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616 高山企业 公告及通告:进一步延迟寄发通函 – 修订2023年可换股票据及建议授出特别授权以发行兑换股份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

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

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EMINENCE ENTERPRISE LIMITED

高山企业有限公司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 616)

进一步延迟寄发通函

修订2023年可换股票据

建议授出特别授权

以发行兑换股份

兹提述高山企业有限公司(「本公司」)发布日期为2025年6月4日之公

布,内容有关(其中包括)修订2023年可换股票据及建议授出特别授权以

发行兑换股份;以及本公司发布日期为2025年6月25日之公布,内容有

关延迟寄发通函(统称「该等公布」)。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布所用词

汇与该等公布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等公布所述,一份载有(其中包括)(i)建议授出特别授权以涵盖2023

年可换股票据(经修订契据修订)所附换股权获行使后配发及发行兑换股份

及其项下所拟进行交易;及(ii)股东特别大会通告之进一步详情的通函(「该

通函」),预期将于2025年7月11日或之前寄发予高山股东。

由于需要额外时间完成将载入该通函之资料,故预期该通函之寄发日期将

进一步延迟至2025年7月22日或之前。

承董事会命

高山企业有限公司

主席兼首席行政总裁

赖罗球

香港,2025年7月11日

于本公布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赖罗球先生、雷玉珠女士及邝长添

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简嘉翰先生、刘善明先生及吴冠贤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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