司网站收取本公司日后刊发之公司通讯以代替收取印刷本,可在申请表格乙部

之方格内划上「✓」号并寄回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倘 阁下对本函有任何查询,请于办公时间内(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九时正至下午五时正,香港公众假期除外)致

电本公司于香港之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热线(852) 2980 1333查询。

此 致

列位非登记持有人

代表

耀才证券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

许绎彬谨启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

附注: 「公司通讯」指本公司发出或将予发出以供其任何证券的持有人参照或采取行动的任何文件,其中包括但不限于(a)

董事会报告、年度财务报表连同核数师报告及(如适用)财务摘要报告;(b)中期报告及(如适用)中期摘要报告;(c)

会议通告;(d)上市文件;(e)通函;及(f)代表委任表格。


申请表格

致: 耀才证券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份代号:1428)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经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香港

夏悫道16号

远东金融中心17楼

请只填写甲部或乙部,及在适当方格内划上「✓」号。

甲部 — 要求收取公司通讯之印刷本

本人╱吾等要求索取下列之公司通讯

(注1)

及本公司日后刊发之所有公司通讯之印刷本

(注2)

□ 二零二四╱二五年度之年报之英文印刷本

□ 二零二四╱二五年度之年报之中文印刷本

□ 二零二四╱二五年度之年报之中、英文印刷本

□ 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四日关于发行及购回股份之一般授权、重选董事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之通函

乙部 — 要求透过本公司网站收取公司日后刊发之公司通讯以代替收取印刷本

□ 本人╱吾等要求透过本公司网站 www.bsgroup.com.hk 收取本公司日后刊发之所有公司通讯以代替收取印刷本,及收取刊发公司通讯之通知

之印刷本

(注3)

股东全名: 签名:

地址:

联络电话号码: 日期:

附注:

  1. 「公司通讯」指本公司发出或将予发出以供其任何证券的持有人参照或采取行动的任何文件,其中包括但不限于(a)董事会报告、年度财务报表连同

核数师报告及(如适用)财务摘要报告;(b)中期报告及(如适用)中期摘要报告;(c)会议通告;(d)上市文件;(e)通函;及(f)代表委任表格。

  1. ,请在本申请表格甲部的适当方格内划上「✓」号及利用邮寄标签寄回本公司于香港之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

登记有限公司。当 阁下填写本申请表格甲部及寄回申请表格以索取公司通讯之印刷本后,即表示 阁下确认拟收取本公司日后刊发之所有公司通

讯之印刷本及以上所选择之语言版本。

  1. ,请在本申请表格乙部的方格

内划上「✓」号并寄回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收集个人资料声明

阁下是自愿提供 阁下的姓名及地址,用以根据 阁下所选择之语言版本及╱或收取方式送达公司通讯(「该等用途」)。我们可能向为本公司提

供行政、电脑及其他服务的代理人、承办商或第三者服务供应商,以及其他获法例授权而要求取得有关资料的人士或其他与上述所列出的该等

用途有关以及需要接收有关资料之人士提供 阁下的姓名及地址。 阁下所提供 阁下的姓名及地址将就履行上述该等用途所需的时间内保留。

有关存取及更正相关个人资料的要求可按照《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提出,而有关要求均须以书面邮寄至本公司╱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的个人

资料私隐主任之上述地址。

交回此申请表格予本公司时,

请将右下角之邮寄标签剪贴于信封上。

如在本港投寄毋须贴上邮票。

邮寄标签

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简便回邮号码10 GPO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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