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428 耀才证券金融 通函:致现有登记股东之函件 – 本公司之公司通讯及变更申请表格
BRIGHT SMART SECURITIES & COMMODITIES GROUP LIMITED
耀才证券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1428)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敬启者:
致现有登记股东之函件 — 本公司之公司通讯
我司欣然附上本公司下述之公司通讯(「公司通讯」):
‧ 二零二四╱二五年度之年报;
‧ 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四日关于发行及购回股份之一般授权、重选董事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股东
周年大会」)之通函;及
‧ 用于股东周年大会的代表委任表格。
股东如已选择只收取公司通讯的英文本或中文本,可透过填妥随附之变更申请表格,并利用邮寄标签寄回
本公司于香港之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股份登记处」),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
融中心17楼,要求索取另一语言印刷本。此外, 阁下有权于任何时间以书面通知股份登记处(地址参照前述),
或以电邮致股份登记处(电邮地址为 brightsmart1428-ecom@vistra.com )更改收取公司通讯之方式之选择(即收
取公司通讯之印刷本,或透过本公司网站取得公司通讯),及╱或语言版本之选择(即英文本或中文本或中、
英文本)。此项要求亦可透过填妥随附之变更申请表格及将其交回股份登记处,通知我司。
鉴于二零二四╱二五年度之年报、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四日的通函及代表委任表格之英文本及中文本
乃印列于同一文件内,股东应同时收取两种语言版本。
公司通讯之中、英文本现已以可供阅览之格式登载于本公司网站 www.bsgroup.com.hk ,并且亦已呈交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登载于其网站 www.hkexnews.hk 。我司鼓励 阁下选择透过本公司网站收取公司通讯及
以电邮收取刊发公司通讯之通知,因这意味着 阁下将毋须收取任何印刷品。此电子通讯方式较为方便环保,
而且有助于节省本公司之印刷及邮递成本。
倘 阁下对本函有任何查询,请于办公时间内(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九时正至下午五时正,香港公众假期除外)
致电本公司于香港之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热线(852) 2980 1333查询。
此 致
列位现有登记股东
代表
耀才证券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
许绎彬谨启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
变更申请表格
致: 耀才证券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份代号:1428)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经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香港
夏悫道16号
远东金融中心17楼
A部 — 若 阁下经已选择收取公司通讯
(注2)
之英文本或中文本,现要求索取于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四日之致现有登记股东函件内
所述之公司通讯之另一语言版本之印刷本;或
若 阁下经已选择透过本公司网站 www.bsgroup.com.hk 取得公司通讯,现要求索取于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四日之刊发公司
通讯之通知内所述之公司通讯之印刷本,
(请仅在其中一个空格内划上「✓」号)
(a) □ 要求索取本次公司通讯之英文印刷本。
(b) □ 要求索取本次公司通讯之中文印刷本。
(c) □ 要求索取本次公司通讯之中、英文印刷本。
B部 — 若 阁下就日后刊发之公司通讯,希望更改其收取方式及╱或语言版本之选择,
(请仅在其中一个空格内划上「✓」号)
(a) □ 根据(i)本公司网站登载之公司通讯,以代替收取该等文件之印刷本;及(ii)在本公司网站上登载之电子通知,知悉有关公
司通讯已在本公司网站发表之消息;或
(b) □ 根据(i)本公司网站登载之公司通讯,以代替收取该等文件之印刷本;及(ii)以本人╱吾等下述之电邮地址,收取电邮通知
(注3)
以知悉有关公司通讯已在本公司网站上发表之消息及网站中可供阅览公司通讯之位置;或
(c) □ 根据(i)本公司网站登载之公司通讯,以代替收取该等文件之印刷本;及(ii)以本人╱吾等下述之登记地址,收取印刷本通
知以知悉有关公司通讯已在本公司网站刊发之消息及网站中可供阅览公司通讯之位置;或
(d) □ 仅收取公司通讯英文印刷本
(注4)
;或
(e) □ 仅收取公司通讯中文印刷本
(注4)
;或
(f) □ 同时收取公司通讯英文及中文印刷本
(注4)
。
股东全名: 签名
(注5)
:
联络电话号码: 日期:
电邮地址
(注3)
:
登记地址:
附注:
- ╱或语言版本之选择及所有资料。
- 「公司通讯」指本公司发出或将予发出以供其任何证券的持有人参照或采取行动的任何文件,其中包括但不限于(a)董事会报告、年度财务报表连
同核数师报告及(如适用)财务摘要报告;(b)中期报告及(如适用)中期摘要报告;(c)会议通告;(d)上市文件;(e)通函;及(f)代表委任表格。
- ,请提供 阁下之电邮地址;如并无提供电邮地址,刊发通知之印刷本将于公司通讯登载于本公司网站之日以
邮寄方式寄予 阁下。
- ,除非及直至 阁下通知本公司表示欲收取另一(或两种)语言版本之公司通讯或改变收取公司通
讯之方式。
- ,须由所有联名股东或于本公司股东名册上就联名股份名列首位之联名股东签署本变更申请表格,方告有效。
- (「股份登记处」),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
心17楼,或以电邮致股份登记处(电邮地址为 brightsmart1428-ecom@vistra.com )更改收取公司通讯之方式(即收取公司通讯之印刷本,或透过本公司
网站取得公司通讯)及╱或语言版本之选择(即英文本或中文本或中、英文本)。
- 「✓」号,或在B 部分内超过一个空格内划上「✓」号,或在其他方面填写不正确,本公司可酌情决定将本变更申请表格作废。
收集个人资料声明
阁下是自愿提供 阁下的姓名及地址,用以根据 阁下所选择之语言版本及╱或收取方式送达公司通讯(「该等用途」)。我们可能向为本公司提供行政、电
脑及其他服务的代理人、承办商或第三者服务供应商,以及其他获法例授权而要求取得有关资料的人士或其他与上述所列出的该等用途有关以及需要接
收有关资料之人士提供 阁下的姓名及地址。 阁下所提供 阁下的姓名及地址将就履行上述该等用途所需的时间内保留。有关存取及更正相关个人资料
的要求可按照《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提出,而有关要求均须以书面邮寄至本公司╱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的个人资料私隐主任之上述地址。
交回此变更申请表格予本公司时,
请将右下角之邮寄标签剪贴于信封上。
如在本港投寄毋须贴上邮票。
邮寄标签
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简便回邮号码10 GPO
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