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993 金辉控股 公告及通告:执行董事之辞任、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之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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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

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Radiance Holdings (Group) Company Limited

金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开曼群岛法例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9993)

执行董事之辞任、公司秘书、

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之变更

本公告乃金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2)条刊发。

执行董事之辞任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黄俊泉先生(「黄先生」)已

因个人发展原因辞任(i)本公司执行董事及(ii)根据上市规则第3.05条的授权代

表,自2025年7月11日起生效。

黄先生已确认,于本公告日期,(i)彼并无就其辞任向本公司提出任何申索;

(ii)彼就其辞任与董事会之间并无意见分歧;及(iii)概无有关其辞任的其他事

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及联交所垂注。


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之变更

董事会谨此宣布,由于追求彼之事业发展,郭恩廷女士(「郭女士」)已辞任(i)

本公司公司秘书(「公司秘书」);(ii)授权代表;及(iii)根据上市规则第19.05(2)

条及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代表本公司于香港接收送达法律

程序文件及通知书的授权代表(「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全部均自二零二五

年七月十一日起生效。

郭女士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且概无有关彼辞任的事宜须

提呈本公司股东及联交所垂注。

董事会谨此宣布,执行董事吴琰坤女士(「吴女士」),获委任为授权代表及朱

卓婷女士(「朱女士」)获委任为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

全部均自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一日起生效。

朱女士目前为达盟香港有限公司上市服务部的经理,负责向上市公司客户提

供公司秘书及合规服务。朱女士已累积逾12年专业公司秘书行业经验。彼为

香港公司治理公会及英国特许公司治理公会会士。

董事会谨衷心感谢黄先生及郭女士于任期内对本公司作出之宝贵贡献,并热

烈欢迎吴女士及朱女士就任新职。

承董事会命

金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林定强

香港,2025年7月11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三名执行董事,即林定强先生、林宇先生及吴琰

坤女士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张化桥先生、谢日康先生及钟创新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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