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52 苏新服务 公告及通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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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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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 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 |
股票发行人现金股息公告 | |
发行人名称 | 苏新美好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股份代号 | 02152 |
多柜台股份代号及货币 | 不适用 |
相关股份代号及名称 | 不适用 |
公告标题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更新) |
公告日期 | 2025年7月11日 |
公告状态 | 更新公告 |
更新/撤回理由 | 更新股息派发日 |
股息信息 | |
股息类型 | 末期 |
股息性质 | 普通股息 |
财政年末 | 2024年12月31日 |
宣派股息的报告期末 | 2024年12月31日 |
宣派股息 | 每 股 0.3602RMB |
股东批准日期 | 2025年6月13日 |
香港过户登记处相关信息 | |
派息金额及公司预设派发货币 | 每 股 0.390229HKD |
汇率 | 1 RMB : 1.083367HKD |
除净日 | 2025年6月17日 |
为符合获取股息分派而递交股份过户 文件之最后时限 | 2025年6月18日 16:30 |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之日期 | 由 2025年6月19日至 2025年6月26日 |
记录日期 | 2025年6月26日 |
股息派发日 | 2025年7月25日 |
股份过户登记处及其地址 |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
皇后大道东183号 合和中心17楼 1712-1716号舖 湾仔 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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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扣所得税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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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息所涉及的代扣所得税 | 宣派之股息所适用之代扣所得税(包括股东类型及适用的税率)载列于下表。 此外,如H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签订高于10%但低于20%股息税率的税收协议的国家的居 民,本公司将按相关税收协议实际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有关进一步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刊发的年度报告的「股息税项」章节。 |
有关代预扣所得税之更多补充 股东类型 税率 (如适用) 非居民企业 如H股股东为境外H股非居民企业 (非中国内地登记地址) 10% 股东(包括香港中央结算(代理 人)有限公司,其他代名人、代理 人或受托人、其他组织及团体), 本公司将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 业所得税。 非个人居民 如H股个人股东为香港或澳门居民 (非中国内地登记地址) 10% 以及其他与中国签订10%股息税率 的税收协议的国家的居民,或如H 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签订低于10% 股息税率的税收协议的国家的居 民,本公司将按10%的税率代扣代 缴股息的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 如H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签订20% (非中国内地登记地址) 20% 股息税率的税收协议的国家的居 民、与中国并没有签订任何税收协 议的国家的居民以及在任何其他情 况下,本公司将按20%税率代扣 代缴个人所得税。 | |
发行人所发行上市权证/可转换债券的相关信息 | |
发行人所发行上市权证/可转换债券 | 不适用 |
其他信息 | |
其他信息 | 不适用 |
发行人董事 | |
董事会包括九名董事,三名为执行董事,即崔晓冬先生(董事长)、陈明栋先生及周军先生(职工代表董事);三名为非执行董 事,即李昕女士、曹彬先生及张俊先生;以及三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即周云女士、辛珠女士及刘昕先生。 |
股东类型 | 税率 | 有关代预扣所得税之更多补充 (如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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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企业 (非中国内地登记地址) | 10% | 如H股股东为境外H股非居民企业 股东(包括香港中央结算(代理 人)有限公司,其他代名人、代理 人或受托人、其他组织及团体), 本公司将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 业所得税。 |
非个人居民 (非中国内地登记地址) | 10% | 如H股个人股东为香港或澳门居民 以及其他与中国签订10%股息税率 的税收协议的国家的居民,或如H 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签订低于10% 股息税率的税收协议的国家的居 民,本公司将按10%的税率代扣代 缴股息的个人所得税。 |
非居民企业 (非中国内地登记地址) | 20% | 如H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签订20% 股息税率的税收协议的国家的居 民、与中国并没有签订任何税收协 议的国家的居民以及在任何其他情 况下,本公司将按20%税率代扣 代缴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